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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ILM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Apr 2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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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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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 [ 2016]002763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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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目 录 | 页 次 | |
|---|---|---|
| 一、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 1-16 |
|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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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 [2016]002763 号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 光公司)编制的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欧菲光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30 号)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欧菲光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欧菲光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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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2016]002763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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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 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重大错报风 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欧菲光公司董事会编制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反映了欧菲光公司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 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欧菲光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之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欧菲光公司证券 发行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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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本公司 2013 年 1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取得募集资金(以下简称 “2013 年募集资
金 ” )
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2]1730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4,054 万 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7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499,9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7,219,94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1,452,760,060.00 元。
截止 2013 年 1 月 18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 [2013]00002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209,485,415.77 元,其中:公司 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232,079,560.20 元;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77,405,855.57 元。利用 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32,079,560.20 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大华核字 [2013]001638 号鉴证报告鉴证确认并完成资金置换。利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250,000,000.00 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 2013 年募集资金总额 1,459,485,415.77 元, 募集资金余额应为 -6,725,355.77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元。 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与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 -6,725,355.77 元,系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利息收 入。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二)本公司 2014 年 8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取得募集资金(以下简称 “2014 年募集资
金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 [2014]45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 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0,045.2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9.92 元。截至 2014 年 8 月 15 日,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0,045.20 万股,募集资金 总额 2,001,003,840.04 元。扣发行费用 41,108,452.07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959,895,38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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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第 1 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元。
截至 2014 年 8 月 15 日止,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 大华验字 [2014]000321 号 ” 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995,560,114.87 元,其中:公司 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227,417,500.00 元;于 2014 年 8 月 15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68,142,614.87 元。利用 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27,417,500.00 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大华核字 [2014]004688 号”鉴证报告鉴证确认并完成资金置换。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995,560,114.87 元, 募集资金余额应为 964,335,273.10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人民币 370,136,341.06 元,加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609,895,388.00 元,尚未 支出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 980,031,729.06 元。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与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 -15,696,455.96 元,系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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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第 2 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2013 年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注1)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备注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 |
337010100100489755 | 454,980,600.00 | --- | --- | 已销户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公明支行 |
748460359840 | 1,000,000,000.00 | --- | --- | 已销户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 |||||
| 司南昌市经济技术开 | 191719012925 | 100,000,000.00 | --- | --- | 已销户 |
| 发区支行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 |
36001050800052510306 | 300,000,000.00 | --- | --- | 已销户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 |||||
| 司南昌市经济技术开 | 200718860317 | 405,837,791.63 | --- | --- | 已销户 |
| 发区支行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 |||||
| 司南昌市经济技术开 | 190218860369 | 100,000,000.00 | --- | --- | 已销户 |
| 发区支行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 |
1502210029300201075 | 150,000,000.00 | --- | --- | 已销户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象湖支行 |
14983001040010042 | 100,000,000.00 | --- | --- | 已销户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象湖支行 |
14983051800000013 | 10,000,000.00 | --- | --- | 已销户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象湖支行 |
14983051800000014 | 20,000,000.00 | --- | --- | 已销户 |
| 合 计 | --- | --- |
注 1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发行费用 2,220,54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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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第 3 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2014 年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注1)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备注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公明支行 |
753663393647 | 661,985,840.00 | 450,420.02 | 智能定期存款 (七天通知存 款)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昌市昌北支行 |
400002772920053201 | 500,000,000.00 | --- | --- | 已销户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公明支行 |
41020800046688882 | 200,000,000.00 | --- | --- | 已销户 |
| 建设银行深圳华侨城支 行 |
44201518300052528673 | 600,000,000.00 | 1,714,674.58 | 智能定期存款 (七天通知存 款)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昌市昌北支行 |
1502210029300135314 | 250,000,000.00 | 11,993,448.76 | 活期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昌市昌北支行 |
1502210014310004516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三个月定期银 行存款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市昌北支行 |
190225032879 | 200,000,000.00 | 119,842.09 | 活期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市昌北支行 |
193225402036 | 30,000,000.00 | 30,730,272.15 | 三个月定期银 行存款 |
|
| 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市象 湖支行 |
14983001040011123 | 150,000,000.00 | 46,998,040.68 | 活期 | |
| 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市象 湖支行 |
14983051100000059 | 50,000,000.00 | 50,637,500.00 | 六个月定期银 行存款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红谷滩昌北支行 |
191725030730 | 50,000,000.00 | 24,872,052.48 | 活期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市昌北支行 |
196225034862 | 200,000,000.00 | 20,081,762.93 | 活期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市昌北支行 |
191727169783 | 50,000,000.00 | 20,854,779.93 | 三个月定期银 行存款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市昌北支行 |
196228546006 | 10,000,000.00 | 10,105,271.72 | 三个月定期银 行存款 |
|
| 中国银行南昌市经济技 术开发区支行 |
196227978887 | 150,000,000.00 | 13,725.31 | 活期 | |
| 交通银行迎宾支行 | 361608100018010085313 | 50,000,000.00 | --- | --- | 已销户 |
|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 44301560042808380000 | 100,000,000.00 | 500,000.00 | 活期 | |
|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 44301560042904010000 | 249,500,000.00 | 131,064,550.41 | 协定存款专户 | |
| 合 计 | 370,136,341.06 |
注 1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发行费用 2,090,452.0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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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第 4 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 2013 年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145,276.01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45,948.54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13年度: 99,537.43 2014年度: 41,356.11 2015年度: 5,055.00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或截止 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 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 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 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的差额 |
|
| 1 | 南昌欧菲光学强化玻 璃项目(注1) |
南昌欧菲光学强化 玻璃项目 |
150,000.00 | 25,000.00 | 25,079.11 | 150,000.00 | 25,000.00 | 25,079.11 | 79.11 | 2013年08月31日 |
| 2 | 南昌欧菲光显中大尺 寸电容屏及基建工程 项目(注2) |
南昌欧菲光显中大 尺寸电容屏及基建 工程项目 |
70,000.00 | 47,221.07 | 70,000.00 | 47,221.07 | -22,778.93 | 2013年09月30日 | ||
| 3 | 南昌欧菲光电ITO薄 膜生产项目(注3) |
南昌欧菲光电ITO 薄膜生产项目 |
10,000.00 | 8,038.27 | 10,000.00 | 8,038.27 | -1,961.73 | 2013年09月30日 | ||
| 4 |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 容屏建设项目(注4) |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 电容屏建设项目 |
40,276.01 | 40,610.09 | 40,276.01 | 40,610.09 | 334.08 | 2013年08月31日 | ||
| 5 | 募集资金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 | --- | 25,000.00 | --- | 25,000.00 | 25,000.00 | ||||
| 合计(注5) | 150,000.00 | **145,276.01 ** | **145,948.54 ** | 150,000.00 | **145,276.01 ** | **145,948.54 ** | 672.53 |
- 注 1 :南昌欧菲光学强化玻璃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 79.11 万元,全部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注 2 :南昌欧菲光显中大尺寸电容屏及基建工程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 -22,778.93 万元。由于 “ 南昌欧菲光显中大尺寸电容屏及基建工程项目 ” 利用租 赁厂房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将不再进行厂房基础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应支付的设备和工程进度款后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23,000.00 万元。 扣除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差额 221.07 万元,全部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注 3 :南昌欧菲光电 ITO 薄膜生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 -1,961.73 万元。由于 “ 南昌欧菲光电 ITO 薄膜生产项目 ” 因项目管理较好,产生部分节余资
-
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应支付的尾款后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2,000.00 万元。扣除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差额 38.27 万元,全部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注 4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 334.08 万元,全部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注 5 :累计实际投资金额 145,948.54 万元,与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45,276.01 万元的差额 672.53 万元系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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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第 5 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 、 2014 年募集资金
| 2、 2014年募集资金 | 2、 2014年募集资金 | 2、 2014年募集资金 | 2、 2014年募集资金 | 2、 2014年募集资金 | 2、 2014年募集资金 | |||||
|---|---|---|---|---|---|---|---|---|---|---|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195,989.54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99,556.014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4年: 26,405.17 2015年: 73,150.84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或截止 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 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 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 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 额 |
|
| 1 | 南昌光电/生物识别高 像素微摄像头模组扩 产项目(注1) |
南昌光电/生物识 别高像素微摄像头 模组扩产项目 |
200,000.00 | 151,000.00 | 71,314.21 | 200,000.00 | 151,000.00 | 71,314.21 | -79,685.79 | 2016年02月29日 |
| 2 | 南昌光显中大尺寸电 容式触摸屏扩产项目 (注2) |
南昌光显中大尺寸 电容式触摸屏扩产 项目 |
80,000.00 | 15,000.00 | 5,494.82 | 80,000.00 | 15,000.00 | 5,494.82 | -9,505.18 | 2016年02月29日 |
| 3 | 南昌显示液晶显示模 组扩产项目(注3) |
南昌显示液晶显示 模组扩产项目 |
100,000.00 | 20,000.00 | 15,189.02 | 100,000.00 | 20,000.00 | 15,189.02 | -4810.98 | 2017年02月28日 |
| 4 | 南昌欧菲光传感器及 应用集成系统研发中 心项目(注4) |
南昌欧菲光传感器 及应用集成系统研 发中心项目 |
20,000.00 | 10,000.00 | 7,557.96 | 20,000.00 | 10,000.00 | 7,557.96 | -2,442.04 | 2016年02月29日 |
| 合计 | 400,000.00 | 196,000.00 | 99,556.01 | 400,000.00 | 196,000.00 | 99,556.01 | -96,443.99 |
注 1 :南昌光电 / 生物识别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扩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 -79,685.79 万元,系按合同付款进度分期付款,以及拟投资于高阶 16M 以 上及 OIS 、双摄等新工艺的款项。
注 2 :南昌光显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扩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 -9,505.18 万元,系按合同约定尚未达到付款条件的款项,以及已完成设备选型但 尚未确定供应商的设备投资款。
注 3 :南昌显示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 -4,810.98 万元,系按合同约定尚未达到付款条件的款项,以及已完成设备选型但尚未确定 供应商的设备投资款。
注 4 :南昌欧菲光传感器及应用集成系统研发中心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 -2,442.04 万元,系按研发项目进度尚未支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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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第 6 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 、 2013 年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实现专业分工,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中小项目及中大项目的 部分生产环节(或工序)拆分实施,并部分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 1 )新设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南昌欧菲光学 ” ),由其负 责实施原中小项目及中大项目中的强化玻璃生产工序,项目名称为强化玻璃建设项目,项目 实施地点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规划路以南区域变更至南昌经 济技术开发区富樱路 18 号,拟采取外租厂房方式。
( 2 )新设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南昌欧菲光显 ” ),由其 负责实施原中大项目中除强化玻璃外的其余建设内容,项目名称为中大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 南昌欧菲光显将通过受让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龙潭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规划路 以南区域土地(中小项目及中大项目原计划实施地)的方式实施本项目基建工程。为把握良 好的市场机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募投项目尽快产生效益,南昌欧菲光显将利用 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实施中大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
( 3 )以本公司向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南昌欧菲光电 ” )增资的方式, 由南昌欧菲光电负责实施原中小项目 ITO 薄膜生产工序,项目名称为 ITO 薄膜生产项目。项 目实施地点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规划路以南区域变更至南昌 欧菲光电现有厂房(南昌经济开发区丁香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
( 4 )以本公司向南昌欧菲光增资的方式,由南昌欧菲光负责实施原中小项目中除强化 玻璃、 ITO 薄膜及基建工程外的其余建设内容,项目名称为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项目 实施地点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规划路以南区域变更至南昌欧 菲光现有厂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丁香路以东、榆林路以西、龙潭水渠以北、黄家湖西路 以南区域)。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出具核查意见,独立 董事、监事会已按照相关规定发表意见。
2 、 2014 年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 临时 ) 会议、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 把握良好的市场机会,确保充足的产能满足市场需求,能够让募投项目尽快产生效益,增加 股东收益,同时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采取在现有厂房并外租部分厂房的方 式建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相应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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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情况如下:
( 1 )以欧菲光向南昌欧菲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南昌显示 ) 增资的方式,由南昌显 示负责实施液晶显示模组研发生产,项目名称为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项目实施地点由南 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路以东、规划路以南、龙潭水渠以北区域变更至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富樱路 18 号。
( 2 )以欧菲光向南昌光电增资的方式,由南昌光电负责实施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研发 生产,项目名称为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扩产项目,项目实施地点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 路以东、规划路以南、龙潭水渠以北区域变更至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樱路 18 号。同时为 更好垂直整合,充分利用公司在生物识别、脸部识别、虹膜识别等方面的领先技术,增加全 资子公司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生物识别 ) 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 地点为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大道南侧原赛维硅片项目 6 号和 7 号厂房。
( 3 )以欧菲光向南昌光显增资的方式,由南昌光显负责实施中大尺寸 (7-23 英寸 ) 电容式 触摸屏扩产,项目名称为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扩产项目。项目实施地点由南昌经济技术开 发区龙潭路以东、规划路以南、龙潭水渠以北区域变更至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樱路 18 号, 不足部分拟利用南昌欧菲光在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号园区的现成厂房 ( 经开区丁香路以东、 龙潭水渠以北 ) 。
( 4 )以欧菲光向南昌欧菲光增资的方式,由南昌欧菲光负责实施研发中心的硬件、仪 器投资以及研发项目、人员、管理等方面费用的支付,项目名称为传感器及应用集成系统研 发中心项目。项目实施地点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路以东、规划路以南、龙潭水渠以北 区域变更至南昌欧菲光在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号园区的现成自有厂房 ( 经开区丁香路以东、 龙潭水渠以北 ) 。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临时)审议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最后经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考虑到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只有 19.60 亿 元,比原先预计的 40 亿元募集资金规模大幅减少,且现阶段公司自有资金有限,资产负债 率相对较高,需要优先满足营运资金的需求,同时为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公司决定将 有限的募集资金集中投入到盈利能力较强、市场前景较好的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扩产项目,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并相应调整 4 个募投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募集 资金投资金额:
( 1 )南昌光电 / 生物识别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扩产项目:变更内容:该项目投资规模从 20.31 亿元减少至 15.31 亿元,主要是由于公司采取在现有厂房加部分外租厂房实施该项目, 减少了原投资计划中的基建投资和相应的预备费等其他费用支出。( 2 )变更原因:公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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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募集资金 15.10 亿元投资该项目。公司高度重视在高像素微摄像头领域的布局,目前公 司摄像头产品的出货量排名国内前三,该项目盈利能力较强、市场前景较好,公司将集中有 限的募集资金实施该募投项目。
( 2 )南昌光显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扩产项目:①变更内容:该项目投资规模从 9.21 亿元减少至 1.63 亿元,其中,建设投资额从 7.88 亿元调整至 1.25 亿元,铺底流动资金规模 从 1.33 亿元调整至 0.38 亿元。主要是由于公司采取在现有厂房加部分外租厂房实施该项目, 减少了原投资计划中的基建投资,并根据下游需求变化调整了产线数量。②变更原因:公司 募集资金规模较预计规模大幅减少,且现阶段公司自有资金有限,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需 要优先满足营运资金的需求,并将有限的募集资金投入至市场前景较好的高像素微摄像头模 组扩产项目;此外,平板电脑、触控式超极本和电脑一体机市场的增长速度未达预期。因此, 公司根据下游客户对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的预计需求,以及目前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的 产能情况,决定调整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扩产项目的建设规模。
( 3 )南昌显示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①变更内容:该项目投资规模从 20.77 亿元减少 至 2.01 亿元,其中,建设投资额从 17.46 亿元调整至 1.51 亿元,铺底流动资金规模从 3.31 亿 元调整至 0.50 亿元。主要是由于公司采取在现有厂房加部分外租厂房实施该项目,减少了 原投资计划中的基建投资,并根据下游需求变化调整了产线数量。②变更原因:公司募集资 金规模较预计规模大幅减少,且现阶段公司自有资金有限,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需要优先 满足营运资金的需求,并将有限的募集资金投入至市场前景较好的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扩产 项目;此外,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液晶显示模组产品的毛利率不断走低,业绩贡献不断减 少,且对公司营运资金占用相对较大。公司综合考虑下游市场需求及替代解决方案后,决定 调整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的建设规模。
( 4 )南昌欧菲光传感器及应用集成系统研发中心项目:①变更内容:该项目投资规模 从 2.06 亿元减少至 1.08 亿元,主要是由于公司减少了部分专项研发费用所致。②变更原因: 公司在收购 DOC 公司中获得的 MEMS 摄像头模组技术,并在美国建立了研发基地。两个项 目的部分研发方向具有一定的共通性。为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避免资源重复投入,并 结合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决定调整传感器及应用集成系统研发中心项目投资规模。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出具核查意见,独立 董事、监事会已按照相关规定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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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情况
1 、 2013 年募集资金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际投资额为 232,079,560.20 元。 2013 年 2 月 25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 时)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32,079,560.20 元。公司监事会、独立 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额 |
本次置换金 额 |
本次置换金额占总 投资额比例(%) |
| 1 | 南昌欧菲光学强化玻璃项目 | 25,000.00 | --- | --- | --- |
| 南昌欧菲光显中大尺寸电容屏及基 | |||||
| 2 | 建工程项目 | 70,000.00 | --- | --- | --- |
| 3 | 南昌欧菲光电ITO薄膜生产项目 | 10,000.00 | --- | --- | --- |
| 4 |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 | 40,276.01 | 23,207.96 | 23,207.96 | 57.62 |
| 合计 | 145,276.01 | 23,207.96 | 23,207.96 | 15.98 |
2 、 2014 年募集资金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际投资额为 227,417,500.00 元。 2014 年 9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 临时 ) 审议 通过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227,417,500.00 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 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额 本次置换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占总 投资额比例(%) 南昌光电/生物识别高像素微摄 像头模组扩产项目 203,100 12,571.02 12,571.02 6.19 南昌光显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 扩产项目 92,100 1,096.36 1,096.36 1.19 |
|
| 序号 | |
| 1 | |
| 2 | |
| 3 | 南昌显示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 207,700 6,053.47 6,053.47 2.91 |
| 南昌欧菲光传感器及应用集成系 统研发中心项目 20,600 3,020.90 3,020.90 14.66 |
|
| 4 | |
| 合计 523,500 22,741.75 22,741.75 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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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 2013 年募集资金
( 1 ) 2013 年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3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 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 50,276.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 300.00 万元利息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补充期限为 12 个月,自 2013 年 2 月 26 日至 2014 年 2 月 25 日止。公司保证暂时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前,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已出具核查意见书, 独立董事、监事会已按照相关规定发表意见。
2013 年 9 月 6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 10,0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2013 年 12 月 6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 10,576.00 万元提前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4 年 2 月 10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的 3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4 年 2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临时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 2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不超过 6 个月,自 2013 年 2 月 19 日至 2014 年 8 月 18 日止。公司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 到期前,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已出具核查意见书,独立董事、监事会已 按照相关规定发表同意意见。
2014 年 8 月 18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的 25,0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 2 ) 2014 年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4 年 9 月 5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前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 2013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产生良好的效益,“南昌欧菲光显中大尺寸电容屏及基建工程 项目”利用租赁厂房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将不再进行厂房基础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应支付的设备和工程进度款后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23,000.00 万元;“南昌欧菲光电 ITO 薄膜生产项目”因项目管理较好,产生部分节余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应支付的尾款后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2,000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25,000 万元,占 2013 年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16.67% 。 2014 年 9 月 28 日 南昌欧菲光显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3,000.00 元, 2014 年 10 月 13 日南昌欧菲光电转出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2,000 万元。保荐机构已出具核查意见书,独立董事、监事会、股东大会已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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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相关规定发表同意意见。
除此之外,本公司 2013 年募集资金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2 、 2014 年募集资金
( 1 ) 2014 年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 临时 ) 审议通过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 90,989.54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 12 个 月,自 2014 年 9 月 6 日至 2015 年 9 月 5 日止。公司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 前,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已出具核查意见书,独立董事、监事会已按照 相关规定发表同意意见。
2014 年 7 月 20 日,本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 10,0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2015 年 8 月 12 日,本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 80,989.54 万元归还至本公 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2 ) 2015 年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使用 60,989.54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 12 个月,自 2015 年 8 月 18 日至 2016 年 8 月 17 日止。公司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前,及时归 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已出具核查意见书,独立董事、监事会已按照相关规定发 表同意意见。
除此之外,本公司 2014 年募集资金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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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相 关内容做逐项对照,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前期筹备充分,提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具体情况见下表:
1 、 2013 年募集资金
| 1 | 、2013年募集资金 |
|---|---|
| 项目名称 2013 年半年报披露的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项目实际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
|
| 序号 | |
| 南昌欧菲光学强化玻璃项 目 南昌欧菲光学强化玻璃项 目 2013年8月31日 2013年8月31日 南昌欧菲光显中大尺寸电 容屏及基建工程项目 南昌欧菲光显中大尺寸电 容屏及基建工程项目 2013年9月30日 2013年9月30日 |
|
| 1 | |
| 2 | |
| 南昌欧菲光电ITO薄膜生 产项目 南昌欧菲光电ITO薄膜生 产项目 2013年9月30日 2013年9月30日 |
|
| 3 | |
|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 建设项目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 建设项目 2013年8月31日 2013年8月31日 |
|
| 4 | |
2 、 2014 年募集资金
| 2、 | 2014年募集资金 | 2014年募集资金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
2015 年年报披露的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项目实际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
| 1 | 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扩产 项目 |
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扩产 项目 |
2016年2月29日 | 2016年2月29日 |
| 2 | 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扩 产项目 |
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扩 产项目 |
2016年2月29日 | 2016年2月29日 |
| 3 | 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 | 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 | 2017年2月28日 (注) |
不适用 |
| 4 | 传感器及应用集成系统研 发中心项目 |
传感器及应用集成系统研 发中心项目 |
2016年2月29日 | 2016年2月29日 |
注: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8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 时)会议通过,由于项目技术改造的变化,公司拟将本项目延期一年完成,即将完成时间从 2016 年 2 月 29 日延期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
除此之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内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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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 、 2013 年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实际投资项目 项目名称 |
截止日投资 项目累计产 能利用率 |
2013 年度 |
承诺效益 2014 年度 |
2015 年度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
截止日累 计实现效 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
| 1 | 南昌欧菲光学强化玻璃项目 | --- | --- | --- | --- | --- | --- | --- | --- | 注1 |
| 2 | 南昌欧菲光显中大尺寸电容屏及基 建工程项目 |
83.18% | --- | 1,313.85 | 6,131.30 | 1,627.19 | 5,378.45 | 7,283.51 | 14,289.15 | 注1、注2 |
| 3 | 南昌欧菲光电ITO薄膜生产项目 | --- | --- | --- | --- | --- | --- | --- | --- | 注1 |
| 4 |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 | 71.82%(注4) | 23,219.48 | 28,210.65 | 38,347.70 | 37,684.15 | 40,716.44 | 18,374.90 | 116,640.03 | 注1、注3 |
| 合计 | 23,219.48 | 29,524.50 | 44,479.00 | 39,311.34 | 46,094.89 | 25,658.41 | 130,929.18 |
注 1 :南昌欧菲光学强化玻璃项目与南昌欧菲光电 ITO 薄膜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公司电容屏项目内部配套,因此不单独进行经济效益评价。根据本公司非公开 发行预案,南昌欧菲光显中大尺寸电容屏及基建工程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平均净利润 8,759 万元;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 年平均净利润 18,431 万元。
注 2 :南昌欧菲光显中大尺寸电容屏及基建工程项目承诺建设期为 1 年半,由于暂时利用外租厂房实施,于 2013 年 9 月 30 日提前投产。
注 3 : “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 ” 和 2010 年募集资金超募资金投向项目 “ 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在同一主体南昌欧菲实施, 因在同一公司实施的两个募投项目产品相同,工艺、设备相近,为了更好的发挥协同效应,降低管理成本,本公司自 2013 年第四季度起对两个募投项目统一管理, 合并核算两个募投项目的效益。 “ 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12 年度的承诺效益为 12,404.93 万元、 2013 年度的承诺效益为 23,219.48 万元、 2014 年度的承诺效益为 25,446.00 万元及 2015 年承诺效益为 25,446.00 万元, “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 ” 的承诺建设期为 1 年半, “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 屏建设项目 ”2014 年度的承诺效益为 2,764.65 万元及 2015 年承诺效益为 12,901.70 万元。两个募投项目累计承诺效益为 102,182.76 万元。两个募投项目 2011 年实际 产生的效益合计为 453.48 万元、 2012 年实际产生的效益合计为 19,411.06 万元、 2013 年实际产生的效益合计为 37,684.15 万元、 2014 年实际产生的效益合计为 40,716.44 万元、 2015 年实际产生的效益合计为 18,374.90 万元。两个募投项目累计实际效益为 116,640.03 万元。此处的承诺效益和实现效益均为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合并计 算数。
注 4 :如注 3 所述,由于自 2013 年第四季度起对 “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 ” 和 “ 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统一管理,因此累 计产能利用率为两个项目的综合累计产能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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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 、 2014 年募集资金
| 2、 | 2014年募集资金 | ||||||||||
|---|---|---|---|---|---|---|---|---|---|---|---|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 | 是否达到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累计产能利用率 | 2013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3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5 年度 |
现效益 | 预计效益 | |
| 1 | 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扩产项目 | 73.00% | --- | --- | --- | --- | --- | 18,278.60 | 18,278.60 |
注1 | |
| 2 | 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扩产项目 | --- | --- | --- | --- | --- | --- | --- | --- |
注2 | |
| 3 | 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 | --- | --- | --- | --- | --- | --- | --- | --- |
注3 | |
| 4 | 传感器及应用集成系统研发中心 项目 |
--- | --- | --- | --- | --- | --- | --- | --- |
注4 | |
| 合计 | --- | --- | --- | --- | --- | 18,278.60 | 18,278.60 |
注 1 : “ 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扩产项目 ” 建设期 1 年半,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建成投产第一年生产负荷为 60% ,投产第二年完全 达产,生产期达产年项目税前净利润为 62,955 万元,税后净利润为 47,216 万元。本项目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扩产项目已于 2013 年 10 月开始前期初步筹划,于 2015 年 1 季度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开始进行试量产, 2015 年 1 季度开始计算实际效益。
注 2 : “ 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扩产项目 ” 项目建设期 1 年半, 2016 年 2 月 29 日实际达到预计使用状态。
注 3 : “ 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 ” 项目建设期 1 年半, 2016 年 3 月 8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通过,项目延期一年完成。即将完成时间从 2016 年 2 月 29 日延期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目前仍在建设期。
注 4 : “ 传感器及应用集成系统研发中心项目 ” 根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本项目用于研发中心的硬件、仪器投资以及研发项目、人员、管理等方面费用的支 付。本项目致力于研究传感器及系统集成的前沿技术,解决实验性生产转化为工业规模生产过程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的难题;对新产品进行质量检 测和产品定型鉴定、新产品标准制定;整理、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等,将在微型投影技术、健康监控、红外光学技术、摄像追踪技术、图像处理分析软件这 五个方面展开研究。因此不单独进行经济效益评价。本项目建设期 1 年半, 2016 年 2 月 29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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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1 、本公司 2013 年募集资金的 “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 ” 和 2010 年募集资金超 募资金投向项目 “ 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在同一主体南昌欧菲实 施,因在同一公司实施的两个募投项目产品相同,工艺、设备相近,为了更好的发挥协同效 应,降低管理成本,公司自 2013 年第四季度起对两个募投项目统一管理,合并核算两个募 投项目的效益。
2 、本公司 2013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南昌欧菲光学强化玻璃项目与南昌欧菲光电 ITO 薄膜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公司电容屏项目内部配套,因此不单独进行经济效益评价。
3 、本公司 2014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传感器及应用集成系统研发中心项目”,根 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本项目用于研发中心的硬件、仪器投资以及研发项目、人员、管 理等方面费用的支付。本项目致力于研究传感器及系统集成的前沿技术,解决实验性生产转 化为工业规模生产过程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的难题;对新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和 产品定型鉴定、新产品标准制定;整理、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等,将在微型投影技术、 健康监控、红外光学技术、摄像追踪技术、图像处理分析软件这五个方面展开研究。因此不 单独进行经济效益评价。
(三) 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不适用。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1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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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第 1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