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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ILM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Nov 1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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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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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 2014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的核查意见
作为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或“公司”)2014 年非 公开发行 A 股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或“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 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欧菲光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的《变更 2014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的 议案》,经审慎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 公司原计划 2014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司原计划的 2014 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亿元
| 单位:亿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 1 | 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扩产项目 | 20.31 | 20.00 |
| 2 | 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扩产项目 | 9.21 | 8.00 |
| 3 | 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 | 20.77 | 10.00 |
| 4 | 传感器及应用集成系统研发中心项目 | 2.06 | 2.00 |
| 合计 | 52.35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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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截至 2015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967,181,274.19 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 992,714,113.78 元。截至 2015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97,683,862.74 元,加上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 609,895,388.00 元,尚未支出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 1,007,579,250.74 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与募集资金应有余额的差异为 14,865,136.96 元,系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利息收入。
公司按照募投项目市场环境、实施进度及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情况投向高像 素微摄像头模组扩产项目等 4 个项目,截至 2015 年 11 月 10 日,2014 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截至2015 年11 月10 日募 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 |
项目状态 |
|---|---|---|---|
| 1 | 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扩产项目 | 6.91 | 部分投产 |
| 2 | 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扩产项目 | 0.54 | 在建 |
| 3 | 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 | 1.48 | 在建 |
| 4 | 传感器及应用集成系统研发中心项目 | 0.74 | 在建 |
| 合计 | 9.67 |
三、 变更募投项目建设规模的计划及原因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考虑到 2014 年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只有 19.60 亿元,比原先预计的 40 亿元募集资金规模大幅减 少,且现阶段自有资金有限,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需要优先满足营运资金的需 求,同时为应对不断变化的下游市场环境,公司决定将有限的募集资金集中投入 到盈利能力较强、市场前景较好的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扩产项目,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并相应调整 4 个募投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募集资 金投资金额。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建设规模及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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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亿元
| 单位:亿元 | 单位:亿元 | ||||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 | 变更后 | ||
| 项目投资 总额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项目投资 总额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
| 1 | 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扩产 项目 |
20.31 | 20.00 | 15.31 | 15.10 |
| 2 | 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扩 产项目 |
9.21 | 8.00 | 1.63 | 1.50 |
| 3 | 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 | 20.77 | 10.00 | 2.01 | 2.00 |
| 4 | 传感器及应用集成系统研 发中心项目 |
2.06 | 2.00 | 1.08 | 1.00 |
| 合计 | 52.35 | 40.00 | 20.03 | 19.60 |
各募投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一)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扩产项目
1、变更的具体内容
单位:亿元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 | 原计划 | 变更后 | 变更后 |
|---|---|---|---|---|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
| 建设投资额 | 16.84 | 16.84 | 13.47 | 13.47 |
| 铺底流动资金 | 3.47 | 3.16 | 1.84 | 1.63 |
| 合计 | 20.31 | 20.00 | 15.31 | 15.10 |
该项目投资规模从 20.31 亿元减少至 15.31 亿元,主要是由于公司采取在现 有厂房加部分外租厂房实施该项目,减少了原投资计划中的基建投资和相应的预 备费等其他费用支出。
2、变更原因
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 15.10 亿元投资该项目。公司高度重视在高像素微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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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领域的布局,目前公司摄像头产品的出货量排名国内前三,该项目盈利能力较 强、市场前景较好,公司将集中有限的募集资金实施该募投项目。
(二)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扩产项目
1、变更的具体内容
单位:亿元
| 单位:亿元 | 单位:亿元 | |||
|---|---|---|---|---|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 | 变更后 | ||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
| 建设投资额 | 7.88 | 7.00 | 1.25 | 1.12 |
| 铺底流动资金 | 1.33 | 1.00 | 0.38 | 0.38 |
| 合计 | 9.21 | 8.00 | 1.63 | 1.50 |
该项目投资规模从 9.21 亿元减少至 1.63 亿元,其中,建设投资额从 7.88 亿 元调整至 1.25 亿元,铺底流动资金规模从 1.33 亿元调整至 0.38 亿元。主要是由 于公司采取在现有厂房加部分外租厂房实施该项目,减少了原投资计划中的基建 投资,并根据下游需求变化调整了产线数量。
2、变更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规模较预计规模大幅减少,且现阶段公司自有资金有限,资产 负债率相对较高,需要优先满足营运资金的需求,并将有限的募集资金投入至市 场前景较好的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扩产项目;此外,平板电脑、触控式超极本和 电脑一体机市场的增长速度未达预期。因此,公司根据下游客户对中大尺寸电容 式触摸屏的预计需求,以及目前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的产能情况,决定调整中 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扩产项目的建设规模。
(三)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
- 1、变更的具体内容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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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原计划 变更后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
|---|---|---|---|---|
| 建设投资额 | 17.46 | 9.00 | 1.51 | 1.50 |
| 铺底流动资金 | 3.31 | 1.00 | 0.50 | 0.50 |
| 合计 | 20.77 | 10.00 | 2.01 | 2.00 |
该项目投资规模从 20.77 亿元减少至 2.01 亿元,其中,建设投资额从 17.46 亿元调整至 1.51 亿元,铺底流动资金规模从 3.31 亿元调整至 0.50 亿元。主要是 由于公司采取在现有厂房加部分外租厂房实施该项目,减少了原投资计划中的基 建投资,并根据下游需求变化调整了产线数量。
2、变更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规模较预计规模大幅减少,且现阶段公司自有资金有限,资产 负债率相对较高,需要优先满足营运资金的需求,并将有限的募集资金投入至市 场前景较好的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扩产项目;此外,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液晶 显示模组产品的毛利率不断走低,业绩贡献不断减少,且对公司营运资金占用相 对较大。公司综合考虑下游市场需求及替代解决方案后,决定调整液晶显示模组 扩产项目的建设规模。
(四)传感器及应用集成系统研发中心项目
1、变更的具体内容
单位:亿元
| 单位:亿元 | 单位:亿元 | |||
|---|---|---|---|---|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 | 变更后 | ||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
| 建设投资额 | 2.06 | 2.00 | 1.08 | 1.00 |
| 铺底流动资金 | - | - | - | - |
| 合计 | 2.06 | 2.00 | 1.08 | 1.00 |
该项目投资规模从 2.06 亿元减少至 1.08 亿元,主要是由于公司减少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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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研发费用所致。
2、变更原因
公司在收购 DOC 公司中获得的 MEMS 摄像头模组技术,并在美国建立了研 发基地。两个项目的部分研发方向具有一定的共通性。为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 率,避免资源重复投入,并结合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决定调整传感器及应用集 成系统研发中心项目投资规模。
四、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本次变更 2014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的事项已经 2015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临时)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但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考虑到募集资金规模较预计规模大幅减少,且现阶段公司自有资 金有限,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需要优先满足营运资金的需求,结合不断变化的 下游市场环境,将有限的募集资金集中投入到盈利能力较强、市场前景较好的高 像素微摄像头模组扩产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欧菲光本次变更 2014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模 和内容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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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 2014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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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莹 万小兵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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