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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ILM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Oct 2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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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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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 [ 2015]003879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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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
| 目 录 | 页 次 | |
|---|---|---|
| 一、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 1-20 |
|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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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 [2015]003879 号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 光公司)编制的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欧菲光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30 号)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欧菲光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欧菲光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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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2015]003879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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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 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重大错报风 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欧菲光公司董事会编制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反映了欧菲光公司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 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欧菲光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之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欧菲光公司证券 发行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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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本公司 ” ) 2010 年 7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方式取得募集资金(以下简称 “2010 年募集资金 ” )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10]869 号文《关于 核准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4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72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9,086,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70,914,000.00 元,原计划募集资金为 241,460,000.00 元,超额募集资 金 429,454,000.00 元。于 2010 年 7 月 26 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截止 2010 年 7 月 26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 [2010]282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二)本公司 2013 年 1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取得募集资金(以下简称 “2013 年募集资 金 ” )
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2]1730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4,054 万 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7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499,9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7,219,94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1,452,760,060.00 元。
截止 2013 年 1 月 18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 [2013]00002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207,672,027.98 元,其中:公司 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32,079,560.20 元;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起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 975,592,467.78 元。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 232,079,560.20 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 大华核字 [2013]001638 号 ” 鉴证报告鉴证确认并完成资金置换。利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00.00 元。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 2013 年募集资金总额 1,457,672,027.98 元。募 集资金余额应为 -4,911,967.98 元。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572,29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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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1 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元。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应有余额的差异 8,484,259.59 元,系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利息 收入。
(三)本公司 2014 年 8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取得募集资金(以下简称 “2014 年募集资 金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 [2014]45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 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0,045.2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9.92 元。截至 2014 年 8 月 15 日,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0,045.20 万股,募集资金 总额 2,001,003,840.04 元。扣发行费用 41,108,452.07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959,895,387.97 元。
截至 2014 年 8 月 15 日止,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 大华验字 [2014]000321 号 ” 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908,218,263.71 元,其中:公司于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27,417,500.00 元;于 2014 年 8 月 15 日起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 680,800,763.71 元。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 227,417,500.00 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 大华核字 [2014]004688 号 ” 鉴证报告鉴证确认并完成资金置换。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908,218,263.71 元, 募集资金余额应为 1,051,677,124.26 元。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55,585,275.74 元,加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609,895,388.00 元,尚未支出的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 1,065,480,663.74 元。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应有余额的差异为 13,803,539.48 元,系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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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2 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2013 年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注1)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 式 |
备注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 |
337010100100489755 | 454,980,600.00 | --- | --- |
已销户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公明支行 |
748460359840 | 1,000,000,000.00 | --- | --- |
已销户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 |||||
| 司南昌市经济技术开 | 191719012925 | 100,000,000.00 | --- | --- |
已销户 |
| 发区支行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 |
36001050800052510306 |
300,000,000.00 |
--- | --- |
已销户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 |||||
| 司南昌市经济技术开 | 200718860317 | 405,837,791.63 | --- | --- |
已销户 |
| 发区支行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 |||||
| 司南昌市经济技术开 | 190218860369 | 100,000,000.00 | --- | --- |
已销户 |
| 发区支行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 |
1502210029300201075 |
150,000,000.00 | --- | --- |
已销户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象湖支行 |
14983001040010042 |
100,000,000.00 | 3,572,291.61 | 活期 |
|
| 合 计 | 3,572,291.61 |
注 1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发行费用 2,220,54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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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3 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2014 年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注1) 截止日余额 |
|
|---|---|
| 存储方式 备注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公明支行 753663393647 661,985,840.00 287,211.0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 4000027729200523201 500,000,000.00 166,867.4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公明支行 41020800046688882 200,000,000.00 66,346.0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44201518300052528673 600,000,000.00 1,713,565.7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昌市昌北支行 1502210029300135314 250,000,000.00 25,167,407.3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昌市昌北支行 1502210014310004516 250,000,000.00 20,0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市昌北支行 190225032879 200,000,000.00 119,747.1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市昌北支行 193225402036 30,000,000.00 30,588,798.95 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市象 湖支行 14983001040011123 150,000,000.00 49,319,309.35 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市象 湖支行 14983051100000059 50,000,000.00 50,0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红谷滩昌北支行 191725030730 100,000,000.00 57,611,492.3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市昌北支行 196225034862 200,000,000.00 1,071,418.93 中国银行南昌市昌北支 行 191727169783 50,000,000.00 50,620,659.38 中国银行南昌市昌北支 行 196228546006 10,000,000.00 10,058,750.00 中国银行南昌开发区支 行 196227978887 150,000,000.00 13,773.76 |
智能定期存款 (七天通知存款) 智能定期存款 (七天通知存款) 智能定期存款 (七天通知存款) 智能定期存款 (七天通知存款) |
| 活期 | |
| 三个月定期 | |
| 活期 | |
| 三个月定期 | |
| 活期 | |
| 六个月定期 | |
| 活期 | |
| 活期 | |
| 三个月定期 | |
| 六个月定期存 款 |
|
| 活期 | |
| --- 已销 户 |
|
| 交通银行迎宾支行 361608100018010085313 50,000,000.00 --- |
|
|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44301560042808380000 250,000,000.00 500,000.00 |
活期 |
|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44301560042904010000 99,500,000.00 158,279,928.33 |
协定存款专户 |
| 合 计 455,585,275.74 |
注 1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发行费用 2,090,452.0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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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4 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2010 年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67,091.40 | 募集资金总额:67,091.40 | 募集资金总额:67,091.40 | 募集资金总额:67,091.40 | 募集资金总额:67,091.40 | 募集资金总额:67,091.4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7,091.4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7,091.4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7,091.4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7,091.40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3年: 2014年: 2015年1-9月: |
--- --- ---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或截止 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 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 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 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 1 | *精密光电薄膜元 器件生产项目 |
精密光电薄膜元 器件生产项目 |
20,171.00 | 20,171.00 | 20,192.63 | 20,171.00 | 20,171.00 | 20,192.63 | 21.63 | 2011年09月30日 |
| 2 | **精密光电薄膜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精密光电薄膜技 术研发中心项目 |
3,975.00 | 3,975.00 | 3,992.01 | 3,975.00 | 3,975.00 | 3,992.01 | 17.01 | 2011年12月20日 |
| 小计 | 24,146.00 | 24,146.00 | 24,184.64 | 24,146.00 | 24,146.00 | 24,184.64 | 38.64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3 | ***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30,000.00 | 30,350.34 | --- |
30,000.00 | 30,350.34 | 350.34 |
2011年10月31日 | |
| 4 | 归还银行贷款 | --- | 9,320.00 | 9,320.00 | --- | 9,320.00 | 9,320.00 | --- | 不适用 |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 | 3,625.40 | 3,625.40 | --- | 3,625.40 | 3,625.40 | --- | 不适用 | |
| 小计 | --- | 42,945.40 | 43,295.74 | --- | 42,945.40 | 43,295.74 | 350.34 | |||
| 合计 | 24,146.00 | 67,091.40 | 67,480.38 | 24,146.00 | 67,091.40 | 67,480.38 | 388.98 |
-
注1: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生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 21.63 万元,该差额全部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注2:精密光电薄膜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 17.01 万元,该差额全部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注3: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 350.34 万元,该差额全部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注4:累计实际投资金额 67,480.38 万元,与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7,091.40 万元的差额 388.98 万元系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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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5 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 、 2013 年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145,276.01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45,767.2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13年度: 99,537.43 2014年度: 41,356.11 2015年1-9月: 4,873.66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或截 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 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 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 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的差额 |
||
| 1 | *南昌欧菲光学强化玻 璃项目 |
南昌欧菲光学强化 玻璃项目 |
150,000.00 | 25,000.00 | 24,721.88 | 150,000.00 | 25,000.00 | 24,721.88 | -278.12 | 2013年08月31日 | |
| 2 | **南昌欧菲光显中大 尺寸电容屏及基建工 程项目 |
南昌欧菲光显中大 尺寸电容屏及基建 工程项目 |
70,000.00 | 47,331.47 | 70,000.00 | 47,331.47 | -22,668.53 | 2013年09月30日 | |||
| 3 | ***南昌欧菲光电ITO 薄膜生产项目 |
南昌欧菲光电ITO 薄膜生产项目 |
10,000.00 | 8,103.76 | 10,000.00 | 8,103.76 | -1,896.24 | 2013年09月30日 | |||
| 4 |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 电容屏建设项目 |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 电容屏建设项目 |
40,276.01 | 40,610.09 | 40,276.01 | 40,610.09 | 334.08 | 2013年08月31日 | |||
| 5 | 募集资金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 | --- | 25,000.00 | --- | 25,000.00 | 25,000.00 | |||||
| 合计 | 150,000.00 | 145,276.01 | 145,767.20 | 150,000.00 | 145,276.01 | 145,767.20 | 491.19 |
- 注 1 :南昌欧菲光学强化玻璃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 -278.12 万元,系按合同付款进度分期付款,而未支付的款项。
注 2 :南昌欧菲光显中大尺寸电容屏及基建工程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 -22,668.52 万元。由于 “ 南昌欧菲光显中大尺寸电容屏及基建工程项目 ” 利用租 赁厂房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将不再进行厂房基础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应支付的设备和工程进度款后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23,000.00 万元。 扣除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差额 331.48 万元,全部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注 3 :南昌欧菲光电 ITO 薄膜生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 -1,896.24 万元。由于 “ 南昌欧菲光电 ITO 薄膜生产项目 ” 因项目管理较好,产生部分节余资
-
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应支付的尾款后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2,000.00 万元。扣除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差额 103.76 万元,全部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注 4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 334.08 万元,全部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注 5 :累计实际投资金额 145,767.20 万元,与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45,276.01 万元的差额 491.19 万元系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尚未支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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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6 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 2014 年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195,989.54 | 募集资金总额:195,989.54 | 募集资金总额:195,989.54 | 募集资金总额:195,989.54 | 募集资金总额:195,989.54 | 募集资金总额:195,989.54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90,821.83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90,821.83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90,821.83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90,821.83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4年: 26,405.17 2015年1-9月: 64,416.66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或截止 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 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 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 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 额 |
|
| 1 | *南昌光电/生物识别 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 扩产项目 |
南昌光电/生物识 别高像素微摄像头 模组扩产项目 |
200,000.00 | 200,000.00 | 67,217.45 | 200,000.00 | 200,000.00 | 67,217.45 | -132,782.55 | 2016年02月29日 |
| 2 | **南昌光显中大尺寸 电容式触摸屏扩产项 目 |
南昌光显中大尺寸 电容式触摸屏扩产 项目 |
80,000.00 | 80,000.00 | 5,249.84 | 80,000.00 | 80,000.00 | 5,249.84 | -74,750.16 | 2016年02月29日 |
| 3 | ***南昌显示液晶显示 模组扩产项目 |
南昌显示液晶显示 模组扩产项目 |
100,000.00 | 100,000.00 | 14,084.10 | 100,000.00 | 100,000.00 | 14,084.10 | -85,915.90 | 2016年02月29日 |
| 4 | ****南昌欧菲光传感器 及应用集成系统研发 中心项目 |
南昌欧菲光传感器 及应用集成系统研 发中心项目 |
20,000.00 | 20,000.00 | 4,270.44 | 20,000.00 | 20,000.00 | 4,270.44 | -15,729.56 | 2016年02月29日 |
| 合计 | 400,000.00 | 400,000.00 | 90,821.83 | 400,000.00 | 400,000.00 | 90,821.83 | -309,178.17 |
注 1 :南昌光电 / 生物识别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扩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 -132,782.55 万元,系按合同付款进度分期付款,以及拟投资于高阶 16M 以 上及 OIS 、双摄等新工艺的款项。
注 2 :南昌光显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扩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 -74,750.16 万元,系按合同约定尚未达到付款条件的款项,以及已完成设备选型但 尚未确定供应商的设备投资款。
注 3 :南昌显示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 -85,915.90 万元,系按合同约定尚未达到付款条件的款项,以及已完成设备选型但尚未确定 供应商的设备投资款。
注 4 :南昌欧菲光传感器及应用集成系统研发中心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 -15,729.56 万元,系按研发项目进度尚未支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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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 、 2010 年募集资金
2010 年 9 月 21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 —— 议案》,同意本公司在南昌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南 昌欧菲光 ) 实施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此项目是在公司现有基 础上对产能的扩张,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3.5 亿元人民币,其中购买土地及厂房预计 1.2 亿元,配套设备及流动资金预计 2.3 亿元。公司将使用 2 亿元人民币超募资金用于该项目建 设, 2 亿元人民币中 1.2 亿用于购买土地及厂房, 0.8 亿用于配套设备和流动资金部分,不足 部分公司自行筹集。
2010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 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以下简称 “ 项目 2” ),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1 亿元人民币在南昌再设 立一全资子公司专注于光学及光学薄膜等系列光学产品。
2011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增加对外投资》的 议案:南昌欧菲光计划投资总额由 3.5 亿增加到 10 亿元人民币,其中购买土地、厂房及生产 设备预计 6.68 亿元,流动资金预计 3.32 亿元。原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不变;厂房的建设 和设备的加大投入,规模及产能相应的扩大,同时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在相应的增加,流动 资金的增加在一个合理的比例范围内。
201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变更部分超募集 资金投向》的议案:目前 “ 项目 2” 还在前期筹备中,此项目的 1 亿超募资金暂时没有使用, 为了提高资金的利用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将此 1 亿资金变更投资到南昌欧菲光科 技有限公司,此公司原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现增加投资后变更为:注册资本 3 亿元人民 币,总投资额 10 亿不变。 “ 项目 2” 以后需要资金由公司另行筹集。
以上 1 亿资金变更至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时,连利息一并变更,利息计入资本公积。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出具专项意见书,独立董 事、监事会已按照相关规定发表意见。
2 、 2013 年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实现专业分工,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中小项目及中大项目的 部分生产环节(或工序)拆分实施,并部分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1) 新设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南昌欧菲光学 ” ),由其负责 实施原中小项目及中大项目中的强化玻璃生产工序,项目名称为强化玻璃建设项目,项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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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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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地点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规划路以南区域变更至南昌经济 技术开发区富樱路 18 号,拟采取外租厂房方式。
(2) 新设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南昌欧菲光显 ” ),由其负 责实施原中大项目中除强化玻璃外的其余建设内容,项目名称为中大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 南昌欧菲光显将通过受让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龙潭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规划路 以南区域土地(中小项目及中大项目原计划实施地)的方式实施本项目基建工程。为把握良 好的市场机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募投项目尽快产生效益,南昌欧菲光显将暂时 利用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实施中大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待本项目基建工程完 成后再搬迁至新建厂房。
(3) 以本公司向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南昌欧菲光电 ” )增资的方式,由 南昌欧菲光电负责实施原中小项目 ITO 薄膜生产工序,项目名称为 ITO 薄膜生产项目。项目 实施地点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规划路以南区域变更至南昌欧 菲光电现有厂房(南昌经济开发区丁香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
(4) 以本公司向南昌欧菲光增资的方式,由南昌欧菲光负责实施原中小项目中除强化玻 璃、 ITO 薄膜及基建工程外的其余建设内容,项目名称为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项目实 施地点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规划路以南区域变更至南昌欧菲 光现有厂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丁香路以东、榆林路以西、龙潭水渠以北、黄家湖西路以 南区域)。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出具专项意见书,独 立董事、监事会已按照相关规定发表意见。
3 、 2014 年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 临时 ) 会议、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 把握良好的市场机会,确保充足的产能满足市场需求,能够让募投项目尽快产生效益,增加 股东收益,同时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采取在现有厂房并外租部分厂房的方 式建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相应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具 体情况如下:
( 1 )以欧菲光向南昌欧菲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南昌显示 ) 增资的方式,由南昌显 示负责实施液晶显示模组研发生产,项目名称为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项目实施地点由南 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路以东、规划路以南、龙潭水渠以北区域变更至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富樱路 18 号。
( 2 )以欧菲光向南昌光电增资的方式,由南昌光电负责实施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研发 生产,项目名称为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扩产项目,项目实施地点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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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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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以东、规划路以南、龙潭水渠以北区域变更至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樱路 18 号。同时为 更好垂直整合,充分利用公司在生物识别、脸部识别、虹膜识别等方面的领先技术,增加全 资子公司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生物识别 ) 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 地点为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大道南侧原赛维硅片项目 6 号和 7 号厂房。
( 3 )以欧菲光向南昌光显增资的方式,由南昌光显负责实施中大尺寸 (7-23 英寸 ) 电容式 触摸屏扩产,项目名称为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扩产项目。项目实施地点由南昌经济技术开 发区龙潭路以东、规划路以南、龙潭水渠以北区域变更至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樱路 18 号, 不足部分拟利用南昌欧菲光在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号园区的现成厂房 ( 经开区丁香路以东、 龙潭水渠以北 ) 。
( 4 )以欧菲光向南昌欧菲光增资的方式,由南昌欧菲光负责实施研发中心的硬件、仪 器投资以及研发项目、人员、管理等方面费用的支付,项目名称为传感器及应用集成系统研 发中心项目。项目实施地点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路以东、规划路以南、龙潭水渠以北 区域变更至南昌欧菲光在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号园区的现成自有厂房 ( 经开区丁香路以东、 龙潭水渠以北 ) 。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出具专项意见书,独 立董事、监事会已按照相关规定发表意见。
除此之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情况
1 、 2010 年募集资金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已在《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 248 页披露。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 69,394,605.39 元。 2010 年 8 月 16 日,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69,394,605.39 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额 |
本次置换金额 | 本次置换金额占总 投资额比例(%) |
|---|---|---|---|---|---|
| 1 | 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生产项目 | 20,171.00 | 6,939.46 | 6,939.46 | 34.40 |
| 2 | 精密光电薄膜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3,975.00 | --- | --- | --- |
| 合 计 | 24,146.00 | 6,939.46 | 6,939.46 | 2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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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3 年募集资金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际投资额为 232,079,560.20 元。 2013 年 2 月 25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 时)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32,079,560.20 元。公司监事会、独立 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额 |
本次置换金 额 |
本次置换金额占总 投资额比例(%) |
| 1 | 南昌欧菲光学强化玻璃项目 | 25,000.00 | --- | --- | --- |
| 南昌欧菲光显中大尺寸电容屏及基 | |||||
| 2 | 建工程项目 | 70,000.00 | --- | --- | --- |
| 3 | 南昌欧菲光电ITO薄膜生产项目 | 10,000.00 | --- | --- | --- |
| 4 |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 | 40,276.01 | 23,207.96 | 23,207.96 | 57.62 |
| 合 计 | 145,276.01 | 23,207.96 | 23,207.96 | 15.98 |
2 、 2014 年募集资金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际投资额为 227,417,500.00 元。 2014 年 9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 临时 ) 审议 通过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227,417,500.00 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 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额 本次置换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占总 投资额比例(%) 南昌光电/生物识别高像素微摄 像头模组扩产项目 203,100 12,571.02 12,571.02 6.19 南昌光显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 扩产项目 92,100 1,096.36 1,096.36 1.19 |
|
|---|---|
| 序号 | |
| 1 | |
| 2 | |
| 3 | 南昌显示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 207,700 6,053.47 6,053.47 2.91 |
| 南昌欧菲光传感器及应用集成系 统研发中心项目 20,600 3,020.90 3,020.90 14.66 |
|
| 4 | |
| 合 计 523,500 22,741.75 22,741.75 4.34 |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 2010 年募集资金
( 1 ) 2011 年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满足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的资金需求,提高 资金的利用率,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计划将 59,893,581.82 元的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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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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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 2011 年 10 月 17 日至 2012 年 4 月 16 日止,到期归还到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到具体办理转账手续时将多出的利息一并转出。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实际转入 60,339,916.22 元闲置超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保荐机构已 出具核查意见书,独立董事、监事会已按照相关规定发表意见。
2012 年 4 月 13 日,本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 60,339,916.22 元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 2 ) 2012 年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2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满足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的资金需求,提 高资金的利用率,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计划将 60,339,916.22 元的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 2012 年 5 月 9 日至 2012 年 11 月 8 日止,到期归还到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到具体办理转账手续时将多出的利息一并转出。议案通过后,本公司 累计转出 26,123,817.86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12 年 7 月 24 日将上述款项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保荐机构已 出具核查意见书,独立董事、监事会已按照相关规定发表意见。
除此之外,本公司 2010 年募集资金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2 、 2013 年募集资金
( 1 ) 2013 年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3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 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 50,276.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 300.00 万元利息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补充期限为 12 个月,自 2013 年 2 月 26 日至 2014 年 2 月 25 日止。公司保证暂时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前,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已出具核查意见书, 独立董事、监事会已按照相关规定发表意见。
2013 年 9 月 6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 10,0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2013 年 12 月 6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 10,576.00 万元提前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4 年 2 月 10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的 3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4 年 2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临时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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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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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 2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不超过 6 个月,自 2013 年 2 月 19 日至 2014 年 8 月 18 日止。公司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 到期前,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已出具核查意见书,独立董事、监事会已 按照相关规定发表同意意见。
2014 年 8 月 18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的 25,0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 2 ) 2014 年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4 年 9 月 5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前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 2013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产生良好的效益,“南昌欧菲光显中大尺寸电容屏及基建工程 项目”利用租赁厂房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将不再进行厂房基础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应支付的设备和工程进度款后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23,000.00 万元;“南昌欧菲光电 ITO 薄膜生产项目” 因项目管理较好,产生部分节余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应支付的尾款后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2,000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25,000 万元,占 2013 年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16.67% 。 2014 年 9 月 28 日 南昌欧菲光显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3,000.00 元, 2014 年 10 月 13 日南昌欧菲光电转出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2,000 万元。保荐机构已出具核查意见书,独立董事、监事会、股东大会已按 照相关规定发表同意意见。
除此之外,本公司 2013 年募集资金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3 、 2014 年募集资金
( 1 ) 2014 年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 临时 ) 审议通过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 90,989.54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 12 个 月,自 2014 年 9 月 6 日至 2015 年 9 月 5 日止。公司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 前,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已出具核查意见书,独立董事、监事会已按照 相关规定发表同意意见。
2014 年 7 月 20 日,本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 10,0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2015 年 8 月 12 日,本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 80,989.54 万元归还至本公 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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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2015 年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使用 60,989.54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 12 个月,自 2015 年 8 月 18 日至 2016 年 8 月 17 日止。公司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前,及时归 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已出具核查意见书,独立董事、监事会已按照相关规定发 表同意意见。
除此之外,本公司 2014 年募集资金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相 关内容做逐项对照,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前期筹备充分,提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具体情况见下表:
1 、 2010 年募集资金
| 1、2010年募集资金 | 1、2010年募集资金 |
|---|---|
| 序号 项目名称 2011 年半年报披露的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项目实际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
|
| 1 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生产 项目 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生产 项目 2012年3月31日 2011年9月30日 2 精密光电薄膜技术研发中 心项目 精密光电薄膜技术研发中 心项目 2012年3月31日 2011年12月20日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3 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12年3月31日 2011年10月31日 |
|
| 4 归还银行贷款 不适用 不适用 |
|
| 5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
|
| 2、2013年募集资金 | |
| 项目名称 2013 年半年报披露的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项目实际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
|
| 序号 | |
| 南昌欧菲光学强化玻璃项 目 南昌欧菲光学强化玻璃项 目 2013年8月31日 2013年8月31日 南昌欧菲光显中大尺寸电 容屏及基建工程项目 南昌欧菲光显中大尺寸电 容屏及基建工程项目 2013年9月30日 2013年9月30日 |
|
| 1 | |
| 2 | |
| 南昌欧菲光电ITO薄膜生 产项目 南昌欧菲光电ITO薄膜生 产项目 2013年9月30日 2013年9月30日 |
|
| 3 | |
|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 建设项目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 建设项目 2013年8月31日 2013年8月31日 |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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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 、 2014 年募集资金
| 3 | 、2014年募集资金 | 、2014年募集资金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
2015 年半年报披露的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项目实际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
| 1 | 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扩产 项目 |
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扩产 项目 |
2016年2月29日 | 不适用 |
| 2 | 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扩 产项目 |
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扩 产项目 |
2016年2月29日 | 不适用 |
| 3 | 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 | 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 | 2016年2月29日 | 不适用 |
| 4 | 传感器及应用集成系统研 发中心项目 |
传感器及应用集成系统研 发中心项目 |
2016年2月29日 | 不适用 |
除此之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内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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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15 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 、 2010 年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实际投资项目 项目名称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 能利用率 |
2013 年度 |
承诺效益 2014 年度 |
2015 1-9 月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1-9 月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1-9 月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1-9 月 |
截止日累计实 现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
| 1 | 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生产 项目 |
滤光片及组件利用率 40.71%; 触摸屏利用率56.65% |
4,725.99 | 4,725.99 | 3,544.49 | 4,520.69 | 4,448.36 | -1,876.11 | 9,231.28 | 注1 |
| 2 | 精密光电薄膜技术研发中 心项目 |
--- | --- | --- | --- | --- | --- | --- | --- | 注2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3 | 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 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87.06%(注4) | 23,219.48 | 25,446.00 | 19,084.50 | --- | --- | --- | --- | 注3 |
| 4 | 归还银行贷款 | --- | --- | --- | --- | --- | --- | --- | --- | 注5 |
| 5 | 超募资金(不含募集资金利 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 --- | --- | --- | 注6 |
| 合计 | 27,945.47 | 30,171.99 | 22,628.99 | 4,520.69 | 4,448.36 | -1,876.11 | 9,231.28 | --- |
注 1 :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生产项目主要生产产品为红外截止滤光片及镜座组件、触摸屏,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项目建设期为一年半,预计全面投产后三年, 年平均新增销售收入 27,005.67 万元,投资回收期 4.66 年,投资利润率 22.51% ,项目内部收益率 29.38% (税前),销售净利率 17.50% 。本项目红外截止滤光片及镜 座组件已于 2008 年 8 月开始前期初步筹划,于 2011 年 9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触摸屏于 2010 年三季度开始建设,于 2011 年 9 月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开 始进行试量产,产品良品率逐步提升。
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生产项目由本公司之子公司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欧菲光)负责实施,苏州欧菲光 2013 年及 2014 年基本达到承诺效 益, 2015 年苏州欧菲光亏损,主要原因为 15 年 8 月央行汇率市场化,苏州欧菲光受汇率变动影响,产生汇率损失及汇况损失共 5,306.39 万元,剔除此项影响,苏州 欧菲光 2015 年 1-9 月份实际净利润为 3,430.28 万元。基本达成预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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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16 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注 2 :精密光电薄膜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不单独核算效益,但该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和可持续的发展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 争力。
注 3 :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不属于 IPO 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投资的项目,系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利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在南昌欧菲实施的项目。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按 2010 年 9 月决议,项目总投资 3.5 亿元,于 2010 年 10 月开始建设,建设期 18 个月; 2011 年 8 月根据市场需求及公司实施能力将项目总投资增加至 10 亿元, 预计投产后第二年起新增利润 25,446 万元(投产后第一年生产负荷按 65% 计算)。
“ 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和 2013 年募集资金的 “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 ” 在同一主体南昌欧菲实施,因在同一公司实施 的两个募投项目产品相同,工艺、设备相近,为了更好的发挥协同效应,降低管理成本,本公司自 2013 年第四季度起对两个募投项目统一管理,合并核算两个募 投项目的效益。 “ 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13 年度的承诺效益为 23,219.48 万元、 2014 年度的承诺效益为 25,446.00 万元及 2015 年 1-9 月 承诺效益为 19,084.50 万元, “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 ” 的承诺建设期为 1 年半, “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 ”2014 年度的承诺效益为 2,764.65 万元 及 2015 年 1-9 月承诺效益为 8,293.95 万元。两个募投项目 2013 年实际产生的效益合计为 37,684.15 万元、 2014 年实际产生的效益合计为 40,716.44 万元、 2015 年 1-9 月实际产生的效益合计为 13,639.19 万元。
注 4 :如注 3 所述,由于自 2013 年第四季度起对 “ 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和 “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 ” 统一管理,因 此累计产能利用率为两个项目的综合累计产能利用率。
注 5 、注 6 :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单独核算效益,但该项目的实施可有效减轻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 注 7 : 2015 年 1-9 月实现效益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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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 、 2013 年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实际投资项目 项目名称 |
截止日投资 项目累计产 能利用率 |
2013 年度 |
承诺效益 2014 年度 |
2015 1-9 月 |
2013 年度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2014 年度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2014 年度 |
2015 1-9 月 |
截止日累 计实现效 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
| 1 | 南昌欧菲光学强化玻璃项目 | --- | --- | --- | --- | --- | --- | --- | --- | 注1 | |||
| 2 | 南昌欧菲光显中大尺寸电容屏及基 建工程项目 |
83.70% | --- | 1,313.85 | 3,941.55 | 1,627.19 | 5,378.45 | 5,253.77 | 12,259.41 | 注2 | |||
| 3 | 南昌欧菲光电ITO薄膜生产项目 | --- | --- | --- | --- | --- | --- | --- | --- | 注1 | |||
| 4 |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 | 87.06%(注4) | --- | --- | --- | --- | --- | --- | --- | 注3 | |||
| 合计 | --- | 1,313.85 | 3,941.55 | 1,627.19 | 5,378.45 | 5,253.77 | 12,259.41 |
注 1 :南昌欧菲光学强化玻璃项目与南昌欧菲光电 ITO 薄膜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公司电容屏项目内部配套,因此不单独进行经济效益评价。根据本公司非公开 发行预案,南昌欧菲光显中大尺寸电容屏及基建工程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平均净利润 8,759 万元;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 年平均净利润 18,431 万元。
注 2 :南昌欧菲光显中大尺寸电容屏及基建工程项目承诺建设期为 1 年半,由于暂时利用外租厂房实施,于 2013 年 9 月 30 日提前投产。
注 3 : “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 ” 和 2010 年募集资金超募资金投向项目 “ 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在同一主体南昌欧菲实施, 因在同一公司实施的两个募投项目产品相同,工艺、设备相近,为了更好的发挥协同效应,降低管理成本,本公司自 2013 年第四季度起对两个募投项目统一管理, 合并核算两个募投项目的效益。 “ 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13 年度的承诺效益为 23,219.48 万元、 2014 年度的承诺效益为 25,446.00 万元 及 2015 年 1-9 月承诺效益为 19,084.50 万元, “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 ” 的承诺建设期为 1 年半, “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 ”2014 年度的承诺效益 为 2,764.65 万元及 2015 年 1-9 月承诺效益为 8,293.95 万元。两个募投项目 2013 年实际产生的效益合计为 37,684.15 万元、 2014 年实际产生的效益合计为 40,716.44 万 元、 2015 年 1-9 月实际产生的效益合计为 13,639.19 万元。
注 4 :如注 3 所述,由于自 2013 年第四季度起对 “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 ” 和 “ 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统一管理,因此累 计产能利用率为两个项目的综合累计产能利用率。
注 5 : 2015 年 1-9 月实现效益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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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18 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 、 2014 年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实际投资项目 项目名称 |
截止日投资项 目累计产能利 用率 |
2013 年度 |
承诺效益 2014 年度 |
2015 1-9 月 |
2013 年度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2014 年度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2014 年度 |
2015 1-9 月 |
截止日累计 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
| 1 | 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扩产项目 | 69.24% | --- | --- | --- | --- | --- | 15,681.83 | 15,681.83 |
注1 |
||
| 2 | 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扩产项目 | --- | --- | --- | --- | --- | --- | --- | --- | 注2 | ||
| 3 | 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 | --- | --- | --- | --- | --- | --- | --- | --- | 注3 | ||
| 4 | 传感器及应用集成系统研发中心 项目 |
--- | --- | --- | --- | --- | --- | --- | --- | 注4 | ||
| 合计 | --- | --- | --- | --- | --- | 15,681.83 | 15,681.83 |
注 1 : “ 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扩产项目 ” 建设期 1 年半,预计将于 2016 年 2 月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建成投产第一年生产负荷为 60% ,投产第二年完 全达产,生产期达产年项目税前净利润为 62,955 万元,税后净利润为 47,216 万元。本项目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扩产项目已于 2013 年 10 月开始前期初步筹划,于 2015 年 1 季度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开始进行试量产, 2015 年 1 季度开始计算效益。
注 2 : “ 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扩产项目 ” 项目建设期 1 年半,预计将于 2016 年 2 月实现投产,目前仍在建设期。
注 3 : “ 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 ” 项目建设期 1 年半,预计将于 2016 年 2 月实现投产,目前仍在建设期。
注 4 : “ 传感器及应用集成系统研发中心项目 ” 根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本项目用于研发中心的硬件、仪器投资以及研发项目、人员、管理等方面费用的支 付。本项目致力于研究传感器及系统集成的前沿技术,解决实验性生产转化为工业规模生产过程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的难题;对新产品进行质量检 测和产品定型鉴定、新产品标准制定;整理、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等,将在微型投影技术、健康监控、红外光学技术、摄像追踪技术、图像处理分析软件这 五个方面展开研究。因此不单独进行经济效益评价。
注 5 : 2015 年 1-9 月实现效益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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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19 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本公司 2013 年募集资金的 “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 ” 和 2010 年募集资金超募 资金投向项目 “ 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在同一主体南昌欧菲实施, 因在同一公司实施的两个募投项目产品相同,工艺、设备相近,为了更好的发挥协同效应, 降低管理成本,公司自 2013 年第四季度起对两个募投项目统一管理,合并核算两个募投项 目的效益。
(三) 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生产项目 2013 年及 2014 年基本达到承诺效益, 2015 年实际效益 -1,876.11 万元,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主要原因为 2015 年 8 月央行汇率市场化,苏州欧菲光受 汇率变动影响,产生汇率损失及汇况损失共 5,306.39 万元,剔除此项影响,苏州欧菲光 2015 年 1-9 月份实际净利润为 3,430.28 万元,基本达成预计效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总经理:宣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素雯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素雯
2015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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