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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ILM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Aug 2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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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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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A 股) 10,045.2 万股后 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 [2014]000321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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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0,045.2 万股后
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截止2014 年8 月15 日)
| 目 录 | 页 次 | |
|---|---|---|
| 一、 | 验资报告 | 1-3 |
| 二、 | 附件 | |
|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 1 | |
| 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 1 | |
| 验资事项说明 | 1-2 | |
| 银行询证函及进账单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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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14]000321 号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欧菲光公司”)截至2014 年8 月15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 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欧菲光 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欧菲光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 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欧菲光公司的实际情 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欧菲光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016 万元,根据欧菲光公司 2013 年10 月16 日召开的董事会、2013 年11 月 01 日召开的临时股 东大会的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59 号 文《关于核准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的核准,同意欧菲光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 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45.2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9.92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200,100.38 万元。经此发行,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3,061.2 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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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报告 第 1 页
大华验字[2014]000321 号验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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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们审验,截至2014 年8 月15 日止,欧菲光公司共计募集货 币资金人民币2,001,003,840.04 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亿零壹佰万 叁仟捌佰肆拾元零肆分),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1,108,452.07 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壹佰壹拾万捌仟肆佰伍拾贰元 零柒分),欧菲光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9,895,387.97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亿伍仟玖佰捌拾玖万伍仟叁佰捌拾柒元玖角 柒分),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00,452,000.00 元(大写:人民币 壹亿零肆拾伍万贰仟元整),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1,859,443,387.97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亿伍仟玖佰肆拾肆万叁 仟叁佰捌拾柒元玖角柒分)。
同时我们注意到,欧菲光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3,016 万元,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所 验字[2014]00025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至2014 年8 月15 日止, 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103,061.2 万元。
本验资报告供欧菲光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 对欧菲光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 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 计师事务所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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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报告 第 2 页
大华验字[2014]000321 号验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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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明细表
-
(l)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
(2)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2.验资事项说明
3.银行询证函及进账单复印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合伙人)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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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报告 第 3 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4 年8 月15 日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14 年8 月15 日止
| 股东类别及名称 | 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 实际新增出资情况 | 实际新增出资情况 | 实际新增出资情况 | ||||
|---|---|---|---|---|---|---|---|---|
| 货币 | 实物 | 无形资产 | 净资产 | 其他 | 合计 | 其中:实缴新增注册资本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00,452,000.00 | 2,001,003,840.04 | --- | --- | --- | --- | 2,001,003,840.04 | 100,452,000.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100,452,000.00 | 2,001,003,840.04 | --- | --- | --- | --- | 2,001,003,840.04 | 100,45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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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第 1 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4 年8 月15 日 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2014 年8 月15 日止
| 股东名称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境内法人持股2、境内自然人持股3、境外法人持股4、境外自然人持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小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变更前金额209,454,336.00---------209,454,336.00 | 认缴注册资本 变 更后比例金额 22.52%309,906,336.00 ------ ------ ------ 22.52%309,906,336.00 | 认缴注册资本 变 更后比例金额 22.52%309,906,336.00 ------ ------ ------ 22.52%309,906,336.00 | 比例 30.07% --- --- --- 30.07% | 变更前金额 209,454,336.00 --- --- --- 209,454,336.00 | 比例 22.52% --- --- --- 22.52% | 实缴注册资本本次增加额100,452,000.00 --- --- ---100,452,000.00 | 变更后金额 309,906,336.00 --- --- --- 309,906,336.00 | 比例 30.07% --- --- --- 30.07%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720,705,664.00 | 77.48% | 720,705,664.00 | 69.93% | 720,705,664.00 | 77.48% | --- | 720,705,664.00 | 69.93%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小计 | 720,705,664.00 | 77.48% | 720,705,664.00 | 69.93% | 720,705,664.00 | 77.48% | --- | 720,705,664.00 | 69.93% |
| 合计 | 930,160,000.00 | 100.00% | 1,030,612,000.00 | 100.00% | 930,160,000.00 | 100.00% | 100,452,000.00 | 1,030,612,0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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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第 1 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4 年8 月15 日 验资事项说明
验资事项说明
一、变更前后基本情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公司”),前身为“深圳欧菲光科技有 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件商资批[2007]1642 号批准,于2007 年10 月22 日经股份制改组而成立,依法领取注册号为440301501122288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0 年7 月21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69 号核准欧菲光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245 号文同意,于2010 年8 月3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
根据欧菲光公司2014 年4 月7 日召开的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以欧菲光公司2013 年末总股本46,508 万股为基数,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93,016 万股,变更后 的注册资本为930,160,000.00 元。
二、本次股本的变更情况
欧菲光公司变更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0,160,000.00 元,股份总数为930,16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股本总额为人民币930,160,000.00 元。本次股票发行后,欧 菲光公司的股份总数变更为1,030,612,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股本总额为人民 币 1,030,612,000.00 元。
三、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股款人民币2,001,003,840.04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 币41,108,452.07 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59,895,387.97 元。其中,计入 欧菲 光公司“股本”人民币100,452,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1,859,443,387.9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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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事项说明 第 1 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4 年8 月15 日 验资事项说明
经审核,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 费用类别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登记托管费承销及保荐费合 计 | 收款单位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国浩律师(深圳) 事务所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公司 | 金额(人民币元)450,000.001,400,000.00140,000.00100,452.0339,018,000.0441,108,452.07 |
|---|
四、审验结果
1、 欧菲光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2,001,003,840.04 元,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4 年8 月15 日将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39,018,000.04 元后的 余款人民币1,961,985,840.00 元汇入欧菲光公司募集资金临时户。具体情况如下:
| 缴入日期 | 银行户名 | 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人民币元) | |
|---|---|---|---|---|---|
| 2014 年8 月15 日 |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深圳公明支行 | 753663393647 | 661,985,840.00 | |
| 2014 年8 月15 日 |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湾支行 | 4000027729200523201 | 500,000,000.00 | |
| 2014 年8 月15 日 |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公明支行 | 41020800046688882 | 200,000,000.00 | |
| 2014 年8 月15 日 |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 44201518300052528673 | 600,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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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所已派人前往上述银行函证,已收到银行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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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费用中取得的发票为增值税发票,涉及进项税金的,如果当地税务局允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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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调整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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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事项说明 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