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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ILM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Mar 1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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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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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华林证券”)作为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称“欧菲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 要求,结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对欧菲光编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欧菲光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 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情况 等进行了自查,重点检查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 大投资、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并根据自查结果编制了《内部 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核查手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 2012 年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的会议资料,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及 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查看了公司审计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底稿、报告及其 他相关资料,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对欧菲 光编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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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欧菲光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内部控制制 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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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方向生
王会然
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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