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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ILM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Apr 13,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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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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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1-2 二、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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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深鹏所股专字[2012]0330 号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 于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审核。

欧菲光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编制了《关 于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欧菲光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 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 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务》的规定执行了专项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专项审核工作以对《关 于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 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 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欧菲光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 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有关规定编制,与实际情况相符。

本审核报告仅供欧菲光公司 2011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 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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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此页无正文)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 深圳

2012 年 4 月 11 日

侯立勋 中国注册会计师

薛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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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69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欧菲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00 万 股,募集资金总额 72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9,086,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70,914,000.00 元,并于 2010 年 7 月 26 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深鹏所验 字[2010]282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10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第二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拟计划使用剩余 3,625.40 万元超募资金及欧菲光募集资金全部剩余滚存利息 326,790.71 元 (截止 2010 年 12 月 29 日)补充流动资金。截止至具体办理转账手续时再多出的利息一并转出。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实际使用 36,641,062.20 元超募集资金及欧菲光募集资金全部剩余滚存利息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 518,417,474.24 元,募集资金项目余额应为 152,496,525.76 元。其中,60,339,916.22 元拟用于支付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 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土地出让款,剩余 92,156,609.54 元系增加南昌子公司注册资金尚未使用的 资金,后续将继续用于支付本项目的工程、设备余款及流动资金。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96,005,514.60 元(其中含募集资金 92,156,609.54 元, 累计存款利息净收入 3,848,905.06 元),与募集资金项目余额的差额为已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60,339,916.2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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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制定了《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所 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审 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 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欧菲光科 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光科 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户类别 账号 金额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
昌北支行
活期户 191709102242 3,126.3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活期户 197713579805 96,002,388.22
合计 96,005,514.6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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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7,091.40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7,555.6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1,841.7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
资金额(以最近
一次已披露计划
为依据)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资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资金额与承诺投
资金额的差额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生
产项目
20,171.00 20,171.00 20,171.00 1,238.91 20,192.63 21.63 100.11 2011年09月30日 194.44 不适用
精密光电薄膜技术研发
中心项目
3,975.00 3,975.00 3,975.00 2,061.62 3,992.01 17.01 100.43 2011年12月20日 - 不适用
小计 24,146.00 24,146.00 24,146.00 3,300.53 24,184.64 38.64 100.16 194.44
超募资金投向
投资设立南昌欧菲光科
技有限公司项目
20,000.00 30,000.00 30,000.00 629.69 14,711.71 -15,288.29 49.04 2011年10月31日 453.48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 不适用 - - - - 9,320.00 - - - - 不适用
超募资金(不含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 - - 3,625.40 3,625.40 - - - - 不适用
小计 20,000.00 30,000.00 30,000.00 4,255.09 27,657.11 - - - 453.48
合计 44,146.00 54,146.00 54,146.00 7,555.62 51,841.75 - - 647.9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报告期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年10月2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为了满足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的利用率,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计划
将59,893,581.82 元的闲置超募资金及对应存款利息合计60,339,916.22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
个月,自2011 年10 月17日至2012 年4 月16日止,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报告期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96,005,514.6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与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银
行账户。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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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1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增加对外投资》的议案: 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计划投资总额由 3.5 亿增加到 10 亿元人民币,其中购买土地、厂房及生产 设备预计 6.68 亿元,流动资金预计 3.32 亿元。

201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变更部分超募集资金投 向》的议案:将 2010 年 12 月 3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 立子公司》的议案中对应 1 亿超募资金变更投资到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 2 亿元人 民币,现增加投资后变更为:注册资本 3 亿元人民币。

以上 1 亿资金变更至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时,连利息一并变更,利息计入资本公积。上述 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出具专项意见书,独立董事、监事会 已按照相关规定发表意见。

除此之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细则》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报告期内,不 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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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