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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ILM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Apr 13,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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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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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华林证券”)作为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称“欧菲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欧菲光 201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与存放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69 号《关于核准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欧 菲光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4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72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9,086,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70,914,000.00 元,并于 2010 年 7 月 26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7 月 26 日出 具的深鹏所验字[2010]282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预算范围内,所有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支出,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 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 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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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欧菲光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欧菲光会同原保荐机构中银国际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公明 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泰然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四家募集资金存 放机构于 2010 年 8 月 17 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日,欧菲 光授权全资子公司苏州欧菲与原保荐机构中银国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公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欧菲光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欧菲光会同南昌欧菲与原保荐机 构中银国际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昌北支行就 191709102242 募集专用 账户于 2010 年 11 月 16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经欧菲光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批准,欧菲光会同南昌欧菲与 原保荐机构中银国际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昌北支行就 197713579805 募集专用账户于 2011 年 12 月 19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户类别 账号 金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昌北支行 活期户 191709102242 3,126.3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活期户 197713579805 96,002,388.22
合计 96,005,514.60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 518,417,474.24 元, 募集资金项目余额应为 152,496,525.76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96,005,514.60 元(其中含募集资金 92,156,609.54 元,累计存款利息净收入 3,848,905.06 元),与募集资金项目余额的差额为已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60,339,916.22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518,417,474.24 元,本年 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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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67,091.40 67,091.40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7,555.62 7,555.62 7,555.62 7,555.6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1,841.7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
资项目
和超募
资金投
是否
已变
更项

(含
部分

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截至期末
承诺投资
金额(以
最近一次
已披露计
划为依
据)
本年度
投入金
截至期末
累计投资
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资
金额与承
诺投资金
额的差额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承诺投
资项目
精密光
电薄膜
元器件
生产项
20,171.00 20,171.00 20,171.00 1,238.91 20,192.63 21.63 100.11 2011
年9月
30日
194.44

精密光
电薄膜
技术研
发中心
项目
3,975.00 3,975.00 3,975.00 2,061.62 3,992.01 17.01 100.43 2011
年12
月20
-

小计 24,146.00 24,146.00 24,146.00 3,300.53 24,184.64 38.64 100.16 194.44
超募资
金投向
投资设
立南昌
欧菲光
科技有
限公司
项目
20,000.00 30,000.00 30,000.00 629.69 14,711.71 -15,288.29 49.04 2011
年10
月31
453.48

归还银
行贷款
不适
- - - - 9,320.00 - - - - 不适
超募资
金(不含
利息)补
充流动
资金
不适
- - - 3,625.40 3,625.40 - - - - 不适
小计 20,000.00 30,000.00 30,000.00 4,255.09 27,657.11 - - - 453.48
合计 44,146.00 54,146.00 54,146.00 7,555.62 51,841.75 - - 647.9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报告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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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时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满
足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的利用率,降低
资金成本,公司拟计划将59,893,581.82元的闲置超募资金及对应存
款利息合计60,339,916.22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
个月,自2011年10月17日至2012年4月16日止,到期归还到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报告期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96,005,514.6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
部存放在与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银行账户。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无。

201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 于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计划使用剩余 3,625.40 万元超募资金及 欧菲光募集资金全部剩余滚存利息 326,790.71 元(截止 2010 年 12 月 29 日)补 充流动资金。截止至具体办理转账手续时再多出的利息一并转出。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实际使用 36,641,062.20 元超募集资金及滚存利息补充流动资金。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11 年度无募集资金用于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形。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1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增加对 外投资》的议案: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计划投资总额由 3.5 亿增加到 10 亿 元人民币,其中购买土地、厂房及生产设备预计 6.68 亿元,流动资金预计 3.32 亿元。

201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变 更部分超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将 2010 年 12 月 3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中对应 1 亿超募资金 变更投资到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投资后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注册 资本变更为 3 亿元人民币。以上 1 亿资金变更至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时,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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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一并变更,利息计入资本公积。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保荐机构中银国际 已出具专项意见书,独立董事、监事会已按照相关规定发表意见。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 518,417,474.24 元, 募集资金项目余额应为 152,496,525.76 元。其中,60,339,916.22 元拟用于支付南 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的土地出让款,剩余 92,156,609.54 元系增加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尚未使用的资金,后续将继续用于支付本项目的工程、设备余款及流动资金。

七、核查手段

华林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欧 菲光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 内容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支付凭证等;审阅与募集资金使 用有关的公告等文件;于欧菲光办公地现场核查了解其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情况; 与欧菲光相关人员等访谈核查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结论意见

经核查,华林证券认为:欧菲光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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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方向生

王会然

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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