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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ILM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0

Oct 2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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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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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对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之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监局 2010 年 9 月 17 日下发的深证局公司字[2010]59 号《关于对 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圳欧菲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公司”)组建了自查工作小组,对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9 月 30 日期间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 在占用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公司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的建立、健 全和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作为欧菲光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自查报告涉及的事项及内容进行了审 核。

经审核,中银国际认为欧菲光在上述自查期间内未发生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 规占用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设置及业务 等方面独立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并有效 执行,能够有效地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的发生。公司 出具的《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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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之审核意见》的签 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郝智明 金晓荣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0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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