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NSING TECHNOLOGIES INC. — Regulatory Filings 2012
Nov 6, 2012
55097_rns_2012-11-06_60d8310b-b302-4d3b-a09f-b4e1c2c13bdd.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 2012-046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 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专项披露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管理部要求,现将公司股东、关联方、 公司自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专项披露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电子”)及控股股东中国华大集成电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华大”)承诺:自公司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 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他时间离职的,离职后半年内,不得
1
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承诺公布日期:2010 年3 月22 日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控股股东中国华大以 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 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承诺:不直接从事也不支持,并 将采取措施避免可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接从事与国民技术及其下属公 司、分支机构(包括在承诺函签署后国民技术所拥有的下属公司、分 支机构,下同)的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 以独资经营、合资经营或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的方式 从事与国民技术及其下属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承诺公布日期:2010 年3 月22 日
承诺期限: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中国电子非公司实际控制人之 日或国民技术终止在中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止
(二)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大承诺:不会通过自己或可控制的其 他企业,经营与国民技术及其下属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营业务构成竞 争的业务。
承诺公布日期:2010 年3 月22 日
2
承诺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中国华大非国民技术的第一大股东 或国民技术终止在中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止
(三)公司关联方北京中电华大电子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 子控股企业)承诺:停止开发和销售USBKEY 安全芯片,不直接从 事也不通过下属企业间接从事与国民技术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承诺公布日期:2010 年3 月22 日
承诺期限: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中国电子非公司实际控制人之 日止
(四)公司关联方上海华虹集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子 控股企业)承诺:生产的USBKEY 安全芯片全部用于本公司及其控 制企业的USBKEY 产品,不对外进行销售;不直接从事也没有通过 下属可控制企业间接从事与国民技术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或活动。
承诺公布日期:2010 年3 月22 日
承诺期限: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中国电子非公司实际控制人之 日止
公司分别于2012 年1 月、2012 年10 月向中国华大发送了《避 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情况的询证函》,就中国华大自身、中国华大控 制的其他企业,2011 年度、2012 年1-3 季度经营业务是否与我司及 其下属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进行询证,并请求中国华大 向中国电子询证。根据中国华大的复函,2011 年度、2012 年1-3 季
3
度,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大及投资的其他控股企业没有发生与国民技 术形成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经中国华大向中国电子询问,中国电子 及其可控制的其他企业于2011 年度、2012 年1-3 季度亦未发现与国 民技术同业竞争的业务。
三、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大承诺:“如应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或决 定,国民技术需要为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或国民技术因未为员工缴纳 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公司愿在毋需国民技术支付对 价的情况下承担所有住房公积金相关补缴金额或罚款金额。”
承诺公布日期:2010 年3 月22 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大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 反上述承诺情况。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106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48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