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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Techmation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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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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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内部组织优化,高级管理岗位名称调整等实际情况,现拟对现行《公 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前后的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前后的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公司的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
2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事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事项;
(十一)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 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
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 审议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定的股份回购事项;
(十七)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事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总监、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 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
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 审议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定的股份回购事项;
(十七)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 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
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
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总监、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
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总监、副总经理和董事会
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 第一百三十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
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
投资方案;
(三) 根据董事会的指示,拟订公司年
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子公司合并、分立、
第一百三十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
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
投资方案;
(三) 根据董事会的指示,拟订公司年
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子公司合并、分立、
重组等方案;
(五) 拟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
惩政策和方案;
(六)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
案;
(七) 拟订公司分支机构设置方案;
(八)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十)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十一)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
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人员;
(十二) 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
职权。
重组等方案;
(五) 拟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
惩政策和方案;
(六)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
案;
(七) 拟订公司分支机构设置方案;
(八)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十)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总监、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十一)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
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人员;
(十二) 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
职权。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