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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Techmation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Apr 2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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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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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15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 通过银行授信并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情况的概述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为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 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拟与银行(包括但 不限于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以下统称“合作银行”)开展买方信 贷业务。以卖方(即公司)与买方(即客户)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卖方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下,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资” 方式销售产品。
公司对买方信贷担保业务实行总余额控制。通过各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 信贷担保的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本次总余额为截止本决议作出之日 唯一有效的总余额额度,其有效期为本决议作出之日至新的决议作出之日止)。 前述通过各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 期原则上不超过 12 个月。买方信贷业务项下单笔信用业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担保总余额不超 过 5,000 万元的范围内具体决定和实施,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分割、调整向各 银行提供担保的额度;决定对外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确定买方信贷 结算方式的客户、业务品种、金额、期限等。同时,因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 买方信贷担保的银行作业模式在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存在操作方式的发展和创新,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就单笔买方信贷业务,
在风险敞口逐年缩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其业务期限适当延长,但总期 限不超过 36 个月。
公司开展买方信贷担保业务存在客户还款和逾期担保风险。为加强对买方信 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明确了被担保人条件,并将在内部严格评审、谨慎选择。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符合如下条件并以信贷结算方式向公司购买产品的客户, 具体情况以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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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但不是公司关联法人,且不存在需 要终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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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借款人资格,且借款及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银行贷款政策 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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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承诺年累计采购公司产品金额不低于一定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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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需满足成立时间的要求,且满足与公司合作期限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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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较好,资本实力较强,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并且具有良好的 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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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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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或者可以预见的其他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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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财务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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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被提供过担保的,应没有发生债权人要求被担保方实际履行连带担保 责任的情形。
二 .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买方信贷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买方信贷业务实 际发生时,公司、合作银行、客户将签署合作协议或保证合同。 三 . 董事会意见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客户 开展买方信贷业务,有利于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与新市场、新客户的开发。通过 银行的介入,客户的资金信用将得到明显强化,为回款提供了保障。该担保事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本次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为满足被担保人条件的客户办理买方信贷业务并提 供总余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是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通过银 行的介入,客户的资金信用将得到明显强化,为回款提供了保障。该担保事项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的《独立 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9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 . 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客户 开展买方信贷业务,有利于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与新市场、新客户的开发。通过 银行的介入,客户的资金信用将得到明显强化,为回款提供了保障。该担保事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 .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6,146.6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09% 。(其中 2,353.40 万元为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 供买方信贷担保余额, 3,793.28 万元为通过银行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 保)。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6,071.3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03% 。(其中 1,796.04 万元为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 供买方信贷担保余额, 4,275.35 万元为通过银行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 保)。截至本公告日,买方信贷担保部分,公司累计为客户代偿并依法通过诉讼 正在实施追偿的金额为 15.77 万元,该案判决已生效,目前正在执行中。
六 .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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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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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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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