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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Techmation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2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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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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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唐功远、曹红、沈玉平)
作为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讯科技”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 忠实履行职务,全面关注公司动态,主动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确保充足 的时间出席会议,充分发挥自身法律方面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积极推动公司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1 年度(或称“报告期”)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简历及兼职情况
唐功远 ,男,1956 年10 月出生,中国国籍,律师。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 硕士学位;加州大学戴维斯法学院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旧金山州立大学商学院 国际经济,获得结业证书;哈佛大学法学院,国际律师,获得结业证书。历任烟 台大学法学院法学讲师、中美贸易与投资公司法律顾问、新纪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国际商业机器公司法律顾问,2015 年至今在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任职律师;2017 年10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 员。现兼任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盈泰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牧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玉平 ,男,195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 年 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财政税收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80 年至今,就职于浙 江财经大学,担任教授;现兼任光云科技独立董事、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乐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曹红 ,男,1959 年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山东大学半导体物理专业, 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电子管厂一分厂工程师,北京京东 方半导体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投资
总监、副总裁、首席质量/安全/环境官,现任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品安 管理资深专家、晶艺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了6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会议和相关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会议。我们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加会议,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能力,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独立、负责地发表审议意见。 对参加的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均投同意票,具体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 会议 | 董事会出席情况 | 唐功远 | 沈玉平 | 曹红 |
|---|---|---|---|---|
| 董事会出席 情况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次) | 6 | 5 | 6 |
| 亲自出席(次) | 6 | 5 | 6 | |
| 委托出席(次) | - | - | - | |
| 缺席(次) | - | - | - | |
| 股东大会出席 情况 |
应出席次数(次) | 2 | 2 | 2 |
| 出席次数(次) | 2 | 2 | 2 | |
| 未出席次数(次) | - | - | - | |
| 战略委员会 | 应出席次数(次) | - | - | 1 |
| 出席次数(次) | - | - | 1 | |
| 未出席次数(次) | - | - | - | |
| 审计委员会 | 应出席次数(次) | 6 | 6 | - |
| 出席次数(次) | 6 | 6 | - | |
| 未出席次数(次) | - | - | - | |
| 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
应出席次数(次) | 1 | 1 | - |
| 出席次数(次) | 1 | 1 | - | |
| 未出席次数(次) | - | - | - |
| 提名委员会 | 应出席次数(次) | 1 | - | 1 | |
|---|---|---|---|---|---|
| 出席次数(次) | 1 | - | 1 | ||
| 未出席次数(次) | - | - | - |
(二)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1 年,我们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
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同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 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具体如下:
| 会议与时间 | 事前认可 | 独立意见 |
|---|---|---|
|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 议(1 月15 日) |
/ | 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 议(4 月23 日) |
1.关于续聘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2.关于为境外子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事宜的议案; 3.2021 年度预计发生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1 年 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第四届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薪酬方案的议案; 1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部分提供担保 的议案; 11.关于为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宜的议 案; 12.关于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 案; 13.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14.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5.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 议(8 月18 日) |
/ | 关于公司《2021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
|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会 议(10 月28 日) |
关于公司拟放弃产业 投资基金出资份额的 优先购买权暨构成关 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公司拟放弃产业投资基金出资份额的优先购买 权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三) 日常工作情况
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我们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了密切的沟通,能够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发生和进展情况,并关注了客观 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便随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获 取支持作出独立判断的资料。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精心准备会议材料,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 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我们的工作。在2021 年度工作中,谨慎、认真、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董职责,确保充足的时间出席会议。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放弃优先购买 权暨构成关联交易等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交 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遵循了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将对外担保相关事项均提请董事会审议,我们对其 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严格按照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与要求执行,不存 在违规担保事项。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小,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 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 为该事项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符合公司整体规划。 公司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股东和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
(四)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未提名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提请董事会审议了
-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薪酬方案。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提出,审议 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针对高管人员薪酬 实施发放情况按照原薪酬方案计划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
- (五)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依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公司发布业绩预告的相关管理规定,我 们对业绩预增的情况说明予以确认。
-
(六)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继续聘用天健会
-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 并及时披露;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人员分工调 整,报告期内变更了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了披露义务。
-
(七)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就2020 年度现金分红事项提请董事会审议,我们 针对分红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公司《2017-2021 年度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八)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我们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
-
我们认为公司及股东均能够严格遵守并履行相关承诺。
-
(九) 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监督关注,认为公司能 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 (十)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告期内,我们了 解了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报告期内未 发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四、 总体评价
2021 年,我们能够勤勉尽责地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和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客观、 严肃的督促与考察,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在此过程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针对涉及到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与 董事、高管进行充分商议和评估,提供客观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度,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 的建议,有效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进公司的健康持续 发展。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功远 曹红 沈玉平 2022 年4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