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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Techmation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pr 2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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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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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讯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在 2019 年度的工作中,谨慎、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独董职责, 全面关注公司利益,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确保 充足的时间出席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发 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谨慎认真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9 年度(或称“报告期”)的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公司现有三位独立董事,分别是陈俊、唐功远、温学礼。本公司独立董事 人数在董事会成员中占比不少于三分之一,符合本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要求。本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为会计、法律、行业管理等方面的知名专家,具有深厚的理论 功底、丰富的专业经验和履职经历。三位独立董事的个人简历如下: 陈俊先生:

现任浙江大学财务与会计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会计学博 士,浙江大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博士后,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后备), 美国德克萨斯大学 Austin 分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 访问学者。兼任浙江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所所长、浙江大学全球创业研究中心副 主任、浙江大学全球浙商研究院上市公司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副 会长、香港中文大学和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省管理会计专家 咨询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行为科学学会常务理事、杭州市职业经理人发展研究会 常务理事等。2017 年 10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目前还兼任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唐功远先生:

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加州大学戴维斯法学院法律专业,硕士学位; 旧金山州立大学商学院国际经济,获得结业证书;哈佛大学法学院,国际律师, 获得结业证书。历任烟台大学法学院法学讲师、中美贸易与投资公司法律顾问、 新纪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国际商业机器公司法律顾问,2015 年至今在君泽君律 师事务所任职律师; 2017 年 10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目前还兼任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温学礼先生:

历任第四机械工业部四局工程师,电子部元器局元件处副处长,中国电子基 础产品装备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理事长、中国电子学 会元件分会主任委员。2015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目前还兼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名誉理事长、深圳顺络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国瓷功 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 ) 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2019 年,出席各项会议情况如下表:

股东大会 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
委员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4 9 1 0 0 5
陈俊 0 9 0 5
唐功远 0 9 0 0 5
温学礼 0 9 1 0

(二)对公司现场考察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执行力度,加强对经理层的监督指导,提 高科学决策能力,我们在听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报的基础上,对公司进行

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基本情况、内控体系建设情况及管理措施,会议 决策后的落实执行情况,并对公司内控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对经营中的重要工作 规划和工作重点布局予以指导,我们有针对性地提出多项管理建议,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进一步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督导的科学性、有效性,为未来战略优化调 整提供了客观、全面的决策依据。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我们与公司高管人员保持了良好的沟通,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 并获取了大量支持作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精心准 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 合了我们的工作。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 )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一项全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报告期 内实际发生 109.23 万元。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发生买方信贷担保业务、对子公司的担保业务,不存在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具体如下:

  1. 买方信贷担保业务

公司能够认真执行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为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 户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与银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以卖方(即 公司)与买方(即客户)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卖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 件下,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资”方式销售产品。公司为 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 高货款的回收效率,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为加强对买方 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明确了被担保人的条件,并在内部严格评审、谨慎选 择。截止至报告期末,该类业务担保余额为 2,353.40 万元,未超过经董事会审议 批准的担保总余额 6,000 万元。公司开展此项业务的总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

及股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 对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针对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 广东伊雪松机器人设备有限公司、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风险可控,有助于解决其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该项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截止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广东伊雪松机器人设 备有限公司、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余额分别为 1,902.50 万元、1500 万元, 未超过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担保总余额 5,000 万元、3,000 万元。

  1. 对控股、参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针对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 认为 EQUIPAGGIAMENTI ELETTRONICI INDUSTRIALI S.p.A 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为其提供授信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项 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截止至报告期末,该类业务担保余额为 390.78 万元,未超过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担保总余额 2,000 万元。

针对公司《关于为参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 被担保人东莞智赢为公司参股子公司,通过由各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 其提供授信担保,有助于解决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项担保事项 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截止至2019 年度报告期末,该类业务担保余额为0.00 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高管 薪酬发放情况,未发生高级管理人员提名。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因此,同意继续聘任该 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为: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 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2 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8,858,120 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19 年 5 月 27 日的 2018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实施完毕。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实际控制 人违反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事项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 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做到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公平。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稳步推进了公司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文件的 进程,进一步强化了内控规范体系的执行和落实。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 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进行了

自我评价,形成了相关报告,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积累了实践经验。

(十一)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至少一位委员为独立董事。2019 年,公司专门委员会按 照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就公司经营策略、年度审计报告、 定期报告的审议等事项进行审议,并积极向公司提出了各项有益的建议和意见。

(十二)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要求规范运作,发现公司面对的风险和 需要改进的事项已在公司年报等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章节予以 披露。

四、 总体评价

2019 年,我们能够勤勉尽责地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和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积极推动和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在此过程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2020 年度将继续充分发 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有效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推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 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陈俊

签署: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 功远)》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唐功远 签署: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温 学礼)》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温学礼

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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