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Ningbo Construction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Dec 4, 2019
57289_rns_2019-12-04_35976f0f-b3b3-4d4f-84e4-7ca959963f34.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作为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第五届二次董事会会议的相关材料,现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 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 事宜,本次公司调整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发行规模、募 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 整后的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未来 发展战略的要求,有利于公司再融资工作的顺利实施。
3、公司调整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募集资 金用途及实施方式,修订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募集 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以及相关承诺等相关内容的议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 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公开发行A 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
梅晓鹏 张叶艺 蔡先凤 黄惠琴
2019 年12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