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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Construction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an 1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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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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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 2017-002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 公司 ” 或 “ 宁波建工 ” )因筹划重大 事项,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起停牌。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 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筹划 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2 日披露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7 月 12 日起连续停牌。 2016 年 7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宁 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确认本次重大事项对 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016 年 8 月 11 日, 公司披露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介绍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组框架。 2016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三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继续停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9 月 11 日起停牌不 超过一个月。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披露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 司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了公司本次 重组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进展。

2016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相关议 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 公告。根据有关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暂不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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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0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下发的《关于对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对前述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并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披露了《对上 海证券交易所 < 关于对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 的回复公告》 , 公司股 票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复牌。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 2016 年 12 月 12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披露了公司本次重 组的相关进展。

一、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以来,本公司 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目前,标的资产中经云 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中经云”)数据中心工程已 完成消防、电力验收,机房供电已接通,机柜位出租业务正有序开展。 截至目前,中经云已签订出租合同的机柜位 484 个;正在进行机柜出 租商业谈判的客户涉及机柜位 3154 个。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告的《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披露了本 次重组标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各关联方已按照承诺偿还了相关借款。

本次重组中介机构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正在积极开展收 购标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重组报告书和相关材料的编制等工作。 本公司与各中介机构将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快重组工作进程,待 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会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相关事项,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并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履行有关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二、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自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至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将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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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 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 项。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披露的《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 2016 年 10 月 27 日披露的《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的 “ 重大风险提示 ” 已提示相关风险, 敬请投资者阅知。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 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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