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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Construction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Apr 1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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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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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4-015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201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76号核准,本公司 委托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6.39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39,000,000.00元。扣除 承销和保荐费用40,062,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598,938,000.00元,由主承销商中投证券于2011年8月10日汇入本公 司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11,584,526.19 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7,353,473.81元,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大信 验字[2011]第5-000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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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 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 的规定。该《管理办法》于2010年2月27日经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 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投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兴 宁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 支行于2011年8月10日分别共同签署了《宁波建工IPO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共管协议》。该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一致,实际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止201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单位: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余额 | 存储方式 |
|---|---|---|---|
| 建行宁波市分行 | 33101983679059000215 | 2,286,685.35 | 活期存款 |
| 工行兴宁支行 | 3901120429000101591 | 0.00 | 活期存款 |
| 光大银行宁波分行 | 76800188000467210 | 1,559,632.52 | 活期存款 |
| 中行江东支行 | 353259175432 | 3,174,484.11 | 活期存款 |
| 合计 | 7,020,801.98 |
(二)募投项目资金节余情况
截止2014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累计使用募 集资金合计539,815,825.68 元(含使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271,848.97 元),其中募投项目直接投入376,222,351.87 元(含使 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271,848.97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163,593,473.81 元,扣除已使用的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271,848.97元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7,809,497.10元。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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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出借补充流动资金45,000,000.00元外(2013年4月18日出借 50,000,000.00元,2013年12月19日已归还5,000,000.00元),尚未 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2,809,497.10元,与截止2014年3月31日公司募 集资金银行存款专户余额为7,020,801.98元相差4,211,304.88元为 已发生但尚未使用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差额结余数。至 2014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含利息共计结余52,020,801.98元。
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对宁波建工钢构有限公司进 行增资用于其钢构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作为营运资金投入“慈城镇慈 湖人家三期安置房投资、建设、移交(西区)工程”项目、主材物流 中心项目已实施完毕。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及资金节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募集资金项目 | 计划投入 | 累计投入 | 剩余资金(不含利息) |
| 科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42,360,000.00 | 39,512,147.17 | 2,847,852.83 |
| 施工机械设备购置项目 | 67,150,000.00 | 57,817,659.82 | 9,332,340.18 |
| 外地分公司投资项目 | 74,250,000.00 | 38,620,695.91 | 35,629,304.09 |
| 合计 | 183,760,000.00 | 135,950,502.90 | 47,809,497.10 |
三、结项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一)科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科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目的为培育公司科技研发力量,提升 科技研发硬件及软件水平,重点突出建筑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精益 建造和信息化建设等领域的技术能力。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1幢科研 楼,并对原有科研用房进行装修改造;购置土木工程、结构与力学、 建筑节能设备、信息系统与业务管理平台等相关研发设备。2010年11 月公司已自有资金提前开始进行该项目建设,主体建筑于2012年5月 竣工。2011年8月公司以募集资金对该项目预先投入的11,453,760.17 元自有资金进行了置换。
截止目前,公司新建科研用房约3000m2;对原有科研用房进行装 修改造约3400 m2,科研基地建设、相关仪器设备购置及信息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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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工作已经完成并投入使用,公司科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总体完成 建设内容,共计使用募集资金39,512,147.17元。科研生产基地项目 的建设完成极大的促进了公司研发实力及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2013年公司获评“宁波市技术标准自主创新示范企业”称号,并获授 权专利24项,国家一级工法2个,二级工法1个,省级工法9个。宁波 财富中心项目科技创新成果《超高层弧形钢管混凝土柱关键施工技术 综合研究》获宁波江东区科技进步一等奖。公司将根据科技研发实际 情况及建筑科技市场的发展趋势继续加大对科研及信息化工作的支 持力度,提升科技竞争力。
(二)施工机械设备购置项目
公司施工机械设备购置项目旨在提高公司装备竞争力,提升技术 装备水平与生产效率、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公司上市前即已募集资金 提前投入了该项目的建设,开始了部分施工设备的购置,上市后公司 于2011年8月对该项目前期投入的19,417,942.75元自有资金进行了 置换。截止2014年3月31日,公司施工机械购置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 金57,817,659.82元,主要购置设备包括塔吊、各型起重机、施工升 降机、钢板、钢模等。2012年、2013年度分别实现经济效益400.10 万元、635.75万元。
由于公司所在业务区域目前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市场富有活力、配 备充足,同时,公司原有设备维护保养较好,为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降低维护保养成本,公司结合自有设备及租赁设备互补使用,可以满 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同意施工机械设备购置项目结项。
(三)外地分公司投资项目
外地分公司投资项目是公司积极拓展外市场,实施走出去战略的 重要举措,公司原定外地分公司设立地点为北京、沈阳、青岛、武汉、 成都,后根据业务拓展实际情况,2011年11月,经公司一届二十次董 事会审议,外地分公司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北京、成都、沈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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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武汉改为北京、成都、天津、洛阳、芜湖。截止目前,公司北京、 成都、天津、洛阳、芜湖均已设立分公司、购置了生产经营相关设备、 配备了运营人员,开展了生产经营活动。该项目共计投入募集资金 38,620,695.91元,结余35,629,304.09元,其中主要为原计划的外地 分公司设立开办投入中有1000万元的民工工资保证金,但由于各地建 筑市场监管办法不同,部分区域无需缴纳此项费用或缴纳额度降低, 该项目结余551.95万元,另外,外地分公司投资原计划自行购置的建 筑模板、钢管扣件由于在经营生产开展过程中当地租赁市场供给充 足,价格较低,租赁使用更为经济,公司采取租赁经营的方式满足了 生产需要,该项投资结余1632.45万元。外地分公司投资项目2012年、 2013年度分别实现经济效益447.80万元、561.13万元。
因北京、成都、天津、洛阳、芜湖等地外地分公司已设立,建立 了完备的管理运营机构,购置或租赁了相关设备,已经具备独立开展 外地业务的经营能力并均已承接了建设任务,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公 司同意外地分公司投资项目建设完成,予以结项。
四、节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止2014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其 中科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机械设备购置项目、外地分公司投资 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47,809,497.10元,利息4,211,304.88元,共 计节余资金52,020,801.98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费用,公司董事会拟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以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监事会同意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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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机械设备购置项目、外地分公司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中国中投证券作为宁波建工201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宁波建工IPO募投项目已经达到预定的使用情 况,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发挥募集资金 的经济效益,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事项已经宁波建 工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法定程序,因此,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宁波建工以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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