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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Construction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Mar 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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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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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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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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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二〇一二年三月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认本公司就本次重组所披露的所有相关信息均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相关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审核 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尚未经过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评 估机构的审计、评估。标的资产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以及经审 核的盈利预测数据将在资产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本公司保证在 参与宁波建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过程中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预案所述的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事 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资产重 组的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 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资产重组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资产重组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预案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 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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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特别提示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公司与同创投资、中亘基、景崎、景杰、景吉、景浩、景合、景威、中嘉 基、景腾于2012 年3 月7 日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 协议,本公司向上述交易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宁波市政工程建 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集团”)99.96%的股份。上述标的资产的 预估值约5 亿元,本公司支付现金约8,070 万元、发行股份支付约41,930 万元 收购标的资产。其中,每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 交易均价6.82 元,发行的股份合计约6,148 万股。
本次重组完成后,宁波建工将持有市政集团99.96%的股份。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通过询价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额的25%,即1.67 亿元。发行价格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6.82 元/股)的90%, 即6.138 元/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合计不超过2,721 万股。本次募集的配套资 金将用于增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以发展其主营业务。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价格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值采用收益法进行预估,预估值约 5 亿元,最终交易 价格以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 础,且经交易双方认可的评估结果为准。最终交易价格与上述预估值可能有所差 异。
三、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为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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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元/股。
(一)用于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公司向同创投资、中亘基、景崎、景杰、景吉、景浩、景合、景威、中嘉基、 景腾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6.82 元/股,发行股份的数量合计约6,148 万股。其中,向同 创投资发行约2,944 万股,向中亘基发行约431 万股,向景崎发行约346 万股, 向景杰发行约432 万股,向景吉发行约297 万股,向景浩约发行346 万股,向景 合发行约269 万股,向景威发行约560 万股,向中嘉基发行约321 万股,向景腾 发行约202 万股。
(二)用于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公司通过询价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6.82 元/股) 的90%,即6.138 元/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合计不超过2,721 万股。
本次交易的最终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尚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 完成前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本发行 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本次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情况进行相应调 整。
四、本次交易方案的审议
本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但仍需获得如 下批准:(1)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第 二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中国证监会的核准;(3)其他可能涉及 的批准程序。
在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第二次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资产重组方案及其它相关事项。标的资产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 据、资产评估结果以及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数据将在资产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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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五、股份锁定承诺
同创投资、中亘基、景崎、景杰、景吉、景浩、景合、景威、中嘉基、景腾 承诺以市政集团股份认购的宁波建工本次重组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个月内不予转让;如取得宁波建工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用于认购股份的市政集 团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自取得宁波建工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 不得转让。
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现金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不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待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六、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对本 次交易的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及 上述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方案的最终成功实施存在审批风险。
(二)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市政集团99.96%的股份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在上市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做减 值测试。如果市政集团未来经营状况恶化,将有可能出现商誉减值,从而对上市 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
(三)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市政集团将成为宁波建工的控股子公司。宁波建工和市政集 团之间的资产和业务能否顺利实现整合具有不确定性,整合过程可能对两家公司 的正常业务开展产生一定影响,从而给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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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四)经营风险
宁波建工与市政集团在具体开展施工业务时都面临着工程项目分包风险、工 程安全和环保方面的风险、施工场所分散的风险、施工工期方面的风险、原材料 价格波动的风险、容易涉及诉讼的风险等,这些风险处理不当会影响公司与市政 集团正常的生产经营。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上风险因素,并仔细阅读本预案中“第八节 本次 交易的报批事项及风险提示”等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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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特别提示........................................................... 2 释义............................................................... 8 第一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10 一、上市公司概况.................................................10 二、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10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15 四、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情况.......................................16 五、主营业务概况.................................................16 六、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17 第二节 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9 一、本次交易对方总体情况.........................................19 二、本次交易对方详细情况.........................................19 第三节 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41 一、本次交易背景.................................................41 二、本次交易目的.................................................42 第四节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44 一、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44 二、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48 三、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48 第五节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49 一、市政集团概况.................................................49 二、市政集团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49 三、市政集团产权控制关系.........................................59 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63 五、主要资产情况.................................................67 六、市政集团所拥有的经营资质等特许经营权.........................69 七、市政集团技术研发情况.........................................70 八、市政集团所获荣誉情况.........................................71 九、主要财务指标.................................................71 十、预估值.......................................................72 十一、关于拟购买资产的其他说明...................................79 第六节 发行股份的定价及依据..................................... 80 第七节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81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81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81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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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84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报批事项及风险提示............................. 85 一、本次交易取得的批准情况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85 二、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因素.......................................85 第九节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90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90 二、严格履行相关程序.............................................90 三、网络投票安排.................................................90 四、关于标的资产利润补偿的安排...................................90 五、股份锁定的安排...............................................91 六、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91 第十节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92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93 一、独立董事的意见...............................................93 二、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94 三、上市公司停牌前股价无异常波动的说明...........................95 第十二节 交易对方的声明与承诺................................... 97 第十三节 全体董事声明...........................................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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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宁波建工、上市公司、 股份公司、公司、本 公司 |
指 |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票代码:601789 |
|---|---|---|
| 建工有限 | 指 | 宁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系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之前身,成立于2004年12月,曾用名“宁波建工集 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控股股东、广天日月 | 指 | 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宁波建工股份 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持有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47.55%的股份,曾用名“宁波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
| 董事会 | 指 |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监事会 | 指 |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 同创投资 | 指 | 宁波同创投资有限公司 |
| 中亘基 | 指 | 宁波海曙中亘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景崎 | 指 | 宁波海曙景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景杰 | 指 | 宁波海曙景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景吉 | 指 | 宁波海曙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景浩 | 指 | 宁波海曙景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景合 | 指 | 宁波海曙景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景威 | 指 | 宁波海曙景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中嘉基 | 指 | 宁波海曙中嘉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景腾 | 指 | 宁波海曙景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 指 | 宁波建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市政集团99.96% 的股份和募集配套资金。 |
|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 指 |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9.96%的股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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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公司、市政集团 | 指 |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认购股份数 | 指 | 上市公司本次拟向各认购人分别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A股)数量,包括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 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 |
|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 日 |
指 | 宁波建工董事会通过《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相 关决议公告之日 |
| 交割日 | 指 | 本次交易对方将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 |
| 本预案 | 指 |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重组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 《发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 《重组规定》 | 指 | 《证监会公告[2008]14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
| 《格式准则26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
| 《财务顾问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独立财务顾问、中投 证券 |
指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国枫律师、律师 | 指 |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 |
| 大信事务所 | 指 |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
| A股 | 指 |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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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INGBO CONSTRUCTION CO.,LTD 公司简称:宁波建工 代 码:601789 住 所:宁波市江东区兴宁路46号 注册资本:40,066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20日 法定代表人:徐文卫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承包境外房屋建筑、机电安装和境内国际招标工 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工程所需的劳务人 员;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工程总 承包;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其他建筑业;建筑智 能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及勘察、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开发、咨询;机械设 备及建筑周转材料租赁;钢结构件制作安装;建材及结构测试;物业服务;建材、 机械设备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建筑构件、机械设备及配件 的制造、加工;锅炉的安装、改造。
二、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本公司系由前身建工有限于2008 年12 月19 日整体变更而来的股份有限公 司。2008 年10 月16 日,建工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一致同意将建工有限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11 月22 日,建工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确认大信会 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大信沪审字(2008)第145 号审计报告和湖北民信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鄂信评报字(2008)第119 号资产评估报告,并一致同意建 工有限当时的全体股东作为拟设立之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以2008 年8 月31 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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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工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中的30,066 万元折合成为股份公司的股本,剩余 34,961,069.42 元净资产作为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均以 其在建工有限的出资比例乘以30,066万按1:1比例折成在股份公司所持的股份。 同日,建工有限的所有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2008 年11 月25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大信沪验字(2008)第 03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整体变更时的注册资本已由各发起人足额缴纳。
2008 年12 月18 日,全体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并选举产 生了第一届董事会及由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的第一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由2008 年11 月14 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008 年12 月19 日,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 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330200000001096)。股份公司设立 后的股东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所持股份(万元) | 比例(%) |
|---|---|---|---|
| 1 | 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9052.8 | 63.3699 |
| 2 | 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3.326 |
| 3 | 宁波环球宇斯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 | 3.326 |
| 4 | 浙江恒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00 | 3.326 |
| 5 | 王宇凌 | 2083.2 | 6.9288 |
| 6 | 何明德 | 1000 | 3.326 |
| 7 | 鲍林春 | 500 | 1.663 |
| 8 | 乌家瑜 | 300 | 0.9978 |
| 9 | 潘信强 | 300 | 0.9978 |
| 10 | 徐文卫 | 300 | 0.9978 |
| 11 | 翁海勇 | 300 | 0.9978 |
| 12 | 陈建国 | 300 | 0.9978 |
| 13 | 陈贤华 | 200 | 0.6652 |
| 14 | 郁武铮 | 200 | 0.6652 |
| 15 | 戴 兵 | 200 | 0.6652 |
| 16 | 胡茂璋 | 200 | 0.6652 |
| 17 | 赵文良 | 150 | 0.4989 |
| 18 | 范尧根 | 150 | 0.4989 |
| 19 | 卢祥康 | 150 | 0.4989 |
| 20 | 郝 强 | 100 | 0.3326 |
| 21 | 陈宝康 | 100 | 0.3326 |
| 22 | 王浩光 | 100 | 0.3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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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龚崇照 | 100 | 0.3326 |
|---|---|---|---|
| 24 | 李水明 | 100 | 0.3326 |
| 25 | 胡春健 | 100 | 0.3326 |
| 26 | 李长春 | 100 | 0.3326 |
| 27 | 徐 杉 | 90 | 0.2993 |
| 28 | 李晓明 | 60 | 0.1996 |
| 29 | 徐坚强 | 60 | 0.1996 |
| 30 | 田秀刚 | 60 | 0.1996 |
| 31 | 张金汉 | 60 | 0.1996 |
| 32 | 杨方华 | 60 | 0.1996 |
| 33 | 周钢祥 | 60 | 0.1996 |
| 34 | 张国光 | 60 | 0.1996 |
| 35 | 潘卫国 | 50 | 0.1663 |
| 36 | 赵谷韵 | 50 | 0.1663 |
| 37 | 沈 杰 | 50 | 0.1663 |
| 38 | 王小荣 | 50 | 0.1663 |
| 39 | 邵 茹 | 30 | 0.0998 |
| 40 | 林 辉 | 30 | 0.0998 |
| 41 | 张丁辉 | 30 | 0.0998 |
| 42 | 陈 静 | 30 | 0.0998 |
| 43 | 张友良 | 30 | 0.0998 |
| 44 | 陈华英 | 30 | 0.0998 |
| 45 | 黄欢君 | 30 | 0.0998 |
| 46 | 金 伟 | 30 | 0.0998 |
| 47 | 曹剑民 | 30 | 0.0998 |
| 总 计 | 30066 | 100.00 |
(二)公司设立后至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的股权变更
本公司股东王宇凌先生因病于2010 年4 月23 日去世,根据王宇凌生前与其 配偶郑冬玲、儿子王一丁签署的《关于财产继承人的协议》,其所持本公司 6.9288%股份所有权由其儿子王一丁继承。本次股东变更事宜已经本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2010 年7 月完成工商变更 备案手续。此次股东变更后的股东结构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所持股份(万元) | 比例(%) |
|---|---|---|---|
| 1 | 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9052.8 | 63.3699 |
| 2 | 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3.326 |
| 3 | 宁波环球宇斯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 | 3.326 |
| 4 | 浙江恒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00 | 3.326 |
| 5 | 王一丁 | 2083.2 | 6.9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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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 6 | 何明德 | 1000 | 3.326 |
|---|---|---|---|
| 7 | 鲍林春 | 500 | 1.663 |
| 8 | 乌家瑜 | 300 | 0.9978 |
| 9 | 潘信强 | 300 | 0.9978 |
| 10 | 徐文卫 | 300 | 0.9978 |
| 11 | 翁海勇 | 300 | 0.9978 |
| 12 | 陈建国 | 300 | 0.9978 |
| 13 | 陈贤华 | 200 | 0.6652 |
| 14 | 郁武铮 | 200 | 0.6652 |
| 15 | 戴 兵 | 200 | 0.6652 |
| 16 | 胡茂璋 | 200 | 0.6652 |
| 17 | 赵文良 | 150 | 0.4989 |
| 18 | 范尧根 | 150 | 0.4989 |
| 19 | 卢祥康 | 150 | 0.4989 |
| 20 | 郝 强 | 100 | 0.3326 |
| 21 | 陈宝康 | 100 | 0.3326 |
| 22 | 王浩光 | 100 | 0.3326 |
| 23 | 龚崇照 | 100 | 0.3326 |
| 24 | 李水明 | 100 | 0.3326 |
| 25 | 胡春健 | 100 | 0.3326 |
| 26 | 李长春 | 100 | 0.3326 |
| 27 | 徐 杉 | 90 | 0.2993 |
| 28 | 李晓明 | 60 | 0.1996 |
| 29 | 徐坚强 | 60 | 0.1996 |
| 30 | 田秀刚 | 60 | 0.1996 |
| 31 | 张金汉 | 60 | 0.1996 |
| 32 | 杨方华 | 60 | 0.1996 |
| 33 | 周钢祥 | 60 | 0.1996 |
| 34 | 张国光 | 60 | 0.1996 |
| 35 | 潘卫国 | 50 | 0.1663 |
| 36 | 赵谷韵 | 50 | 0.1663 |
| 37 | 沈 杰 | 50 | 0.1663 |
| 38 | 王小荣 | 50 | 0.1663 |
| 39 | 邵 茹 | 30 | 0.0998 |
| 40 | 林 辉 | 30 | 0.0998 |
| 41 | 张丁辉 | 30 | 0.0998 |
| 42 | 陈 静 | 30 | 0.0998 |
| 43 | 张友良 | 30 | 0.0998 |
| 44 | 陈华英 | 30 | 0.0998 |
| 45 | 黄欢君 | 30 | 0.0998 |
| 46 | 金 伟 | 30 | 0.0998 |
| 47 | 曹剑民 | 30 | 0.0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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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30066 100.00
(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的股权结构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76号文《关于核准宁波 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100,000,000股, 每股发行价6.3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87,353,473.81元。 2011年8月16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新股发行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所持股份(万元) | 比例(%) |
|---|---|---|---|
| 1 | 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9052.8 | 47.5535 |
| 2 | 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2.4959 |
| 3 | 宁波环球宇斯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 | 2.4959 |
| 4 | 浙江恒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00 | 2.4959 |
| 5 | 王一丁 | 2083.2 | 5.1994 |
| 6 | 何明德 | 1000 | 2.4959 |
| 7 | 鲍林春 | 500 | 1.2479 |
| 8 | 乌家瑜 | 300 | 0.7488 |
| 9 | 潘信强 | 300 | 0.7488 |
| 10 | 徐文卫 | 300 | 0.7488 |
| 11 | 翁海勇 | 300 | 0.7488 |
| 12 | 陈建国 | 300 | 0.7488 |
| 13 | 陈贤华 | 200 | 0.4992 |
| 14 | 郁武铮 | 200 | 0.4992 |
| 15 | 戴 兵 | 200 | 0.4992 |
| 16 | 胡茂璋 | 200 | 0.4992 |
| 17 | 赵文良 | 150 | 0.3744 |
| 18 | 范尧根 | 150 | 0.3744 |
| 19 | 卢祥康 | 150 | 0.3744 |
| 20 | 郝 强 | 100 | 0.2496 |
| 21 | 陈宝康 | 100 | 0.2496 |
| 22 | 王浩光 | 100 | 0.2496 |
| 23 | 龚崇照 | 100 | 0.2496 |
| 24 | 李水明 | 100 | 0.2496 |
| 25 | 胡春健 | 100 | 0.2496 |
| 26 | 李长春 | 100 | 0.2496 |
| 27 | 徐 杉 | 90 | 0.2246 |
| 28 | 李晓明 | 60 | 0.1498 |
| 29 | 徐坚强 | 60 | 0.1498 |
14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 30 | 田秀刚 | 60 | 0.1498 |
|---|---|---|---|
| 31 | 张金汉 | 60 | 0.1498 |
| 32 | 杨方华 | 60 | 0.1498 |
| 33 | 周钢祥 | 60 | 0.1498 |
| 34 | 张国光 | 60 | 0.1498 |
| 35 | 潘卫国 | 50 | 0.1248 |
| 36 | 赵谷韵 | 50 | 0.1248 |
| 37 | 沈 杰 | 50 | 0.1248 |
| 38 | 王小荣 | 50 | 0.1248 |
| 39 | 邵 茹 | 30 | 0.0749 |
| 40 | 林 辉 | 30 | 0.0749 |
| 41 | 张丁辉 | 30 | 0.0749 |
| 42 | 陈 静 | 30 | 0.0749 |
| 43 | 张友良 | 30 | 0.0749 |
| 44 | 陈华英 | 30 | 0.0749 |
| 45 | 黄欢君 | 30 | 0.0749 |
| 46 | 金 伟 | 30 | 0.0749 |
| 47 | 曹剑民 | 30 | 0.0749 |
| 流通股 | 10000 | 24.9588 | |
| 总计 | 40066 | 100.00 |
2011年9月20日,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330200000001096),注册资本40,066万。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概况
广天日月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广天日月在2008年12月19日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持有公司股份 19,05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37%。
2011年8月1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广天日月持有公司股份 19,052.8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47.55%。
广天日月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概况
15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徐文卫、乌家瑜、潘信强、陈建国、陈贤华、翁海勇、鲍 林春7名自然人。7名自然人合计共同控制广天日月50.4376%的股份表决权,同时 直接共同控制公司合计10.6905%的股份表决权。
徐文卫、乌家瑜、潘信强、陈建国、陈贤华、翁海勇、鲍林春7名自然人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情况
近三年来本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变动情况。
五、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业务覆盖面广,作为一家大型综合建设集团,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 事建筑施工业务,并以建筑施工和建筑装饰装潢为核心延伸相关产业链,已形成 了涵盖建筑科研、设计、施工、安装、装饰装潢、钢结构、商品混凝土、预制构 件等相对完整而紧凑的产业链形态,各细分产业具有协同发展效应,整体效益日 益增强。
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 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壹级、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 程专业承包壹级、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贰级、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贰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 业承包贰级、城市园林绿化叁级资质、工程设计甲级、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其 中消防系统除外)专项工程设计甲级、建筑装修专项工程设计甲级、建筑幕墙专 项工程设计甲级等资质。
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状况良好,2009年度、2010年度主营业务总收入同比分别 增长21.45%和14.57%,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 公司房屋建筑和土木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合计收入占主营业务总 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0.28%、93.91%和94.87%,主营业务结构突出。
单位:元
16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 产品名称 | 2010年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2008年度 |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比例 (%) |
|
| 房屋建筑和土 木工程 |
5,782,714,432.46 | 73.24 | 5,266,125,049.91 | 76.41 | 4,305,631,089.90 | 75.88 |
| 建筑安装工程 | 994,044,325.96 | 12.59 | 641,679,927.13 | 9.31 | 380,860,436.42 | 6.71 |
| 建筑装饰工程 | 713,859,930.30 | 9.04 | 564,686,171.64 | 8.19 | 436,400,194.90 | 7.69 |
| 建材物资销售 | 342,993,931.13 | 4.34 | 340,797,956.36 | 4.95 | 492,375,410.69 | 8.68 |
| 其他 | 62,053,651.05 | 0.79 | 78,324,222.04 | 1.14 | 59,019,603.75 | 1.04 |
| 合计 | 7,895,666,270.90 | 100.00 | 6,891,613,327.08 | 100.00 | 5,674,286,735.66 | 100.00 |
六、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大信审字[2011]第5-0025号审计报告 与2011年度第三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合并报表数据) 单位:元
| 项目\年度 | 2011年9月30日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
| 资产合计 | 4,201,859,340.80 | 3,206,780,213.55 | 2,860,032,549.43 | 3,079,970,807.71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15,454,218.95 | 586,386,122.38 | 519,043,830.87 | 461,337,852.3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合计 |
1,168,274,127.13 | 540,804,630.43 | 472,624,245.08 | 412,876,188.66 |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合并报表数据) 单位:元
| 2011年1-9月 | 2010年 | 2009年 | 2008年 |
|---|---|---|---|
| 5,822,870,306.99 | 7,926,672,259.30 | 6,929,029,668.03 | 5,698,988,859.36 |
| 104,701,310.45 | 137,697,807.11 | 114,986,632.69 | 113,816,238.97 |
| 105,851,922.54 | 137,220,984.52 | 120,038,544.56 | 115,259,328.53 |
| 74,135,090.47 | 102,459,108.93 | 92,565,104.39 | 83,896,422.66 |
| 70,182,022.89 | 98,246,385.35 | 83,838,195.46 | 76,489,010.23 |
(三)主要财务指标
| 项目\年度 | 2011年9月30日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70.71 | 83.18 | 84.00 | 86.03 |
| 2011年1-9月 | 2010年 | 2009年 | 2008年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95 | 19.68 | 18.94 | 21.38 |
17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 (%) |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51 | 0.3268 | 0.2788 | 0.2544 |
| 每股净资产(元/股)(摊 薄) |
3.03 | 1.9503 | 1.7263 | 1.5344 |
| 每股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 (元/股) |
-0.8597 | 0.52 | 1.15 | 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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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第二节 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对方总体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向同创投资、中亘基、景崎、景杰、景吉、景浩、景 合、景威、中嘉基、景腾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同时向符合条件的不超 过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 的25%。因此,所涉及的交易对方包括同创投资、中亘基、景崎、景杰、景吉、 景浩、景合、景威、中嘉基、景腾和不超过10 名特定投资者。
二、本次交易对方详细情况
(一)宁波同创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同创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21号3幢4楼 注册资本:2,127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7月6日 法定代表人:孟文华
经营范围:实业项目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投资、管理和技术咨询。
2、主要业务情况
同创投资是原市政集团股东出资设立的持股公司,不从事具体业务,除持有 市政集团48.34%的股份之外,还持有宁波久升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 100.00%的股权,其所控制企业的股权结构如下图:
==> picture [394 x 9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同创投资
48.34% 100%
市政集团 宁波久升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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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3、股东情况
2010年7月6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同创投资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号:330200000068470)。根据宁波鸿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 称“鸿泰会计师”)出具的“甬鸿会验[2010]045号”《验资报告》及公司章程, 同创投资设立时的股东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认缴注册资本 | 实缴注册资本 | |||
| 1 | 干赛虎 | 100.00 | 50.00 | 10.00 |
| 2 | 陈莹敏 | 300.00 | 150.00 | 30.00 |
| 3 | 孟文华 | 600.00 | 300.00 | 60.00 |
| 合计 | 1,000.00 | 500.00 | 100.00 |
2011年1月18日,同创投资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原股东陈莹敏将所持有 的22.5%股权计225万元(已经出资75万元,未出资150万元)以75万元的价格转 让给新股东王善波;同意原股东干赛虎将所持有的10%股权计100万元(已经出资 50万元,未出资50万元)以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王善波。转让后的股东情 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认缴注册资本 | 实缴注册资本 | |||
| 1 | 孟文华 | 600.00 | 300.00 | 60.00 |
| 2 | 王善波 | 325.00 | 125.00 | 32.50 |
| 3 | 陈莹敏 | 75.00 | 75.00 | 7.50 |
| 合计 | 1,000.00 | 500.00 | 100.00 |
2011年6月29日,同创投资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万元增加到2,127万元;所有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额须于2011年7月7 日前全部缴清。根据鸿泰会计师出具的“甬鸿会验[2011]050号”《验资报告》, 增资后的股东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认缴注册资本 | 实缴注册资本 | |||
| 1 | 孟文华 | 667.60 | 667.60 | 31.39 |
| 2 | 陈莹敏 | 75.00 | 75.00 | 3.53 |
| 3 | 王善波 | 427.00 | 427.00 | 20.08 |
| 其他14 名股 东 |
957.40 | 957.40 | 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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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合计 2127.00 2127.00 100.00
2012年2月15日,同创投资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17名自然人股东向33名 自然人转让部分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的股东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股东认缴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孟文华 | 484.64 | 22.7851 |
| 2 | 王善波 | 280.0352 | 13.1657 |
| 3 | 吴利华 | 97.2904 | 4.5741 |
| 4 | 章洪俊 | 77.664 | 3.6513 |
| 5 | 吴小华 | 70.928 | 3.3346 |
| 6 | 孔军 | 60 | 2.8209 |
| 7 | 顾柏林 | 57.388 | 2.6981 |
| 8 | 叶正 | 54 | 2.5388 |
| 9 | 张良贤 | 54 | 2.5388 |
| 10 | 张文京 | 53.328 | 2.5072 |
| 11 | 黄国明 | 53.328 | 2.5072 |
| 12 | 郑静 | 46.56 | 2.189 |
| 13 | 项建明 | 38.28 | 1.7997 |
| 14 | 李秀龙 | 35.376 | 1.6632 |
| 15 | 袁亚明 | 34.96 | 1.6436 |
| 16 | 朱保钢 | 30.972 | 1.4561 |
| 17 | 程滨生 | 30.8224 | 1.4491 |
| 18 | 周朝阳 | 30 | 1.4104 |
| 19 | 陈莹敏 | 30 | 1.4104 |
| 20 | 陈伟强 | 27.2 | 1.2788 |
| 21 | 张桂余 | 26.8 | 1.26 |
| 22 | 王维琴 | 24.728 | 1.1626 |
| 23 | 陈朝辉 | 22.88 | 1.0757 |
| 24 | 张东伟 | 20 | 0.9403 |
| 25 | 陈永兴 | 19.888 | 0.935 |
| 26 | 崔战波 | 19.888 | 0.935 |
| 27 | 钱月明 | 19.888 | 0.935 |
| 28 | 王依斌 | 19.888 | 0.935 |
| 29 | 舒志远 | 19.888 | 0.935 |
| 30 | 周勇国 | 19.888 | 0.935 |
| 31 | 高国定 | 19.888 | 0.935 |
| 32 | 石钟华 | 19.888 | 0.935 |
| 33 | 徐兴定 | 19.888 | 0.935 |
| 34 | 许瑾 | 18.8832 | 0.8878 |
| 35 | 张杰 | 17.208 | 0.809 |
| 36 | 李恩宝 | 16.092 | 0.7566 |
| 37 | 王海波 | 15.84 | 0.7447 |
21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 38 | 马芳华 | 14.96 | 0.7033 |
|---|---|---|---|
| 39 | 张远飞 | 14.2848 | 0.6716 |
| 40 | 朱锦芳 | 13.2 | 0.6206 |
| 41 | 钱虹 | 13.2 | 0.6206 |
| 42 | 郭学武 | 11.44 | 0.5378 |
| 43 | 董渊 | 10.56 | 0.4965 |
| 44 | 史龙 | 10.56 | 0.4965 |
| 45 | 屠惠芳 | 10.56 | 0.4965 |
| 46 | 张晨阳 | 10.56 | 0.4965 |
| 47 | 毛娅芳 | 10.56 | 0.4965 |
| 48 | 郦建火 | 10.56 | 0.4965 |
| 49 | 喻汪桃 | 5.72 | 0.2689 |
| 50 | 陈伯河 | 2.64 | 0.1241 |
| 合计 | 2127.00 | 100 |
2012年2月24日,同创投资现有股东中的42名自然人股东与同创投资签订《宁 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其持有的市政集团 3,190.50万股全部转让给同创投资。
4、主要财务数据
同创投资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年度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27,300,618.83 | 45,988,748.54 |
| 负债总额 | 2,010,635.00 | 42,462,108.0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5,289,983.83 | 3,526,640.54 |
| 项目\年度 | 2011年 | 2010年 |
| 主营业务收入 | 0 | 0 |
| 主营业务成本 | 0 | 0 |
| 营业利润 | -23,092.62 | -1,473,359.46 |
| 利润总额 | 4,016,522.43 | -1,473,359.46 |
| 净利润 | 4,016,522.43 | -1,473,359.46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宁波海曙中亘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海曙中亘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2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住 所:海曙区新典路21号4号楼101室 注册资本: 76,358元 成立日期: 2012年2月17日 法定代表人: 叶正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咨询 2、主要业务情况
中亘基是原市政集团股东出资设立的持股公司,不从事具体业务,仅持有市 政集团6.94%的股份,未控制其他公司或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无分公司。
3、股东情况
根据鸿泰会计师出具的“甬鸿会验[2012]018号”《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2 月15日,中亘基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76,358元,各股东均 以货币出资。2012年2月17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曙分局(以下称“宁波 工商局海曙分局”)向中亘基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203000148216)。根据验资报告及公司章程,中亘基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股东认缴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叶正 | 2.1760 | 28.4985 |
| 2 | 胡太岳 | 0.88 | 11.5247 |
| 3 | 舒惠明 | 0.4972 | 6.5114 |
| 4 | 赵 明 | 0.4972 | 6.5114 |
| 5 | 应礼强 | 0.4972 | 6.5114 |
| 6 | 王德利 | 0.264 | 3.4574 |
| 7 | 任雅丽 | 0.143 | 1.8728 |
| 8 | 陈建国 | 0.143 | 1.8728 |
| 9 | 黄仁刚 | 0.143 | 1.8728 |
| 10 | 史金鹤 | 0.143 | 1.8728 |
| 11 | 李晓芳 | 0.143 | 1.8728 |
| 12 | 毛晓峰 | 0.0924 | 1.2101 |
| 13 | 严春霞 | 0.0924 | 1.2101 |
| 14 | 朱文波 | 0.0924 | 1.2101 |
| 15 | 庄 燕 | 0.066 | 0.8643 |
| 16 | 朱兴旺 | 0.066 | 0.8643 |
| 17 | 汪玉飞 | 0.066 | 0.8643 |
| 18 | 吕松源 | 0.066 | 0.8643 |
| 19 | 王仁熊 | 0.066 | 0.8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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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 20 | 虞惠琴 | 0.066 | 0.8643 |
|---|---|---|---|
| 21 | 周国良 | 0.066 | 0.8643 |
| 22 | 郑书海 | 0.066 | 0.8643 |
| 23 | 吕金标 | 0.066 | 0.8643 |
| 24 | 何国华 | 0.066 | 0.8643 |
| 25 | 彭福宏 | 0.066 | 0.8643 |
| 26 | 黄世鹄 | 0.066 | 0.8643 |
| 27 | 胡燕萍 | 0.066 | 0.8643 |
| 28 | 陆志湘 | 0.066 | 0.8643 |
| 29 | 张林江 | 0.066 | 0.8643 |
| 30 | 宗政 | 0.066 | 0.8643 |
| 31 | 胡赛萍 | 0.066 | 0.8643 |
| 32 | 宋式峰 | 0.066 | 0.8643 |
| 33 | 陈启建 | 0.066 | 0.8643 |
| 34 | 陈新亮 | 0.066 | 0.8643 |
| 35 | 俞世良 | 0.066 | 0.8643 |
| 36 | 宋越锋 | 0.0534 | 0.6993 |
| 37 | 孙心华 | 0.0534 | 0.6993 |
| 38 | 陈晓平 | 0.044 | 0.5762 |
| 39 | 姜 磊 | 0.044 | 0.5762 |
| 40 | 吕华群 | 0.044 | 0.5762 |
| 41 | 孙武波 | 0.044 | 0.5762 |
| 42 | 李科君 | 0.0408 | 0.5343 |
| 43 | 董根昌 | 0.0408 | 0.5343 |
| 44 | 朱国君 | 0.0408 | 0.5343 |
| 45 | 李鸿昌 | 0.0408 | 0.5343 |
| 合计 | 7.6358 | 100.0000 |
2012年2月24日,中亘基现有的45名自然人股东与中亘基签订《宁波市政工 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其持有的市政集团763.58万股 全部转让给中亘基。
(三)宁波海曙景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海曙景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 所:海曙区新典路21号4号楼108室 注册资本: 61,395元 成立日期: 2012年2月17日
24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法定代表人:陈莹敏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咨询
2、主要业务情况
景崎是原市政集团股东出资设立的持股公司,不从事具体业务,仅持有市政 集团5.58%的股份,未控制其他公司或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无分公司。
3、股东情况
根据鸿泰会计师出具的“甬鸿会验[2012]014 号”《验资报告》,截至2012 年2 月15 日,景崎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61,395 元,各股 东均以货币出资。2012 年2 月17 日,宁波工商局海曙分局向景崎核发了《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203000148257)。根据验资报告及公司章程,景崎 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股东认缴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陈莹敏 | 1.1962 | 19.4837 |
| 2 | 李永康 | 0.957 | 15.5876 |
| 3 | 俞福民 | 0.6868 | 11.1866 |
| 4 | 刘秀婷 | 0.209 | 3.4042 |
| 5 | 张敏海 | 0.143 | 2.3292 |
| 6 | 张兴荣 | 0.143 | 2.3292 |
| 7 | 岑备定 | 0.0924 | 1.505 |
| 8 | 陈巨峰 | 0.0924 | 1.505 |
| 9 | 吴成海 | 0.0924 | 1.505 |
| 10 | 杨伟儿 | 0.0924 | 1.505 |
| 11 | 余慧 | 0.0924 | 1.505 |
| 12 | 肖桂莲 | 0.0924 | 1.505 |
| 13 | 方有主 | 0.0924 | 1.505 |
| 14 | 丁信林 | 0.0924 | 1.505 |
| 15 | 陈美福 | 0.066 | 1.075 |
| 16 | 陈伟军 | 0.066 | 1.075 |
| 17 | 高锡荣 | 0.066 | 1.075 |
| 18 | 龚小华 | 0.066 | 1.075 |
| 19 | 洪爱娥 | 0.066 | 1.075 |
| 20 | 李兴华 | 0.066 | 1.075 |
| 21 | 李月美 | 0.066 | 1.075 |
| 22 | 林文萍 | 0.066 | 1.075 |
| 23 | 莫婷君 | 0.066 | 1.075 |
25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 24 | 潘敏杰 | 0.066 | 1.075 |
|---|---|---|---|
| 25 | 潘荣弟 | 0.066 | 1.075 |
| 26 | 邱志成 | 0.066 | 1.075 |
| 27 | 邱志鸿 | 0.066 | 1.075 |
| 28 | 吴福勤 | 0.066 | 1.075 |
| 29 | 许志芳 | 0.066 | 1.075 |
| 30 | 郁福康 | 0.066 | 1.075 |
| 31 | 周国忠 | 0.066 | 1.075 |
| 32 | 朱伟明 | 0.066 | 1.075 |
| 33 | 朱新江 | 0.066 | 1.075 |
| 34 | 竺陆飞 | 0.066 | 1.075 |
| 35 | 方素瑛 | 0.066 | 1.075 |
| 36 | 效海斌 | 0.066 | 1.075 |
| 37 | 顾清 | 0.066 | 1.075 |
| 38 | 周安宁 | 0.066 | 1.075 |
| 39 | 徐启荣 | 0.066 | 1.075 |
| 40 | 张伯闰 | 0.0571 | 0.9304 |
| 41 | 戴华生 | 0.0534 | 0.8698 |
| 42 | 林导峰 | 0.044 | 0.7167 |
| 43 | 陆驰华 | 0.044 | 0.7167 |
| 44 | 王伟 | 0.044 | 0.7167 |
| 45 | 余晓峰 | 0.044 | 0.7167 |
| 46 | 郑鹏飞 | 0.044 | 0.7167 |
| 47 | 唐常青 | 0.044 | 0.7167 |
| 48 | 贺波 | 0.0408 | 0.6646 |
| 合计 | 6.1395 | 100.0000 |
2012年2月24日,景崎现有的48名自然人股东与景崎签订《宁波市政工程建 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其持有的市政集团613.948万股全 部转让给景崎。
(四)宁波海曙景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海曙景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 所:海曙区新典路21号4号楼107室 注册资本: 76,587元 成立日期: 2012年2月17日
26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法定代表人:袁亚明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咨询
2、主要业务情况
景杰是原市政集团股东出资设立的持股公司,不从事具体业务,仅持有市政 集团6.96%的股份,未控制其他公司或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无分公司。
3、股东情况
根据鸿泰会计师出具的“甬鸿会验[2012]016 号”《验资报告》,截至2012 年2 月15 日,景杰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76,587 元,各股 东均以货币出资。2012 年2 月17 日,宁波工商局海曙分局向景杰核发了《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203000148224)。根据验资报告及公司章程,景杰 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股东认缴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袁亚明 | 2.1760 | 28.4121 |
| 2 | 楼仙和 | 1.3332 | 17.4077 |
| 3 | 陈教才 | 0.4972 | 6.492 |
| 4 | 周帼娣 | 0.2354 | 3.0736 |
| 5 | 陈庆国 | 0.143 | 1.8672 |
| 6 | 张 涛 | 0.143 | 1.8672 |
| 7 | 郑必荣 | 0.1424 | 1.8593 |
| 8 | 李薇琪 | 0.1157 | 1.5107 |
| 9 | 蔡莉萍 | 0.0924 | 1.2065 |
| 10 | 徐松祥 | 0.0924 | 1.2065 |
| 11 | 顾学军 | 0.0924 | 1.2065 |
| 12 | 范丽明 | 0.0924 | 1.2065 |
| 13 | 徐亚芬 | 0.0924 | 1.2065 |
| 14 | 谢茂根 | 0.0924 | 1.2065 |
| 15 | 朱谷林 | 0.0924 | 1.2065 |
| 16 | 冯永昌 | 0.0924 | 1.2065 |
| 17 | 钱如南 | 0.0924 | 1.2065 |
| 18 | 陶建国 | 0.0924 | 1.2065 |
| 19 | 黄绍强 | 0.0748 | 0.9767 |
| 20 | 王云德 | 0.0748 | 0.9767 |
| 21 | 汪明亮 | 0.0748 | 0.9767 |
| 22 | 桂世良 | 0.066 | 0.8618 |
| 23 | 陆兴昌 | 0.066 | 0.8618 |
27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 24 | 蒋艳 | 0.066 | 0.8618 |
|---|---|---|---|
| 25 | 周学范 | 0.066 | 0.8618 |
| 26 | 陈志华 | 0.066 | 0.8618 |
| 27 | 杨信康 | 0.066 | 0.8618 |
| 28 | 马根法 | 0.066 | 0.8618 |
| 29 | 田秀芬 | 0.066 | 0.8618 |
| 30 | 戴晓章 | 0.066 | 0.8618 |
| 31 | 冯永庆 | 0.066 | 0.8618 |
| 32 | 侯明 | 0.066 | 0.8618 |
| 33 | 陈德才 | 0.066 | 0.8618 |
| 34 | 王亚平 | 0.066 | 0.8618 |
| 35 | 纪安富 | 0.066 | 0.8618 |
| 36 | 丁银康 | 0.066 | 0.8618 |
| 37 | 张金法 | 0.066 | 0.8618 |
| 38 | 桂永波 | 0.066 | 0.8618 |
| 39 | 孙丽娜 | 0.066 | 0.8618 |
| 40 | 董银龙 | 0.066 | 0.8618 |
| 41 | 夏国雄 | 0.066 | 0.8618 |
| 42 | 葛明礼 | 0.06 | 0.7834 |
| 43 | 贺志明 | 0.0534 | 0.6972 |
| 44 | 俞跃飞 | 0.0534 | 0.6972 |
| 45 | 蒋秋瑾 | 0.044 | 0.5745 |
| 46 | 孙桂军 | 0.044 | 0.5745 |
| 47 | 华月富 | 0.0408 | 0.5327 |
| 48 | 李胜利 | 0.0408 | 0.5327 |
| 49 | 屠伟良 | 0.0408 | 0.5327 |
| 50 | 杨金迪 | 0.0272 | 0.3552 |
| 合计 | 7.6587 | 100.0000 |
2012年2月24日,景杰现有的50名自然人股东与景杰签订《宁波市政工程建 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其持有的市政集团765.87万股全部 转让给景杰。
(五)宁波海曙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海曙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 所:海曙区新典路21号4号楼106室 注册资本: 52,579元
28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成立日期: 2012年2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张东伟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咨询
2、主要业务情况
景吉是原市政集团股东出资设立的持股公司,不从事具体业务,仅持有市政 集团4.78%的股份,未控制其他公司或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无分公司。
3、股东情况
根据鸿泰会计师出具的“甬鸿会验[2012]019号”《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2 月15日,景吉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2,579元,各股东均以 货币出资。2012年2月17日,宁波工商局海曙分局向景吉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330203000148290)。根据验资报告及公司章程,景吉的股权结 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股东认缴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张东伟 | 1.0962 | 20.8473 |
| 2 | 史训辉 | 0.4972 | 9.4562 |
| 3 | 殷波 | 0.264 | 5.0210 |
| 4 | 管云龙 | 0.1632 | 3.1039 |
| 5 | 陈国明 | 0.143 | 2.7197 |
| 6 | 陈启龙 | 0.143 | 2.7197 |
| 7 | 夏凤美 | 0.143 | 2.7197 |
| 8 | 杨本宣 | 0.1157 | 2.2005 |
| 9 | 周绍先 | 0.1 | 1.9019 |
| 10 | 陈洁 | 0.0924 | 1.7574 |
| 11 | 马志祥 | 0.0924 | 1.7574 |
| 12 | 沈晔谆 | 0.0924 | 1.7574 |
| 13 | 袁英华 | 0.0924 | 1.7574 |
| 14 | 张鎚胜 | 0.0924 | 1.7574 |
| 15 | 陈国明 | 0.066 | 1.2553 |
| 16 | 陈红良 | 0.066 | 1.2553 |
| 17 | 陈行军 | 0.066 | 1.2553 |
| 18 | 陈学兴 | 0.066 | 1.2553 |
| 19 | 丁成斌 | 0.066 | 1.2553 |
| 20 | 郭劼 | 0.066 | 1.2553 |
| 21 | 马妙夫 | 0.066 | 1.2553 |
29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 22 | 任慧飞 | 0.066 | 1.2553 |
|---|---|---|---|
| 23 | 阮元节 | 0.066 | 1.2553 |
| 24 | 王惠民 | 0.066 | 1.2553 |
| 25 | 王立丰 | 0.066 | 1.2553 |
| 26 | 王明良 | 0.066 | 1.2553 |
| 27 | 魏林强 | 0.066 | 1.2553 |
| 28 | 魏英杰 | 0.066 | 1.2553 |
| 29 | 肖志斌 | 0.066 | 1.2553 |
| 30 | 徐成良 | 0.066 | 1.2553 |
| 31 | 应强 | 0.066 | 1.2553 |
| 32 | 袁银国 | 0.066 | 1.2553 |
| 33 | 张寅 | 0.066 | 1.2553 |
| 34 | 周艰雄 | 0.066 | 1.2553 |
| 35 | 周甬 | 0.066 | 1.2553 |
| 36 | 周奕 | 0.066 | 1.2553 |
| 37 | 林佳聪 | 0.066 | 1.2553 |
| 38 | 胡文胜 | 0.066 | 1.2553 |
| 39 | 陈企荣 | 0.066 | 1.2553 |
| 40 | 韩伟毅 | 0.066 | 1.2553 |
| 41 | 何露 | 0.066 | 1.2553 |
| 42 | 励伟君 | 0.0534 | 1.0156 |
| 43 | 汤国胜 | 0.0534 | 1.0156 |
| 44 | 徐丽明 | 0.0534 | 1.0156 |
| 45 | 王瑾 | 0.044 | 0.8368 |
| 46 | 杨芳庭 | 0.0408 | 0.776 |
| 47 | 张玉林 | 0.0408 | 0.776 |
| 48 | 柯志强 | 0.0356 | 0.6771 |
| 49 | 金滕 | 0.0272 | 0.5173 |
| 合计 | 5.2579 | 100.0000 |
2012年2月24日,景吉现有的49名自然人股东与景吉签订《宁波市政工程建 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其持有的市政集团525.786万股全 部转让给景吉。
(六)宁波海曙景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海曙景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 所:海曙区新典路21号4号楼103室
30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注册资本: 61,267元
成立日期: 2012年2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张良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咨询 2、主要业务情况
景浩是原市政集团股东出资设立的持股公司,不从事具体业务,仅持有市政 集团5.57%的股份,未控制其他公司或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无分公司。
3、股东情况
根据鸿泰会计师出具的“甬鸿会验[2012]01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2 月15日,景浩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61,267元,各股东均以 货币出资。2012年2月17日,宁波工商局海曙分局向景浩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330203000148265)。根据验资报告及公司章程,景浩的股权结 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股东认缴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张良贤 | 2.176 | 35.5153 |
| 2 | 陆家兴 | 0.3074 | 5.0168 |
| 3 | 丁幼萍 | 0.143 | 2.3340 |
| 4 | 施剑秋 | 0.143 | 2.3340 |
| 5 | 陈锡根 | 0.143 | 2.3340 |
| 6 | 蔡萍 | 0.143 | 2.3340 |
| 7 | 陈信庭 | 0.143 | 2.3340 |
| 8 | 赵卫国 | 0.1157 | 1.8885 |
| 9 | 鲁维雅 | 0.0924 | 1.5082 |
| 10 | 丁莲萍 | 0.0924 | 1.5082 |
| 11 | 孙秉国 | 0.0924 | 1.5082 |
| 12 | 陈小明 | 0.0924 | 1.5082 |
| 13 | 王勤俭 | 0.0924 | 1.5082 |
| 14 | 张波 | 0.0924 | 1.5082 |
| 15 | 萧伟 | 0.0924 | 1.5082 |
| 16 | 李道杰 | 0.0924 | 1.5082 |
| 17 | 吴亚琴 | 0.0748 | 1.2209 |
| 18 | 陈启鸿 | 0.066 | 1.0773 |
| 19 | 陈表 | 0.066 | 1.0773 |
| 20 | 章妙胜 | 0.066 | 1.0773 |
31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 21 | 俞清雄 | 0.066 | 1.0773 |
|---|---|---|---|
| 22 | 张家后 | 0.066 | 1.0773 |
| 23 | 徐冬彪 | 0.066 | 1.0773 |
| 24 | 黄秀秀 | 0.066 | 1.0773 |
| 25 | 屠爱芬 | 0.066 | 1.0773 |
| 26 | 阎惠定 | 0.066 | 1.0773 |
| 27 | 史海英 | 0.066 | 1.0773 |
| 28 | 徐夏凉 | 0.066 | 1.0773 |
| 29 | 张式玉 | 0.066 | 1.0773 |
| 30 | 张亚琴 | 0.066 | 1.0773 |
| 31 | 徐亚萍 | 0.066 | 1.0773 |
| 32 | 周银尔 | 0.066 | 1.0773 |
| 33 | 胡广勤 | 0.066 | 1.0773 |
| 34 | 张志卫 | 0.066 | 1.0773 |
| 35 | 钟卫国 | 0.066 | 1.0773 |
| 36 | 申来滨 | 0.066 | 1.0773 |
| 37 | 张太光 | 0.066 | 1.0773 |
| 38 | 包海波 | 0.066 | 1.0773 |
| 39 | 吴华强 | 0.066 | 1.0773 |
| 40 | 杨红波 | 0.066 | 1.0773 |
| 41 | 张恩成 | 0.066 | 1.0773 |
| 42 | 叶德强 | 0.066 | 1.0773 |
| 43 | 金明君 | 0.066 | 1.0773 |
| 44 | 姚章弟 | 0.0534 | 0.8716 |
| 45 | 叶永乐 | 0.0534 | 0.8716 |
| 46 | 王惠国 | 0.0534 | 0.8716 |
| 47 | 乌荣华 | 0.0408 | 0.6659 |
| 48 | 周耀耀 | 0.0408 | 0.6659 |
| 49 | 沈雅林 | 0.0408 | 0.6659 |
| 合计 | 6.1267 | 100.0000 |
2012年2月24日,景浩现有的49名自然人股东与景浩签订《宁波市政工程建 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其持有的市政集团612.666万股全 部转让给景浩。
(七)宁波海曙景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海曙景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 所:海曙区新典路21号4号楼105室
32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注册资本: 47,660元
成立日期: 2012年2月17日 法定代表人:陈伟强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咨询 2、主要业务情况
景合是原市政集团股东出资设立的持股公司,不从事具体业务,仅持有市政 集团4.33%的股份,未控制其他公司或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无分公司。
3、股东情况
根据鸿泰会计师出具的“甬鸿会验[2012]01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2 月15日,景合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47,660元,各股东均以 货币出资。2012年2月17日,宁波工商局海曙分局向景合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330203000148249)。根据验资报告及公司章程,景合的股权结 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股东认缴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陈伟强 | 1.0962 | 23.0010 |
| 2 | 陆明祥 | 0.264 | 5.5392 |
| 3 | 鲍洪兴 | 0.143 | 3.0004 |
| 4 | 毛伟民 | 0.143 | 3.0004 |
| 5 | 张兆辉 | 0.143 | 3.0004 |
| 6 | 吴春德 | 0.12 | 2.5178 |
| 7 | 潘惠君 | 0.0924 | 1.9387 |
| 8 | 林夏琴 | 0.0924 | 1.9387 |
| 9 | 葛明亮 | 0.0924 | 1.9387 |
| 10 | 陈勇伟 | 0.0924 | 1.9387 |
| 11 | 厉宗南 | 0.0924 | 1.9387 |
| 12 | 王明达 | 0.066 | 1.3848 |
| 13 | 李伟平 | 0.066 | 1.3848 |
| 14 | 刘俊 | 0.066 | 1.3848 |
| 15 | 郭军平 | 0.066 | 1.3848 |
| 16 | 夏爱华 | 0.066 | 1.3848 |
| 17 | 孙复兴 | 0.066 | 1.3848 |
| 18 | 徐凯 | 0.066 | 1.3848 |
| 19 | 陈昌定 | 0.066 | 1.3848 |
| 20 | 江雅敏 | 0.066 | 1.3848 |
33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 21 | 孙伟国 | 0.066 | 1.3848 |
|---|---|---|---|
| 22 | 陈洪夫 | 0.066 | 1.3848 |
| 23 | 沈小民 | 0.066 | 1.3848 |
| 24 | 叶吉利 | 0.066 | 1.3848 |
| 25 | 周文雅 | 0.066 | 1.3848 |
| 26 | 裘小元 | 0.066 | 1.3848 |
| 27 | 王仲元 | 0.066 | 1.3848 |
| 28 | 周惠利 | 0.066 | 1.3848 |
| 29 | 蒋文娟 | 0.066 | 1.3848 |
| 30 | 王坚成 | 0.066 | 1.3848 |
| 31 | 朱浩强 | 0.066 | 1.3848 |
| 32 | 闻礼恩 | 0.066 | 1.3848 |
| 33 | 何永来 | 0.066 | 1.3848 |
| 34 | 裴善忠 | 0.066 | 1.3848 |
| 35 | 王国良 | 0.066 | 1.3848 |
| 36 | 王海良 | 0.066 | 1.3848 |
| 37 | 尤祥根 | 0.066 | 1.3848 |
| 38 | 张杰 | 0.066 | 1.3848 |
| 39 | 徐从良 | 0.066 | 1.3848 |
| 40 | 张贤军 | 0.066 | 1.3848 |
| 41 | 施鹏富 | 0.066 | 1.3848 |
| 42 | 李德建 | 0.066 | 1.3848 |
| 43 | 周蔚明 | 0.066 | 1.3848 |
| 44 | 张奇 | 0.066 | 1.3848 |
| 45 | 许奕萍 | 0.044 | 0.9232 |
| 46 | 朱志华 | 0.044 | 0.9232 |
| 47 | 周建波 | 0.044 | 0.9232 |
| 48 | 周衍 | 0.044 | 0.9232 |
| 49 | 王胜利 | 0.0408 | 0.8561 |
| 合计 | 4.7660 | 100.0000 |
2012年2月24日,景合现有的49名自然人股东与景合签订《宁波市政工程建 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其持有的市政集团476.596万股全 部转让给景合。
(八)宁波海曙景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海曙景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 所:海曙区新典路21号4号楼1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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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注册资本: 99,280元
成立日期: 2012年2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张桂余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咨询 2、主要业务情况
景威是原市政集团股东出资设立的持股公司,不从事具体业务,仅持有市政 集团9.03%的股份,未控制其他公司或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无分公司。
3、股东情况
根据鸿泰会计师出具的“甬鸿会验[2012]020 号”《验资报告》,截至2012 年2 月15 日,景威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9,9280 元,各股 东均以货币出资。2012 年2 月17 日,宁波工商局海曙分局向景威核发了《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203000148273)。根据验资报告及公司章程,景威 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股东认缴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吴利华 | 1.2986 | 13.0802 |
| 2 | 张桂余 | 1.076 | 10.8373 |
| 3 | 王虎伦 | 0.957 | 9.6394 |
| 4 | 徐德顺 | 0.7743 | 7.7992 |
| 5 | 张西蓉 | 0.7743 | 7.7992 |
| 6 | 李素珍 | 0.4972 | 5.0081 |
| 7 | 马正鸿 | 0.4972 | 5.0081 |
| 8 | 王萌萌 | 0.4972 | 5.0081 |
| 9 | 郑国芳 | 0.4972 | 5.0081 |
| 10 | 江宋云 | 0.2136 | 2.1515 |
| 11 | 鲍亚芬 | 0.143 | 1.4404 |
| 12 | 郑 波 | 0.143 | 1.4404 |
| 13 | 陈丽娟 | 0.143 | 1.4404 |
| 14 | 徐剑波 | 0.143 | 1.4404 |
| 15 | 蔡建君 | 0.132 | 1.3296 |
| 16 | 付建国 | 0.132 | 1.3296 |
| 17 | 冯宇 | 0.0924 | 0.9307 |
| 18 | 孙应龙 | 0.0924 | 0.9307 |
| 19 | 王关富 | 0.0924 | 0.9307 |
| 20 | 魏利春 | 0.0924 | 0.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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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 21 | 夏迪斐 | 0.0924 | 0.9307 |
|---|---|---|---|
| 22 | 俞士龙 | 0.0924 | 0.9307 |
| 23 | 周惠萍 | 0.0924 | 0.9307 |
| 24 | 丁慧君 | 0.0924 | 0.9307 |
| 25 | 徐国桢 | 0.075 | 0.7554 |
| 26 | 白玲玲 | 0.066 | 0.6648 |
| 27 | 干赛虎 | 0.066 | 0.6648 |
| 28 | 林洁 | 0.066 | 0.6648 |
| 29 | 潘海清 | 0.066 | 0.6648 |
| 30 | 夏全凤 | 0.066 | 0.6648 |
| 31 | 叶学锋 | 0.066 | 0.6648 |
| 32 | 张永达 | 0.066 | 0.6648 |
| 33 | 郑书玉 | 0.066 | 0.6648 |
| 34 | 朱岗 | 0.066 | 0.6648 |
| 35 | 周辉 | 0.066 | 0.6648 |
| 36 | 毛自力 | 0.066 | 0.6648 |
| 37 | 嵇惠人 | 0.066 | 0.6648 |
| 38 | 刘卫冲 | 0.066 | 0.6648 |
| 39 | 李娜 | 0.044 | 0.4432 |
| 40 | 邬佩龙 | 0.044 | 0.4432 |
| 41 | 郑碧云 | 0.044 | 0.4432 |
| 42 | 郑贤锋 | 0.044 | 0.4432 |
| 43 | 徐宏全 | 0.044 | 0.4432 |
| 44 | 郭峰 | 0.0408 | 0.411 |
| 45 | 阎康定 | 0.0408 | 0.411 |
| 46 | 徐其军 | 0.0356 | 0.3586 |
| 合计 | 9.9280 | 100.0000 |
2012年2月24日,景威现有的46名自然人股东与景威签订《宁波市政工程建 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其持有的市政集团992.802万股全 部转让给景威。
(九)宁波海曙中嘉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海曙中嘉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 所:海曙区新典路21号4号楼102室 注册资本: 56,963元 成立日期: 201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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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法定代表人:周朝阳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咨询
2、主要业务情况
中嘉基是原市政集团股东出资设立的持股公司,不从事具体业务,仅持有市 政集团5.18%的股份,未控制其他公司或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无分公司。
3、股东情况
根据鸿泰会计师出具的“甬鸿会验[2012]015 号”《验资报告》,截至2012 年2 月14 日,中嘉基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6,963 元,各 股东均以货币出资。2012 年2 月17 日,宁波工商局海曙分局向中嘉基核发了《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203000148281)。根据验资报告及公司章程,中 嘉基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股东认缴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周朝阳 | 1.1962 | 21.0006 |
| 2 | 吴明生 | 0.4972 | 8.7285 |
| 3 | 周建恩 | 0.4972 | 8.7285 |
| 4 | 冯强 | 0.2136 | 3.7498 |
| 5 | 励稼镇 | 0.143 | 2.5104 |
| 6 | 王恩发 | 0.143 | 2.5104 |
| 7 | 陈锡伟 | 0.143 | 2.5104 |
| 8 | 吴建恩 | 0.143 | 2.5104 |
| 9 | 张美珍 | 0.099 | 1.738 |
| 10 | 黄亚君 | 0.0924 | 1.6221 |
| 11 | 舒文伟 | 0.0924 | 1.6221 |
| 12 | 周涵霖 | 0.0924 | 1.6221 |
| 13 | 张辉 | 0.0924 | 1.6221 |
| 14 | 王恭土 | 0.0924 | 1.6221 |
| 15 | 李令诚 | 0.0924 | 1.6221 |
| 16 | 冯云 | 0.066 | 1.1586 |
| 17 | 任慧杰 | 0.066 | 1.1586 |
| 18 | 韩永平 | 0.066 | 1.1586 |
| 19 | 杨存而 | 0.066 | 1.1586 |
| 20 | 周勇海 | 0.066 | 1.1586 |
| 21 | 胡国良 | 0.066 | 1.1586 |
| 22 | 王长心 | 0.066 | 1.1586 |
| 23 | 黄小妹 | 0.066 | 1.1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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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 24 | 郑芝 | 0.066 | 1.1586 |
|---|---|---|---|
| 25 | 任爱珍 | 0.066 | 1.1586 |
| 26 | 阳兵 | 0.066 | 1.1586 |
| 27 | 吕同生 | 0.066 | 1.1586 |
| 28 | 金惠根 | 0.066 | 1.1586 |
| 29 | 叶秋海 | 0.066 | 1.1586 |
| 30 | 陈良军 | 0.066 | 1.1586 |
| 31 | 柴炳照 | 0.066 | 1.1586 |
| 32 | 陶志军 | 0.066 | 1.1586 |
| 33 | 徐坚 | 0.066 | 1.1586 |
| 34 | 陈庆鸿 | 0.066 | 1.1586 |
| 35 | 杨伟勋 | 0.066 | 1.1586 |
| 36 | 李秋灵 | 0.066 | 1.1586 |
| 37 | 吴元杰 | 0.066 | 1.1586 |
| 38 | 徐建财 | 0.066 | 1.1586 |
| 39 | 顾亚明 | 0.066 | 1.1586 |
| 40 | 陈锡君 | 0.066 | 1.1586 |
| 41 | 俞银信 | 0.066 | 1.1586 |
| 42 | 施亚芬 | 0.0571 | 1.0028 |
| 43 | 田根华 | 0.0534 | 0.9375 |
| 44 | 吴辉 | 0.044 | 0.7724 |
| 45 | 陈美娣 | 0.0408 | 0.7163 |
| 46 | 林小玲 | 0.0408 | 0.7163 |
| 47 | 朱宝富 | 0.0408 | 0.7163 |
| 48 | 沈亚娟 | 0.0408 | 0.7163 |
| 49 | 杨端祥 | 0.033 | 0.5793 |
| 合计 | 5.6963 | 100.0000 |
2012年2月24日,中嘉基现有的49名自然人股东与中嘉基签订《宁波市政工 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其持有的市政集团569.628万 股全部转让给中嘉基。
(十)宁波海曙景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海曙景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 所:海曙区新典路21号4号楼201室
注册资本: 35,7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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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成立日期: 2012年2月20日
法定代表人:张文京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咨询 2、主要业务情况
景腾是原市政集团股东出资设立的持股公司,不从事具体业务,仅持有市政 集团3.25%的股份,未控制其他公司或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无分公司。
3、股东情况
根据鸿泰会计师出具的“甬鸿会验[2012]017号”《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2 月15日,景腾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5,758元,各股东均以 货币出资。2012年2月20日,宁波工商局海曙分局向景腾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330203000148329)。根据验资报告及公司章程,景腾的股权结 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股东认缴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俞馨 | 0.4972 | 13.9047 |
| 2 | 黄圣健 | 0.4972 | 13.9047 |
| 3 | 叶正 | 0.4394 | 12.2872 |
| 4 | 郑静 | 0.4 | 11.1864 |
| 5 | 张文京 | 0.3752 | 10.4928 |
| 6 | 陈昱玮 | 0.264 | 7.383 |
| 7 | 蔡萍 | 0.1584 | 4.4298 |
| 8 | 李琦 | 0.143 | 3.9991 |
| 9 | 陈巨峰 | 0.132 | 3.6915 |
| 10 | 项建明 | 0.11 | 3.0763 |
| 11 | 马芳华 | 0.066 | 1.8458 |
| 12 | 郭学武 | 0.066 | 1.8458 |
| 13 | 周朝阳 | 0.066 | 1.8458 |
| 14 | 杨妙英 | 0.066 | 1.8458 |
| 15 | 王春茵 | 0.066 | 1.8458 |
| 16 | 成孝天 | 0.066 | 1.8458 |
| 17 | 李勤 | 0.066 | 1.8458 |
| 18 | 方菊英 | 0.0534 | 1.4934 |
| 19 | 章妙胜 | 0.044 | 1.2305 |
| 合计 | 3.5758 | 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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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2012年2月24日,景腾现有的19名自然人股东与景腾签订《宁波市政工程建 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其持有的市政集团357.576万股全 部转让给景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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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第三节 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背景
(一)政府政策鼓励企业兼并重组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和措施鼓励企业兼并重组。2010年8 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中提出要充分发挥 资本市场推动企业重组的作用。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企业并购重组的市场化改 革,健全市场化定价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及配套政策,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 展兼并重组,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 券、可转换债等方式为兼并重组融资。鼓励上市公司以股权、现金及其他金融创 新方式作为兼并重组的支付手段,拓宽兼并重组融资渠道,提高资本市场兼并重 组效率。
在国家鼓励企业兼并重组的背景下,浙江省和宁波市政府部门针对本省和本 市建筑业发展的具体情况,支持建筑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业务规模,增强核 心竞争力。2011年浙江省建筑业发展大会上明确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其中要加 快以单一房建和单纯施工为主向实行大土木施工和工程总承包转变。2009年宁波 市政府公布的《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鼓励企业 做大做强。鼓励和支持企业以产权为纽带,通过联合、重组、兼并、股份制、组 建企业集团等形式做大做强,积极引导建筑业企业整合资源,创造条件晋升资质 等级,加快培育一批资产规模大、融资能力好、市场竞争力强、资质等级高的大 型建筑企业。
在国家和地方政府政策支持的大背景下,宁波建工拟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对市 政集团进行市场化并购,进一步将建筑业务做大做强。
(二)市政集团业务与公司业务关联度高,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宁波建工的长期战略目标是成为综合服务能力强、经营特色鲜明、品牌卓著 的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建筑施工企业。为了实现这一长期战略目标,公司制 定了规模化经营战略。第一,要积极调整建筑业务形态,推动转型和升级,大力 拓展市政公用等业务领域,积极谋求向交通、电力、水利、铁路等专业领域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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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第二,要上市之后,通过发展运营业务和兼并收购等途径,巩固公司区域龙头地 位的同时,进一步布局全国市场,积极拓展其他专业市场;第三,要积极探索先 进的工程承包模式和管理模式,开拓BT、BOT等形式的总承包形态,不断开拓新 的利润增长空间。
市政集团自2001年由原宁波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经股份制改造建立起来,一直 主要从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务。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市 政集团取得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等资质, 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已经达到22.08亿元。经过多年的施工实践,市政集团磨练 出一批优秀的市政施工团队,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承建的工程项目,塑造了良 好的企业信誉。市政集团历年来承建的工程荣获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市政金杯奖、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浙江省市政金奖、宁波市甬江建设杯奖等多项奖项。
通过本次重组,宁波建工的建筑产业链能够向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市政公 用工程横向延伸,建筑主业规模进一步增强,在建筑业市场上的综合竞争力将进 一步提升,符合公司的战略目标。
二、本次交易目的
(一)上市公司主业得到增强
通过本次交易,市政集团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业务将注入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建筑业规模优势将进一步增强,主营业务收入将有一定幅 度的提高。上市公司原有的市政分公司会与市政集团在市政业务上进行联合,将 极大地提高上市公司市政业务在宁波市场的竞争能力。同时借助于市政集团已经 在宁波地区外取得的良好声誉,上市公司可以积极实施市政业务“走出去”的战 略部署。
(二)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根据初步估算,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盈利 指标都将有进一步地提高,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及资产质量,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详见本预案“第七节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三)上市公司合理配置资源,统筹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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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内能够整合市政业务施工人员和设备,减少不 必要的施工人员和设备的投入,对市政业务实行精细化管理;对外整合客户资源, 在未来招投标过程中能够承接大型的包含市政项目的工程,由原来的建筑施工团 队和重组后的市政施工团队共同完成,提高工程项目的毛利率。
建筑企业开展业务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在招投标阶段需要支付投标保证 金、工程前期需要垫付前期材料款、施工过程中的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及施 工完成后的质量保证金。因此,资金制约成为一部分建筑企业发展的瓶颈。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收入规模大幅提高,银行信贷额度也会相应 提高,在开展业务时资金的压力会相应地缓解。同时上市公司统筹开展各项业务, 统一安排融资,规划投资项目,能够整体降低融资成本,避免资金的不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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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 本次交易内容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同创投资、中亘基、景崎、景杰、 景吉、景浩、景合、景威、中嘉基、景腾合法持有的市政集团99.96%的股份。 上述标的资产的预估值约5 亿元,公司支付现金约8,070 万元、发行股份支付约 41,930 万元收购标的资产。其中,每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6.82 元,发行的股份合计约6,148 万股。
本次重组完成后,宁波建工将持有市政集团99.96%的股份。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通过询价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额的25%,即1.67 亿元。发行价格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6.82 元/股)的90%, 即6.138 元/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合计不超过2,721 万股。本次募集的配套资 金将用于增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以发展其主营业务。
(二)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价格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价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对 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依据,在不高于评估值的范围内协商确定。交易标的评估基 准日为2011 年12 月31 日。
目前,相关资产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经初步估算,本次重组拟购买 的标的资产预估值约5 亿元。
(三) 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
本公司共支付现金对价约8,070 万元。其中,向同创投资支付约4,094 万元 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8.19%股份,向中亘基支付约535 万元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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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1.07 %股份,向景崎支付约430 万元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0.86%股份,向景杰支 付约536 万元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1.07%股份,向景吉支付约368 万元购买其所 持市政集团0.74%股份,向景浩支付约429 万元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0.86%股份, 向景合支付约334 万元资金其所持市政集团0.67%股份,向景威支付约695 万元 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1.39%股份,向中嘉基支付约399 万元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 0.80%股份,向景腾支付约250 万元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0.50%股份。支付的时 间各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 本次交易中的股票发行
本公司向同创投资发行约2,944 万股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40.15%股份,向 中亘基发行约431 万股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5.87%股份,向景崎发行约346 万股 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4.72%股份,向景杰发行约432 万股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 5.89%股份,向景吉发行约297 万股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4.04%股份,向景浩发 行约346 万股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4.71%股份,向景合发行约269 万股购买其所 持市政集团3.66%股份,向景威发行约560 万股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7.64%股份, 向中嘉基发行约321 万股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4.38%股份,向景腾发行约202 万 股购买其所持市政集团 2.75%股份。
本公司向不超过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份数不超过2,721 万股。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 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内容。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同创投资、中亘基、景崎、景杰、景吉、 景浩、景合、景威、中嘉基、景腾。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 不超过10 名的其他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 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 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自然人及其他符合公司认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3、发行股份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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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 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公司向同创投资、中亘基、景崎、景杰、景吉、景浩、景合、景威、中嘉基、 景腾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计算公式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金额/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6.82 元/股。
公司通过询价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 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6.82元/股)的90%,即6.138元/股。
上述发行价格的最终确定尚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 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 应除权除息处理,本次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4、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中宁波建工向同创投资发行约2,944 万股,向中亘基发行约431 万股,向景崎发行约346 万股,向景杰发行约432 万股,向景吉发行约297 万股, 向景浩发行约346 万股,向景合发行约269 万股,向景威发行约560 万股,向中 嘉基发行约321 万股,向景腾发行约202 万股。
本次交易中,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额的25%,即1.67 亿元。每股发 行价格不低于6.138 元/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合计不超过2,721 万股。
上述发行股份的最终发行数量将以标的资产成交价为依据,由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发行数量随之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约48,935万股,其中,社会公众 股股数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 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5、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及上市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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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同创投资、中亘基、景崎、景杰、景吉、景浩、景合、景威、中嘉基、景腾 承诺以市政集团股份认购的宁波建工本次重组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个月内不予转让;如取得宁波建工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用于认购股份的市政集 团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自取得宁波建工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 不得转让。
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现金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不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约定。若交易对方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限售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 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及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 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待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 份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6、期间损益安排
在本次重组完成后,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标的资产的期间收益或因 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由宁波建工享有;标的资产的期间亏损或其他原因而减 少的净资产由交易对方按照其在市政集团的股份比例在交割完成之日前以现金 方式向宁波建工补足,该等须补足的金额以资产交割审计报告为准。
7、市政集团2011年度利润分配安排
市政集团出具说明,承诺201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8、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宁波建工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宁波建工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9、过渡期安排
(1)过渡期内,资产转让方应对标的资产尽善良管理义务,保证持续拥有 标的资产的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以使其权属清晰、完整;确保标的资产不存在司 法冻结、为任何其他第三方设定质押或其他权益;合理、谨慎地运营、管理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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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不从事任何非正常的导致标的资产价值减损的行为,亦不从事任何导致市 政集团的无形资产无效、失效或丧失权利保护的行为。
(2)过渡期内,市政集团不得实施新的资产处置、利润分配、为其自身或其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重组、放弃债务追索权、长期 股权投资、股票或基金投资、合并或收购交易等日常生产经营以外可能引发标的 资产发生重大变化的行为。
10、业绩承诺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对方承 诺市政集团2012年度、2013年度及2014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将不低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后所出具 的评估报告所预测的同期净利润数。
在本次重组完成后,若在补偿测算期间,市政集团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 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预测净利润数,交易对方同创投资、中亘基、景崎、 景杰、景吉、景浩、景合、景威、中嘉基、景腾将对宁波建工进行补偿。
具体补偿事宜,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出具正式评 估报告后,由宁波建工与交易对方另行签署相关盈利补偿协议进行约定。
二、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同创投资、中亘基、景崎、景杰、景吉、景浩、景合、景威、 中嘉基、景腾与宁波建工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本次交易前,宁波建工总股本40,066万股,广天日月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9, 05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5%。预计此次发行股份不超过8,869万股。按本 次发行8,869万股股票初步测算,本次发行后,广天日月合计持股约38.93%,据 此判断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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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市政集团99.96%的股份。
一、市政集团概况
公司名称: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INGBO MUNICIPAL ENGINEERING GROUP CO.,LTD
住 所: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21号 公司注册资本:11,000万元 成立日期:1985年7月1日
法定代表人:王善波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及其他建筑工程施 工,园林工程、公路工程、环保工程施工;压力管道安装;沥青制品、水泥预制 件加工;建设工程监理。(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 可经营范围。)
二、市政集团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市政集团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概况
| 序号 | 时间 | 市政集团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概况 |
|---|---|---|
| 1 | 1985.07 | 宁波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实施企事业分离设立,注册资本 180.83 万元 |
| 2 | 1986.03 | 注册资金变更为276.09 万元 |
| 3 | 1988.04 | 注册资金变更为311 万元 |
| 4 | 1989.05 | 注册资金变更为702 万元 |
| 5 | 1990.08 | 注册资金变更为964 万元 |
| 6 | 1993.03 | 注册资金变更为1,479 万元 |
| 7 | 1995.06 | 注册资金变更为2,686 万元 |
| 8 | 1998.04 | 实施公积金转增资本,注册资金变更为3,954 万元 |
| 9 | 2001.04 | 实施企业改制,注册资本变更为5,000 万元 |
| 10 | 2001.04-2009.02 | 市政集团股东人数由491 名变为453 名 |
| 11 | 2009.02 | 以市政集团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注册 资本变更为6,800 万元 |
| 12 | 2010.08 | 2010 年7 月,向宁波同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 4,200 万股普通股,增资后市政集团注册资本变为11,0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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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2011.05 | 宁波同创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市政集团4,204.08 万股中的2,077.432 万股,由市政集团的股东受让;部分 股东互相转让股份 |
|---|---|---|
| 14 | 2012.02 | 市政集团股东人数由453 名变为436 名 |
| 15 | 2012.02 | 435 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市政集团8868.952 万股转让给同 创投资等10 家有限责任公司 |
—— (二)市政集团前身 宁波市市政工程公司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1984 年10 月,宁波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实施企事业分离。根据宁波市城乡建 设委员会文件[市建(84)253 号文件]《关于恢复宁波市市政工程公司的通知》, 决定设立宁波市市政工程公司,将宁波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改为市政管理处,原 宁波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所属的基建一队、二队、桥楼队、水泥制品厂、沥青搅 拌厂划归宁波市市政工程公司。
1985 年7 月,宁波市市政工程公司取得宁波工商局核发的“宁字7625 号宁 副字01578 号”《营业执照》。宁波市市政工程公司成立时的资金总额为1,808,340 元,性质为全民企业, 主营承建城市市政工程,兼营水泥预制构件、沥青产 品。
1986 年3 月,宁波市市政工程公司注册资金变更为276.09 万元,该次增资 已经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宁波市支行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1986 年3 月,宁波 市市政工程公司取得宁波工商局核发的“甬工商企字030 号副字030 号”《营业 执照》。
1988 年4 月,宁波市市政工程公司注册资金变更为311 万元。
1989 年5 月,宁波市市政工程公司注册资金变更为702 万元。
1990 年8 月,宁波市市政工程公司注册资金变更为964 万元,1990 年8 月, 宁波市市政工程公司取得宁波工商局核发的“14405691-9”《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1993 年3 月,宁波市市政工程公司注册资金变更为1,479 万元,1993 年3 月,宁波市市政工程公司取得宁波工商局核发的“14408002-X”《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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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年6 月,宁波市市政工程公司更名为宁波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注册资 金变更为2,686 万元。1995 年6 月,宁波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取得宁波工商局核 发的“14408002-X”《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8 年4 月,宁波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实施公积金转增资本,注册资金变更 为3,954 万元。1998 年4 月,宁波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取得宁波市工商局核发的 “14408002-X”《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9 年8 月,宁波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 3302001002326。
2000 年4 月,宁波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经济性质由全民所有制变更为国有所 有制,经营范围增加园林工程、公路工程和环保工程施工。
(三)市政集团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1、2001 年宁波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改制
2000 年7 月6 日,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基础管理处出具“甬国资基评字 [2000]第82 号”《资产评估立项核准通知书》,同意对市政工程总公司截至2000 年3 月31 日的整体资产评估事宜准予立项。
2000 年8 月18 日,宁波德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德威评报字 [2001]003 号评估报告,对宁波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 权益进行了评估(职工住宅未列入评估范围),净资产评估值为38,288,281.77 元,评估基准日为2000 年3 月31 日。
2000 年11 月26 日,市政工程总公司签署《宁波市政工程总公司改制总体 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市政工程总公司现有资产经评估、剥离、核销、提留 后,以资产运行主体确认的转让基价为准,一次性由孟文华等491 名发起人用现 金缴纳,结余工资含量配股,改建设立职工自愿参股、经营骨干控股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经评估后资产总额为271,968,970.12 元,负债总额为 233,680,688.35 元,净资产38,288,281.77 元,经剥离、核销、提留后资产总 额为266,014,766.12 元、负债总额为262,703,493.35 元,所有者权益为 3,311,272.77 元。公司注册资本5000 万元,全部由孟文华等491 名发起人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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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认购采用经营骨干成配额认购,职工自愿认购方式,其中经营管理层认购 3,562.1 万元,占71.24%,职工自愿认购1,437.9 万元,占28.76%。
2000 年11 月29 日,宁波市市政公用局下发《关于同意宁波市市政工程总 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市政公综(2000)256 号],原则同意宁波市市政工程总 公司进行国有企业改制。
2000 年12 月5 日,宁波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六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市 政总公司改制总体方案》、《市政总公司理顺劳动关系方案》和《股权设置方案》。
2001 年1 月20 日,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编号为“甬国资基评备字 [2001]9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备案登记表,对宁波市德威会计师事务所所出 具的“德威评报字[2001]003 号”《宁波市政工程总公司企业改制项目资产评估 报告》予以备案。
2001 年2 月16 日,宁波市市政公用局和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企业处出具 《改制企业资产处置审批表》,对宁波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改制方案中的资产处置 情况进行了审批。
2001 年3 月7 日,宁波市人民政府[甬政发(2001)30 号]《关于同意设立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由孟文华等510 名自然人共同 发起,整体改建宁波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设立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注册资本总额5,000 万元,每股股票面额1 元,计股份总数5000 万股, 均为普通股,全部限发起人认购。
2001 年4 月27 日,宁波市市政公用局与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孟文华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宁波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经宁 波德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局审定,在经过核销、 提留、剥离后,同意将资产一次性作价2,980,145.49 元转让给孟文华;设立宁 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注册资本金为5,000 万元,全部由孟文华 等491 名自然人以现金方式先缴入验资账户,由注册会计师进行验资,待注册 登记后,一次性支付转让金,转让的净资产加现金之和为5,000 万注册资本。
在德威评报字[2001]003 号评估报告中净资产评估值38,288,281.77 元的基 础上,经过核销、提留、剥离后,宁波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净资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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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3,311,272.77 元。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甬政发[2000]31 号《批转市经济体制改 革委员会关于市属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第三条“国有企业 产权转让价款原则上在企业改制后企业重新获得法人资格前一次性付清,一次 性付清的转让价款优惠10%”的规定,故上述《资产转让协议》中一次性作价 2,980,145.49 元。根据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甬国资企[2001]24 号文《关于宁 波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国有资产转让有关事宜的批复》,核销、提留、剥离的金额 分别为189.39 万元、2,102.60 万元、826.06 万元,同时考虑评估基准日至资产 过户日之间产生的损益等因素,资产转让的最终价格调整为348.63 万元。
2001 年4 月9 日,宁波德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德威验字[2001]183 号验资 报告确认,截至2001 年4 月4 日止,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收 到其股东投入的资本5,000 万元,其中实收资本5,000 万元。与上述投入资本相 关的资产总额为5,000 万元(其中:货币资金47,019,854.51 元,净资产 2,980,145.49 元)。
股东出资情况表如下: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形式(万元) | 出资形式(万元) | 出资形式(万元) | 出资金额(万 元) |
比例 (%) |
|---|---|---|---|---|---|---|
| 受让净资产 | 现金 | 配股 | ||||
| 1 | 孟文华 | 298.01 | 95.99 | 6.00 | 400.00 | 8.00 |
| 2 | 吴利华 | -- | 196.00 | 4.80 | 200.80 | 4.02 |
| 3 | 王善波 | -- | 196.00 | 4.80 | 200.80 | 4.02 |
| 4 | 张良贤 | -- | 156.00 | 4.00 | 160.00 | 3.20 |
| 5 | 张桂余 | -- | 156.00 | 4.00 | 160.00 | 3.20 |
| 6 | 袁亚明 | -- | 156.00 | 4.00 | 160.00 | 3.20 |
| 7 | 其余 485 名 股东 |
-- | 3,116.00 | 602.40 | 3,718.40 | 74.36 |
| 合计 | 298.01 | 4,071.99 | 630.00 | 5,000.00 | 100.0 |
2001 年4 月28 日,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新的营业执 照。企业名称变更为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5,000.00 万元,企业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市人民政府文中确认市政集团的发起人人数为510 人,而根据市政集 团设立时的公司章程及验资报告,市政集团设立时的实际股东人数为49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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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文件中确认的发起人人数系根据当时符合入股条件的人数确 定,实际出资时,有19 名因个人原因放弃出资,其放弃认购的股份由其他发起 人认购。
2、市政集团改制后的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2003 年3 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3302002006217。
2004 年1 月,企业住所更新为海曙区新典路21 号,经营范围增加实业投
资。
2006 年4 月,企业经营范围增加压力管道安装。
2007 年10 月,企业经营范围增加建设工程监理。
自改制至2009 年2 月5 日,市政集团股东间共发生53 次股份转让和3 次股 份继承行为,股东人数减少38 名。2009 年2 月5 日《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中确认市政集团股东人数由491 人变更为453 人。 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 序号 | 时间 |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股数 (股) |
转让价格 (元) |
备注 |
|---|---|---|---|---|---|---|
| 1 | 2002.11 | 姜元芳 | 姜磊 | 30,000 | 0 | 继承 |
| 2 | 2002.11 | 徐明华 | 徐建军 | 30,000 | 0 | 继承 |
| 3 | 2004 | 陈朝辉 | 朱保钢 | 30,000 | 30,000 | 部分转让 |
| 4 | 2004 | 朱刚军 | 朱保钢 | 30,000 | 30,000 | 全部转让 |
| 5 | 2004 | 章红松 | 朱保钢 | 30,000 | 30,000 | 全部转让 |
| 6 | 2004 | 陈东勇 | 朱保钢 | 30,000 | 30,000 | 全部转让 |
| 7 | 2004.06 | 毛祖厦 | 王维琴 | 226,000 | 226,000 | 全部转让 |
| 8 | 2004.06 | 张余虎 | 李秀龙 | 226,000 | 226,000 | 全部转让 |
| 9 | 2004.06 | 姚振甫 | 李秀龙 | 30,000 | 30,000 | 全部转让 |
| 10 | 2004.06 | 刘海燕 | 李秀龙 | 26,000 | 26,000 | 部分转让 |
| 11 | 2004.06 | 陆德青 | 朱保钢 | 30,000 | 30,000 | 全部转让 |
| 12 | 2004.06 | 胡波 | 朱保钢 | 30,000 | 30,000 | 全部转让 |
| 13 | 2004.06 | 孙桂军 | 朱保钢 | 10,000 | 10,000 | 部分转让 |
| 14 | 2004.06 | 郑芝 | 朱保钢 | 12,000 | 12,000 | 部分转让 |
| 15 | 2004.06 | 金鑫 | 朱保钢 | 30,000 | 30,000 | 全部转让 |
| 16 | 2004.06 | 周雪英 | 朱保钢 | 30,000 | 30,000 | 全部转让 |
| 17 | 2004.07 | 赵骁 | 李秀龙 | 120,000 | 120,000 | 全部转让 |
| 18 | 2004.07 | 沈荣生 | 朱保钢 | 30,000 | 30,000 | 全部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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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 19 | 2004.07 | 李祖华 | 朱保钢 | 30,000 | 30,000 | 全部转让 |
|---|---|---|---|---|---|---|
| 20 | 2004.07 | 李强 | 朱保钢 | 10,000 | 10,000 | 部分转让 |
| 21 | 2004.07 | 周小明 | 朱保钢 | 30,000 | 30,000 | 全部转让 |
| 22 | 2004.07 | 陈默 | 朱保钢 | 30,000 | 30,000 | 全部转让 |
| 23 | 2004.12 | 鲍信康 | 刘秀婷 | 65,000 | 0 | 继承 |
| 24 | 2004.06.02 | 王爱国 | 朱保钢 | 30,000 | 30,000 | 全部转让 |
| 25 | 2004.06.02 | 张挺 | 朱保钢 | 30,000 | 30,000 | 全部转让 |
| 26 | 2004.06.02 | 阎康定 | 朱保钢 | 12,000 | 12,000 | 部分转让 |
| 27 | 2004.06.03 | 柯志强 | 朱保钢 | 10,000 | 10,000 | 部分转让 |
| 28 | 2004.06.03 | 李国平 | 朱保钢 | 30,000 | 30,000 | 全部转让 |
| 29 | 2004.06.04 | 周建波 | 朱保钢 | 10,000 | 10,000 | 部分转让 |
| 30 | 2004.06.11 | 贾新文 | 朱保钢 | 30,000 | 30,000 | 全部转让 |
| 31 | 2004.07.06 | 刘坚辉 | 朱保钢 | 30,000 | 30,000 | 全部转让 |
| 32 | 2004.07.08 | 张奇 | 朱保钢 | 12,000 | 12,000 | 部分转让 |
| 33 | 2004.07.19 | 唐常青 | 朱保钢 | 10,000 | 10,000 | 部分转让 |
| 34 | 2005.03.05 | 姜磊 | 朱保钢 | 10,000 | 10,000 | 部分转让 |
| 35 | 2005.03.05 | 徐建军 | 朱保钢 | 10,000 | 10,000 | 全部转让 |
| 36 | 2005.04.26 | 金惠明 | 傅建国 | 30,000 | 30,000 | 全部转让 |
| 37 | 2005.07.05 | 朱召 | 张杰 | 20,000 | 20,000 | 全部转让 |
| 38 | 2005.08.26 | 朱建军 | 钱虹 | 30,000 | 30,000 | 全部转让 |
| 39 | 2005.11.01 | 陈斌 | 朱保钢 | 30,000 | 30,000 | 全部转让 |
| 40 | 2006.03.15 | 徐建军 | 徐兴定 | 20,000 | 20,000 | 全部转让 |
| 41 | 2006.04.18 | 田熹 | 周帼娣 | 42,000 | 42,000 | 全部转让 |
| 42 | 2006.04.20 | 熊伟 | 王海波 | 30,000 | 30,000 | 全部转让 |
| 43 | 2006.05.08 | 陈明土 | 王海波 | 30,000 | 30,000 | 全部转让 |
| 44 | 2006.05.19 | 曹国银 | 程滨生 | 226,000 | 226,000 | 全部转让 |
| 45 | 2006.07.10 | 李建刚 | 郑静 | 30,000 | 30,000 | 全部转让 |
| 46 | 2006.07.11 | 周伟光 | 马芳华 | 30,000 | 30,000 | 全部转让 |
| 47 | 2006.07.11 | 周勇 | 马芳华 | 20,000 | 20,000 | 全部转让 |
| 48 | 2007.01.08 | 王海雯 | 郑静 | 30,000 | 30,000 | 全部转让 |
| 49 | 2007.01.10 | 俞福民 | 郭学武 | 100,000 | 100,000 | 部分转让 |
| 50 | 2007.01.10 | 俞福民 | 陈朝晖 | 200,000 | 200,000 | 部分转让 |
| 51 | 2007.05.15 | 朱培强 | 张杰 | 30,000 | 30,000 | 全部转让 |
| 52 | 2007.05.16 | 周永华 | 郑静 | 30,000 | 30,000 | 全部转让 |
| 53 | 2007.05.30 | 俞卫红 | 蔡建君 | 30,000 | 30,000 | 全部转让 |
| 54 | 2007.12.18 | 周洪波 | 朱锦芳 | 30,000 | 30,000 | 全部转让 |
| 55 | 2008.07.15 | 牛坤朋 | 许瑾 | 33,000 | 33,000 | 全部转让 |
| 56 | 2008.07.16 | 牛坤朋 | 李世松 | 32,000 | 32,000 |
2009 年2 月12 日,市政集团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以市政集团未分 配利润1,670 万元和资本公积金130 万元,以2009 年2 月5 日为基准登记日, 每10 股转增3.6 股,使市政集团总股份达到6,800 万股,相应增加注册资本
55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1,800 万元,从而使注册资本达到6,800 万元的议案。增资后股东出资情况表如 下:
| 序 号 |
股东姓名 | 变更前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变更后出 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
| 1 | 孟文华 | 400.00 | 8.00 | 544.00 | 8.00 |
| 2 | 吴利华 | 200.80 | 4.02 | 273.09 | 4.02 |
| 3 | 王善波 | 200.80 | 4.02 | 273.09 | 4.02 |
| 4 | 张良贤 | 160.00 | 3.20 | 217.60 | 3.20 |
| 5 | 张桂余 | 160.00 | 3.20 | 217.60 | 3.20 |
| 6 | 袁亚明 | 160.00 | 3.20 | 217.60 | 3.20 |
| 其余447 名股 东 |
3,718.40 | 74.36 | 5,057.02 | 74.36 | |
| 合计 | 5,000.00 | 100.00 | 6,800.00 | 100.00 |
该次增资由宁波鸿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甬鸿会验[2009]012 号 验资报告。2009 年2 月23 日,市政集团该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并取得变更后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0 年7 月11 日,市政集团召开2010 年度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同意干赛 虎向宁波同创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市政集团4.08 万股,转让价格为每股 1 元;会议同时决定向宁波同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4200 万股普通股, 增资价格为每股1 元。增资后市政集团注册资本变为11000 万元。本次增资系由 于市政集团业务发展需要增加注册资本,以满足工程竞标时对注册资本的要 求。增资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表:
| 序号 1 2 3 4 5 6 7 |
股东姓名 | 变更前出资额 (万元) |
变更前 出资比例(%) |
变更后出资 额(万元) |
变更后 出资比例(%) |
|---|---|---|---|---|---|
| 孟文华 | 544.00 | 8.00 | 544.00 | 4.95 | |
| 吴利华 | 273.09 | 4.02 | 273.09 | 2.48 | |
| 王善波 | 273.09 | 4.02 | 273.09 | 2.48 | |
| 张良贤 | 217.60 | 3.20 | 217.60 | 1.98 | |
| 张桂余 | 217.60 | 3.20 | 217.60 | 1.98 | |
| 袁亚明 | 217.60 | 3.20 | 217.60 | 1.98 | |
| 宁波同创投资 有限公司 |
-- | -- | 4,204.08 | 38.22 | |
| 其余446 名股 东 |
5,052.94 | 74.30 | 5,052.94 | 45.93 | |
| 合计 | 6,800.00 | 100.00 | 110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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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该次增资由宁波鸿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甬鸿会验[2010]052 号 验资报告。2010 年8 月6 日市政集团该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并取得 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1 年4 月28 日,市政集团召开2011 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同意宁波同创投资有限 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市政集团4,204.08 万股中的2,077.432 万股,由市政集团的原有股东 优先受让。由于前述的同创投资增资原因,同创投资拟将增资的股份向全体股 东按比例转让,转让价格与2010 年同创投资的增资价格相同,为每股1 元。因 同创投资的股东应受让的股份保留在同创投资,以及部分股东放弃受让股份或仅 受让部分股份,同创投资实际转让的股权为2077.432 万股,转让完成后同创投 资持有市政集团的股份为2126.65 万股。会议同时同意个别股东在2010 年前互 相转让股权,转让价格为每股1 元。转让后市政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变更前出资额 (万元) |
变更前 出资比例(%) |
变更后出资 额(万元) |
变更后 出资比例(%) |
|---|---|---|---|---|---|
| 1 | 孟文华 | 544.00 | 4.95 | 544.00 | 4.95 |
| 2 | 吴利华 | 273.09 | 2.48 | 273.09 | 2.48 |
| 3 | 王善波 | 273.09 | 2.48 | 273.09 | 2.48 |
| 4 | 张良贤 | 217.60 | 1.98 | 217.60 | 1.98 |
| 5 | 张桂余 | 167.60 | 1.98 | 107.60 | 0.98 |
| 6 | 袁亚明 | 217.60 | 1.98 | 217.60 | 1.98 |
| 7 | 宁波同创投资 有限公司 |
4,204.08 | 38.22 | 2,126.65 | 19.33 |
| 其余446 名股东 |
5,052.94 | 45.93 | 7,240.37 | 65.82 | |
| 合计 | 11,000.00 | 100.00 | 11,000.0 | 100.00 |
2012 年2 月13 日,市政集团召开2012 年度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同意王天 正等26 名自然人股东因继承、受赠等原因转让其所持市政集团的股份。
因继承、受赠等原因新增股东的情况如下:
| 序号 | 原股东姓名 | 新股东姓名 | 新股东与原股东关系 | 股数(万股) |
|---|---|---|---|---|
| 1 | 包成锠 | 杨妙英 | 妻子 | 6.60 |
| 2 | 邬国良 | 李勤 | 妻子 | 6.60 |
| 3 | 王天正 | 王春茵 | 女儿 | 6.60 |
| 4 | 李乃华 | 李琦 | 儿子 | 14.30 |
| 5 | 俞生康 | 俞馨 | 女儿 | 49.72 |
| 6 | 成敏 | 成孝天 | 儿子 | 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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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 7 | 竺池义 | 方菊英 | 妻子 | 5.34 |
|---|---|---|---|---|
| 8 | 陈剑华 | 陈昱玮 | 儿子 | 26.40 |
| 9 | 黄吉平 | 黄圣剑 | 儿子 | 49.72 |
因其他原因发生的股份转让情况如下:
| 序号 | 转让方姓名 | 转让股份数 (万股) |
受让方姓名 | 受让股份数 (万股) |
受让后持股数 (万股) |
|---|---|---|---|---|---|
| 1 | 周小宝 | 30.736 | 叶正 | 43.936 | 261.536 |
| 2 | 李华 | 4.40 | |||
| 3 | 李金 | 4.40 | |||
| 4 | 李强 | 4.40 | |||
| 5 | 刘海燕 | 40.00 | 郑静 | 40.00 | 111.40 |
| 6 | 李世松 | 37.52 | 张文京 | 37.52 | 170.84 |
| 7 | 何诗放 | 6.60 | 马芳华 | 6.60 | 44.00 |
| 8 | 赵芳 | 6.60 | 项建明 | 11.00 | 106.70 |
| 9 | 郑晓 | 4.40 | |||
| 10 | 朱惠英 | 6.60 | 蔡萍 | 15.84 | 30.14 |
| 11 | 周蓉 | 9.24 | |||
| 12 | 章莹 | 4.40 | 章妙胜 | 4.40 | 11.00 |
| 13 | 陈志鸿 | 6.60 | 郭学武 | 6.60 | 35.20 |
| 14 | 马建年 | 6.60 | 陈巨峰 | 13.20 | 22.44 |
| 15 | 刘云亮 | 6.60 | |||
| 16 | 殷四平 | 6.60 | 周朝阳 | 6.60 | 126.216 |
| 17 | 沈波 | 4.40 | 陈伯河 | 4.40 | 11.00 |
上述17 名转让股份的原自然人股东曾为市政集团的员工,离职后因所从事 的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 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因此必须将其持有的市政集团的股份 转让给其他股东。经协商,该次转让价格以截至2011 年12 月31 日市政集团的 账面净资产(约为2.36 元/股)为依据,确定为2.5 元/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 后,市政集团自然人股东变为435 人。
2012 年2 月24 日,435 名自然人股东将持有的市政集团8868.952 万股转让 给同创投资、中亘基、景崎、景杰、景吉、景浩、景合、景威、中嘉基、景腾十 家有限责任公司。市政集团转让后的股权结构见“三、市政集团产权控制关系” 之“(一)产权控制关系图”。股权转让价格为每股4.5 元。本次股权转让系为 满足本次交易认购对象不得超过10 名之规定,自然人股东通过新设上述除同创 投资以外的9 家持股公司,按其原直接持有市政集团股份比例间接持有市政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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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的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原市政集团自然人股东所直接持有的股份数与转让 后通过持股公司间接持有的股份数完全一致,实质上市政集团的权益所有者并未 发生变化。由于上述10 家持股公司拟认购宁波建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而 本次交易的预估值为5 亿元,约合4.5 元/股,经交易双方协商并考虑税负等因 素,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4.5 元/股。
三、市政集团产权控制关系
(一)产权控股关系
- 1、本次交易实施前市政集团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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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 48.34% 6.94% 5.58% 6.96% 4.78% 5.57% 4.33% 9.03% 5.18% 3.25% 0.04% 宁 波 东 兴 沥 青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新 力 水 泥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甬 政 园 林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市 市 政 工 程 物 资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新 宇 监 理 有 限 公 司 分 公 司 控股子公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杭 州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苏 州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重 庆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成 都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桥 梁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一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二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六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三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路 基 施 工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设 备 租 赁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监 理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园 林 建 设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管 道 工 程 分 公 司 市政集团 同 创 投 资 中 亘 基 景 崎 景 杰 景 吉 景 浩 景 合 景 威 中 嘉 基 景 腾 陈 伯 河 |
48.34% 6.94% 5.58% 6.96% 4.78% 5.57% 4.33% 9.03% 5.18% 3.25% 0.04% 宁 波 东 兴 沥 青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新 力 水 泥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甬 政 园 林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市 市 政 工 程 物 资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新 宇 监 理 有 限 公 司 分 公 司 控股子公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杭 州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苏 州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重 庆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成 都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桥 梁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一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二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六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三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路 基 施 工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设 备 租 赁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监 理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园 林 建 设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管 道 工 程 分 公 司 市政集团 同 创 投 资 中 亘 基 景 崎 景 杰 景 吉 景 浩 景 合 景 威 中 嘉 基 景 腾 陈 伯 河 |
48.34% 6.94% 5.58% 6.96% 4.78% 5.57% 4.33% 9.03% 5.18% 3.25% 0.04% 宁 波 东 兴 沥 青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新 力 水 泥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甬 政 园 林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市 市 政 工 程 物 资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新 宇 监 理 有 限 公 司 分 公 司 控股子公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杭 州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苏 州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重 庆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成 都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桥 梁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一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二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六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三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路 基 施 工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设 备 租 赁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监 理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园 林 建 设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管 道 工 程 分 公 司 市政集团 同 创 投 资 中 亘 基 景 崎 景 杰 景 吉 景 浩 景 合 景 威 中 嘉 基 景 腾 陈 伯 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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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4% 6.94% 5.58% 6.96% 4.78% 5.57% 4.33% 9.03% 5.18% 3.25% 0.04% 宁 波 东 兴 沥 青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新 力 水 泥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甬 政 园 林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市 市 政 工 程 物 资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新 宇 监 理 有 限 公 司 分 公 司 控股子公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杭 州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苏 州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重 庆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成 都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桥 梁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一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二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六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三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路 基 施 工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设 备 租 赁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监 理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园 林 建 设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管 道 工 程 分 公 司 市政集团 同 创 投 资 中 亘 基 景 崎 景 杰 景 吉 景 浩 景 合 景 威 中 嘉 基 景 腾 陈 伯 河 |
48.34% 6.94% 5.58% 6.96% 4.78% 5.57% 4.33% 9.03% 5.18% 3.25% 0.04% 宁 波 东 兴 沥 青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新 力 水 泥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甬 政 园 林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市 市 政 工 程 物 资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新 宇 监 理 有 限 公 司 分 公 司 控股子公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杭 州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苏 州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重 庆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成 都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桥 梁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一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二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六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三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路 基 施 工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设 备 租 赁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监 理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园 林 建 设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管 道 工 程 分 公 司 市政集团 同 创 投 资 中 亘 基 景 崎 景 杰 景 吉 景 浩 景 合 景 威 中 嘉 基 景 腾 陈 伯 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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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4% 6.94% 5.58% 6.96% 4.78% 5.57% 4.33% 9.03% 5.18% 3.25% 0.04% 宁 波 东 兴 沥 青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新 力 水 泥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甬 政 园 林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市 市 政 工 程 物 资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新 宇 监 理 有 限 公 司 分 公 司 控股子公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杭 州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苏 州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重 庆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成 都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桥 梁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一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二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六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三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路 基 施 工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设 备 租 赁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监 理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园 林 建 设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管 道 工 程 分 公 司 市政集团 同 创 投 资 中 亘 基 景 崎 景 杰 景 吉 景 浩 景 合 景 威 中 嘉 基 景 腾 陈 伯 河 |
48.34% 6.94% 5.58% 6.96% 4.78% 5.57% 4.33% 9.03% 5.18% 3.25% 0.04% 宁 波 东 兴 沥 青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新 力 水 泥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甬 政 园 林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市 市 政 工 程 物 资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新 宇 监 理 有 限 公 司 分 公 司 控股子公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杭 州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苏 州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重 庆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成 都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桥 梁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一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二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六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三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路 基 施 工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设 备 租 赁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监 理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园 林 建 设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管 道 工 程 分 公 司 市政集团 同 创 投 资 中 亘 基 景 崎 景 杰 景 吉 景 浩 景 合 景 威 中 嘉 基 景 腾 陈 伯 河 |
48.34% 6.94% 5.58% 6.96% 4.78% 5.57% 4.33% 9.03% 5.18% 3.25% 0.04% 宁 波 东 兴 沥 青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新 力 水 泥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甬 政 园 林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市 市 政 工 程 物 资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新 宇 监 理 有 限 公 司 分 公 司 控股子公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杭 州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苏 州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重 庆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成 都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桥 梁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一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二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六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三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路 基 施 工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设 备 租 赁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监 理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园 林 建 设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管 道 工 程 分 公 司 市政集团 同 创 投 资 中 亘 基 景 崎 景 杰 景 吉 景 浩 景 合 景 威 中 嘉 基 景 腾 陈 伯 河 |
48.34% 6.94% 5.58% 6.96% 4.78% 5.57% 4.33% 9.03% 5.18% 3.25% 0.04% 宁 波 东 兴 沥 青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新 力 水 泥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甬 政 园 林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市 市 政 工 程 物 资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新 宇 监 理 有 限 公 司 分 公 司 控股子公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杭 州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苏 州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重 庆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成 都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桥 梁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一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二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六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三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路 基 施 工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设 备 租 赁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监 理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园 林 建 设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管 道 工 程 分 公 司 市政集团 同 创 投 资 中 亘 基 景 崎 景 杰 景 吉 景 浩 景 合 景 威 中 嘉 基 景 腾 陈 伯 河 |
48.34% 6.94% 5.58% 6.96% 4.78% 5.57% 4.33% 9.03% 5.18% 3.25% 0.04% 宁 波 东 兴 沥 青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新 力 水 泥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甬 政 园 林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市 市 政 工 程 物 资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新 宇 监 理 有 限 公 司 分 公 司 控股子公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杭 州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苏 州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重 庆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成 都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桥 梁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一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二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六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三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路 基 施 工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设 备 租 赁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监 理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园 林 建 设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管 道 工 程 分 公 司 市政集团 同 创 投 资 中 亘 基 景 崎 景 杰 景 吉 景 浩 景 合 景 威 中 嘉 基 景 腾 陈 伯 河 |
|---|---|---|---|---|---|---|---|---|---|---|---|---|---|---|---|---|---|---|---|---|---|---|---|---|---|---|---|---|---|---|---|
| 宁 波 东 兴 沥 青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
宁 波 新 力 水 泥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
宁 波 甬 政 园 林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宁 波 市 市 政 工 程 物 资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
宁 波 新 宇 监 理 有 限 公 司 |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一 分 公 司 |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二 分 公 司 |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三 分 公 司 |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六 分 公 司 |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桥 梁 分 公 司 |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路 基 施 工 分 公 司 |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园 林 建 设 分 公 司 |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监 理 分 公 司 |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杭 州 分 公 司 |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苏 州 分 公 司 |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重 庆 分 公 司 |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成 都 分 公 司 |
60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2、本次交易实施后市政集团的股权结构
==> picture [452 x 16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宁 陈
波 伯
建 河
工
99.96% 0.04%
市政集团
----- End of picture text -----
| 市政集团 | 市政集团 | 市政集团 | 市政集团 | 市政集团 | 市政集团 | 市政集团 | 市政集团 | 市政集团 | 市政集团 | 市政集团 | 市政集团 | 市政集团 | 市政集团 | 市政集团 | 市政集团 | 市政集团 | 市政集团 | 市政集团 | |||||||||||||||
|---|---|---|---|---|---|---|---|---|---|---|---|---|---|---|---|---|---|---|---|---|---|---|---|---|---|---|---|---|---|---|---|---|---|
| 控股子公司 | 61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杭 州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苏 州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重 庆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成 都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桥 梁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六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三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路 基 施 工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设 备 租 赁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监 理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园 林 建 设 分 公 司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管 道 工 程 分 公 司 |
||||||||||||||||||||||||||||||||
| 控股子公司 | 分 公 司 | ||||||||||||||||||||||||||||||||
| 宁 波 东 兴 沥 青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
宁 波 新 力 水 泥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
宁 波 甬 政 园 林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宁 波 市 市 政 工 程 物 资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
宁 波 新 宇 监 理 有 限 公 司 |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一 分 公 司 |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二 分 公 司 |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三 分 公 司 |
61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第 六 分 公 司 |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桥 梁 分 公 司 |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路 基 施 工 分 公 司 |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园 林 建 设 分 公 司 |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监 理 分 公 司 |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杭 州 分 公 司 |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苏 州 分 公 司 |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重 庆 分 公 司 |
宁 波 市 政 集 团 成 都 分 公 司 |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二)下属子公司情况
1、宁波东兴沥青制品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宁波东兴沥青制品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1995-12-21 |
| 注册资本: | 1155 万 |
| 经营范围: | 沥青混凝土的制造、施工 |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占比(%) |
|---|---|---|
| 市政集团 | 1155.00 | 100 |
| 合计 | 1155.00 | 100 |
2、宁波新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宁波新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1996-03-07 |
| 注册资本: | 2000 万 |
| 经营范围: | 水泥预制品及混凝土制造、加工;混凝土外加剂制造 |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股权结构如下:
|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股权结构如下: | ||
|---|---|---|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占比(%) |
| 市政集团 | 2000.00 | 100 |
| 合计 | 2000.00 | 100 |
3、宁波甬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宁波甬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1993-11-29 |
| 注册资本: | 2000 万 |
| 经营范围: | 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园林工程及绿化配套 项目施工 |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股权结构如下:
62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占比(%) |
|---|---|---|
| 市政集团 | 1800.00 | 90 |
| 宁波市市政工程物资经营有限公司 | 200.00 | 10 |
| 合计 | 2000.00 | 100 |
4、宁波市市政工程物资经营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宁波市市政工程物资经营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1984-11-29 |
| 注册资本: | 50 万 |
| 经营范围: | 建材、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品、纺织、汽车配件、机械设备 的批发、零售;钢模租赁,本公司房屋租赁,劳动服务;电器修理、 风电焊(限分支机构另地经营);室内外装饰装潢。许可经营项目: 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股权结构如下:
|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股权结构如下: | ||
|---|---|---|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占比(%) |
| 市政集团 | 44.00 | 88 |
| 宁波东兴沥青制品有限公司 | 6.00 | 12 |
| 合计 | 50.00 | 100 |
5、宁波新宇监理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宁波新宇监理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03-01-28 |
| 注册资本: | 50 万 |
| 经营范围: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园林工程监 理 |
截至预案出具之日,股权结构如下
| 截至预案出具之日,股权结构如下 | ||
|---|---|---|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占比(%) |
| 市政集团 | 45.00 | 90 |
| 宁波市市政工程物资经营有限公司 | 5.00 | 10 |
| 合计 | 50.00 | 100 |
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业务发展情况
市政集团是2001年由原宁波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经股份制改造而建立起来的 大型企业集团。经过十年技术和人才的积淀,市政集团凭借其先进的施工技术、
63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高质量的承建工程、良好的公司信誉等特点,荣获过全国优秀市政施工企业、浙 江省优秀市政工程施工企业、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宁波市优秀市政施工企业、 宁波市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优胜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市政集团于2010 年获得宁波市政府评选的宁波市建筑类行业十大龙头企业之一,该公司也是该十 家企业中唯一一家以市政工程为主营业务的公司。
市政集团目前在主营市政、公路、桥梁、房屋建筑、园林、环保、压力 管道安装等工程建设施工的基础上,同时涉足建筑材料(水泥制品、沥青制品) 的生产与销售、物资经营、建设工程监理等行业领域,规模化经营效益已然体现。 市政集团现有职工599人,未经审计的账面总资产23.49亿元,年主营业务收入 22.08亿元。
市政集团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资质。承建的宁波市药行街改建工程、宁波市中兴北路工程、宁波市中山 西路东段道路工程荣获国家建设部优良工程;承建的宁波市中山路改建工 程、宁波市百丈路改建工程、宁波市人民路改建工程、宁波市解放路改建 工程、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大道一期工程、宁波市鄞州二道Ⅰ标工程、 济南市二环东路地面道路及BRT系统建设工程等荣获中国市政协会金杯奖; 承建的宁波市世纪大道工程、宁波市杭甬高速慈溪连接线延伸段工程、乔 庄入城干道(城区段)道路工程等工程荣获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承建 的宁波市中山东路延伸工程、宁波市开明街改建工程、宁波市东钱湖环湖 道路工程、宁波市北外环东段三标等工程荣获浙江省市政工程金奖。
市政集团具有专业的桥梁施工队伍,在公路、市政建设中承担了大量桥梁工 程的施工建设,积累了丰富的桥梁施工技术和经验。承建的宁波市芝兰桥(南外 环桥)工程、宁波市长丰桥工程等荣获全国市政金杯奖;宁波市姚江大桥工程等 荣获浙江省优良工程;宁波市慈溪兴慈大道四灶浦江大桥工程等荣获浙江省市政 工程金奖;宁波市新江桥应急便桥工程仅用83天时间建成通车,被评为2007年宁 波市市政工程优质奖。市政集团承建了全互通立交——宁波市重点交通枢纽宁 波市北外环—机场路立交工程、宁波市东外环—宁镇公路立交工程、宁波市中心 城区的久久人行钢铁桥;承建的绍兴市柯东立交桥工程荣获中国轻纺城杯优质工
64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程。
市政集团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承建了宁波市月湖景区工程、宁波 市科技园区绿化工程、宁波市宁海徐霞客公园东入口广场及环山景观路工程、宁 波市动物园迁建项目一期工程、宁波新河整治工程、宁波市后塘河整治工程、温 州市欧洲花园小区绿化工程等工程。承建的宁波市月湖景区工程荣获浙江省建设 工程钱江杯。
市政集团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具有较强的顶管施工能力, 承建了宁波市北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宁波市慈溪古县城排水工程、东莞市长安 镇新民污水处理主干管工程等顶管工程;承建了宁波市水环境项目供水环网C9 标工程、苏州吴江市区域供水工程、昆山市泾河水厂水质深度处理工程、安徽省 宁国市第三自来水厂净水工程、成都市温江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四川龙潭污 水处理厂工程等给排水工程项目;承建了宁波垃圾焚烧场工程、杭州市东海•闲 湖城矿坑矿渣回填工程、宁波市东部新城中山东二路共同沟工程等不同类型工程 的建设施工。承建的乔庄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荣获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 宁波垃圾焚烧场工程荣获宁波市甬江建设杯。
另外,市政集团承建了宁波市会展中心广场工程、宁波市中山广场工程、 温州市瑞安广场工程、丽水市火车站站前广场工程、杭州市民中心广场等大型广 场工程。承建的宁波市中山广场工程荣获浙江省工程钱江杯。
(二)主要产品情况
1、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用途
市政集团的主要产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公司主要产品用途如下表 所示:
| 产品 | 用途 |
|---|---|
| 道路工程 | 与市中心区、工业区、生活区等连接的人车通行的专用场所。 |
| 桥梁工程 | 城市道路网络中跨越道路、河滨、铁路等障碍而设置的构筑 物。 |
2、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流程图
65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市政集团主营的道路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 picture [355 x 10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测量放样 路床施工 排水等地下管线施工
道路层面施工 水泥稳定层施工 路基塘渣层施工
人行道等施工 配套工程施工 验收
----- End of picture text -----
市政集团主营的桥梁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 picture [355 x 10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测量放样 桩基施工 承台等施工
现浇箱梁施工或架梁 盖梁施工 立桩施工
桥面系施工 配套工程施工 验收
----- End of picture text -----
3、主要产品(或服务)的业务模式
市政集团作为施工总承包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 等市政施工业务,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市政集团主要通过招投标中竞标 取得工程项目,相关的招投标工作也按照国家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开展。
为调动分公司等下属单位的积极性,严格控制工程施工成本,市政集团对 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采用了区域承包的方式。区域承包是市政集团从多年实践 中得出的较为有效的办法。市政集团制定了一系列内控制度强化工程项目 的实施过程控制,市政集团与下属单位签订区域承包责任协议书,明确对 区域范围内工程项目实施量、安全、财务等全面控制,各下属单位按一定 比例向市政集团缴纳风险保证金。
工程项目施工竣工后,市政集团直接控制各下属单位具体实施的工程项目 与相应业主的工程决算、财务决算及内部的奖惩结算。各下属单位在完成市政 集团核定的管理费和各项考核要求后,其剩余部分由市政集团逐年奖给各 下属单位,如未完成管理费,差额部分由各下属单位责任人承担。
市政集团目前实行的是如下图所示的业务工作模式,从项目信息收集
66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到项目的具体施工市政集团都有相应的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落实。
==> picture [294 x 40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项目信息收集
工程项目投标
签订施工合同
组建项目部
下属单位区域承包
技术资料准备
下属单位施工策划
施工资源配备
项目部施工
施工现场准备
竣工验收、回访保修
总公司工程决算
下属单位考核
----- End of picture text -----
4、主要产品收入情况
市政集团2010、2011年未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9.11亿元、22.08 亿元,收入金额稳步上升。
五、主要资产情况
(一)房屋所有权
市政集团拥有的经营性房产主要包括办公楼和仓库等,主要情况如下:
| 产权证号 | 位置 | 产权所有人 | 使用面积 (平方米) |
||
|---|---|---|---|---|---|
67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 1 | 甬房权证自移字第H200101017 号 | 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21 号 | 市政集团 | 3798.60 |
|---|---|---|---|---|
| 2 | 鄞房权证钟字第200727666 号 | 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镇 李花桥村 |
宁波新力水泥 制品有限公司 |
3065.63 |
| 3 | 鄞房权证钟字第200727667 号 | 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镇 李花桥村 |
宁波新力水泥 制品有限公司 |
1055.65 |
| 4 | 房权证甬北镇自字第0648 号 | 宁波市江北区宝成路25 号 | 市政集团 | 1036.16 |
| 5 | 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02009035 号 |
新矸镇牡丹小区18 幢409-1 室 |
宁波经济技术 开发区甬政建 设有限公司 |
294.57 |
| 6 | 房权证甬北镇自字第0647 号 | 宁波市江北区宝成路25 号 | 市政集团 | 249.35 |
| 7 | 甬房权证自新字第J200300081 号 | 宁波市江东区福明路835 弄2 号 |
市政集团园林 分公司 |
205.19 |
| 8 | 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02005986 号 |
新矸镇牡丹小区 18 幢 803,804,805,806 室 |
宁波经济技术 开发区甬政建 设有限公司 |
183.96 |
| 9 | 甬房权证自新字第J200300080 号 | 宁波市江东区福明路835 弄2 号 |
市政集团园林 分公司 |
143.96 |
| 10 | 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02009527 号 |
新矸镇牡丹小区 18 幢 807,808 室 |
宁波经济技术 开发区甬政建 设有限公司 |
90.91 |
| 11 | 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0413548 号 | 宁波市江东区昌兴街11 弄5 号 |
市政集团园林 分公司 |
51.48 |
(二)土地使用权
市政集团拥有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
| 序号 | 证书号码 | 坐落 | 面积(㎡) | 使用权 类型 |
终止日期 | 取得 方式 |
权利人 |
|---|---|---|---|---|---|---|---|
| 1 | 甬国用 (2001)字 第1724 号 |
宁波市海曙 区新典路21 号地块 |
7,465 | 国有出让 | 2051.01.30 | 出让 | 市政集团 |
| 2 | 宁开国用 (2002)字 第5287 号 |
宁波经济技 术开发区新 矸镇牡丹小 区18 幢 409-1 室 |
32.73 | 国有出让 | 2064.12.03 | 出让 | 宁波经济技 术开发区甬 政建设有限 公司 |
| 3 | 宁开国用 (2003)字 第735 号 |
宁波经济技 术开发区新 矸镇牡丹小 区18幢807、 808 室 |
10.10 | 国有出让 | 2064.12.03 | 出让 | 宁波经济技 术开发区甬 政建设有限 公司 |
| 4 | 宁开国用 (2002)字 |
宁波经济技 术开发区新 |
20.44 | 国有出让 | 2064.12.03 | 出让 | 宁波经济技 术开发区甬 |
68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 第4210 号 | 矸镇牡丹小 区18幢803、 804、805、 806 室 |
政建设有限 公司 |
|||||
|---|---|---|---|---|---|---|---|
| 5 | 甬国用 (2001)字 第1861 号 |
宁波市江北 区压赛堰梅 林地块 |
10,655 | 国有出让 | 2051.08.22 | 出让 | 市政集团 |
| 6 | 甬国用 (2001)字 第1932 号 |
宁波市江北 区压赛堰地 块 |
8,236.80 | 国有出让 | 2051.08.31 | 出让 | 市政集团 |
| 7 | 甬国用 (2001)字 第1723 号 |
宁波市海曙 区西郊乡西 成村地块 |
867.40 | 国有出让 | 2051.01.30 | 出让 | 市政集团 |
| 8 | 甬国用 (2010)第 0501974 号 |
宁波市江北 区甬江街道 宝成路25 号 |
4,353.00 | 国有出让 | 2049.12.29 | 出让 | 市政集团 |
| 9 | 甬国用 (2010)第 0501985 号 |
宁波市江北 区甬江街道 宝成路25 号 |
1,372.00 | 国有出让 | 2046.08.07 | 出让 | 市政集团 |
| 10 | 甬鄞国用 (2008)第 14-00004 号 |
宁波市鄞州 区钟公庙街 道李花桥村 |
21,770.30 | 国有出让 | 2053.10.26 | 出让 | 宁波新力水 泥制品有限 公司 |
| 11 | 甬东国用 (2004)第 7309 号 |
福明路835 弄2 号609 室 |
71.61 | 国有出让 | 2035.09.06 | 出让 | 市政集团园 林分公司 |
| 12 | 甬东国用 (2004)第 7310 号 |
福明路835 弄2 号610 室 |
50.24 | 国有出让 | 2035.09.06 | 出让 | 市政集团园 林分公司 |
| 13 | 甬东国用 (2004)第 7313 号 |
昌兴街11 弄 5 号(1-70) |
14.70 | 国有出让 | 2065.09.06 | 出让 | 市政集团园 林分公司 |
六、市政集团所拥有的经营资质等特许经营权
| 类别 | 名称与级别 | 获得日期 | 业务范围 |
|---|---|---|---|
| 施工总承 包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一 级 |
2007.12.06 |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 倍 的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
| 公路工程施工 总承包二级 |
2002.5.15 |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 倍 的一级标准及以下公路、单跨跨度<100 米的桥 梁、长度<1000 米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
|
| 房屋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二 级 |
2005.12.26 | 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 5 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28 层及 以下、单跨跨度36 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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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高度120 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 积12 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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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业承包 资质 |
预拌商品混凝 土专业承包二 级(最高级) |
2002.5.15 | 可生产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和特种混凝土 。 |
| 混凝土预制构 件专业承包二 级(最高级) |
2002.5.15 | 可生产各类混凝土预制构件。 | |
| 预应力工程专 业承包三级 |
2007.12.10 |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 倍 且跨度在30&127;米以内、连续跨度总长度100 米以内的预应力工程的施工。 |
|
| 园林古建筑工 程专业承包三 级 |
2002.6.28 |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 倍 且建筑面积400 平方米及以下的单体仿古建筑 工程、园林建筑,省级100 平方米及以下重点 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
|
| 环保工程专业 承包三级 |
2005.12.23 |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 倍 的下列工程的施工:(1)单池容积300 立方米 及以下禽、畜粪便沼气工程;单池容积400 立 方米及以下厌氧生化处理池工程;(2)单机容 量20 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燃煤烟气脱硫工 程;20 吨及以下工业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 脱硫工程;(3)小型工业项目噪声、有害气体、 粉尘、污水、工业废料的综合处理工程;(4) 一等甲级及以下等级医院医疗污水处理工程。 |
|
| 城市园林 绿化企业 资质 |
城市园林绿化 一级企业 |
2009.1.20 | 可承揽各种规模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 绿化综合性养护管理工程;可从事园林绿化苗 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可从事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 |
| 工程监理 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甲级 |
2009.09.04 | 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管理、技术咨 询等业务。 |
七、市政集团技术研发情况
市政施工团队在长期的施工实践中不断学习和总结,并遵循国家和省市各级 的工程建设标准,逐步创新出一套适合该公司施工特色的施工技术和方法。最近 几年来该公司开发和运用的省级工法如下:城市道路生态排水系统施工工法、现 浇箱梁暗埋泄水管施工工法、桥梁浅水承台筑岛施工工法(与宁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共有)、桥梁深水基础薄壁钢套箱施工工法、异性拱肋空间定位测量工法、 桥梁后台EPS 材料地基处理施工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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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集团注重技术人才队伍培养,开展QC 活动和科研立项活动。“软土地 基处理桩基应用新方法”QC 成果获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优秀质量小组第一名、 全国市政协会优秀质量小组一等奖;“保证立柱外观质量”QC 成果、“提高超 声波检测在钻孔桩的成功率”、“深基坑支护结构变形和位移的控制”QC 成果 分获省市政协会优秀质量小组成果二等奖。
八、市政集团所获荣誉情况
市政集团秉承“信守合同,让业主满意;坚持改进,做行业先进”的质量方 针,承建的工程荣获 “中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浙 江省市政金奖示范工程”、“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宁波市市政工程优 质奖”等多项奖项。公司多次荣获“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全国优秀市政施工企 业”、“全国工程质量优秀企业”、“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浙江省先进建筑 业企业”、“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浙江省工程建设用户满意施工企业”、“浙 江省优秀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宁波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宁波市优秀市政施工 企业”、“宁波市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优胜企业”等称号,连续十年被评为 “重合同、守信用单位”、“AAA级信用单位”。
九、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项目\年度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
| 资产总额 | 2,349,393,032.74 | 2,174,038,326.00 |
| 负债总额 | 2,089,414,413.08 | 1,932,518,983.14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59,978,619.66 | 225,493,571.17 |
| 项目\年度 | 2011年 | 2010年 |
| 主营业务收入 | 2,207,880,046.02 | 1,911,295,562.78 |
| 主营业务成本 | 2,038,866,787.69 | 1,769,562,100.04 |
| 营业利润 | 59,303,404.07 | 41,727,397.80 |
| 利润总额 | 66,853,456.23 | 43,694,776.61 |
| 净利润 | 48,273,426.18 | 28,936,930.41 |
注:1、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由于市政集团目前的会计政策与宁波建工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 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市政集团最终审计报告中的数据和上述数据可能存在较大差异,资产可能 存在减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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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政集团2010年度分红26,248,000.00元;2011年度出具说明,承诺2011年度不进行 利润分配。
十、预估值
(一)交易标的预估值和作价
本预案阶段,评估机构已对标的资产采用收益法进行了预估,其已基本满足 本阶段方案要求;待正式评估阶段,评估机构将会采取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 估,同时采用资产法或市场法加以验证。
市政集团99.96%股份采用收益法进行预评估。在持续经营的假设条件下,市 政集团99.96%股份的预估值约为5亿元。
(二)本次评估的基本假设
1、一般假设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 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 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3)除非另有说明,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不会出现影响公 司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4)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 要方面基本一致。
2、特殊假设
(1)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 方向保持一致。
(2)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 化。
(3)假设公司未来的投资计划能够如期实现,未来产销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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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 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 任。
(二)收益模型及参数的选取原则
1、基本模型
本次采用收益法对市政集团的资产进行评估,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市政集团 实现的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减去有息债务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评估模型:本次收益法评估模型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模型。
(2)计算公式
企业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价值-有息债务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按以下公式确定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预测 期之后的现金流量(终值)现值,其中明确预测期是指评估基准日至企业经营稳定 的期间。
2、参数指标的确定
(1)收益期和预测期的确定
根据市政集团当前的发展进度、竞争环境及市场供需情况,预计其将在2016 年进入稳定阶段,故将2012年至2016年作为本次评估的预测期。
企业经营业务及营业期无明确限制,故收益期按永续确定。
(2)自由现金流量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自由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预测期内每年)自由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 × (1-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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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3)终值的确定
收益期按永续确定的,终值公式为:
Pn=Rn+1 × 终值折现系数
Rn+1按预测末年现金流调整确定。
(4)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作为一个时间优先的概念,一般包括无风险利率和风险报酬率。确定 折现率时一般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A、不低于无风险报酬率的原则。
B、以行业平均报酬率为基准的原则。
C、折现率与预期收益额相匹配的原则,即如果预期收益中考虑了通货膨胀 因素和其他因素的影响,折现率中也应有所体现;反之亦然。
D、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原则。
本次评估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收益预测指标,根据配比原则,本次评 估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作为折现率r。其计算公式如下:
==> picture [93 x 1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式中:
r—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d —— 被评估单位的债务资本占全部投资资本比率;
==> picture [282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r] d —— 债务资本成本;
[r] e —— 权益资本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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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picture [67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66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54 x 3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式中:
D:债务资本市场价值; E:权益资本市场价值; SD:短期借款市场价值; LD:长期借款市场价值; TN:短期借款利率; TB:长期借款利率; t: 所得税率。 re = rf + β e × ( rm − rf ) + ε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rm- rf:股权市场超额风险收益率;
ε :被评估单位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 e: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由于市政集团的审计尚未完成,按照上述方法对其折现率进行初步分析,认 为其折现率大概在11.50%-13.50%的区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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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最终交 易价格将以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5)溢余资产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本 次主要采用成本法评估。
(6)非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不产生效益的资产,本次主要 采用成本法评估。
(7)有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有息债务指基准日企业需要付息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采用 成本法评估确认评估值。
(三)预估增值的原因
本次标的资产的收益法预估结果较其净资产增值较高,主要原因如下:
1、本次评估的最终结果以收益法评估值为依据。企业的主要价值除了固定 资产、营运资金等有形资源外,还包括业务网络、服务能力、管理技术、人才团 队、品牌优势等重要的无形资产。鉴于本次评估的目的,更看重的是标的资产未 来的经营状况和获利能力,所以交易双方采用了收益法评估值作为评估依据,而 收益法评估值要显著高于单纯评估企业的各项有形资产价值。
2、“十二五”时期,宁波市政府在“重点功能区块开发、重大基础设施建 设、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的城市建设总体格局的指导下,推进“大力实施快 速路成网工程”、“加快建设过江通道工程”、“有序推进干支路连通工程”、 “继续实施交通疏解工程”、“持续推进形象提升工程”五大工程。
宁波本土市场是市政集团工程业务的主要来源。市政集团2011年主营业务收 入已经达到22.08亿元。2012年宁波市“一核两翼多节点”的网络型都市目标、 “50100工程”(50个重点功能区块、100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规划实施, “二横二纵一环”城市快速路网加快建设,“一环六射”高速公路主骨架全面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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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为市政集团持续发展、产能提升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3、市政集团作为宁波市老牌市政施工企业,在企业品牌、宁波市客户资源、 市场拓展、内部管理、成本控制、人力资源等方面均处于宁波市该行业领先水平。 (1)企业品牌
市政集团经过多年的发展,不断追求“建设优良工程、提供满意服务”的目 标,树立了市政集团的品牌。市政集团曾荣获全国优秀市政施工企业、浙江省优 秀市政工程施工企业、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历年来承建的工 程荣获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市政金杯奖、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浙江省市政金 奖等多项奖项。
(2)宁波市客户资源
市政集团凭借其优秀的施工能力,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上,尤其是市政施工业 务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市政集团是2010年宁波市政府评选的宁波市建筑类行业 十大龙头企业之一,也是该十家企业中唯一一家以市政工程为主营业务的公司。
2010年、2011年市政集团中标的宁波市主要工程有:宁波市环城西路街景整 治工程(8081万元),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九龙湖单喇叭口立交工程(5690 万元),机场路南延Ⅱ标工程(21437万元),解放桥拓宽工程(4157万元), 机场路污水干管及泵站工程(13372万元),机场路北延Ⅱ标工程(12579万元), 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临江“单喇叭口”立交工程(5200万元),宁波市绕城高 速连接线新周立交工程(6371万元),“三江六岸”滨江休闲带姚江西岸启动段 工程(18810万元),3万吨/日工业污水处理工程(10720万元),湾头休闲商务 区配套道路工程6972万元,北外环高架一标工程(50985万元),北外环高架预 制小箱梁工程(19774万元)。
(3)市场拓展
为了避免过度依赖宁波市场,提高营运水平和风险抵御能力,市政集团除了 在宁波市开展施工业务外,还积极参与外地项目的招投标和施工。
目前,市政集团在浙江省内的市政业务市场上已经具有一定的竞争力,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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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011年市政集团中标的浙江省内(除宁波市)主要工程有:舟山市岛北污水 处理厂一期工程(11312万元),绍兴滨海大道跨嘉绍通道桥工程(10706万元), 滨江大道及沿江景观一标段工程(5891万元),舟山阿鲁亚天邦嘉园小区一期工 程(27819万元),杭州德胜东路(东德胜立交—文汇路)改造提升工程(25572 万元),温州瓯海区南湖城市综合体道路网一期工程(18637万元),富阳市富 春江第一大桥立交改造工程(7679万元)。
同时,市政集团也积极探索浙江省外建筑业市场,并且取得了一定的突破。 2010年、2011年市政集团中标的浙江省外主要工程有:四川新成仁路改建工程 (13915万元),重庆平场片区工业用地Ⅳ标工程(5920万元)。市政集团承建 的济南市二环东路地面道路及BRT系统建设工程荣获山东省2010年度市政金杯示 范工程。
(4)内部管理
市政集团的运行机制不断深化,重点强化经营责任制考核及管理制度汇编两 大核心环节。一方面就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办法作了修订,对市外分公司提出了 自主经营、自主施工要求及现金风险抵押规定,对下属单位的考核评价指标作了 相对统一,增设了分管领导对管辖单位年度重大事项考核指标等等。另一方面, 内部汇编了集团公司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各职能部门依据现行组织架构、运作 模式,对原有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修整,增加了法人治理、组织管理、财 务借款管理等相关制度,运行机制更为规范完善。
(5)成本管理
在项目实施阶段,市政集团重点把握成本管理、质安管理、文明施工等核心 要素管理,以精品工程打造优良企业品牌。其中重点突出成本管理,抓好项目实 施前、项目实施阶段及项目完工后不同阶段的项目成本控制,加大对项目部组建、 施工班组优选、项目预算分析、费用有效监控、工程计量及结算及时办理、合同 风险防范等关键环节控制力度。在严格的内部经营责任制考核和成本管理制度 下,市政集团保持了每年约8%的毛利率水平,保证了市政集团的盈利水平。
(6)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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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期施工锻炼中市政集团培养了一批优秀的施工团队。目前,市政集团拥 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47 人,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120 人,初级技术职称的人 员158 人;注册一级建造师50 人,注册二级建造师66 人。市政集团员工整体教 育水平较高,研究生学历及以上4 人,大学本科学历169 人,大学专科学历162 人。这些人才的成长带动了市政集团相关业务技术水平的提升,是市政集团的核 心竞争力。
十一、关于拟购买资产的其他说明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资产为市政集团99.96%的股份。
根据初步核查:
1、交易对方已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 情形。
-
2、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企业股权,相关企业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
-
存续的情况。
-
3、标的资产转让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转让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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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发行股份的定价及依据
本次交易以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 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本次拟向同创投资、中亘基、景崎、景杰、景吉、景浩、景合、景 威、中嘉基、景腾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计算公式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金额/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即6.82元/股。据此确定发行股份价格为6.82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
本次通过询价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6.82元/股) 的90%,即6.138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对本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本次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情况进 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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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市政集团是宁波地区优秀的市政施工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 级资质。市政集团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市政工程施工业务,并以市政施工为核心 延伸相关产业链,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上具有明显的竞争力。
宁波建工对市政集团的资产重组,实现了上市公司产业链的横向延伸,增 强了建筑主业的规模,同时消除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上的有力竞争对手。未来, 宁波建工和市政集团强强联合后,将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承接业务的能力和市场 竞争能力。
宁波建工虽然拥有市政一级资质,但是由于施工团队锻炼时间短、承接业务 规模少等原因,市政施工团队在数量和质量上要逊于市政集团市政施工团队。此 次宁波建工对市政集团的资产重组,能够扩大上市公司的优秀施工团队数量,增 加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47 人,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120 人,初级技术职称的人 员158 人。这些人才的注入将带动公司相关业务技术水平的提升,提升公司核心 竞争力。
市政集团在市政业务施工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 将会在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方面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未 来还将致力于突破轨道交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市政集团目前未经审计的近二年财务数据(具体参见本预案“第五节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之“九 、主要财务指标”),市政集团的净利润率、净资 产收益率较高,盈利能力较好。但是由于市政集团所处的行业特点和近几年经营 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的水平。 市政集团较强的净利润率和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 但是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指标会增加上市公司的偿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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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根据市政集团目前未经审计的近二年财务数据,市政集团的盈利能力较强。 通过本次收购,市政集团整合到上市公司后,将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 力,上市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将得到大幅提高。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屋建筑和土木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 建材物资销售。通过本次重组,市政集团将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 的核心业务注入公司,能够显著增强公司的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标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后,公司建筑主业更加完善,充分实施相关业务板块的资 源整合,发挥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从根本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由于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工作尚未最终完成,目前公司 仅能根据现有的财务资料和业务资料,基于国家宏观经济基本面没有重大变化和 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层没有重大变动的假设下,对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盈利能力进行初步分析。公司具体财务数据将以审计结果、经核准的资产评 估结果及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报告为准,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完成 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详细分析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盈利能力的影响,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根据预估值计算):
| 股东名称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 本次交易后 |
|---|---|---|---|---|
| 持股数(万股) | 股权比例(%) | 持股数(万股) | 股权比例(%) | |
| 广天日月 | 19,053 | 47.5535 | 19,053 | 38.9349 |
| 同创投资 | 0 | 0 | 2,944 | 6.0161 |
| 王一丁 | 2,083 | 5.1994 | 2,083 | 4.2571 |
| 华茂集团 | 1,000 | 2.4959 | 1,000 | 2.0435 |
| 宇斯浦集团 | 1,000 | 2.4959 | 1,000 | 2.0435 |
| 恒河集团 | 1,000 | 2.4959 | 1,000 | 2.0435 |
| 何明德 | 1,000 | 2.4959 | 1,000 | 2.0435 |
| 景威 | 0 | 0 | 560 | 1.1444 |
| 鲍林春 | 500 | 1.2479 | 500 | 1.0218 |
| 景杰 | 0 | 0 | 432 | 0.8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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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亘基 | 0 | 0 | 431 | 0.8808 |
|---|---|---|---|---|
| 景崎 | 0 | 0 | 346 | 0.7071 |
| 景浩 | 0 | 0 | 346 | 0.7071 |
| 中嘉基 | 0 | 0 | 321 | 0.6560 |
| 乌家瑜 | 300 | 0.7488 | 300 | 0.6131 |
| 潘信强 | 300 | 0.7488 | 300 | 0.6131 |
| 徐文卫 | 300 | 0.7488 | 300 | 0.6131 |
| 翁海勇 | 300 | 0.7488 | 300 | 0.6131 |
| 陈建国 | 300 | 0.7488 | 300 | 0.6131 |
| 景吉 | 0 | 0 | 297 | 0.6069 |
| 景合 | 0 | 0 | 269 | 0.5497 |
| 景腾 | 0 | 0 | 202 | 0.4128 |
| 陈贤华 | 200 | 0.4992 | 200 | 0.4087 |
| 郁武铮 | 200 | 0.4992 | 200 | 0.4087 |
| 戴 兵 | 200 | 0.4992 | 200 | 0.4087 |
| 胡茂璋 | 200 | 0.4992 | 200 | 0.4087 |
| 赵文良 | 150 | 0.3744 | 150 | 0.3065 |
| 范尧根 | 150 | 0.3744 | 150 | 0.3065 |
| 卢祥康 | 150 | 0.3744 | 150 | 0.3065 |
| 郝 强 | 100 | 0.2496 | 100 | 0.2044 |
| 陈宝康 | 100 | 0.2496 | 100 | 0.2044 |
| 王浩光 | 100 | 0.2496 | 100 | 0.2044 |
| 龚崇照 | 100 | 0.2496 | 100 | 0.2044 |
| 李水明 | 100 | 0.2496 | 100 | 0.2044 |
| 胡春健 | 100 | 0.2496 | 100 | 0.2044 |
| 李长春 | 100 | 0.2496 | 100 | 0.2044 |
| 徐 杉 | 90 | 0.2246 | 90 | 0.1839 |
| 李晓明 | 60 | 0.1498 | 60 | 0.1226 |
| 徐坚强 | 60 | 0.1498 | 60 | 0.1226 |
| 田秀刚 | 60 | 0.1498 | 60 | 0.1226 |
| 张金汉 | 60 | 0.1498 | 60 | 0.1226 |
| 杨方华 | 60 | 0.1498 | 60 | 0.1226 |
| 周钢祥 | 60 | 0.1498 | 60 | 0.1226 |
| 张国光 | 60 | 0.1498 | 60 | 0.1226 |
| 潘卫国 | 50 | 0.1248 | 50 | 0.1022 |
| 赵谷韵 | 50 | 0.1248 | 50 | 0.1022 |
| 沈 杰 | 50 | 0.1248 | 50 | 0.1022 |
| 王小荣 | 50 | 0.1248 | 50 | 0.1022 |
| 邵 茹 | 30 | 0.0749 | 30 | 0.0613 |
| 林 辉 | 30 | 0.0749 | 30 | 0.0613 |
| 张丁辉 | 30 | 0.0749 | 30 | 0.0613 |
| 陈 静 | 30 | 0.0749 | 30 | 0.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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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友良 | 30 | 0.0749 | 30 | 0.0613 |
|---|---|---|---|---|
| 陈华英 | 30 | 0.0749 | 30 | 0.0613 |
| 黄欢君 | 30 | 0.0749 | 30 | 0.0613 |
| 金 伟 | 30 | 0.0749 | 30 | 0.0613 |
| 曹剑民 | 30 | 0.0749 | 30 | 0.0613 |
| 其他股东 | 10,000 | 24.9588 | 12,721 | 25.9957 |
| 总 计 | 40,066 | 100 | 48,935 | 100.0000 |
注:本次交易完成后,同创投资、中亘基、景崎、景杰、景吉、景浩、景合、景威、中 嘉基、景腾十家有限责任公司共持有宁波建工6148万股,占宁波建工总股本的比例为 12.5636%。
交易后宁波建工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广天日月仍为宁波 建工的控股股东,徐文卫、乌家瑜、潘信强、陈建国、陈贤华、翁海勇、鲍林春 7名自然人仍为宁波建工的实际控制人。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交易对方不拥有或控制与标的资产或上市公司类似的企 业或经营性资产,因此本次交易后的交易对方与标的资产及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 竞争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避免与上市公司未来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交易对方出 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交易对方承诺:发行股份完成后本公司持 有宁波建工股份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将不 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或境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合经 营)从事、参与或协助他人从事任何与宁波建工及其子公司(包括市政集团)届 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也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 与宁波建工及其子公司(包括市政集团)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 关系的经济实体。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宁波建工造成任何损失,本公司将 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 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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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报批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取得的批准情况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已经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本预案已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
1、公司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
2、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方案;
-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
4、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程序。
二、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因素
(一)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本次资产重组中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市政集团 99.96%的股份,预估价值约 为5亿元。
上述预估增值主要是考虑市政集团未来的盈利能力。该预估值仅仅是初步评 估结果,由于国内宏观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不确定性,以及该预估建立在未经审计 的财务数据之上等原因,上述预评估数据可能与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 构评估的结果存在一定差异。本次交易双方的实际交易价格约定以最终的资产评 估值为依据确定,而相关评估工作还在进行中,因此,实际交易价格与上述预估 值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二)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在非同一控制下购买方对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 认为商誉。初始确认后的商誉,应当以其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商誉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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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市政集团99.96%的股份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在上市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将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来每年会计年末进行 减值测试。如果市政集团未来经营状况恶化,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上 市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整合市政分公司和市政集团的市政业务和客户 资源,积极发挥市政集团在宁波市市政领域行业领先地位的优势,保证市政集团 业务的持续发展,将因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对上市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降到最低 程度。
(三)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市政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宁波建工和市政集 团历史渊源相似,宁波建工源于控股股东国企改制后拆分的建筑业务,市政集团 是国企改制而来的民营企业,二者企业文化基本相似。但是,宁波建工最近几年 已经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对公司治理的要求来经营,所以二者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 一定的差异。宁波建工和市政集团之间的资产和业务能否顺利实现整合具有不确 定性,整合过程中可能对两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产生一定影响,从而给上市公司 及股东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为了防范整合风险,公司拟采取下列措施:
1、保持市政集团管理层的稳定,维持市政集团现有的业务模式、管理模式 和组织架构。
2、将市政集团核心管理人员吸纳到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使得上市公司的管 理层能够对旗下的所有业务进行统一管理、统筹各项业务的发展。
3、将市政集团的财务管理纳入上市公司统一的财务管理体系中,防范市政 集团的财务风险。
(四)人才流失风险
优秀的市政施工团队是市政集团十多年发展过程中积累的宝贵资源,是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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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保质保量完成承接项目的关键,是多年来能够在宁波市市政业务市场上保持 优势竞争力的根源。市政集团的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是决定本次资 产重组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如果本次交易完成后,市政集团部分员工不能适应 上市公司的管理制度,部分施工团队不能保持稳定,将会带来人才流失风险,对 上市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为了保证施工团队的稳定,并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上市公司将和市政集团 共同努力改善员工待遇和工作环境,防范人才流失风险。
(五)行业与政策风险
上市公司及市政集团按照中国证监会2005 年3 月25 日颁布的《上市公司分 类与代码》标准都从属于E 类建筑业。建筑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的景气度有很强 的关联性,受城市化进程、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房地产市场景气度等宏观经济因 素的影响重大。如果宏观经济发展放缓,政府部门对市政工程的投入减少,房地 产市场持续疲软等都将对上市公司及市政集团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主营业 务收入的增长速度可能放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和收入规模得到增强,一方面积极参与保障 房建设项目,一方面以BT项目投资带动施工,减少行业与政策风险。
(六)业务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及市政集团在具体开展建筑施工业务时可能存在以下经营风险: 1、工程项目分包风险
上市公司及市政集团依法将非主体结构施工中的某些分项工程或由业主指 定的工程对外分包时,如果选择分包商不当或对分包商监管不力,可能引发安全、 质量和经济纠纷,会对工程质量、公司声誉产生影响,存在一定的工程分包风险。 2、工程安全和环保方面的风险
上市公司及市政集团需要在露天、高空、地下作业,施工环境存在一定的危 险性,可能出现人员伤亡。施工过程中由于管理上、设备上、工人操作上的问题, 也可能造成业务中断、财产及装备损毁,从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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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具有周期长,资源能源消耗量大,产生的废弃物多等特点。上 市公司及市政集团可能存在由于环境管理不善等原因,承担行政处罚的风险。
3、施工场所分散的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具有点多、线长、面广、分散的行业特点。上市公司及市政集 团承接和开发的项目主要分布在浙江省内,此外在上海、江苏、江西、四川、重 庆、山东、东北等地也有施工项目,施工场所的分散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一定 风险。
4、施工工期风险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通常周期较长,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项目现场管 理不善、技术保障不到位、施工设备到位不及时以及其他事先无法预见的不利因 素,将导致工程进度无法按合同约定进行,存在工程不能按期建成交付的风险, 影响上市公司及市政集团的经营业绩和信誉。
5、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的原材料为钢材、水泥、电缆、木材、砂石料等,建筑材料的 价格波动一直受到国家宏观经济周期性变化的影响,在供应短缺时需要以较高的 价格购买原材料。上市公司及市政集团承接的工程项目施工周期较长,施工期内 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上涨将直接导致施工成本的增加。
6、易涉诉风险
作为建筑施工企业,上市公司及市政集团可能存在因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 合格等而导致的相关责任,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及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因不 及时付款而产生的材料及人工费清偿责任以及因业主方拖延付款导致的债务追 索权等,上述责任及追偿已经或可能导致潜在诉讼风险,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 营。
(七)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不仅受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盈 利状况、重大投资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宏观调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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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的心理预期、股票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都可能使本公司股 票价格背离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会直接或间接地对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需要有关部门审批 后方能完成,整个资产重组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在这段时间内,公司将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 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决策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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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重组管理办法》、《重组规定》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方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 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 次预案披露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 司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 本次交易预案在提交董事会讨论时,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 易标的将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公司进行审计和评估, 确保拟收购资产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待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上市 公司将编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报告书再次提交董 事会、股东大会讨论,独立董事将再次对本次交易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独立 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将对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三、网络投票安排
本公司董事会将在召开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 醒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公司将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在表决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 中,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充分保护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 的权益。
四、关于标的资产利润补偿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对方承 诺市政集团2012年度、2013年度及2014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将不低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后所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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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的评估报告所预测的同期净利润数。
在本次重组完成后,若在补偿测算期间,市政集团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 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预测净利润数,交易对方同创投资、中亘基、景崎、 景杰、景吉、景浩、景合、景威、中嘉基、景腾将对宁波建工进行补偿。
具体补偿事宜,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出具正式评 估报告后,由宁波建工与交易对方另行签署相关盈利补偿协议进行约定。
五、股份锁定的安排
同创投资、中亘基、景崎、景杰、景吉、景浩、景合、景威、中嘉基、景腾 承诺以市政集团股份认购的宁波建工本次重组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个月内不予转让;如取得宁波建工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用于认购股份的市政集 团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自取得宁波建工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 不得转让。
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现金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不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待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六、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 审计和评估,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和股 份定价、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将对实施过程、相关协议及承 诺的履行情况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确保本 次交易公允、公平、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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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投证券作为宁波建工的独立财务顾问,参照《证券法》、《公司法》、《重 组办法》和《财务顾问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通过尽职 调查和对宁波建工《重组预案》等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慎核查后认为:
1、宁波建工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 《重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公允,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发行 价格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改善上市 公司财务状况、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鉴于宁波建工将在相关审计、评估、盈利预测工作完成后将再次召开董 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方案,届时本独立财务顾问将根据《重组办法》及相关业务准 则,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出具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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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独立董事的意见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向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称“市政集团”)的股东宁波同创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海曙中亘 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景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景杰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景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宁波海曙景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景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海曙中 嘉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景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特定对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市政集团99.96%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 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宁波建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 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涉及本次重组的所有相关材料后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本次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等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 会审议前,已经本人事前认可。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 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方案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未 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公司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具有 证券从业资格;评估机构及其经办的评估师与公司及本次重组的交易对象不存在 现时及可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其进行的评估符合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及要求。
- 4.本次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资产价格将以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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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为依据,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 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交易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力,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7.本次重组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8.本人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相关议案及事项。
二、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公司对本次资产重组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在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6个月内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范围具体包括本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其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 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专业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 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
经核查,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停牌前6个月内(2011年6月19日至2011年12月19 日)相关人员交易宁波建工的情况如下:
| 所属公司 | 姓名 | 身份 | 核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
|---|---|---|---|
| 广天日月 | 王小荣 | 广天日月监事 | 2011年10月11日买入13100股 现持有公司股票13100股 |
| 广天日月 | 陆有娣 | 广天日月原董事戴 兵配偶(2012年1月 16日换届后戴兵已 不是董事) |
2011年9月19日买入400股 2011年9月21日买入300股 2011年9月23日买入600股 2011年12月16日买入500股 现持有公司股票1800股 |
| 广天日月 | 王顺娣 | 广天日月财务总监 胡茂璋配偶 |
2011年9月6日买入4000股 2011年9月7日卖出4000股 2011年9月9日买入3000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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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13日买入4000股 2011年9月14日买入1000股 2011年9月19日买入4000股 2011年11月30日买入9000股 2011年11月30日卖出3000股 2011年12月6日买入2000股 现持有公司股票20000股
王小荣、陆有娣和王顺娣三人已对买卖宁波建工股票的行为出具如下声明及 承诺:“在宁波建工为实施本次资产重组事项而申请股票停牌日(即2011 年12 月19 日)前,本人并不知悉宁波建工拟进行资产重组事项的任何相关信息;本 人上述买入宁波建工股票行为系本人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作出 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的情形;在宁波建工披露本次资产重组预案并 股票复牌后6 个月内,本人将不会卖出上述期间买入的股票;如本人在宁波建工 披露本次资产重组预案并股票复牌后6 个月内卖出上述股票,则相关收益归宁波 建工所有。”
广天日月出具书面说明:“王小荣未以任何形式参与过宁波建工本次重组相 关决策,于宁波建工停牌日前不知悉本次重组任何相关信息,其于自查期间买卖 宁波建工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其个人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的情形;胡茂 璋于宁波建工本次重组停牌日后曾参与本次重组相关环节的具体工作事项,但停 牌日前未参与本次重组相关决策,不知悉本次重组任何相关信息;戴兵从未参与 过本次重组相关决策及承担具体工作事项,不知悉本次重组任何相关信息;胡茂 璋的配偶王顺娣、戴兵的配偶陆有娣于自查期间买卖宁波建工股票的行为均系基 于其本人对二级市场情况的判断而自行作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的 情形。”
三、上市公司停牌前股价无异常波动的说明
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本公司于2011 年12月19日开始停牌。在披露本预案之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2011年12月16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为5.99元/股,之前第20个交易日(2011年11月21日)收盘价为 7.38元/股,该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跌幅18.83%;同期上证综合 指数累计跌幅7.88%,证监会建筑行业指数工程建筑指数累计跌幅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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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的相关规 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宁波建工股价在本次停牌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价格波动未超过20%,无异常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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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交易对方的声明与承诺
交易对方出具如下声明和承诺:“本公司保证在参与宁波建工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过程中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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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认本公司就本次重组所披露的所有相关信息均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相关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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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预案》的盖章页)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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