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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Construction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pr 2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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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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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7-034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 年4 月21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 年4 月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 名,参与表决董事11 名,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关于公司不再购买科华恒盛持有的中经云股权的议案

2017 年3 月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与深圳市 融美科技有限公司及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中 经云”)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公司2016 年10 月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 过并与重大资产重组对方签署的《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及利润补偿协议》,公司与重组交易对方之一厦门科华恒盛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科华恒盛”,持有中经云9.3333%)在该协议中 的约定:本公司和科华恒盛承诺:无论本次交易因任何原因被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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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次交易被终止之日起60 日内,宁波建工以现金购买科华恒盛持 有的中经云股权,对价以本协议及本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对价为准。 科华恒盛有义务将根据本条款的上述约定将其持有的中经云股权全 部转让给宁波建工。(本条款为独立性条款,不受其他条款效力影响,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

目前,就上述协议中约定的科华恒盛持有的中经云9.3333%股权, 基于谨慎考虑,经与相关方协商,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不再购买科华 恒盛持有的中经云9.3333%股权。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与科华恒盛达成协议,以13,999.95 万元受让科华恒盛持 有的中经云9.3333%股权。

本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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