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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Construction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1

Aug 31,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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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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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 2011-001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1 年8 月24 日发出 会议通知,于2011 年8 月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 名,参与表决董事11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记名投票 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根据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一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及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申报文件的说明,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资金的实际 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资金,置换金额共计73,955,454.87元人民币。针对置换事项,大信会 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审计,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均对此发表了意 见,详见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639,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1,646,526.1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87,353,473.8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中 423,760.000.00 元计划使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的163,593,473.81 元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超募的募集资金。随着公司工程建设总承包能力的 不断增强、经营规模扩大和市场的拓展,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将 逐渐增加,为减少公司运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同意

1

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超募的募集资金163,593,473.81 元用于永久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就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均对此 发表了意见,详见http://www.sse.com.cn。

此议案还需提请公司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本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76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 年 8 月5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 万股,此次发行后,公司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66 万元增加到人民币40,066 万元。增加的注册资本经大 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大信验字[2011]第5-0009 号《验资报告》验证已 全部到位,公司实收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0,066 万元,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公司)”。

此议案还需提请公司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本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 因公司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76 号文件核准公开

  • 发行股票,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上市交易,董事会同意按实际情况对原上市 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中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完善。

  • (一)原章程第三条

  •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

  •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于[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现修订为:

  • 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2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0 万股,于 2011 年 8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原章程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现修订为: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66 万元。

(三)原章程第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承包境外房屋建筑、机电安

2

装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 述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经营项目: 实业投资;工程总承包;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其 他建筑业;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及勘察、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开 发、咨询;建筑设备及建筑周转材料租赁;钢结构件制作安装;建材及结构测试; 物业服务;建材、机械设备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 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建筑构件、 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制造、加工;锅炉的安装、改造。

现修订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承包境外房屋建筑、机电安 装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 述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经营项目: 实业投资;工程总承包;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其 他建筑业;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及勘察、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开 发、咨询;建筑设备及建筑周转材料租赁;钢结构件制作安装;建材及结构测试; 物业服务;建材、机械设备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 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建筑构件、 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制造、加工;锅炉的安装、改造、 维修

(四)原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万股,无其他种类

股。 现修订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 40,066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0,066 万股,无 其他种类股。

(五)原章程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 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现修订为: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和(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其他报纸

及信息披露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此议案还需提请公司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五、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3

本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因公司证券事务相关工作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小辉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陈小辉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后,将履行证券事务 代表职责。

简历:陈小辉,男,1979 年 8 月生,中级经济师,管理学硕士。曾在中国 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工作,2008 年 5 月起在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证券与 投资相关工作。

六、关于召开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公司董事会拟同意于 2011 年 9 月 16 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 开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1 年 9 月 16 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1 年 9 月 16 日 9:30-11:30,13:00-15:00。

3、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江东区兴宁路 46 号日月宾馆 3 楼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1 年 9 月 8 日(星期四)。

(二)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1 年 9 月 8 日 15:00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 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表出席(被授权人不 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四)现场会议预登记方法

1、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

4

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及法人股东持股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 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有效证 明。

  •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11年9月14、15日8:30-17:00。

  • 5、登记地点:宁波市兴宁路46号(日月宾馆内)7楼公司证券与投资处。

  • (五)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1 年9 月16 日(星期五)

  • 9:30-11:30,13:00-15:00。

  • 2、投票代码:788789,投票简称:宁建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 (1)输入买入指令;

  • (2)输入证券代码788789;

  •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申报价格(详见下表),

  • 1.00 代表议案一,2.00 代表议案二,依次类推。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申报 价格为:

序号
议案
对应申报
1 关于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0
2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00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赞成 1 股
反对 2 股
弃权 3 股

(5)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6)确认委托完成。

5

4、投票操作举例:

  • (1)股权登记日持有宁波建工”A 股的投资者,对议案一投赞成票,其申

  • 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88789 买入 1.00 元 1 股
  • (2)如某投资者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 股,其他申报

  • 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88789 买入 1.00 元 2 股

5、注意事项

  •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含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 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进行网络投票的, 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 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处理。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兴宁路46号公司证券与投资处 联系人:李长春 陈小辉 联系电话:0574-87066661

传真:0574-8788809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 1、第一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 2、第一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独立意

见;

  • 4、独立董事关于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5、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大信专审字[2011]第5-0072号《关于宁波建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及宁波建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报告;

6

6、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7、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8 月30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波建工股份有限 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授权范围:

____项议案投赞成票;

____项议案投反对票;

____项议案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章:__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注册号):____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____

委托日期:__月_日

7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的独立意见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1 年 8 月 30 日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建工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议案》的相关会议资料,进行了认真阅读, 并经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置换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 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并出 具了大信专审字[2011]第5-0072号《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四、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无异议,同意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人民币 73,955,454.87 元。

独立董事签名:

==> picture [226 x 4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11 年 8 月 30 日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独立意见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1 年 8 月 30 日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建工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以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相关会议资料,进行了认真阅读,并经讨论后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减少公司运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同意将公司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 通过后,使用 163,593,473.81 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签名:

金德钧 崔平 王菁华 徐燕芸

==> picture [82 x 1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 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建工”)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宁波建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76 号文《关于核准宁波建工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宁波建工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 股(A 股)100,000,000 股, 每股发行价6.39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639,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1,646,526.1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587,353,473.81 元,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规定》的规定,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上述资金到位情 况业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1]第5-0009 号 验资报告。

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
总额
(万元)
使用募集
资金额
(万元)
备案部门 备案文号
1 科研生产基地建设项 4,236 4,236 宁波市发改 甬发改备[2009]78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
总额
(万元)
使用募集
资金额
(万元)
备案部门 备案文号
2 施工机械设备购置项
22,715 22,715 宁波市发改
甬发改备[2010]8
3 外地分公司投资项目 7,425 7,425 宁波市发改
甬发改备[2010]9
4 主材物流中心项目 16,138 8,000 宁波市发改
甬发改备[2010]10
合计 50,514 42,376

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提前建设,则公司拟先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资进 行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该相应部分先期投入的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顺利实施,宁波建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先行投入部分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大信会计师 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 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1]第5-0072 号《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根据该鉴证报告,宁波建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73,955,454.87 元,具体如 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明细项目 拟投入募投资金 己投入自有资金 占比
1 科研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
建设工程费 16,860,000.00 8,596,025.85 50.98%
设备购置费 18,500,000.00 2,555,158.00 13.81%
工程建设及其
他费用
3,150,000.00 302,576.32 9.61%
预备费 3,850,000.00
小计 42,360,000.00 11,453,760.17 27.04%
2 施工机械设备购
置项目
房屋建筑施工
设备
187,930,000.00 19,390,342.75 10.32%
市政工程施工
设备
39,220,000.00 27,600.00 0.07%
小计 227,150,000.00 19,417,942.75 8.55%
3 外地分公司投资
项目
分公司开办费 11,250,000.00
办公设备购置
2,150,000.00
工器具购置费 35,000,000.00
设立初期各项
费用
10,250,000.00 1,087,695.91 10.61%
铺底流动资金 13,500,000.00
预备费 2,100,000.00
合计 74,250,000.00 1,087,695.91 1.46%
4 主材物流中心项
投入流动资金 80,000,000.00 41,996,056.04 52.50%
合计 423,760,000.00 73,955,454.87 17.45%

宁波建工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资金,置换金额共计73,955,454.87 元人民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投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已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及其他相关资料,认为:

(一)宁波建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已经2011 年8 月30 日召开的宁波建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宁波建工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且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管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宁波建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未违反公司 招股说明书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宁波建工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资金事项无异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人 民币73,955,454.87 元。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 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保荐代表人 李光增 赵 渊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 8 月 30 日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建工”)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宁波建工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宁波建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76 号文《关于核准宁波建工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宁波建工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 股(A 股)100,000,000 股, 每股发行价6.39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639,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1,646,526.1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587,353,473.81 元,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规定》的规定,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上述资金到位情 况业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1]第5-0009 号 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为423,760.000.00 元,超额募集资金为163,593,473.81 元。

二、宁波建工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随着宁波建工工程建设总承包能力的不断增强、经营规模扩大和市场的拓 展,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逐渐增加,为减少公司运营成本,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 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39,000,0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51,646,526.19 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423,760.000.00 元后的超额募集资金 163,593,473.81 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宁波建工将确保上述超募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 直接或者间接地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 债券等交易。

三、中投证券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中投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已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及其他相关资料,认为:

(一)宁波建工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2011 年8 月30 日 召开的宁波建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宁波建工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且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规划的需要,没有通 过直接或者间接地安排超募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同时,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公司原有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

(三)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宁波建工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也逐渐扩大, 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又有利于宁波建工抓住市场机遇,提升宁波建工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 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宁波建工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同意宁波建工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使用超募资金163,593,473.81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保荐代表人 李光增 赵 渊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