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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Construction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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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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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科信”)成立于1999年,2022年7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浙江宁波,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827号0649幢201-220室。

截至2025年末,浙江科信拥有合伙人23名、注册会计师80名,其中2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浙江科信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7,236.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480.6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50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8日、5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聘任事项,同意聘任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项目咨询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浙江科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技术标准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项目质量复核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浙江科信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专业技术复核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包括项目负责经理复核和项目合伙人复核两个级次,项目负责经理及指定的高级别项目组成员对全部工作底稿实施详细复核,复核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项目合伙人对项目负责经理的工作进行适当复核,对重大事项的职业判断的合理性和审计报告意见的恰当性进行重点评价。

(三)项目质量检查

浙江科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指定主管合伙人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由技术标准部协助主管合伙人承担项目质量检查的具体组织与协调工作。浙江科信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

  1. 2025年4月16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审议拟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操作方案、遴选流程,认为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经对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公司聘任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1. 2025年12月1日,公司与浙江科信审计项目负责人和注册会计师进行审前沟通,对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和人员分工、审计时间安排等内容进行沟通,并安排进场预审计。

  2. 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浙江科信指派相关人员参与了此次会议。会上对2025年度报告的总体审计策略包括审计范围、时间人员安排、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等进行沟通。

  3. 2026年2月9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会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负责人和注册会计师,就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

  4. 2026年4月7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再次就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内部控制报告所涉审计事项、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沟通交流。

  1. 2026 年 4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 年度财务审计等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人员近一年以来的工作成果进行评价及核查,对于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质量等进行了重点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听取、审阅了浙江科信事务所提供的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了其关于公司审计及公司内控评价工作进展,并适时提出相关建议。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审计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能时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2025 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必要的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地出具审计报告,公平、公正地出具公司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切实履行了委员会应尽的监督职能。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周雯珺
周雯珺

谢伟民
谢伟民

陈国斌
陈国斌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