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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Construction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Dec 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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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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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

京)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和评报字 (2018) 第 YCV1153 号

经中和资産評估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 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 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 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 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 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 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 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 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 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及盈利预测明细表由被评估单位申 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 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 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 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 现场调查: 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

通信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13层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 (010) 58383636 传真: (010) 65547182

注, 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 对已经发现的 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 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 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 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overline{2}$

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

京)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和评报字 (2018) 第 YCV1153 号

摘 要

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资产评估机构")接受浙江广天日 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 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 程序, 对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 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因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中经云数据存 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之需要,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

评估对象: 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 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所涉及 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评估基准日: 2018年6月30日。

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 收益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选取收益法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企业持续经营前提下,中经云数据存

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92,241.55 万元, 总负债账面价 值为 88,641.52 万元, 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600.03 万元,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70,046.07 万元, 增值额为 166,446.04 万元, 增值率 4623.46%.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自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起一年有效。

重大特别事项:

  1.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2018年6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 (2018) 10-121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 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是向北京皓海嘉业 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租赁,一、二期工程项目的租赁建筑物面积为43,377.21 平方米, 租赁期为20年。租赁合同约定期满后, 按照合同相同条款约定的 合同条件自动顺延10年,顺延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 京) 有限公司有优先承租权。

  3. 本次评估结论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 价。

  4. 本次评估未考虑缺乏流动性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 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overline{4}$

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 京)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和评报字 (2018) 第 YCV1153 号

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资产评估机构")接受浙江广天日 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 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 程序,对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 京)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 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 委托人: 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144076098E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46号 住

法定代表人: 徐卫文

注册资本: 15268.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92年12月15日

营业期限: 1992年12月15日至2022年01月21日

经营范围: 实业项目投资; 企业管理咨询; 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 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纺织品及 原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木材、橡胶的批发、零售;广告 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向社会公众集 (融) 资等金融业务)

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拥有房屋建筑设计施工、房地产 开发、金融担保、酒店物业服务等产业的多元化大型现代企业集团。广天日 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遵循"守信讲义、通情达理"价值理念,坚持"一业为主、 多元经营、合理布局、多方拓展"经营方针, 按照"集团经营多元化、产业经 营专业化"的要求,积极实施"创建百亿平台、打造百年基业"发展战略。在 坚持规模经营、资质经营、品牌经营, 推动房屋建筑设计施工和房地产开发 主导产业, 朝着管理型、集约型、创新型方向发展的同时, 坚定不移地实施 多元化经营战略, 实现产业的理性多元化发展。

(二)被评估单位: 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经云")

  1. 公司概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2076600643D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 15 号院 6 号楼一层 101 室 住 法定代表人: 孙茂金

注册资本: 123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3年08月15日

营业期限: 2013年08月15日至2033年08月14日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 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应用软件服务:代收 水电费; 经济贸易咨询; 市场调查; 企业策划;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 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教育 咨询 (不含中介);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 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内容分发网络业务、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2 年 12 月 19 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 历史沿革及股权变动情况

(1) 2013 年 8 月, 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设立

2013年8月,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融美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 资 1,000万元设立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其中首次缴纳的 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00万元,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实缴102万元,深圳市 融美科技有限公司实缴 98 万元。本次出资已经验资,2013 年 8 月,中经云 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102016202219.

设立时, 中经云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 $)$
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 510.00 102.00 货币 51.00
深圳市融美科技有限公司 490.00 98.00 49.00
1,000.00 200.00 100.00

(2) 2014年9月, 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4年9月,中经云召开股东会,同意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将其所持 中经云 41.00%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融美科技有限公司,同时,将中经云股 东认缴出资的时间由原定的 2015 年 8 月 13 日变更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之 前。同日,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融美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 协议,将其所持中经云 41%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融美科技有限公司, 含 408 万认缴出资额和2万实缴出资额,经双方协商确定该次转让金额为102万元 人民币。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经云的股权结构如下:

通信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 (010) 58383636 传真: (010) 65547182

和资産評估有限公司

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深圳市融美科技有限公司 900.00 100.00 货币 90.O 0
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0.00
1000.00 200.00 100.00

(3) 2014年12月, 第一次增资与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4年12月,中经云召开股东会,同意增加新股东旌开(赣州)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开电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资本增加至1,428.5713万元, 其中旌开(赣州)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出资 500.00 万元, 142.8571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357.1429 万元计入资本 公积, 占中经云 10%股权;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750.00 万元, 142.8571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607.142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占中经云 10% 股权;河南新开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000.00 万元, 142.8571 万元计 入注册资本, 857.142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占中经云 10%股权。

同时,中经云、原有股东和新进股东一致同意,增资完成后,深圳市融 美科技有限公司以零对价向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转让增资后3%的股权,以 确保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在增资完成后仍持有中经云 10%的股权,其他股 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次增资已经验资,2014年12月,中经云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 城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备案登记,并取得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8月26日、2015年12月9日和2016年3月7日,深圳市融美科 技有限公司先后向中经云支付50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以补足出资额。

本次增资及转让完成后,中经云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深圳市融美科技有限公司 857.1429 857.1429 60.00
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 142.8571 142.8571 货币 10.00
旌开
(赣州)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2.8571 142,8571 10.00

8

中和资産辞估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142.8571 142.8571 10.00
河南新开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2.8571 142.8571 10.00
1,428.5713 1,428.5713 100.00

(4) 2016年3月, 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6年3月,中经云召开股东会,同意河南新开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向深圳市融美科技有限公司和旌开(赣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转让其 所持中经云 8%和 2%股权。同日, 河南新开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 深圳市融美科技有限公司、旌开(赣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 协议, 约定河南新开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中经云8%股权(对 应出资额 114.2857 万元)以 3,80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市融美科技有 限公司; 河南新开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中经云 2%股权(对应 出资额 28.5714 万元)以 30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旌开(赣州)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2016年4月5日,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9/6)
深圳市融美科技有限公司 971.4285 971.4285 68.00
旌开(赣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1.4286 171.4286 12.00
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 142.8571 142.8571 货币 10.00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142.8571 142.8571 10.00

1,428.5713 1,428.5713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中经云的股权结构如下:

(5) 2016年5月, 第二次增资

2016年4月15日, 汉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中经云公司、深 圳市融美科技有限公司、孙茂金签署了增资协议,协议约定汉富(北京)资

通信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 (010) 58383636 传真: (010) 65547182

本管理有限公司以 8,000.00 万元认购中经云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102.0408 万 元, 7,897.9592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对应增资后出资比例为 6.67%。

2016年5月5日,中经云召开股东会议,同意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 1,530.6121 万元以及上述增资事项,并同意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中 经网数据有限公司、深圳市融美科技有限公司、旌开(赣州)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汉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组成中经云新的股东会。

2016年5月19日,中经云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 记,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
深圳市融美科技有限公司 971.4285 971.4285 63.47
旌开(赣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1.4286 171.4285 11.20
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 142.8571 142,8571 货币 9.33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142,8571 142.8571 9.33
汉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02.0408 102.0408 6.67

1,530.6121 1,530.6121 100.00

本次增资完成后,中经云的股权结构如下:

(6) 2016年12月, 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

2016 年 12 月, 中经云召开股东会, 同意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 9,469.3879 万元, 增加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530.6121 万元变更为人 民币 11,000.00 万元。2016 年 12 月, 中经云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完成后, 中经云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深圳市融美科技有限公司 6,981.70 6,981.70 63.47
旌开(赣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32.00 1,232.00 11.20
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 1,026.30 1,026.30 资本公积转增 9.33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1,026.30 1,026.30 9.33

通信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13层 邮政编码: 100027 电话: (010) 58383636 传真: (010) 65547182

10

中和资産評估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汉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733.70 733.70 6.67
11,000.00 11,000.00 100.00

(7) 2017年5月, 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7年4月,中经云召开股东会,同意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将 其持有的中经云 9.33%股权以 13.999.95 万元的作价转让给浙江广天日月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5月,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广天日 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17年5月,中经云在北京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
深圳市融美科技有限公司 6,981.70 6,981.70 63.47
旌开(赣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32.00 1,232.00 11.20
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 1,026.30 1,026.30 货币 9.33
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26.30 1,026.30 9.33
汉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733.70 733.70 6.67

11,000.00 11,00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中经云的股权结构为:

(8) 2018年1月, 第三次增资与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8年1月,中经云召开股东会,同意新增股东烟台汉富瀚魏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和烟台汉富瀚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并向中经云进行增 资, 烟台汉富瀚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烟台汉富瀚宽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分别向中经云增资 4,000.00 万元, 其中, 289.47 万元进入注册资本, 3.710.53 万元进入资本公积, 增资完成后, 烟台汉富瀚魏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和烟台汉富瀚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有中经云2.50%股权,中 经云注册资本由 11,000.00 万元增加至 11,578.94 万元。同时,深圳市融美科 技有限公司向汉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中经云 4.1818%股

通信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邮政编码: 100027 电话: (010) 58383636 传真: (010) 65547182

权, 交易对价为 6,690.80 万元, 同日, 深圳市融美科技有限公司与汉富(北 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8年1月,中经云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
深圳市融美科技有限公司 6,981.70 6,981.70 60.30
旌开(赣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32.00 1,232.00 10.64
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 1,026.30 1,026.30 8.86
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26.30 1,026.30 货币 8.86
汉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733.70 733.70 6.34
烟台汉富瀚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89.47 289.47 2.50
烟台汉富瀚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89.47 289.47 2.50

11,578.94 11,578.94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经云的股权结构为:

(9) 2018年3月, 第六次股权转让与第四次增资

2018年3月,中经云召开股东会,同意旌开(赣州)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将其所持中经云全部股份分别向共青城吉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共青城吉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6.2074%、4.4326%股 权: 同意深圳市融美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中经云全部股权转让于融美合 伙。上述转让均系同一控制下股权调整, 均为零对价转让。同时, 股东会同 意各股东同比例增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 12,300.00 万元。

2018年3月,中经云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 中经云的股权结构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frac{9}{6}$
融美合伙 6,902.11 6,902.11 货币 56.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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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资産評估有限公司

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共青城吉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63.51 763.51 6.2074
共青城吉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45.21 545.21 4.4326
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 1,090.21 1,090.21 8.8635
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90.21 1,090.21 8.8635
汉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293.75 1,293.75 10.5183
烟台汉富瀚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07.50 307.50 2.5000
烟台汉富瀚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07.50 307.50 2.5000

12,300.00 12,300.00 100.00
  1. 主营业务概况

中经云主营业务为 IDC 及其增值服务, 具体包括机柜租赁、增值业务、 机柜代销服务等。

(1) 机柜出租

机柜出租业务是指客户将自有或租用的服务器置于中经云机房,中经云 向客户提供机房基础设施环境和互联网带宽、IP 地址等电信资源, 结合自 身专业技术优势,为客户服务器搭建稳定、高速、安全的网络运行环境。中 经云向客户提供专业级机房环境,主要包括恒温、恒湿机房环境、高可靠性 网络连接、不间断电源、配套消防设施等,还对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进行365 天×24 小时不间断的技术维护支持,确保客户服务器安全、可靠、稳定、 高效运行。

(2) 增值业务

增值业务包括机房模块改造业务、带宽服务、办公场所租赁等收入。机 房模块改造是指客户服务器上架之前,中经云根据客户提出的个性化需求, 对机房模块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造工程,具体改造内容包括:机柜、桥架、线 槽、电源、门禁、监控、吊顶、空调、地板、综合布线等项目;带宽服务是 指中经云将从电信运营商处采购的网络带宽出租给客户,用于支持客户服务

器数据传输效率,使得其用户访问数据能够得到快速响应;办公场所租赁是 指向客户租赁办公场所的服务。

(3) 机柜代销服务

机柜代销服务主要是中经云代理销售其他 IDC 机房机柜服务。

  1. 主要经营模式

(1) 服务模式

中经云通过自建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为客户提供 IDC 机柜出租及增值服 务业务。公司能够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对机房环境和资源进行改造,为客 户提供定制化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机房服务。

此外,中经云为客户预留办公室和办公设备,用于客户自身的服务器运 营维护人员驻点管理, 便于及时发现服务器运行故障并修复, 保障其服务器 持续稳定运行。

(2) 销售模式

中经云目前主要采用直接销售的经营模式, 即直接对客户提供服务并收 取服务费用。中经云主要面向互联网企业、云服务商、金融企业、政府部门 等提供服务,其终端用户包括阿里巴巴、网易、滴滴、爱奇艺、金山云等知 名企业。由于终端用户更换托管数据中心需要进行服务器上下架、服务器运 输和网络割接等,会对正常业务的开展造成较大影响,且更换数据中心成本 较大, 因此互联网数据中心的终端用户基本稳定。

中经云的客户群体除了直接接受 IDC 服务的终端用户外, 还包括基础 电信运营商和第三方 IDC 服务商, 具体如下:

(1)终端用户合作模式

中经云直接与终端用户签订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合同, 约定运营商网 络、带宽、机柜需求量、服务期限及服务费用等条款,提供互联网数据中心 "一站式"服务。

②基础电信运营商合作模式

中经云不直接与终端客户签订合同,而是与为该终端客户提供带宽服务 的基础运营商签订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合同,终端客户单独与基础运营商答 订业务合同,三方形成"背对背"关系。

3第三方 IDC 服务商合作模式

中经云还与同行业其他第三方 IDC 服务商进行合作。该合作模式下, 客户一般没有自建的互联网数据中心,而是通过租入其他互联网数据中心 的机柜,并转租给下游客户。

  1. 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 业务基本情况介绍

中经云是由国家信息中心发起成立的第三方 IDC 服务商,主要向客户 提供 IDC 及相关增值服务。中经云亦庄数据中心位于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 区, 是参照国家 A 级机房标准和 Uptime T3/T4 标准建设, 建筑面积为 43,377.21 平方米, 抗震结构等级为8级, 可容纳 11,000 台标准机柜, 一期 工程已于2017年1月投入运营,二期工程于2018年7月投入运营。

中经云荣获"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称号,亦庄数据中心场地基础设施 通过国家 GB50174-2008 A 级认证, 建立的服务管理体系分别通过了 ISO9001、ISO20000、ISO27001 和 ISO22301 质量认证。目前, 中经云已经 获得工信部颁发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以及北京市通信管理局颁 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备跨地区开展互联网数据中心及其他 增值电信业务的资质。

(2) 数据中心建设情况

中经云亦庄数据中心建设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一层和二层承重 10KN 每平方米, 三层承重 8KN 每平方米, 建筑设计耐火一级, 外墙全部 采用新型防火保温材料, 符合国家节能建筑标准。

亦庄数据中心外电接入来自两个独立的 110KV 变电站, 每个变电站有 双路电源引入,采用独立回路(专线)供电方式,可满足数据中心的正常用

电需求。备用电源则采用 10KV 中压发电机组并机, 采用 N+1 方式设计两 个独立的后备发电站,可并联或独立使用。油库支持发电站满负荷运行,可 满足特殊情况下的用电需求。此外,数据中心应急电源采用高频高效的 UPS 并机系统, 选用 400KVA 容量的 UPS, 采用 2+1 和 3+1 两种 UPS 并机系统, 满载运行电池供电时间不少于15分钟。每组机柜(一个冷通道)供电可根 据使用需求灵活选择双路 UPS 以 2N 方式或者单路 UPS 以 N+1 方式供电。 机房内配置智能列头配电柜,可实时监测每个机柜的用电质量和用电量。

亦庄数据中心冷却系统设计了两个独立的冷站, 每个冷站采用 N+1 独 立冷机系统, 包括独立的变压器、冷却水泵、冷冻水泵、冷却塔和板式换热 器。变频冷机和蓄能罐的应用解决了冷机喘震和停电重启问题, 配置冷却水 蓄水池可保证停水后冷机满负荷运行36小时的能力, 智能冷站控制系统可 自动切换不同运行工况。同时, 机房内配置机房专用精密空调, 采用 N+2 冗余设计,满足服务器等IT设备对机房温度和湿度环境的需求。

亦庄数据中心全方位安装火灾烟感和温感探测系统, 全部机房模块、配 电室、电池间、开闭站和发电机安装极早期烟雾探测报警系统 VESTA, 全 部房间安装消防应急电话, 公共区域安装消防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和消防 广播, 做到全面有效预防火灾。此外, 为应对突发火情, 全部机房模块、配 电室、电池间、开闭站和发电机房采用 IG541 环保气体灭火系统, 小型独立 的配电室和电池间采用无管网气体灭火系统,公共区域采用预作用水喷淋灭 火系统, 全部区域明显位置配足够的 1211 洁净气体灭火器。

(3) 机柜规划与使用情况

中经云亦庄数据中心建筑面积为 43,377.21 平方米, 共规划 59 个机房模 块, 可容纳标准机柜 11,000 台。一期规划标准机柜 5,200 台, 已于 2017 年 1 月投入运营, 目前机柜已经全部出租; 二期规划标准机柜 5,800 台, 2018 年7月投入使用。

中经云除自建数据中心之外, 还与其他拥有数据中心的第三方 IDC 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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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中和资産評估有限公司

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务商合作,以代理销售的方式向客户提供 IDC 服务。2018年4月23日,中 经云与天津赞普签订《赞普数据中心销售合作框架协议书》,约定代销机柜 数量 3,000 台, 合作期限 10 年。

截至评估基准日,中经云机柜运行情况如下:


名称 规划机柜
数(台)
签约机柜
数(台)
上电机柜
数(台)
出租率 上电率 投入运营时
亦庄数据中心
一期
5,200 5200 2831.6 100% 54.46% 2017年1月
$\overline{\mathbf{c}}$ 亦庄数据中心
二期
5,800 1635 0 28.19% $\theta$ 2018年7月
3 天津赞普合作
项目
3,000 2018年10月
合计 14,000 6835 2831.6 48.82% 20.23%

注: 签约机柜数量和上电机柜数量已按照标准机柜进行折算, 出租率=签约机柜数/规划机柜总数, 上 电率=上电机柜数/规划机柜总数。

  1. 组织机构

$\sqrt{436}$ XX $H1$ $F_5$ Bas 187 $T_A$ (ALUM) (ALE) (ARTS) (AM) (ANS) (ANS) (ANS) (ANS) (AND (ALUMENS) (ARTS) (ANS) (ANS) (ARTS) (ARTS) (ARTS) (ARTS)

  1. 长期投资单位情况

公司名称: 中经量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2351280278U

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5号院6号楼一层103室 住 法定代表人: 孙茂金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5年7月24日

营业期限: 2015年7月24日至2035年7月23日

经营范围: 信息系统、量子通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

术培训; 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1.5 以上的云计算 数据中心除外); 软件开发; 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集成; 销售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评估基准日,中经量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东构成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 450.00 45.00%
北京国盾量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00.00 40.00%
中开丝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50.00 15.00%

1,000.00 100.00%
  1. 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

资产、财务状况表(母公司口径)

单位: 万元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6月30日
总资产 41,283.92 78,859.76 92,241.55
负债总额 39,234.05 80,176.22 88,641.52
所有者权益 2,049.87 $-1,316.47$ 3,600.03
项目 2016年 2017年 2018年1-6月
营业收入 5.98 3,149.66 4,416.75
利润总额 $-5,710.90$ $-13,104.67$ $-5,757.04$
净利润 $-4,953.90$ $-11,366.34$ $-5,083.51$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8.企业生产经营的宏观经济与所属行业分析

(1) 企业生产经营的宏观经济

2005-2017 年我国 GDP 总额与增长率情况

年份 GDP (亿元) GDP 增长率%
2005 年 183,867.90 10.4
2006年 210,871.00
2007年 246,619.00

18

2008年 300,670.00 9
2009年 335,353.00 8.7
2010年 397,983.00 10.3
2011年 471,564.00 9.2
2012年 519,322.00 7.8
2013年 568,845.00 7.7
2014年 635,910.00 7.3
2015年 676,708.00 6.9
2016年 744,127.00 6.7
2017年 827,122.00 6.9

8.72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 2017 年我国 GDP 增速为 6.9%, 全年国内 生产总值为 827,122.00 亿元。第一、二、三、四季度 GDP 分别同比增长 6.9%、 6.9%、6.8%和 6.8%。分季度看, 一季度同比增长 6.9%, 二季度增长 6.9%, 三季度增长 6.8%, 四季度增长 6.8%。分产业看, 第一产业增加值 65.486 亿 元,比上年增长 3.9%;第二产业增加值 334.623 亿元,增长 6.1%;第三产 业增加值 427,032 亿元, 增长 8.0%。

2018年一季度 GDP 初步核算数据

绝对额
(亿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
$($ %)
GDP 198783 6,8
第一产业 8904 3.2
第二产业 77451 6.3
第三产业 112428 7.5
农林牧渔业 9333 3.4
T 1 68117 6.5
制造业 59099 6.7
建筑业 9583 5.4
批发和零售业 19448 6.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861 7.7
住宿和餐饮业 3747 7.1
金融业 17324 2.9
房地产业 13845 4.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142 29.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775 10.0
其他服务业
$\mathbf{r} = -\mathbf{r} - \mathbf{r}$ , and $\mathbf{r} = -\mathbf{r} - \mathbf{r}$ , and $\mathbf{r} = -\mathbf{r} - \mathbf{r}$ , and $\mathbf{r} = -\mathbf{r} - \mathbf{r} - \mathbf{r}$ , and $\mathbf{r} = -\mathbf{r} - \mathbf{r} - \mathbf{r}$
34108 6.1

注: 1. 趋对额按现价计算, 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2.三次产业分类依据国家统计局2012年制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

3.行业分类采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1) 》:

  1. 本表GDP总量数据中, 有的不等于各产业(行业)之和, 是由于数值修的误差所致, 未作机械调整。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初步核算, 2018 年前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 198,783 亿元, 按可比价格计算, 同比增长 6.8%, 增速与 2017 年全年基本持平, 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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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同期下降 0.1 个百分点。分产业看, 第一产业增加值 8904 亿元, 同比 增长 3.2%; 第二产业增加值 77,451 亿元, 增长 6.3%; 第三产业增加值 112.428 亿元, 增长 7.5%。

总的来看, 2017年至2018年一季度期间国民经济延续了稳中有进、稳 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整体形势好于预期, 决胜全面小康迈出坚实步伐。同时 也要看到, 经济运行中仍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 提质增效任重道远。

(2) 被评估单位所属行业分析

中经云主要从事 IDC 及其增值服务业务, 根据《电信业务分类目录》, 中经云所经营的 IDC 业务属于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 务。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26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31号), 中经云属于"I 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项下的"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 IDC 行业运行基本情况

IDC 即互联网数据中心, 是指服务商利用互联网通信线路、网络带宽资 源,建立标准化的专业级机房环境,为用户提供服务器托管、租用以及相关 增值等方面的全方位服务。

IDC 业务起源于互联网内容服务商对服务器设备存放和高带宽接入的 需要, 20世纪60年代, 大型机时期出现的重要数据灾难备份中心可以说是 其维形。1996年, 美国的 Exodus 通信公司提出 IDC 概念, 主要为企业用户 提供机房设施和带宽服务。在国内, 1996 年中国电信率先开始为客户提供 托管业务和信息港服务,其业务定位是通过托管、外包或集中等方式向企业 提供大型主机的管理维护,以达到专业化管理和降低运行成本的目的。

IDC 服务市场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随着各个阶段客户需 求和技术的发展,每个阶段的服务形态有所不同。

第一阶段: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由基础电信运营商提供数据中心服 务,主要业务类型为主机托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场地、电力、网络带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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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设备等基础资源和设施的托管、维护服务。

第二阶段: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至 2004 年, 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带动 了 网站数量的激增, 服务器、主机、出口带宽等互联网设备和资源的集中放 置和维护等需求高涨,该阶段主要业务类型为主机托管、网站托管,数据中 心在此时得到广泛认可。

第三阶段: 2005 年至今, 大型化、虚拟化、综合化数据中心服务是主 要特征,尤其是云计算技术引入后,数据中心突破了原有的机柜出租、线路 带宽共享、主机托管维护、应用托管等服务, 更注重数据存储和计算能力的 虚拟化、设备维护管理的综合化,此阶段特征为数据中心概念被扩展,广义 的数据中心行业发展壮大。新一代数据中心采用高性能基础架构,实现资源 按需提供服务,并通过规模化运营降低能耗。

目前, IDC 服务市场已上升到第三阶段的深化演进期。一方面, 传统基 础电信运营商和 IDC 服务商通过新建数据中心和改造传统数据中心的方式 提高其数据中心运营管理能力, 抢占市场份额, 维护客户合作关系; 另一方 面,行业内领先的互联网企业则通过运用新兴技术建设大规模新一代数据中 心,以满足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同时也为第三方提供 IaaS、SaaS 等云计算 相关服务。

A. IDC 行业全球发展现状

受益于技术创新驱动的智能终端、VR、人工智能、物联网以及基因测 序等领域的快速发展,数据存储规模、计算能力以及网络流量大幅增加. 促 使全球 IDC 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据 IDC 圈统计, 自 2010 年以来全球 IDC 市场始终保持较快的增速, 2010 年至 2017 年市场规模的复合增长率达到 16.53%。2017年,全球 IDC 行业市场规模达到 534.7 亿美元, 增速为 18.32%, 其中,以中国、印度及东南亚国家为代表的亚太地区增长最为显著, 整体增 速超过30%。

2010年以来, 全球 IDC 行业市场规模情况如下图所示:

B.国内 IDC 行业发展现状

随着国内互联网技术的成熟、电信宽带的提速以及云计算行业的兴起, 国内 IDC 行业增长迅速。据 IDC 圈统计, 2010 年以来, 国内 IDC 市场规模 始终保持快速增长,市场总规模从2010年的102.2 亿元增加到2017年946.1 亿元, 复合增长率达到37.43%。相比国外市场, 虽然国内 IDC 行业起步较 晚,但正因如此,国内 IDC 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2017年国内 IDC 行业市场 规模占据全球25%以上的份额,凸显出国内IDC服务市场的发展潜力巨大。

2012年以来, 国内 IDC 行业市场规模情况如下图所示:

22

数据来源: IDC 圈

2012年至2013年,国内IDC行业市场增速下降,主要是受到宏观经济 下滑的影响, 期间政府部门加强政策引导, 逐步开放 IDC 牌照的申请。到 2014年, 政策导向已初见成效, 国内 IDC 市场恢复较快的增速。近年来, 基础电信运营商加大了对带宽的投资力度,电信网、广电网和互联网的融合 进一步加速,"互联网+"推动传统行业信息化发展,由此带动 IDC 机房需 求和网络需求持续增长。移动互联网和网络视频呈现爆发式增长,游戏等行 业增速稳定,上述领域需求的增长带动了国内IDC市场整体规模上涨。

目前, 国内 IDC 市场正在从高速发展期向成熟期过渡, 互联网企业的 IDC 应用场景更加稳定, 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占比日趋提升。据 IDC 圈预 测, 未来几年 IDC 整体市场规模仍将保持上升趋势, 但市场增速将放缓, 2018-2020 年国内 IDC 市场发展规模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 IDC 圈

②行业的发展特点

A. 市场空间巨大, 增速较快, 区域集中度高

我国 IDC 服务市场空间大、增速快。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推动了国 内 IDC 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仍将保持高速增长势头。随着政府、金融、 企业信息化的迅速发展, 再加上3G/4G、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网 络架构的迅速演进和网络应用的不断丰富, 企业、机构对于数据中心服务市 场的需求明显增加, 对数据中心服务的依赖度不断提高, 市场将迎来广阔的 发展良机。此外, 随着我国信息化发展加速, 5G 技术的不断成熟, 预期也 会带动流量持续增长, 传输的数据量会剧增, 加之企业机构互联网数据中心 基础设施外包意识逐渐加强,都会促使我国互联网数据中心升级扩容以满足 业务需求,有望为全行业带来业绩增量。

我国 IDC 服务业具有较高的区域集中度,该行业通常与地区经济发达 程度正相关。经济发达地区,由于人口密度大、通信网络覆盖率高、网络使 用较为频繁, 为获得更为通畅便捷的网络通道, 客户对数据中心服务的需求 较为强烈,故目前我国的数据中心服务市场主要集中在北京、长三角、珠三 角及其他经济发达地区。

B. 基础电信运营商和专业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商各具特色

尽管国内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市场结构正逐渐优化,但基础电信运营商 仍占垄断地位。相对于其它电信增值业务,互联网数据中心投资金额大、回 报期长、技术含量较高,进入门槛较高。基础电信运营商由于具有独特的网 络资源和品牌优势,大客户资源丰富,容易实现规模经营,从而降低经营成 本,提高经营效率,其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业务具有相对先发优势。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蓬勃发展和用户规模的急剧扩张, 以及云计算、大数 据和物联网的迅猛发展,近年来网络中立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商数量大幅 增加。网络中立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商提供的服务更能适应企业的个性化 需求,其自建的互联网数据中心相对于基础电信运营商的互联网数据中心。 具有独立性和中立性,可以整合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网络资源,更能适应企业 用户的需求。相比基础电信运营商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市场增速。网络中 立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市场增速更快,在国内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产业中 的市场份额正逐步提高。

C. 云计算数据中心成为行业发展趋势

目前,大型化、专业化、绿色化数据中心已成为国家和企业部署与实施 云计算战略的重要内容。互联网公司业务规模的急剧扩张使得其对数据中心 的需求迅猛增长。云计算技术解决了传统数据中心的 IT 资源供需不匹配、 峰值预留等问题, 降低了数据中心的运营成本, 提高了传统数据中心的使用 效率,因此行业内大型数据中心服务商都已开始积极推动云计算数据中心的 建设。微软 Azure、亚马逊 AWS、IBM、VMware 等国际云服务商的到来, 以及国内阿里、百度和腾讯在云计算服务领域的大力布局, 给国内网络中立 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商提供了新的市场发展机遇。

③行业竞争情况分析

根据 IDC 圈发布的 《2016-2017 年中国 IDC 产业发展研究报告》, 服务 商根据资源不同和运营模式不同可以分为基础电信运营商、第三方 IDC 服 务商和云服务商,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类,基础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等,拥 有大量的基础设施资源,特别是在骨干网络带宽资源和互联网国际出口带宽 方面具有明显资源优势。基础电信运营商向第三方 IDC 服务商、云服务商 和行业客户提供互联网带宽资源及机房资源。

第二类, 第三方 IDC 服务商: 包括世纪互联、鹏博士和光环新网等。 为客户提供主机托管、服务器租赁和机房运维等服务。按机房属性可划分为 自有机房的第三方 IDC 服务商和租用机房的第三方 IDC 服务商。自有机房 的第三方 IDC 服务商普遍拥有较强实力, 主要面向大型客户群体, 如中经 云、数据港等;租用机房的第三方 IDC 服务商对中小型客户群体覆盖较广, 如天地祥云、尚航科技、帝联科技等。

第三类,云服务商:包括阿里云、UCloud、华为云和腾讯云等。以云 服务为主, 部分云服务商在垂直细分行业占有优势,可以为客户提供云主机、 云存储和特定行业解决方案等服务。此外,部分云服务商也开始提供主机托 管等传统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

三类服务商市场竞争中的优劣势对比分析:
服务商 传统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 云服务业务
分类 优势 劣势 优势 劣势
基础电
信运营
资金雄厚、容易获
得客户信任、资源
丰富并有很强的把
控能力。
各运营商之间甚至各省
之间竞争激烈,产品单
一, 新产品开发动力不
足。
能实现规模化云服
务,并具有网络优
势、销售渠道较多。
中小型客户的开
拓能力弱,服务方
式不够灵活,产品
开发周期长。
第三方
IDC 服
务商
可以同时引进多家
运营商资源,产品
丰富, 定制化能力
强。
基础资源受制于运营商,
大多数不能提供 BGP 业
务,业务发展受融资能力
的影响。
基础设施运维能力
方面较强, 部分公
司有一定开发能
力。
销售和云技术能
力不足。
云服务
资金实力雄厚,

承受高强度价格竞
争。
互联网数据中心运维能
力提升空间大,自建互联
网数据中心较少。
细分专业领域技术
领先,实施能力强。
基础设施运维能
力较弱。

4)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A. 有利因素

I. 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IDC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核心, 受到国家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为持续推动各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地方企业信息化建设,加强 IDC 服务商业化运营, 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鼓励和支持 IDC 产 业发展。例如, 2012 年, 工信部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 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自 2010年后再度开放 IDC 和 ISP 牌照的申请,进 一步促进民营数据中心建设; 2013 年, 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 需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 持续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统筹 IDC 等 云计算基础设施布局; 2015 年, 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 2025》, 积极引领新 兴产业高起点绿色发展, 鼓励建设绿色数据中心和绿色基站。国家产业政策 为我国 IDC 业务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促进了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II. 互联网市场带动 IDC 需求增长

互联网化与大数据化的趋势, 使得数据量和计算量呈指数性爆发, 而数 据存储、计算和应用都更加需要集中化。根据中信证券研究报告数据显示, 预计 2020 年时, 年新增数据量将会达到 15.45ZB, 整体的网络上数据存储 量将会达到 39ZB, 2014 年至 2020 年的年复合增长率有望达到 84%。爆发 式增长的大数据需要有更多的计算资源、更多的存储以及高效的转发平台, 才能充分利用起来这些数据,云计算技术是存储和计算大数据的一种技术方 法, 而数据中心则是其落脚点。互联网市场的快速增长带来的刚性需求拉动 了 IDC 市场的快速增长。

III. 技术的进步与创新推动 IDC 产业发展

虚拟化和分布式计算等云技术的应用,以及海量存储、网络传输、远程 操控、网络监控管理、数据备份及恢复等技术更新,进一步提高了数据中心 IT 资源的使用效率, 使其能合理地按照应用系统的需求状况调配所需资源。 同时,技术的进步降低了服务器运维管理的难度和成本,提高了服务器的管 理效率, 减少了地域、空间等因素对 IDC 发展的限制, 推进了 IDC 行业的 发展。

B. 不利因素

I. 能源效率要求趋严

能源效率是数据中心运营中的关键问题, 对于高功率密度的机房设施, 电力成本占到经营成本绝对主导地位, PUE(数据中心消耗的所有能源与 IT 负载使用的能源之比)已成为数据中心建设首要考虑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发 布的"十三五节能减排方案", 新建大型云计算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 值应优于 1.5。能源效率的要求趋严将对 IDC 服务商的设计能力、技术能力 和资本实力提出更高的标准,节能环保程度较高的数据中心已成为今后 IDC 行业发展的趋势, 能耗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 IDC 行业的发展。

II. 专业型人才缺乏

近年来由于 IDC 市场快速发展, IDC 服务商对专业化人才的需求量迅 速扩大, 合格人才供不应求的矛盾十分突出。一方面, 行业迅速发展, 新技 术快速更新, 而部分早期从业人员知识结构老化, 缺乏业内相关专业资质认 证, 以至于部分人员不适应新的行业环境要求; 另一方面, 新增人才培养速 度跟不上行业快速发展形势。IDC 服务商如无法招聘到合适的技术人才, 将 会对其数据中心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III. 行业竞争激烈

我国 IDC 服务行业发展迅速, 但与国外大型厂商相比, 国内企业规模 仍然偏小。本行业的下游客户通常是信息化需求较高的大型行业用户或政府 机关,企业在承接大型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时,不仅需要具备较强的资金能力, 同时还需要投入较多的研发和服务人力资源,规模相对较小限制了企业资金 能力、服务能力以及企业品牌的提升,不利于国内企业参与竞争。

(5)被评估单位的行业地位

在 IDC 行业中, 专业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商数量众多, 市场集中度较 低,各服务商市场份额较小。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商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综合实力较强的服务商既能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机房环境,又能为客户提供相

通信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13层
邮政编码: 100027 电话: (010) 58383636 传真: (010) 65547182

关增值服务, 能够更有效的满足客户需求。随着市场的发展, 技术水平及服 务质量将决定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商的行业地位,服务商只有不断坚持技术 创新、提高服务质量,保持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才能在行业中立于不败之地。

中经云运营的亦庄数据中心为自建机房, 是由其核心团队规划设计, 相 较于基础运营商和以租赁机房为主的第三方 IDC 服务商, 在运营方面具有 更强的可控性和灵活性。亦庄数据中心参照国家 A 级机房标准和国际 UptimeT4 标准建设, PUE 理论值可达到 1.4 以下, 建筑面积为 43,377.21 平 方米, 可容纳 11,000 台标准机柜, 一期工程已于 2017 年 1 月投入运营, 二 期工程于2018年7月投入运营,属于国内建设规模较大、建设等级较高的 数据中心机房,可为大中型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数据中心托管及增值服务。作 为专业 IDC 服务商, 结合公司技术优势和运维服务能力, 中经云能够为客 户提供专业级机房环境及相关增值服务,可以有效满足客户的需求。

6被评估单位经营优劣势分析

A. 中经云的经营优势

I. 区位优势

中经云亦庄数据中心位于北京市, 地域优势明显。北京作为首都以及全 国的政治、科技及文化中心, 经济发达, 拥有旺盛的市场需求, 良好的通信 基础设施、处于国内骨干网及局域网的出入口位置, 拥有优质的宽带资源, 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

另外, 一线城市由于土地和电力资源有限, 使得互联网数据中心机房资 源存在稀缺价值。IDC 行业属于高耗能行业, 运营过程中服务器等 IT 设备 和精密空调等基础设施对电力能源的消耗较大,而一线城市人口密集,用电 需求紧张, 当地政府为保障居民用地需求, 对互联网数据中心发展建设的政 策存在趋严的可能性。2014 年北京市政府有关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强制标 准已经落地,根据《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年版)》,北 京城六区禁止新建和扩建数据中心、北京全市禁止新建和扩建数据中心

(PUE 值在 1.5 以下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2018年新发布的《北京市新 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 (2018 年版)》, 明确规定全市禁止新建和扩建互 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中的数据中心, PUE 值在 1.4 以 下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中心城区全面禁止新建和扩建数据中心。与 2015 年版的限制目录相比,对数据中心的要求进一步提高。

II. 资源优势

由于受到资金、政策及技术等方面的限制,国内互联网数据中心建设规 模普遍较小。根据工信部《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超大型数 据中心是指规模大于等于 10,000 个标准机架的数据中心。目前, 中经云亦 庄数据中心一期和二期可容纳 11,000 台标准机柜,是国内为数不多的超大 型互联网数据中心。同时, 中经云还与其他第三方 IDC 服务商合作, 代理 销售和运营其数据中心机房。目前, 中经云已经取得工信部颁发的跨地区增 值业务经营许可证,未来还将以北京、上海、深圳为核心,在全国重要节点 城市建设多个互联网数据中心。综上,中经云拥有的数据中心机房完全能够 满足大型客户对机房需求。

另外, 中经云运营的亦庄数据中心为自建机房, 是由其核心团队规划设 计, 相较于基础运营商或以租赁机房为主的第三方 IDC 服务商, 在运营过 程中具有更强的可控性和灵活性。同时,自建机房有利于降低机柜运营成本. 从而取得更高的收益。

III. 能耗优势

PUE 是评价数据中心能源效率的指标, 是数据中心消耗的所有能源与 IT 负载使用的能源之比。PUE 值越低,数据中心能耗效率越高。中经云运 营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以低耗能为核心竞争优势, 通过传感器网络、热回收利 用、水蓄冷系统、光伏发电等节能环保技术的叠加应用,大幅降低了互联网 数据中心的能耗水平,提高了能源利用率,减少了对环境的影响,互联网数 据中心的 PUE 值理论上可达 1.4 以下, 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在数据中心运营过程中,电费成本是运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中经云 数据中心的低能耗特点,大大降低了互联网数据中心的运营成本,使得中经 云较同行业公司具有低成本运营的竞争优势。

IV. 技术优势

中经云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工作,目前已经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主要 成果有光磁融合存储技术等。光磁融合存储技术是针对冷数据大规模存储开 发技术,可应对极端复杂的电磁环境,比传统基于磁介质存储方式降低80% 能耗。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 这种以光介质为核心, 磁介质为辅助的数据存 储解决方案, 将成为未来大数据时代海量冷数据安全存储的避风港。

截至评估基准日, 公司拥有 5 项发明专利、10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还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V. 运营服务优势

中经云自行开发的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管理系统(DCIM). 运用了传感 器网络技术, 能够对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和运行环境进行实时监测, 以确保及 时发现运行故障。同时, 中经云能够为客户提供 365 天×24 小时不间断的 服务保障。另外,中经云在运营服务方面获得了一系列的体系认证证书, 包 括数据中心场地基础设施评价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业务连续性管理体 系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等, 在信息系 统灾难备份与恢复服务方面获得 A 类三级服务资质认证。

B. 中经云的经营劣势

I. 资金需求高

互联网数据中心、云计算等行业具备明显的规模效应,随着业务规模的 增加, 企业资金需求加大。

II. 融资渠道较为单一

目前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股东投入、股东借款和引入战略投资者融 资,资金来源渠道较为单一。

(三)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委托人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被评估单位中经云数据存储 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股东。

(四) 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

二、评估目的

因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 京)有限公司股权事宜,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和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进行评估, 以确定其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 为此次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 评估对象是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是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所涉及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本次评估的账面资产总额 922,415,455.16 元, 其中流动资产 126,657,973.48 元, 长期股权投资 4,500,000.00 元, 固定资产 205,538,361.57 元, 在建工程 354,473,595.63 元, 长期待摊费用 198,553,078.63 元, 递延所 得税资产 32,692,445.85 元; 负债 886,415,241.56 元, 其中流动负债 882,689,218.48 元, 非流动负债 3,726,023.08 元; 股东权益合计 36,000,213.60 元。详细见下表:

2018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Ŧ.
一、 坑
$A + B$
ш
.
应收账款 39,626,420.56
预付款项 8,734,824.65
其他应收款 10,870,314.40
存货 286,226.82
其他流动资产 27,736,030.02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 795,757,481.68
长期股权投资 4,500,000.00
固定资产 205,538,361.57
在建工程 354,473,595.63
长期待摊费用 198,553,078.63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692,445.85
三、资产总计 922,415,455.16
四、流动负债合计 882,689,218.48
应付账款 686,328,140.97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2,144,895.67
应交税费 6,118.10
应付利息
其他应付款 194,210,063.74
五、非流动负债合计 3,726,023.08
递延收益 3,726,023.08
六、负债总计 886,415,241.56
七、所有者权益 36,000,213.60
实收资本(或股本) 123,000,000.00
资本公积 169,500,000.00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256,499,786.40$
八、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922,415,455.16

(一)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致,其账面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被评估单位前2年及评估基准日 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报告编号为"天健审〔2018〕10-121 号"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

(二)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无自有房屋所有权,其经 营场所是向北京皓海嘉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租赁。租赁合同中的建筑物一、 二期建筑面积为 43,377.21 平方米。

(三) 被评估单位实物资产情况

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实物资产主要为设备、在建工

程等,均分布在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租赁厂区内。

  1. 存货类资产:

存货类资产为在库周转材料, 账面余额 286,226.82 元, 计提跌价准备 0.00 元, 账面净额 286,226.82 元。均为柴油。

  1. 设备类资产共计 776 项, 账面原值为 238.363.289.90 元, 账面净值为 205,538,361.57 元, 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

(1) 机器设备共计 515 项, 主要为互联网数据中心一期工程配套的水 冷设备、电器设备等。设备主要有变频离心式冷水机组、配电柜、变压器、 蓄电池、开关柜、不间断电源、柴油发电机、精密空调、动力环境监控可视 化系统、水系统自控系统、机柜、列头柜、极早期烟雾报警、气体灭火系统 设备、冷却塔、光伏发电、等附属配套设备, 设备购置于 2017 年至 2018 年间, 设备运行状况及维护保养良好。

电子设备共计 261 项,主要包括:电脑、投影仪、打印机、复印 $(2)$ 机、空调、电视机、通讯设备、办公家具、景观石等。设备主要购置于 2014 年至2018年间, 设备均在正常使用。

  1. 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354,473,595.63 元, 为机柜托管和互联网数据中心 增值业务的二期工程项目。

(1) 土建及安装工程

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数据中心二期工程。 为基础设施测试验证服务项目、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土建装 修工程、配电室低压设备基础改造及安装工程、一号厂房屋顶光伏发电站施 工工程、加固工程、配电室安装工程、二号冷战水自控安装工程、机房改造 工程、室外管线工程、园区室外改造工程、其他工程等。该部分工程于 2017 年陆续开工建设, 至评估基准日已基本建成, 于2018年7月2日验收合格 后投入使用。

(2) 设备安装工程

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设备安装工程为二期 工程中设备及安装工程, 购置的主要设备为变频离心式冷水机组、配电柜、 变压器、蓄电池、开关柜、不间断电源、柴油发电机、精密空调、机柜、列 头柜、极早期烟雾报警、气体灭火系统设备、冷却塔、光伏发电等附属配套 设备, 设备购置于 2017 年至 2018 年间。该部分设备已基本安装完成, 于 2018年7月2日通过验收后投入使用。

(四) 被评估单位申报的无形资产情况

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申报的表外资产为其他无形资产 -商标1项、专利5项、软件著作权10项,如下表所示:

序号 无形资产名称 无形资产注册号/登记
类别 申请日/批准日
$\mathbf{I}$ CEI Cloud 13262140 商标 2013/9/18
2015/03/07
$\sqrt{2}$ 光盘库、用于光盘库的数
据异步并行读写方法及
控制装置
2013104388261 发明专利 2013/9/24
2016/06/01
3 光盘库、用于该光盘库的
数据并行读写方法及控
制装置
2013104392816 发明专利 2013/9/24
2016/08/17
$\overline{4}$ 用于光存储阵列网络的
数据读写方法及控制装
2013104998648 发明专利 2013/10/22
2017/02/08
5 基于光存储阵列的文件
管理方法以及文件格式
系统
2013106264545 发明专利 2013/11/28
2017/07/18
6 基于光存储阵列的数据
读写权限控制方法以及
光存储系统
2013106264615 发明专利 2013/11/28
2017/04/05
$\overline{7}$ 中经云大数据归档全文
检索系统软件
2013SR127479 软件著作
2013/9/23
2013/11/16
8 中经云大数据持续保护
与灾难恢复系统软件
2013SR137546 软件著作
2013/10/15
2013/12/3
9 中经云海量数字图片内
容检索系统软件
2013SR137476 软件著作
2013/10/17
2013/12/3
10 中经云大数据归档管理
系统软件
2013SR144890 软件著作
2013/11/4
2013/12/13
11 中经云高速光存储阵列
并行化驱动软件
2013SR145149 软件著作
2013/11/4
2013/12/13
12 中经云海量数字资料文
件加密管理系统软件
2014SR012147 软件著作
2013/11/27
2014/1/27
13 中经云光存储阵列管理
系统软件
2014SR019336 软件著作
2014/1/7
2014/2/19
14 中经云访客系统软件 2018SR101778 软件著作
2017/12/25
2018/2/8

中和资産評估有限公司 olle Annraisel C

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中经云 PDU 监测系统软
2018SR172725 软件著作
2018/1/18
2018/3/16
16 中经云 IDC-ERP 上下电
申请系统软件
2018SR172721 软件著作
2018/1/18
2018/3/16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的特点,确定本次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 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 强迫的情况下, 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 额。

五、评估基准日

(一)本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是2018年6月30日。

(二) 该评估基准日由委托人确定。

(三)本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与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评估基准日 一致。

六、评估依据

经济行为依据:《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会议纪要(2018 年第13号)》。

法律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改);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六) 国务院 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

准则依据:

(一)《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 43号):

(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三)《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 [2017] 31 号):

(四)《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7] 32 号):

(五)《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 [2017] 33 号):

(六)《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7] 34 号):

(七)《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企业价值》(中评协 [2017] 36号):

(八)《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无形资产》(中评协 [2017] 37号);

(九)《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十)《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 44号);

(十一)《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 [2017] 49号);

(十二)《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 [2017] 46号):

(十三)《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十四)《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 $\lceil 2017 \rceil$ 35 号):

(十五)《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产权依据:

(一) 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发明专利证书》、《商 标注册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二)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北京皓海嘉业机械科技

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

(三) 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取价依据:

(一) 北京中和明讯数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资讯网》:

财政部财建[2016]504号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 $(\subseteq)$ 规定》的通知:

(三)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

(四) 《机申产品报价手册》(2018年):

《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2011); $( \overline{h})$

(六) 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提供的重大设备的购置 合同、发票、原始凭证;

(七) 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进行勘查核实的记录:

(八) 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损 益表、成本费用表等财务报表:

(九) 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提供的未来收益预测表;

(十) 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提供的购销合同:

(十一) 评估人员收集的相关行业市场资料;

(十二) Wind 资讯;

(十三) 与此次整体资产评估有关的其它资料。

其他依据:

(一)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及 2016年、2017年的审计报告:

(二)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申报明细表:

(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七、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 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 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 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由于无法可以搜集到适量的、与被评估对象可比的交易实例, 以及将其 与评估对象对比分析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的操作 条件,本次评估未采用市场法。

由于能够收集到分析被评估对象历史状况、预测其未来收益及风险所需的 必要资料,具备采用收益法实施评估的操作条件,本次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

由于被评估单位各项资产、负债能够根据会计政策、企业经营等情况合 理加以识别,评估中有条件针对各项资产、负债的特点选择适当、具体的评 估方法,并具备实施这些评估方法的操作条件,本次评估可以选择资产基础 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特点,以及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 选择 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收益法

收益法, 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 方法。根据评估目的,此次评估被评估单位的全部股东权益选择现金流量折 现法。根据被评估单位未来经营模式、资本结构、资产使用状况以及未来收 益的发展趋势等,本次现金流量折现法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有息负债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有息负债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账面上需要付息的债务, 包括短 期借款、带息的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等。

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为:

$$
P = \left[\sum_{i=1}^{n} Ri(1+r)^{-i} + R_{n+1} / r(1+r)^{-n}\right]
$$

其中: P -- 评估基准日的被评估单位经营性资产价值

R :----- 被评估单位未来第 i 年预期自由净现金流

r -- 折现率

i -- 收益计算年

n+1------ 折现期

式中 Ri 按以下公式计算:

第 i 年预期自由现金流=息税前利润×(1-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资本性 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1. 溢余资产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 资产。

  1. 非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正常经营收益无直接关系的, 包括不产生效益 的资产和评估预测收益无关的资产, 第一类资产不产生利润, 第二类资产虽 然产生利润但在收益预测中未加以考虑。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确定评估值。

  1. 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确定

在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基础上, 以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 持股比例的乘积确定相关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在对被投资企业全部股东权 益价值实施评估时,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和被投资企业的

特点,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结论在分析评估方法、过程及结果合 理性的基础上加以确定。

  1. 折现率的选取

有关折现率的选取,我们采用了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估价模型("WACC")。 WACC 模型可用下列数学公式表示:

$WACC=k_e\times [E\div(D+E)]+k_d\times(1-t)\times[D\div(D+E)]$

其中:

ke: 权益资本成本

E: 权益资本的市场价值

D: 债务资本的市场价值

kd: 债务资本成本

t: 所得税率

计算权益资本成本时, 我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CAPM 模型是普遍应用的估算股权资本成本的办法。CAPM 模型可用下列数学公 式表示:

$E[R_e] = R_{f1} + \beta (E[R_m] - R_{f2}) + Alpha$

其中:

E[Re]: 权益期望回报率, 即权益资本成本

Rn: 长期国债期望回报率

β: 贝塔系数

E[Rm]: 市场期望回报率

Rp: 长期市场预期回报率

Alpha: 特别风险溢价

(E[Rm] -RΩ)为股权市场超额风险收益率, 又称 ERP

●资产基础法

(一) 流动资产: 本次评估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分别进行评估。

  1. 货币类流动资产: 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通过现金盘点、核实银行 对账单、银行函证等进行核查, 以核实后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2. 应收预付类流动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 对应收类流动资产,主要是在清查核实其账面余额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 可能回收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预付款项根据所能收回的货物或者服务,以 及形成的资产或权利确定评估值。

  3. 实物类流动资产: 在库周转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 其账面价值包 括购置价、运输费、装卸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评估人员了解了中经云数据 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在库周转材料采购模式、市场价格信息, 抽杳 了在库周转材料的采购合同、购置发票和领用记录,得知中经云数据存储科 技(北京)有限公司申报的在库周转材料耗用量大、周转速度较快、主要为 近期购置,账面价值基本反映了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此次以核实后的账 面价值作为其评估值。

(二) 非流动资产: 本次评估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采用不同的评估方 法分别进行评估。

  1. 长期股权投资: 在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基础上, 以评估后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持股比例的乘积确定相关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在对被 投资企业全部股东权益价值实施评估时,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 值》和被投资企业的特点,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结论在分析评估 方法、过程及结果合理性的基础上加以确定。

  2. 设备: 根据评估目的和被评估设备的特点, 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 行评估。

评估价值 = 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重置全价不包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允许抵扣的增 值税进项税。

(1) 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1) 机器设备

如有近期成交的参照最近一期成交的价格,以成交价为基础,再考虑相 应的运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及可抵扣的增值税额等 确定其重置价值; 对于无近期成交的设备, 如目前市场仍有此种设备, 我们 采用询价方式,再考虑相关费用确定其重置价值。

②电子设备

主要查询评估基准日相关报价资料确定。

(2) 设备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一般综合年限法和打分法两种结果, 按以下公式加以确定:

综合成新率=打分法确定的成新率×60%+年限法确定的成新率×40% 其中:

年限法成新率=设备尚可使用年限÷(设备已使用年限+设备尚可使用年 限) ×100%

打分法成新率, 则根据被评估设备满足生产使用要求情况, 由评估人员 通过对设备使用条件、运行维护记录和实际状态核实、勘杳加以确定。

价值量较小设备,综合成新率按年限法成新率确定。

  1. 在建工程

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在建工程为机柜托管 和互联网数据中心增值业务的二期工程项目。

在建工程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由于在建工程已完工,且已于2018年 7月2日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本次评估时按固定资产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1.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发生的车辆租赁 费、数据中心一期工程(具体为基础设施测试验证服务项目、气体灭火工程、 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土建装修工程、加固工程、配电室安装 工程、消防工程、机房改造工程、其他工程)及研发楼工程(具体为多媒体

展厅数字内容制作及设计布展工程、多媒体展厅装修工程、装修工程、安装 工程、其他工程),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

  1. 其他无形资产

对其他无形资产-商标、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采用收益法评估。 基本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 (P) = $\sum_{i=1}^{n} R_i \div (1+r)i$

其中: P-
-----------------------------------

Ri ------------------------------------

r -- 折现率

i ------------------------------------

(三) 负债: 根据被评估单位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 估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评估人员对纳入此次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主要评估过程 如下:

(一) 接受委托

本公司接受委托前, 与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经云数据存 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有关人员进行了会谈,并与负责本项目审计的会 计师进行多次沟通, 详细了解了此次评估的目的、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评 估基准日等。在此基础上,本公司遵照国家有关法规与浙江广天日月集闭股 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并拟定了相应的评估计划。

(二) 资产清查

根据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提供的评估申报资料,评估 人员于 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9日对申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 行了必要的调查、核实。听取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有关人

员对待评资产历史和现状的介绍,对申报的资产进行账账核实、账表核实、 账实核实。

  1. 存货的清查

对被评估单位申报的存货,评估人员根据申报明细表查阅了有关的购货 发票及其他会计资料,根据评估申报表对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 公司申报评估的在库周转材料进行了盘点,盘点采取抽查方式,抽查内容占 被评估在库周转材料申报数量的 70%。此次以清查核实后的存货申报资料 作为评定估算的依据。

  1. 设备的清查

对被评估单位申报的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评估人员根据申报明细表进 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通过问、观、查等方式,了解设备的使用环境、工作 负荷、维护保养、自然磨损、修理及维护等情况;并通过接触设备管理及操 作人员,调查设备的管理、使用,以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清 查中发现的问题,评估人员已要求被评估单位进行相应的核查、修改或说明。

  1. 在建工程的清查

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查阅相关的立项文 件、初步设计、施工方案等资料,根据申报的在建工程项目,审查其合同及 工程结算及决算资料,并通过与财务人员交谈了解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及工程 款项支付情况, 现场实地勘查在建工程的形象进度。

  1. 往来款项、其他资产及负债的清杳

对往来款项、其他资产及负债,评估人员根据申报明细表搜集了与其相 关的原始资料、证明文件及会计资料,对重要往来款项进行了函证,对非实 物性资产及负债通过账务核查进行核实,以清查核实后的相关申报资料作为 评估的依据。

  1. 长期股权投资的清查

对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人员根据被股权投资单位的具体情况,核实原始 入账凭证、评估基准日余额: 对投资项目的协议、章程进行审核; 核实长期 投资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和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及相关的会计核算 方法等。

  1. 收益法调查

$\vert \ \rangle$

(1) 听取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 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关于业务基 本情况及资产财务状况的介绍,了解该公司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收集有 关经营和基础财务数据:

(2) 对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 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清查评估申 报明细表进行审核、鉴别,收集产权证明文件,重点抽查固定资产和表外无 形资产,并与企业有关财务记录数据进行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协同企业做出 调整:

(3) 分析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 有限公司的历史经营情况, 特 别是收入、成本和费用的构成及其变化原因,分析其获利能力及发展趋势;

(4) 分析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 有限公司的综合实力、管理水 平、盈利能力、发展能力、竞争优势等因素:

(5) 根据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财务计划和战略规 划及潜在市场优势,预测公司未来期间的预期收益、收益期限,并根据经济 环境和市场发展状况对预测值进行适当调整:

(6) 建立收益法评估定价模型。

(三) 评定估算

对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评估人员在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询价的基 础上,对被评估单位的各项资产和负债选用适当的方法进行了评估测算,进 而确定了被评估单位的股东权益价值。

对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评估人员通过与被评估单位管理层的访谈、查看 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收集近年来的主要财务数据,同时与同类上市公司进行

对比分析, 在此基础上, 结合宏观和行业情况对被评估单位的未来收益、收 益期及风险回报进行分析量化,最终确定出被评估单位的股东权益价值。

(四) 评估汇总及报告

本次评估是按《资产评估准则一评估报告》的要求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 分析、撰写资产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并对评估报告进行了三级复核。

九、评估假设

(一) 一般性假设

  1.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 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 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 变化:

  3. 假设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 其管理方式及水平、经营方向和范围。 与评估基准日基本一致:

  4. 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所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采用的 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5. 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

(二) 针对性假设

  1. 假设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未来收入成本 费用预测数据真实可靠, 目前在建工程项目按期完工, 并按计划投入生产经 营, 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按预定计划推进且能够如期实现:

  2. 假设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自有机柜和代销机柜 能按照预计上电计划上电:

  3. 假设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经营主体现有和未来经 营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能稳步推进公司的发展计划,保持良好的经营 态势;

  4. 假设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各年间的技术队伍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不会发生重大的核心专业人员流失问题:

  5. 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未来经营者遵守国家相关法 律和法规, 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6. 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提供的历年财务资料所采用 的会计政策和进行收益预测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会计核算方法在重要方 面基本一致(或者是已经调整到一致);

  7.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和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 中经云 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能够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享受相关 税收优惠:

  8. 假设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在房屋租赁到期后仍能 续租:

  9. 假设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天津赞普代销机柜合 同到期后能够续约且未来能够持续合作。

若将来实际情况与上述评估假设产生差异时, 将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 报告使用者应在使用本报告时充分考虑评估假设对本评估结论的影响。

评估结论 十、

我们分别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 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

(一) 收益法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企业持续经营前提下,中经云数据存 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92.241.55 万元, 总负债账面价 值为 88,641.52 万元, 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600.03 万元,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70,046.07 万元, 增值额为 166,446.04 万元, 增值率

4623.46%。

(二)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企业持续经营前提下,经资产基础法 评估,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92.241.55 万元,评估价值为 97,715.96 万元,增值额为 5,474.41 万元,增值率为 5.93 %;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88,641.52 万元, 评估价值为 88,324.81 万元, 增值额为 -316.71 万元, 增值率为-0.36 %; 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600.03 万元, 评估价 值为 9,391.15 万元, 增值额为 5,791.12 万元, 增值率为 160.86%。评估结果 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 2018年6月30日

单位: 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 = B - A$ $D=C/A \times 100\%$
1 流动资产 12,665.80 11,839.42 $-826.38$ $-6.52$
$\overline{2}$ 非流动资产 79,575.75 85,876.54 6,300.79
,
7.92
3 长期股权投资
其中:
450.00 374.53 $-75.47$ $-16.77$
$\overline{4}$ 固定资产 20,553.84 22,129.89 1,576.05 7.67
5 在建工程 35,447.36 34,961.25 $-486.11$ $-1.37$
6 无形资产 1,910.60 1,910.60
$\overline{7}$ 长期待摊费用 19,855.31 23,231.03 3,375.72 17.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69.24 3,269.24 0.00 0.00
8 资产总计 92,241.55 97,715.96 5,474.41 5.93
9 流动负债 88,268.92 88,268.92 0.00 0.00
10 非流动负债 372.60 55.89 $-316.71$ $-85.00$
11 负债合计 88,641.52 88,324.81 $-316.71$ $-0.36$
12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600.03 9,391.15 5,791.12 160.86

(三) 评估结论的确定

资产基础法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9,391.15 万元,收益法评估股东权 益价值为 170,046.07 万元, 两者相差 160,654.92 万元, 差异率为 1710.71%。 收益法评估结果比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多出的那部分差异产生的主要原因 为:资产基础法是在持续经营基础上, 以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 根 据分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企业各分项资产的价

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相关负债评估价值,得出资产基础法下股东全部权益 的评估价值;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出发,反映了企业各项资 产的综合获利能力。两种方法的估值对企业价值的显化范畴不同,服务、营 销、团队、资质、客户等无形资源难以在资产基础法中逐一计量和量化反映, 而收益法则能够客观、全面的反映被评估单位的价值。因此造成两种方法评 估结果存在一定的差异。

通过分析两种方法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和价值内涵,我们认为中经云数据 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此类企业的市场价值通常不是基于重新购建该等 资产所花费的成本而是基于市场参与者对未来收益的预期,企业的品牌、市 场地位、管理能力、生产经验、客户资源等软实力无法在资产基础法得到很 好的体现。而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更能准确揭示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 有限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

鉴于以上原因,并结合本次评估目的综合考虑,收益法评估结果能够客 观全面的反映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本次评估决定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 为最终评估结论,即: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170,046.07 万元。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本评估报告中陈述的特别事项是指在已确定评估结果的前提下,评估 人员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的 有关事项。

  1.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 2018年6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 (2018) 10-121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 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是向北京皓海嘉业 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租赁,一、二期工程项目的租赁建筑物面积为 43,377.21

通信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13层 $50^{\circ}$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 (010) 58383636 传真: (010) 65547182

平方米, 租赁期为20年。租赁合同约定期满后, 按照合同相同条款约定的 合同条件自动顺延10年,顺延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 京)有限公司有优先承租权。

  1. 截止报告出具日, 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在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的人民币 5 亿元的固定资产信用贷 款已经获批,于2018年10月23日到账2.5亿。本报告未考虑该事项对评 估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

  2. 本次评估结论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3. 估未考虑缺乏流动性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 本评估报告的结论是以企业持续经营为前提条件。

  2. 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涂。

  3.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本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委托 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 告的使用人。

  4. 本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需 本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 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 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即超过 2019 年 6 月 29日使用本评估结果无效。

  6. 本评估报告必须完整使用方为有效, 对仅使用报告中部分内容所导 致的可能的损失, 本资产评估机构不承担责任。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报告日:二o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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