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Ningbo Construction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Apr 14, 2014

57289_rns_2014-04-14_885f7400-a5b0-4fae-a5f2-59522c0c3a8c.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3 年度我们依照《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要求及公 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积极发挥 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年度内我们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 关注了公司的发展状况,按照相关要求对重大事项审慎、客观、独立地 发表了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履历及兼职情况:

金德钧,男,1944 年 3 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大学学历,籍贯湖北 仙桃,中共党员,1968 年 12 月工作,1970 年至 1998 年历任中国建筑第 一工程局技术员、干事、秘书,工程处党总支书记,工程公司副经理, 党委副书记,工程局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工程局局长,1995 年任中 建一局集团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1998 年 7 月至 2000 年 11 月任建设 部建筑管理司司长;2000 年 11 月至 2004 年 11 月任建设部总工程师,兼 任全国建筑市场稽查特派员办公室主任;2004 年至 2010 年被聘为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常务);2009 年 4 月任中国市政工程 协会会长。现任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菁华,女,1965 年 1 月出生,教授,工商管理博士,籍贯安徽宿 州,中共党员,1986 年至 1989 年任安徽财贸学院会计系助教;1989 年 至 2002 年任宁波高等专科学校(宁波工程学院前身)讲师、副教授、教研 室主任,2003 年至今任宁波工程学院会计学教授,2005 年至 2011 年任

1

宁波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院长,2010 年至今任宁波工程学 院副院长。浙江省高校名师,浙江省优势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带头 人,宁波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宁波职业经理人协会常务副 会长、宁波经济学会副会长。现任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毅雄,男,1952 年 11 月出生,教授、博导,中共党员,1968 年 11 月工作,原任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上海交通大学 焊接工程研究所所长,现中国焊接学会副理事长,上海焊接学会理事长, 上海焊接协会副理事长,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荣获 1998 年度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证书、2001 年度上海市教委系统先进个人、 2004 年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奖、2004 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和 2005 年度全 国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童全康,男,1963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 大学学历,高级律师,曾任宁波律师协会会长,现任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 务所主任、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仲裁员、宁波大学客座教授等。先后获得省优秀律师、优秀法律顾 问、合伙所规范建设年先进个人,宁波市政法系统首届“十佳先进个人”、 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三等功 2 次,2012 年 4 月获宁波市五一劳动奖 章。

(二)独立性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 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没有无故缺席

的情况发生,具体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2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参加会议
金德钧 5 5 4 0 0
王菁华 5 5 4 0 0
吴毅雄 5 5 4 0 0
童全康 5 5 4 0 0

2013 年,我们积极参加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讨论,认真审议了公 司董事会的相关议案,依据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及董事会委员会会议 上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了表决权,年度内没有对董事会审议事项提 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对公司 2013 年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13 年度,我们对公司发生的根据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的关联交易 事项均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守 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和担保行为属于正常的经济行为,履行了相应 的审议程序,符合市场交易原则,未损害宁波建工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意见

我们根据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 真的检查, 经核查,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没有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 供担保,报告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 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3

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 金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总额人民币 5,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该笔资金于 2013 年 4 月 18 日划转募集资金 50,000,000.00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归还 5,000,000.00 元,于 2014 年 4 月 8 日全部归还 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 益,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于2013 年6 月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由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 的资产重组配套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市政集团的增资款项。此次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头像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 发展需要。

4、对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3 年度以总股本488,040,000.00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现金 红利1.5 元(含税),支付2013 年普通股股利73,206,000.00 元。该分 配方案符合公司经营实际,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

5、对收购宁波冶金勘察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及聘请的评估机构的 独立意见

针对公司收购宁波冶金勘察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事 项,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参与此次收购事项的评估机构具备从事评估

4

工作的专业资质,其委派的评估师除了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当事方 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备 独立性。公司收购宁波冶金勘察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85%股权,能够进 一步完善公司的建筑业产业链,优化业务结构,有利于公司培育新的业 务增长点。

6、对提名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候选人黄欢君基 本情况及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黄欢君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专业水平、教育背景、任 职经历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

三、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除参加公司会议外,独立董事关注了公司内控建设、与市政集团重 组整合及公司整体战略的实施情况,对三会运作及信息披露、投资者关 系管理等工作进行了调查指导。报告期公司信息披露严格遵守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同时,我们对公司 及股东及相关方所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调查监督,报告期公司各 项承诺均有效履行。

四、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召集召开 5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公司经营 管理的决策、经营计划的实施均富有成效。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发展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均发挥了专业能 力,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履行了职责。年度内独立董事无提议召开董

5

==> picture [440 x 12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事会的情况,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未来的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沟通交流,关注承诺履行、投资者利益保护、关联交易、对 外担保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充分发挥专业水

平,对公司发展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为公司的发展及股东利益的最大 化作出贡献。

独立董事签字: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4 年4 月11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