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Ningbo Construction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Apr 15, 2013
57289_rns_2013-04-15_610d4246-5c63-491d-86d1-f28570bdd073.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作为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建工”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 券”)对宁波建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宁波建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76号文核准批复,2011年8 月宁波建工向社会公开发行10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每股6.39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587,353,473.8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事务有限公司验 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1]第5-0009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公司 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宁波建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用,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公司董事会 拟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中投证券对宁波建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
经核查,中投证券认为:
1、宁波建工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宁波建工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未直 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 债券等的交易 。
3、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不超过12个月。
4、宁波建工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宁波建工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 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中投证券同意宁波建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将5,00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此外,中投证券将督促宁波建工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对于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和归还情况,及时向中投证券通 报详细情况。
2、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交易。
3、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自公司董 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公司应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过目前所预计,或若 因项目建设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公司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光增 赵 渊
==> picture [157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4月13日----- End of picture 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