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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RI Technology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2
Apr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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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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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2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 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 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 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及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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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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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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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重大投资、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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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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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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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确定公司可持续发展(包括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等)目标和计 划,监督公司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和计划采取的政策、措施,并就相关重大决 策提出建议;
(五)定期检视公司可持续发展(包括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等)工作 实施进展,听取可持续发展(ESG)工作小组的工作汇报,并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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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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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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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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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前期准备工 作,通过与公司有关部门联系,向战略委员会提供公司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 作、资产经营项目、可持续发展(包括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等)工作的意 向、相关研究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上述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 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于召开前二日通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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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会 所有委员在出席董事会时,均享有充分表述意见的权利;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 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不能亲自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委员可授权委托其他委员代为 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可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表决方式为现场举 手、投票或通讯表决。
第十六条 必要时,战略委员会可以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 第十八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外部专家或中介机构为其提供专 业咨询服务,由此支出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 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行使职权应当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 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不得利用未公开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不得 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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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 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 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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