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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RI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May 1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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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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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国电南瑞

公告编号:临2017-037

证券代码:600406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 国电南瑞 ” )监事会于 2017 年 5 月 6 日以会议通知召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6 名,实到监事 6 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张建伟先 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 决议:

一、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 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条件。

二、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资产出售方、股份认 购方为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下称“国网电科院”)、南京南瑞集团公司(下称“南 瑞集团”)、沈国荣、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云南能投”),其中南瑞 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国网电科院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为本公司的关联

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国网电科院、南瑞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 国网电科院、南瑞集团及公司相关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在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上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时将回避表决。

三、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具体方案如下:

(一)交易对方(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国网电科院、南瑞集团、沈国荣、云南能投。

(二)交易标的(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国网电科院所持有的北京国网普瑞特高压输电技术有限 公司(下称“普瑞特高压”) 100% 股权、南瑞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下称“设计公司”) 100% 股权、江宁基地及浦口房产土地;南瑞集团持有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及负债; 南瑞集团及沈国荣所持有的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下称“继保电气”) 87% 股权;南瑞集团所持有的南京南瑞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信通公司”) 100% 股权、中电普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普瑞工程”) 100% 股权、中电普瑞科技 有限公司(下称“普瑞科技”) 100% 股权、北京南瑞系统控制有限公司(下称“北 京南瑞”) 100% 股权、上海南瑞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南瑞”) 100% 股权、 PT.Nari Indonesia Forever (下称“印尼公司”) 90% 股权、 NARI BRASIL HOLDING LTDA (下称“巴西公司”) 99% 股权、江苏瑞中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瑞中数据”) 60% 股权;南瑞集团、云南能投所持有的云南南瑞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云南 南瑞”) 100% 股权。

(三)支付方式(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其中相关重组标的中南 瑞集团所持继保电气 79.239% 股权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支付(发行股份方式 支付比例为 85.40% ,现金支付比例为 14.60% ),其它标的资产均为发行股份方式 支付。

(四)交易标的价格(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 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准。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资产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预 估情况(基准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预估值/交易作价
1 南瑞集团主要经营性资产及负债 85,760.11
2 继保电气87%股权 1,879,278.37
3 普瑞特高压100%股权 75,221.64
4 设计公司100%股权 33,635.60
5 瑞中数据60%股权 6,600.00
6 信通公司100%股权 98,953.09
7 普瑞工程100%股权 175,954.81
8 普瑞科技100%股权 36,928.83
9 云南南瑞100%股权 2,019.89
10 北京南瑞100%股权 4,528.50
11 上海南瑞100%股权 6,824.12
12 印尼公司90%股权 1,810.11
13 巴西公司99%股权 6,627.06
14 江宁基地及浦口房产土地 233,789.14
合计 2,647,931.27

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为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预估值为

2,647,931.27 万元。

(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

1 、发行股份的种类及面值(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

2 、发行价格(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 价的 90% 。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 日、 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60 个交易日、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 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90%(元/股)
前20个交易日 16.29 14.66
前60个交易日 16.10 14.49
前120个交易日 15.47 13.92

本次重组向公司注入资产,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本 次重组结合标的资产的估值和公司估值情况,同时充分兼顾公司长期发展利益、国 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经交易各方商议决定,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选 择本次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为 市场参考价,确定为 13.93 元 / 股。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其他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作相应调整,发 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本次发行价格为 P0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每股增发新股或 配股数为 K ,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 ,每股派息为 D ,调整后本次发行价格为 P1 (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 : P1= 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 P1= 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P1= (P0 +A*K)/(1+K)

三项同时进行: P1= (P0- D+A*K)/(1+K+N)

3 、发行数量(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总额为 2,647,931.27 万元,根据本次重组的交易 方式,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约为 172,148.80 万股,此外现金支 付金额为 249,898.53 万元。本次交易公司向本次交易对方分别支付的现金与发行 股份数量为:

序号 交易对方 标的资产作价(万元) 现金支付(万元) 股份支付(万股)
1 南瑞集团 2,136,933.34 249,898.53 135,465.53
2 国网电科院 342,646.38 - 24,597.73
3 沈国荣 167,644.59 - 12,034.79
4 云南能投 706.96 - 50.75
合计 2,647,931.27 249,898.53 172,148.80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变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4 、股份锁定(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国网电科院、南瑞集团承诺,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股份,自 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交易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股份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沈国荣、云南能投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 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此外,国网电科院及南瑞集团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自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上 市起)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各方本次以资产认购公司 股份的股份发行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各方本次以资产认购 公司股份的股份发行价格,国网电科院及南瑞集团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的锁

定期在原有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5 、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 1 )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 2 )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 3 )可调价期间

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前。 ( 4 )调价触发条件

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 过前,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有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 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对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A 、上证综指( 000001.SH )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较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 2016 年 12 月 28 日)收盘点数(即 3102.24 点)跌幅超过 10% ;且公司股票在此任一交易日前的连 续 2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 ( 2016 年 12 月 28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 16.63 元 / 股。

B 、 WIND 行业指数中电气设备指数( 882210.WI )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较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 日( 2016 年 12 月 28 日)收盘点数(即 5015.71 点)跌幅超过 10% ;且公司股票 在此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交易 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 2016 年 12 月 28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 16.63 元 / 股。 ( 5 )调价基准日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按照本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董 事会决议公告日。

( 6 )价格调整机制

当价格调整触发条件出现时,公司有权在可调价期间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 是否按照本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若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 行价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包括调价基准日当日)的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 90% 。若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则后续不再对发行 价格进行调整。

( 7 )发行股份数量调整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不进行调整,发行股份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进 行调整。

( 8 )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事项

在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现金分配、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股 份价格、发行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六)现金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本次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南瑞集团所持有的继保电气 79.239% 股权,其中现金支付比例为继保电气 79.239% 股权交易作价的 14.60% 。 向南瑞集团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为: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 的三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将购买南瑞集团所持有的继保电气 79.239% 股权交易价格 的 14.60% 以现金一次性支付至南瑞集团指定银行账户。若公司在本次交易获中国 证监会核准后 12 个月内未能完成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公司将在 12 个月届满 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自筹资金一次性向南瑞集团支付全部现金对价。

(七)过渡期安排(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标的资产过渡期间为评估基准日后至交割基准日之间。过渡期间,标的资产在 过渡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和亏损,按照以下约定享有和承担:

采用收益现值法评估定价的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由公司享有;标的 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亏损由相关交易对方以等额现金向公司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 补偿。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定价的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和亏损均由公司 享有和承担。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 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人员安置(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中的南瑞集团主要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和江宁基地及浦口房产 土地资产涉及的员工将由公司接收和安置,由公司与相关人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十)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并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重组 由南瑞集团、国网电科院及沈国荣作为重组补偿义务人就采用收益法定价的标的资 产未来盈利进行承诺和补偿安排。

1 、承诺期间及承诺金额(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盈利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即如果本次交易 在 2017 年实施完毕,则盈利补偿期间为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若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未能实施完毕,则盈利补偿期间将相应顺 延)。

补偿义务人承诺本次交易除江宁基地及浦口房产土地外的标的资产在盈利补偿

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 将不低于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预测净利润数额,最终 承诺净利润数额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所载之除江宁基 地及浦口房产土地外的标的资产盈利补偿期间的预测净利润数额为准确定,届时将 另行签署利润承诺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

2 、补偿方式(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补偿义务人同意由上市公司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分别于盈利补偿期间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对上述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数予以核算, 将相关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数与补偿义务人承诺的对应会计年度承诺净利润数的差 额予以审核,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上述标的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积的实际净利润 数未能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补偿义务人应按照《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的约定履行补偿义务。

补偿义务人针对各自持有的标的资产,将按以下公式,每年计算一次当期的股 份补偿数:

补偿义务人当期补偿金额 = (相关补偿义务人持有的标的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 - 计承诺净利润数 相关补偿义务人持有的标的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 - ÷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总数×相关补偿义务人持有的标的资产交易作价 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 = 当期补偿金额 / 本次交易的每股发行价格 此外,当期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相关补偿义务人应现金补偿。 3 、减值测试(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在补偿期限届满后,当对相关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 减值测试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补偿义务人持有的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 / 补偿义务人 持有的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作价>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 本次交易中以标的资

产认购的股份总数,则补偿义务人将另行向上市公司补偿股份;

另需补偿义务人补偿的股份数量=补偿义务人持有的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 / 每 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前述公式中的减值额为标的资产在本次 交易中的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 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此外,当期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相关补偿义务人应现金补偿。 (十一)配套融资的具体方案

  • 1 、发行价格(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次交易中,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则为询 价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的首日。根据 《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各方协商确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国电南瑞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且 不低于 13.93 元 / 股。

公司将按照《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 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发行股数。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2 、发行种类及面值(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

  • 3 、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数量(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610,328.00 万元,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428,953,351 股,根据 2017 年 2 月 15 日证监会修订的《实

施细则》以及 2 月 17 日证监会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 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将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 本的 20% ,即 485,790,670 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发行价格确定。最终 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上限,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 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

4 、股份锁定情况(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次配套融资中,公司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其它投 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5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610,328.00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应用项目的具

体情况如下: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金
额(万元)
采用募集资金投
资金额(万元)
项目名称
1 南瑞集团主要经
电力电子化特征电网控制系统产 营性资产及负债
20,200.00
20,200.00
业化实验能力建设项目 (重组后上市公
司)
2 南瑞集团主要经
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智能生产线 营性资产及负债
14,964.00
14,964.00
建设项目 (重组后上市公
司)
南瑞集团主要经
营性资产及负债
3 IGBT模块产业化项目 164,388.00
164,388.00
(重组后上市公
司)
南瑞集团主要经
营性资产及负债
4 智慧水务产业化建设项目 26,600.00
26,600.00
(重组后上市公
司)
电力工控安全防护系列设备产业
5 信通公司 16,812.00
16,812.00
化及应用能力建设项目
6 南瑞集团主要经
电网运检综合数据分析与应用中 营性资产及负债
8,074.00
8,074.00
心产业化项目 (重组后上市公
司)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金
额(万元)
采用募集资金投
资金额(万元)
项目名称
7 南瑞集团主要经
营性资产及负债
(重组后上市公
司)
智能电网云计算平台实验验证环
7,914.00 7,914.00
境建设及产业能力升级项目
8 南瑞集团主要经
营性资产及负债
面向清洁能源与开放式电力市场
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及产业化项 10,470.00 10,470.00
(重组后上市公
司)
南瑞集团主要经
营性资产及负债
9 区域多能互补智能化产业化项目 9,800.00 9,800.00
(重组后上市公
司)
10 南瑞集团主要经
营性资产及负债
基于物联网及移动技术的电网实
物资产管理设备产业化及应用能 7,100.00 7,100.00
力建设项目 (重组后上市公
司)
11 南瑞集团主要经
营性资产及负债
(重组后上市公
司)
大功率电驱动系统生产线建设及
11,886.00 11,886.00
产业化项目
江宁基地(重组后
12 江宁基地产业(5-8号)楼项目 41,612.00 41,587.00
市公司)
江宁基地(重组后
13 江宁基地成品库建设项目 7,133.00 3,533.00
市公司)
项目总投资金额 346,953.00 343,328.00
支付现金对价 249,898.53
支付相关税费和中介费用 17,101.47
610,328.00
合计

若配套募集资金金额不足以满足上述项目的投资需要,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 资金自筹等方式补足差额部分。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 相关主体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 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十二)本次交易方案决议有效期(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与本次交易方案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五、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六、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七、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认真对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进行审慎判断,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相关具体规定。

八、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议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南瑞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 委,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变更。公司最近 60 个月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 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的情形。

九、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公司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十、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公司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十一、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

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 易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程序的履行过程完整、合法、 有效。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