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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RI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Jan 7, 2025

56710_rns_2025-01-07_a44fc535-6121-48a8-a02e-653263b28183.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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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曾洋,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国电南瑞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 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 人担任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 年以上法律、 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 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 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 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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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 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 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 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 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 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 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 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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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前10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5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 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 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 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 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主要负责人;

  • (七)最近1 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最近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 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 (三)最近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 次

  • 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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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 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 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 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 家,本人在国电南瑞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6 年。

七、本人已经通过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 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 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 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 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 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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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曾洋 2024 年12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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