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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RI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3
Dec 24, 2013
56710_rns_2013-12-24_50d5ca93-dea5-48ba-8683-90ec98e3975a.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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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国电南 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部分 董事变更的预案》、《关于参与BT 项目建设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关于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变更的独立意见
1、董事变更、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2、董事候选人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 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任董事职务的要求。
二、关于参与BT 项目建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此次公司与南瑞集团、中国铁建、烽火通信共同参与武汉市轨道交通8 号线一期工程BT 项目将推动公司创新商业模式、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发挥公 司产业链整体优势,巩固城市轨道交通领域领先地位,加快智能电网同源技术在 轨道交通领域的应用,提升品牌的行业影响力,有利于公司综合实力和收益的提 高。
2、此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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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此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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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三、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瑞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 量,亦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时有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聘请瑞华为公司201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 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马龙龙、李心丹、车捷、胡晓明 2013 年12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