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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RI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Oct 2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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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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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406
公司简称:国电南瑞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并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10 月
目 录
一、声明 .......................................................... 3 二、基本假设 ...................................................... 4 三、财务顾问意见 .................................................. 5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程序 ................................ 5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原因、数量及价格 ...................... 7 (三)结论性意见 .................................................. 9 四、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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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国电南瑞提供,激励计 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 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 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 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国电南瑞股东是否公平、 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国电南瑞 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 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 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 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 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次董事 会、股东大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 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 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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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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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独立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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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上市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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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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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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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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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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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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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顾问意见
(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程序
1、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预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意见。
2、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公布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公布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 国家电网公司批复的公告》。激励计划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批复。
4、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布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在公 司网站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示期满,公司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监事会对 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并公布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 查报告》。
6、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 记工作,实际授予人数为 1298 人,授予数量为 3,361.43 万股。
8、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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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工作,实际授予人数为 1 人,授予数量为 6.08 万股。
10、2022 年 7 月 2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 2018 年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同 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81,729 股,其中 2021 年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 177,282 股。2022 年 9 月 27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11、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对预留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并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4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60 万股。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2 年12 月15 日,公司完成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人数为24 人,授予数量为60 万股。
13、2023 年 1 月 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 2018 年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 346,125 股,其中 2021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201,405 股。 2023 年 3 月 3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14、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 2018 年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 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70,613 股,其中 2021 年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 304,560 股。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回购注销工 作。
15、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 2018 年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 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08,901 股,其中 2021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113,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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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16、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 的 2021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735,819 股,其中首次授予所涉限制性股票 697,899 股,回购价格为 13.33 元/股,预留授予所涉限制性股票 37,920 股,回 购价格为 10.29 元/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原因、数量及价格
1 、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 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 2021 年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8 人调离公 司、1 人身故、16 人离职、3 人 2023 年度考核结果为 C,公司拟对上述 28 人持 有的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锁的相关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1)2022 年,公司因实施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 案,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21.04 元/股调 整为 17.19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具体详见 2022 年 7 月 23 日《国电南瑞关 于回购并注销部分 2018 年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
(2)2023 年,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 以总股本 6,694,502,993 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9 元(含税),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2 股,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 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7.19 元/股(保留 两位小数)调整为 14.00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具体详见 2023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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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 2018 年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
(3)2024 年,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计划 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4 元(含税)。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
(4)2024 年,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5 元(含税)。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
根据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 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 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上述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调整的原则,对本次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P 首次=P0-V=14.00-0.54-0.135=13.33 元/ 股(保留两位小数),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697,899 股,占 2021 年激励计划 已授予股份总数的 1.4181%,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0087%;对预留授予所涉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P 预留=(P0-V)÷(1+n)-V=(13.55-0.39)÷ (1+0.2)-0.54-0.135=10.29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37,920 股,占 2021 年激励计划已授予股份总数的 0.0771%,占公司现有总股本 的 0.0005%。若存在《2021 年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第二条第二款所规定的相关 情形,回购价格将在此基础上加上银行同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息。
本次回购注销 2021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735,819 股,涉及激励对象 28 人,其中 8 人调离公司、1 人身故、16 人离职、3 人 2023 年度考核结果为 C。 具体回购股数如下:①根据《2021 年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公司回购并注销调离对象 8 人持有的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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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270 股,按调离对象对应业绩考核年份的任职时限计算剩余 2021 年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所涉限制性股票 257,658 股;②根据《2021 年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回购并注销身故 1 人持有的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所涉限制性股票 15,525 股,按身故员工对应业绩考核年份的任职时限计算剩 余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限制性股票 16,875 股;③根据《2021 年激励 计划》第十四章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司回购并注销离职 16 人持有的 2021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523,488 股,其中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 14 人,持有 485,568 股;预留授予所涉激励对象 2 人,持有 37,920 股;④根据《2021 年激 励计划》第九章第二条第六款的规定,公司回购并注销 2023 年度考核结果为 C 的 3 人持有的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限制性股票 13,536 股,按激励对 象对应业绩考核年份的标准系数计算剩余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限制性 股票 94,752 股。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履行了 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定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的原因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回购注销事项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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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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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电南瑞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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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电南瑞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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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电南瑞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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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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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方攀峰
联系电话:021-52583107 传真:021-52588686 联系地址:上海市新华路 639 号 邮编:2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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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 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经办人:方攀峰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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