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NARI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Nov 24, 2016
56710_rns_2016-11-24_7c077885-aacf-40a0-85ac-0058dd6b2908.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国电南 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体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就以下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 够满足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不会影响公 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亦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时有助于保证审计工作 的独立性、客观性;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中介机构,并同意将本预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16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16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案》,在 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提交我们审阅。经认真审议,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交易必要且将一直持续, 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 司及全体股东平等,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2、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郑垂勇、曾鸣、刘向明、常桂华
2016 年11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