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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RI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Apr 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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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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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 关规定,作为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履行审计 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和促进了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现 将2015年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胡晓明:男,53岁,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苏大学博士生,中国注册会计师。 现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委 员会咨询专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特约研究员,全国资产评估教育研究会秘书长, 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技术委员会委员,南京大学网络学院特聘教授,广西财经学 院客座教授,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车捷:男,52岁,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江苏省司法厅主任科员、 江苏经济律师事务所主任、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等职,现任国 浩律师(南京)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省直分会会长,南 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吴维宁:男,52岁,大学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武汉 高压研究所供用电研究室副主任,武汉高压研究所电力检测党支部书记、电力监 控研究室主任,武汉高压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兼电力监控研究室主任,武汉高压研 究所副所长、党委委员,武汉高压研究所所长、党委书记、国家高电压计量站站 长,国电自动化研究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兼南京南瑞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国网南 京自动化研究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兼南京南瑞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国网

电力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兼南京南瑞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国 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15年度审 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其中正式会议4次,年报沟通交流会3次),全体委员

亲自出席了会议并发表审议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情况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2014年年报
第三次沟通交流
2015年1月
11日
1、管理层向审计委员会汇报2014年度生产经营状况
2、管理层向审计委员会汇报2014年度内部控制检查
情况及评价
3、公司财务总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未经审计的年度
会计报表(书面意见)
4、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报审计工作,并按约定
时间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督促
函)
2014年年报
第四次沟通交流
2015年3月8
1、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初步审计意见
2、审阅经年审注册会计师初步审计的公司财务报
表,并发表意见
3、再次督促审计师按约定时间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督促函)
五届2014年
2015年3月
26日
1、关于审阅经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1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暨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审查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的议
4、关于审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暨2015年度金融服务
官僚交易的议案
5、关于审查关联方房产租赁的议案
五届2015年
第一次
2015年4月
28日
1、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届2015年
第二次
2015年8月
21日
1、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五届2015年
第三次暨2015年
年报第一次沟通
交流会
2015年10月
21日
1、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与会计师就2015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安排进行沟通
2015年年报
第二次沟通交流
2015年11月
20日
1、与会计师就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预审结果情况进
行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为公司聘请审计 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从聘任以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 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未发现该所与公司之间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2.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条款及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与瑞华就2015年年度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签订了《审计业

  • 务约定书》,明确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及审计费用等条款,聘用条款合理合法。 3. 与外部审计机构的讨论和沟通

在公司2015年度报告审计和编制期间,我们与瑞华进行了多次电话和现场沟

通,明确了其在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的相关责任,协商确定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工作的范围、时间安排和审计方法,并就审计中发现的需要注意的其他 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1. 外部审计机构的勤勉尽责情况

我们通过对瑞华的审计过程进行监督,认为瑞华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 责,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 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成效, 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是真实、 完整、准确,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 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的事项。

(四)推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内控评价机制,审核2015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规建立的,并在 2015年期间得 到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均得到了实施。

(五)审核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查重大关联交易,对公司多项关联交易议 案发表专业、客观、独立的意见,防止关联股东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并 对《关于日常关联交易暨2015年度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合理合法,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体现了公开、

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履职情况评价

报告期内,依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审 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委员会在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发挥了 重要作用;审计委员会提供的专业审议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2016年,审计委员会换届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 客观、独立的原则,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经营 管理层、财务部门的沟通,科学、有效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 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3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