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NARI Technology Co., Ltd. AGM Information 2004

Mar 22, 2004

56710_rns_2004-03-22_df7bfa8a-9a56-4df1-9886-44e408f53e74.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众天中瑞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

众天中瑞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北京市众天中瑞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

致: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众天中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 2003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尹好鹏先生出席公司 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下简称“《规范意见》”)以及《国电南瑞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有关事宜出具本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30 公司董事会已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该通知刊登于 2004 2 17 2004 年 月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本次股东大会于 年 3 月 21 日上午 9 时在江苏省南京市国际会议中心召开,召开的实际时间、地 点与通知所载一致。公司董事长闵涛先生主持了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36 7110.7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人,代表股份 万股, 65.24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出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

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

众天中瑞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三、关于新提案的提出和议程的变更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股东提出新提案。应股东要求,对原议案五《公司 2003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进行了补充修改,该议案得到审议通过。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就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内容进行了投票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北京市众天中瑞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

00 二 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