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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er Instruments Co., 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4

Jun 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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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06 证券简称:迈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拓股份”或“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 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数量共计4户,股 份数量为67,96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7964%。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8,640,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832%。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即2021年 6月7日起36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6月7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5 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34,820,000 股,并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104,46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为 139,28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3,041,58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 例为 23.723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06,238,41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769%。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39,28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4,760,981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3.6768%,其中首发前限售股67,96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7964%,高管锁定股6,797,3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0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4,519,0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323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限售股股份,本次解除限 售股东数量共计4户,股份数量为67,96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7964%,限售期

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将于2024年6月7日起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 回购注销、利润分配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4名,分别为孙卫国、辉金鹏、南京旺凯企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旺凯”)、赵家事。前述股东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上市公告书》(招股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中做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孙卫国承诺:

“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 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公开 发售的股份除外)。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如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 低于发行价;减持前本人应提前将减持意向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 日予以公告。上述减持股份数额不包含本人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 上缴发行人所有。

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之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 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辉金鹏、赵家事承诺:

“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 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公开 发售的股份除外)。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如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 低于发行价;减持前本人应提前将减持意向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 日予以公告。上述减持股份数额不包含本人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 上缴发行人所有。

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之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 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孙卫国控制的南京旺凯承诺 :

“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 低于发行价;减持前本企业应提前将减持意向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 易日予以公告。上述减持股份数额不包含本企业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 上缴发行人所有;

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之锁定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四)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除外;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股 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 行价;

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如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 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迈拓股份的股份之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 执行;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五)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承诺:

“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除外;

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如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 上缴发行人所有;

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迈拓股份的股份之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 执行;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各项 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7,96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7964%。本次实 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8,640,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832%。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人数为4名,其中自然人3名,非自然人股东1名。

  •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6月7日(星期五);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
数量(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
份数量(股)
本次实际可
上市流通的
股份数量
(股)
备注
1 孙卫国 50,814,800 50,814,800 12,703,700 注1
2 辉金鹏 9,000,000 9,000,000 2,250,000 注1
3 南京旺凯企业
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
6,100,000 6,100,000 3,174,250 注2
4 赵家事 2,048,800 2,048,800 512,200 注1
合计 67,963,600 67,963,600 18,640,150

注1:实际控制人及南京旺凯实际控制人孙卫国现担任公司董事长一职,辉金鹏和赵家事现担任公司董事及 副总经理一职,根据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锁定期满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注2:南京旺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中,孙卫国、张炜、邹孝旺和许凯均为首发上市前任职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首发上市前的关于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如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该等人员已签署该等 承诺安排,因此在持股平台内的间接持股限售解除需遵守该等承诺。

5、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 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4,760,981 53.6768 49,323,450 67,963,600 56,120,831 40.2935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67,963,600 48.7964 67,963,600 0 0
高管锁定股 6,797,381 4.8804 49,323,450 56,120,831 40.293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4,519,019 46.3232 18,640,150 83,159,169 59.7065
三、股份总数 139,280,000 100 139,280,000 100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 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迈拓股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 异议。

六、备查文件

  •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

  • 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