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Meter Instruments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6

Apr 28, 2026

55967_rns_2026-04-28_1be9652a-5ee4-4260-b784-f005db497f12.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1006

证券简称:迈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4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终止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1、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00亿元。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众会字(2026)第06826号):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97,566,961.87元,因此,公司未达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归属条件未成就,相关限制性股票作废。

2、公司拟终止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鉴于当前宏观环境、资本市场以及二级市场价格波动等多方面影响,如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考虑,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与之配套的《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后续公司将根据外部市场环境适时推出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能有效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中长期利益相结合的激励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5年4月2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5年5月6日至5月15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5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5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7、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终止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拟作废限制性股票并终止2025年激励计划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本激励计划的授予及归属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00亿元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各归属期内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与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完成情况相挂钩,具体确定方法如下:

归属期间 业绩目标达完成情况(X1)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C1)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X1≥4.90 C1=100%
4.60≤X1<4.90 C1=90%
4.30≤X1<4.60 C1=60%

4.00≤X1<4.30 C1=3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X1≥5.90 C1=100%
5.60≤X1<5.90 C1=90%
5.30≤X1<5.60 C1=60%
5.00≤X1<5.30 C1=30%

注:上表中X1对应的数字为公司的营业收入(单位:亿元)。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00亿元。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众会字(2026)第06826号):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97,566,961.87元,因此,公司未达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归属条件未成就,相关限制性股票作废。

2、公司拟终止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鉴于当前宏观环境、资本市场以及二级市场价格波动等多方面影响,如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考虑,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与之配套的《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三、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本次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需要确认的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后续,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并根据外部市场环境择机推出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能有效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中长期利益相结合的激励计划,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四、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终止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与之配套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激励对象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及稳定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就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终止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终止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终止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