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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er Instruments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May 18, 2021
55967_rns_2021-05-18_fb51a3c7-9016-4e2b-888d-73d2d7534a2d.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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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函
鉴于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公司作为本次发行及上市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此承诺如下:
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所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以下无正文)
7-8-1-1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函》之签章页)
承诺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 沈如军
年 月 日
7-8-1-2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函
鉴于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所作为本次发行及上市的 发行人律师,特此承诺如下: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所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以下无正文)
7-8-1-3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函》之签章页)
承诺人: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____
王 凡
年 月 日
7-8-1-4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函
鉴于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所作为本次发行及上市的 申报会计师、验资机构,特此承诺如下: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所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以下无正文)
7-8-1-5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迈拓仪表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函》之签章页)
承诺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____ 祝 卫
年 月 日
7-8-1-6
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关于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函
鉴于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公司作为本次发行及上市 的资产评估机构,特此承诺如下:
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所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以下无正文)
7-8-1-7
(本页无正文,为《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函》之签章页)
承诺人: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名):____
赵 宇
年 月 日
7-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