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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er Instrument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ug 2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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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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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06 证券简称:迈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5 号)同意注册,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4,820,000 股,每 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4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2,104,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1,481,301.77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0,623,098.23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2 日 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43 号)。
(二)本年度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项 目 | 金 额 |
| 募集资金上年年末余额 | 354,228,419.24 |
| 减:募投项目本期投入金额 | 15,662,289.74 |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204,026.44 |
| 加:暂存于银行一般户的到期赎回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收益 | 3,037728.94 |
|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341,807,884.88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迈 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 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审议通过,并业 经本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滨江开发区支行、南京银行南京江宁滨江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滨江开发区支行以及南京银行南京江宁滨江开发区支行分 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 资金专户资料。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 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公司应当 以传真形式通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 议案》,同意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 议案》,同意以在安徽省马鞍山市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名义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智能超声波计量传感器研发制造项目”募集资 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迈拓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马鞍山花山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与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花山区支行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 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 料。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
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公司应当以传真形式 通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上述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放方式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京滨江 开发区支行 |
10131101040016568 | 388,257,092.00 | 11,451,414.74 | 活期存款 |
| 230,00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 |||
| 南京银行南京江宁 滨江开发区支行 |
0132220000000535 | 79,700,000.00 | 3,296,082.09 | 活期存款 |
| 0132230000001006 | 8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马鞍山花 山区支行 |
12620201040017315 | 17,051,868.47 | 活期存款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马鞍山花 山区支行 |
12620101040018448 | 8,519.58 | 活期存款 | |
| 合 计 | 467,957,092.00 | 341,807,884.88 |
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花山区支行 12620101040018448 账户,系应募投项目工程方当 地监管要求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开立的工程资金监管临时账户,用于预存后续支付募投项目施工方工 程款项。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本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 力,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制度规范,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 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好、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 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 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 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投资安全性好、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有 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 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 明细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 产品类 型 |
金额 | 购买日期 | 赎回日期 | 实际回收本金 金额 |
实际获得收益 |
|---|---|---|---|---|---|---|---|
|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滨 江开发区支 行 |
汇利丰”利丰”银年 第5023期对公定制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 品 |
结构性 存款 |
200,000,000.00 | 2022-1-14 |
2022-7-22 | 200,000,000.00 | 1,924,012.59 |
| 汇利丰”2023 年第 5348期对公定制人民 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150,000,000.00 | 2022-7-29 |
2022-12-30 | 150,000,000.00 | 402,383.01 |
||
| 南京银行南 京江宁滨江 开发区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3 年第2期74号97天 |
结构性 存款 |
80,000,000.00 | 2023-1-12 |
2023-4-19 | 80,000,000.00 | 711,333.34 |
| 南京银行南 京江宁滨江 开发区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3 年第17期59号91天 |
结构性 存款 |
80,000,000.00 | 2023-4-22 |
2023-7-24 | 0.00 | |
| 合 计 | 510,000,000.00 | 430,000,000.00 | 3,037,728.94 |
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滨江开发区支行的两笔收益是2022年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于2023年
补发的收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4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45,062.3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66.23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455.61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4)=(2) /(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超声计量仪 表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南 京 |
否 | 37,092.31 | 27,092.31 | 27,092.31 | 771.33 | 4,149.04 | -22,943.27 | 15.31 | 开工后2年 | 否 | 否 | 否 |
| 超声计量仪 表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马 鞍山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794.9 | 8,306.57 | -1,693.43 | 83.07 | 2023年12月 | 否 | 否 | 否 | |
| 智能计量仪 表研发中心 |
否 | 7,970.00 | 7,970.00 | 7,970.00 | -7,970.00 | 开工后2年 | 否 | 否 | 否 |
6
| 建设项目 | ||||||||||||
|---|---|---|---|---|---|---|---|---|---|---|---|---|
| 合 计 | - | 45,062.31 | 45,062.31 | 45,062.31 | 1,566.23 | 12,455.61 | -32,606.70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智能计量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项目实施地点系在超声计量仪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土地及房屋内,该项目建设地招拍挂流程 等因素导致土地获证时间较晚,相应房屋建设开工时间晚于预期。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同意将“智能计量仪表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截至2023年6月30日,智能计量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晚于计划进 度。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1、公司于2021 年6 月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 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超声计量仪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智能计量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南京 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天成路以东、中环大道以北,变更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以东、春阳路以西、盛安 大道以北、飞鹰路以南; 2、2021年10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超声计量仪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增加为公司及下属马鞍山子公司(迈 拓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实施地点增加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以东、春阳路以西、盛安大道 以北、飞鹰路以南,和马鞍山雨山经济开发区霍里山大道与沿河路交叉口西北侧两个实施地点。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7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