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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er Instrument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2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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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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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3)第10657 号
专项鉴证报告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拓股份”)编制的《迈拓仪表 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 告”)。
一、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 制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是迈拓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 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 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 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迈拓股份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反 映了迈拓股份2023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迈拓股份2023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4 年04 月25 日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证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5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3,482.00万股,每股面 值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4.42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2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502,104,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1,481,301.77元,募集资金净额450,623,098.23元。
截止2021年6月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43号)。
(二)本年度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本年度使用情况 | 单位:人民币元 |
|---|---|
| 项 目 | 金 额 |
| 募集资金上年年末余额 | 354,228,419.24 |
| 减:募投项目本期投入金额 | 44,227,530.55 |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4,425,795.20 |
| 加:暂存于银行一般户的到期赎回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收益 | 4,559,284.50 |
|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318,985,968.39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资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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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京滨江开发区支行、南京银行南京江宁滨江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滨江开发 区支行以及南京银行南京江宁滨江开发区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 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 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 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 公司应当以传真形式通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以在安徽省马鞍山市设立的全资 子公司名义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智能超声波计量传感 器研发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迈拓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花 山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 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花山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 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 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公司 应当以传真形式通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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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放方式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京滨江 开发区支行 |
10131101040016568 | 388,257,092.00 | 230,312,897.56 | 活期存款 |
| 南京银行南京江宁 滨江开发区支行 |
0132220000000535 | 79,700,000.00 | 84,881,943.88 | 活期存款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马鞍山花 山区支行 |
12620201040017315 | 3,782,688.74 | 活期存款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马鞍山花 山区支行 |
12620101040018448 | 8,438.21 | 活期存款 | |
| 合 计 | 467,957,092.00 | 318,985,968.39 |
注: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花山区支行12620101040018448账户,系应募投项目工程方 当地监管要求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开立的工程资金监管临时账户,用于预存后续支付募投项目施工方 工程款项。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依据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制度规 范,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好、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 产品,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 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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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投资安全性好、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有效期自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好、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 投资产品,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 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明细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 称 |
委托理财产品名 称 |
产 品 类 型 |
金额 | 购买 日期 |
赎回 日期 |
实际回收本金金 额 |
实际获得 收益 |
|---|---|---|---|---|---|---|---|
| 中国农 业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南京滨 江开发 区支行 |
“汇利丰”2022 年第5023 期对 公定制人民币结 构性存款产品 |
结 构 性 存 款 |
200,000,000.00 | 2022- 1-14 |
2022 -7-22 |
200,000,000.00 | 1,924,012.59 |
| “汇利丰”2022 年第5348 期对 公定制人民币结 构性存款产品 |
150,000,000.00 | 2022- 7-29 |
2022 -12- 30 |
150,000,000.00 | 402,383.01 | ||
| 南京银 行南京 江宁滨 江开发 区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 2023 年第2 期74 号97 天 |
结 构 性 存 款 |
80,000,000.00 | 2023- 1-12 |
2023 -4-19 |
80,000,000.00 | 711,333.34 |
| 单位结构性存款 2023 年第17 期 59号91天 |
80,000,000.00 | 2023- 4-22 |
2023 -7-24 |
80,000,000.00 | 667,333.34 | ||
| 单位结构性存款 2023 年第30 期 18 号96 天 |
80,000,000.00 | 2023- 7-28 |
2023 -11-1 |
80,000,000.00 | 586,666.67 | ||
| 单位结构性存款 2023 年第46 期 76号43天 |
80,000,000.00 | 2023- 11-16 |
2023 -12- 29 |
80,000,000.00 | 267,555.55 | ||
| 2023 年合计 | 320,000,000.00 | 320,000,000.00 4,559,284.50 |
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滨江开发区支行结构性存款购买日及赎回日期均为2022 年度,相关 收益于2023 年度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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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 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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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45,062.31 |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4,422.75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15,312.13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 |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超声计量仪表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南京 |
否 | 37,092.31 | 27,092.31 |
2,300.00 |
5,677.71 |
20.96 |
开工后两年 | 否 | 否 | 否 |
| 超声计量仪表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马鞍山 |
否 | 10,000.00 | 2,122.75 |
9,634.42 |
96.34 |
2023年10月 | 不适用 | 否 | 否 | |
| 智能计量仪表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
否 | 7,970.00 | 7,970.00 |
开工后两年 | 否 | 否 | 否 | |||
| 合计 | - | 45,062.31 | 45,062.31 |
4,422.75 |
15,312.13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 目) |
智能计量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项目实施地点系在超声计量仪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土地及房屋内,因该项目建设地招拍挂流 程等因素土地获证时间较晚,相应房屋建设开工时间晚于预期,引致截至 2023 年底,智能计量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搁置时间 超过一年,晚于计划进度。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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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1、公司于2021 年6 月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超声计量仪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智能计量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南京市 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天成路以东、中环大道以北,变更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以东、春阳路以西、盛安大道 以北、飞鹰路以南; 2、2021 年10 月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超声计量仪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增加为公司及下属马鞍山子公司(迈 拓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实施地点增加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以东、春阳路以西、盛安大道以 北、飞鹰路以南,和马鞍山雨山经济开发区霍里山大道与沿河路交叉口西北侧两个实施地点。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节余的金额及 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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