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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er Instrument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ug 23, 2021
55967_rns_2021-08-23_3307d529-03c7-4266-bc5c-e82dd98587c8.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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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迈拓 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 我们对公司 2021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
经审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不存在对外担保,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 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核查,认为 2021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 况,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 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相关规定的情形。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
特此意见。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李德英、茅宁、乔久华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