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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SNAC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9
Oct 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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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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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软控股份 股票代码:002073
信息披露义务人:袁仲雪及控股公司青岛瑞元鼎辉控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 43 号橡胶谷 邮政编码:266042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终止表决权委托,可支配表决权股份数量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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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 有的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软控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并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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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目 录 ....................................................................................................................................................... 2 释 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 9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第四节 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 12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13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5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17 第八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8 第九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9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20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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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湾软件 | 指 | 袁仲雪 |
|---|---|---|
| 上市公司、软控股份、目标公司 | 指 |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73 |
| 西湾软件 | 指 | 青岛西湾不大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
| 《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 | 指 | 2019年9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青岛西湾不大软件服 务有限公司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 |
| 《表决权委托协议》 | 指 | 2019年8月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青岛西湾不大软件服务 有限公司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 |
| 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袁仲雪与青岛西湾不大软件服务有限公司签署《表决权委 托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将其直接持有的软控股份 145,308,4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56%)对应的表决 权委托给青岛西湾不大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变更为袁仲雪。 |
| 《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 | 2019年9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公司青岛瑞元 鼎辉控股有限公司与青岛西湾不大软件服务有限公司签 订的《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 |
|
| 《一致行动协议》 | 2019年8月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公司青岛瑞元鼎 辉控股有限公司与青岛西湾不大软件服务有限公司签订 的《一致行动协议》 |
|
| 本报告书 | 指 |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第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 《第16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所/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 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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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袁仲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3702061955**,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 43 号橡胶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任职情况
袁仲雪先生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 任职单位 | 担任职务 | 起止时间 | 产权关系 |
|---|---|---|---|
| 软控股份 002073.SZ |
董事长 | 2000 年12 月至 2018 年7 月13日 |
直接和间接持 股16.14% |
| 赛轮轮胎 601058.SH |
董事长 | 2018年9月10日至 今 |
直接持股 2.48% |
| 总裁 | 2018年9月17日至 今 |
||
| 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 |
2014年7月28日至 今 |
直接持股97% |
| 青岛普元栋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 |
2017年5月至今 | 赛轮轮胎 的全资子公司 |
| 青岛瑞元鼎辉控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 |
2017年11月20日 至今 |
直接持股95% |
| 青岛煜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兼经理 |
2017年4月至今 | 青岛普元栋盛 商业发展有限 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 |
| 国家橡胶与轮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常务 副主任 |
2009年4月至今 | 软控股份联合 承建 |
|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 | 高级 副会长 |
2012年10月至今 | 无 |
| 轮胎先进装备与关键材料国家工程 实验室 |
副主任 | 2011年11月至今 | 软控股份联合 承建 |
| 山东省橡胶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 | 主任 委员 |
2013年7月至今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受处罚及涉诉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五年内,袁仲雪先生未受过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未 受过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
1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袁仲雪所控制的核心企业为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 青岛瑞元鼎辉控股有限公司和怡维怡橡胶研究院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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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商邱路52号1202室 |
| 法定代表人 | 袁仲雪 |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00396933615F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14年7月28日 |
| 营业期限 | 2014年7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
| 登记机关 |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资本运营管理;资产受托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监管机构 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业务);商 务信息咨询(不含商业秘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信息咨询。(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情况 | 袁仲雪97%,袁嵩3% |
(2)青岛瑞元鼎辉控股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青岛瑞元鼎辉控股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青岛软件园12A401室 |
| 法定代表人 | 袁仲雪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02MA3EW0B85L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成立日期 | 2017年11月20日 |
| 营业期限 | 2017年11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
| 登记机关 | 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电子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业秘密);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批发、零售;经营无需 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情况 | 袁仲雪95%,袁嵩5% |
(3)怡维怡橡胶研究院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怡维怡橡胶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青岛市四方区郑州路43号 |
| 法定代表人 | MENG JIAO WANG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03057297810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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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成立日期 | 2013年01月08日 |
| 营业期限 | 2013年01月08日至无固定期限 |
| 登记机关 | 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经营范围 | 从事橡胶产品及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橡胶产品及材料的分析测试(不含认证);批发、零售:橡胶原材料及其 制品、化工原料及其制品(不含危险品)、机械设备及零部件(不含特种 设备);项目工程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 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情况 | 袁仲雪88%,软控股份12% |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关联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袁仲雪的主要关联企业为软控股份(002073.SZ)及 其关联企业、赛轮轮胎(601058.SH)及其关联企业、青岛高校电子有限公司。 各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1)软控股份
| 企业名称 |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
|---|---|
| 股票代码 | 002073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新业路31号远创国际蓝湾创意园B区1号楼202室 |
| 法定代表人 | 何宁 |
| 注册资本 | 933,986,674元 |
| 股份总数 | 933,986,674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007180555372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成立日期 | 2000年12月31日 |
| 营业期限 | 2000年12月31日至无固定期限 |
| 登记机关 |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经营范围 | 机械设备、模具、计算机软硬件、大规模集成电路、自动化系统、网络及 监控工程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维护;信息化系统的集成、 销售、安装、调试、维护;以上业务的技术服务、咨询及培训;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情况 | 截至本公告签署日,袁仲雪直接持有145,308,4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6%,已于2019年8月9日将表决权委托给青岛西湾不大软件服务有限公 司,并于2019年9月30日解除该表决权委托);通过青岛瑞元鼎辉控股有限 公司持有5,41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其他股东情况详见软控股 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告。 |
(2)赛轮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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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名称 |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股票代码 | 601058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茂山路588号 |
| 法定代表人 | 袁仲雪 |
| 注册资本 | 2,700,260,678元 |
| 股份总数 | 2,700,260,678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00743966332L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成立日期 | 2002年11月18日 |
| 营业期限 | 2002年11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
| 登记机关 |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经营范围 | 轮胎、橡胶制品、机械设备、模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研发、生 产、销售、安装及相关服务;轮胎生产技术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的开发、销 售及相关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及相关服务;废旧轮胎收购与销售; 轮胎循环利用装备、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轮胎循环利用技术开 发、销售及相关服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 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情况 | 截至本公告签署日,袁仲雪直接持有66,897,9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 通过青岛普元栋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25,100,7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3%。其他股东情况详见赛轮轮胎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告。 |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袁仲雪除了持有软控股份的股权比例 超过 5%(详见“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 及主营业务”之“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关联企业”)以外,未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袁仲雪直接持有软控股份 145,308,486 股股份,持股比例 15.56%;同时,袁 仲雪持有青岛瑞元鼎辉控股有限公司 95%的股权,青岛瑞元鼎辉控股有限公司持 有软控股份 5,417,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 0.58%。
2019 年 8 月 9 日,袁仲雪及青岛瑞元鼎辉控股有限公司与青岛西湾不大软 件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双方同意在处理根据法律法规及软控股 份《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软控股份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双方应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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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以青岛西湾不大软件服务有限公司的意见为准 保持一致行动,协议自签署生效之日起计算有效期 18 个月。
2019 年 9 月 30 日,袁仲雪及青岛瑞元鼎辉控股有限公司与青岛西湾不大软 件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解除了上述《一致行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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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软控股份发出的《关于关注函的回复》(公告编号2019-064)中披露,西湾 软件将于2019年9月底前,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袁仲雪先生持有的软控股份2% 的股权,其后在袁仲雪先生所持股票解除限售之日(即2020年1月14日)起 90 天 内根据市场情况以不超过 14 元/股的价格择机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方式受让袁 仲雪先生持有的软控股份剩余不低于 8%的股权,合计不低于10%的股份。但由 于西湾软件的股东正在筹划股权转让,导致西湾软件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股 份受让。因此双方就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进行了友好协商。
经双方共同协商,于2019年9月30日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及 《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协议签订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恢复为袁仲雪先生。
二、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 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计划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其持有的软控股份不超过 2%的股权,详见 巨潮资讯网上《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2019-052)。除上述减持 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今 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 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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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解除表决权委托方式,恢复对软控股份 145,308,486 股 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56%。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45,308,486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15.56%,已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将表决权委托给青岛西湾不大软 件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青岛瑞元鼎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 5,417,0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0.58%)
2019 年 8 月 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西湾软件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 其直接持有的软控股份的 145,308,4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56%股份对应 的表决权委托西湾软件行使。
2019 年 9 月 3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西湾软件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 止协议》,双方将不再享有及履行《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的权利及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 145,308,486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15.56%,将继续拥有表决权;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公司青岛瑞元 鼎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 5,417,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58%;袁 仲雪可以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表决权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6.14%。
三、《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签订时间:2019 年 9 月 30 日
生效时间:签署日生效,即 2019 年 9 月 30 日
签署双方:
甲方(委托方):袁仲雪
身份证号码:3702061955**
乙方(受托方):青岛西湾不大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MA3PT077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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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终止《表决权委托协议》,《表 决权委托协议》对甲乙双方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再享有及履行《表 决权委托协议》项下的权利及义务。
二、甲乙双方确认,《表决权委托协议》系甲乙双方协商后自愿解除,不存 在任何争议,无需向对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甲乙双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乙双方均未发生《表决权委托 协议》项下的违约情形,不存在需要按照《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的情形,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四、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办理 相关权益变动及信息披露事宜。
五、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的,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各方各执一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解除表决权委托,取得表决权对 应的股份为其原已持有的股份,其中部分股份属于高管锁定股,限售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有限售条件股份 (高管锁定股) | 有限售条件股份 (高管锁定股)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袁仲雪 | 108,981,364 | 11.67% |
36,327,122 | 3.89% |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未设置其他抵押、质押、 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不存在冻结、查封或者其他任何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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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解除表决权委托恢复对软控股份 145,308,486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15.56%)行使表决权,不涉及交易对价。
因此,不存在收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软控股份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亦不 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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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 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资产、业务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 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存在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 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者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 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针对上市公司 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明确计划,或上 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但是,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 盈利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角度出发,如果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筹划对上 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或 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监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本着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 行使股东权利。
信息披露义务人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现有管理团队的经营管理权,未来将视业 务发展需要对管理层进行适当调整。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信息 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知悉上市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具备上市公司治理能力 及相关专业知识,并且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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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 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计划做出重大 改变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 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 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对上市 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但为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 利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促进上市公司长远、健康发展,信息披露义务 人可能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等进行调整,如信息披露 义务人实施该等调整,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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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关于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 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和持续盈利的能力, 其在采购、生产、运营、销售、财务、知识产权等方面仍将继续保持独立。
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 的承诺函》,保持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及承诺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从事与软控股份相 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为避免未来与软控股份的同业竞争,维护软控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信息 披露义务人已于 2006 年 10 月 18 日作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并已严格执行至今。 依据该承诺,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投资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或拟订生产、经营 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为其他第三方从事相同或相似产品 的生产经营活动,放弃竞争。
此外,针对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义务人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上市公司的 《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 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 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在充分行使股东职责且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根据本人及本人可 实际控制企业和软控股份的主营业务特点合理规划各自的业务发展方向,避免与 软控股份在主营业务上产生重大实质性的同业竞争;
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人将根据本人及本人可实际控制企业的主营业 务发展特点合理整合各企业的业务发展方向,避免本人及本人可实际控制企业从 事与软控股份主营业务存在重大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
三、关联交易及相关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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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为减少和规范与软控股份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信息 披露义务人承诺如下:
-
“1、本人及本人可实际控制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依照法律法规和中
-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软控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 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本人及本人可实际控制企业与软控股份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如因 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本人及本人可实际控制企业将遵循市 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并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
4、交易完成后不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 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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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二十四个月内,未与 软控股份及其子公司进行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的资产交易或者高于软控股份 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前述交易按累计金额计算)。
信息披露义务人担任董事长的赛轮轮胎与软控股份存在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的交易,鉴于上述两家公司均为上市公司,已按照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二十四个月内,与软 控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 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对拟更换的软 控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二十四个月内,不存 在对软控股份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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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 统买卖软控股份股票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 个月内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软控股份股票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软控股份股票的情况
根据袁仲雪直系亲属的自查报告,在本次交易前 6 个月内,袁仲雪的直系 亲属不存在通过交易所买卖软控股份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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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收购办 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 行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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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 序号 | 文件名称 |
|---|---|
| 1 |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 |
| 2 | 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议 |
| 3 | 《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 |
| 4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二十四个月内未发 生相关交易的声明 |
| 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自查报告 |
| 6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聘请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及其及前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前六个 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自查报告 |
| 7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 规定的说明 |
| 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等情况的声明 |
| 9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说明 |
| 1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对上市公司后续发展计划的可行性说明 |
| 11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以上的上市公司情况的说明 |
| 1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
| 1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以供投资者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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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袁仲雪
2019 年 10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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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袁仲雪
2019 年 10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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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青岛市 |
| 股票简称 | 软控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073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
袁仲雪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郑州 路43 号橡胶谷 |
|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否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 15.56%股份,拥有表决权)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信息披露义务将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对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持股5%以 上 |
是 □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拥有境内、外 两个以上上市公 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 数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终止表决权委托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直接持有145,308,486股,通过控股公司青岛瑞元鼎辉控股有限公 司持有上市公司5,417,000股 持股比例:直接持股15.56%,通过控股公司青岛瑞元鼎辉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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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生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数量及变 动比例 |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直接持股145,308,486 股 ,通过控股公司青岛瑞元鼎辉控股有限公 司持有上市公司5,417,000股 持股比例:直接持股15.56%,通过控股公司青岛瑞元鼎辉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0.58% 变动数量:0股 变动比例:- 终止表决权委托数量:直接持有145,308,486股 终止表决权委托比例:直接持有15.56% |
|---|---|
| 与上市公司之 间是否存在持 续关联交易 |
是否 □ |
| 与上市公司之 间是否存在同 业竞争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前6 个月是否 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
是 □ 否 |
| 是否存在《收购 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情形 |
是 □ 否 |
| 是否已提供《收 购办法》第五十 条要求的文件 |
是否 □ |
| 是否已充分披 露资金来源 |
是否 □ |
| 是否披露后续 计划 |
是否 □ |
| 是否聘请财务 顾问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准及批准进展 情况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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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声明放 是 □ 否 弃行使相关股 份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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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袁仲雪
2019 年 10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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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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