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MESNAC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2

Aug 25, 2012

54133_rns_2012-08-25_4e44c58a-aeb9-4fba-a05a-663a8e09a294.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其信息披露制度

(2012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其信息披露,充分保护投 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 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 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 解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 则,平等对待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 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可能给投资者造成误导的过度宣 传。

第五条 公司在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六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

  • 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支持;

  •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

  •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并有机统一的投资理

  • 念;

  • (五)提高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 (一)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

  • 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二)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

  • 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 (三)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 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 (四)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五) 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实 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六) 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 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和内容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1、投资者;

2、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 3、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4、其他相关机构。

第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是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 其决策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的发展战略;

2、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相关重大信息,包 括: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开发、重大投资和重组、对外合作、财务 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等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3、企业文化;

  • 4、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公司 资本与规划发展部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公司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 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的实施细则,并负责具体落实和实施。

第十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的主要职责是:

(一)关注政治、经济等宏观环境的变化,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 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 (二)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

  • 情况,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三)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 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 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四) 负责建立、修订、完善并监督实施公司的内部协调机制 和信息采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制度;负责对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投资者关 系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

(五)建立并维护与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上市 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六)筹备股东大会、董事会,准备会议所需各项资料。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七)在指定的互联网络及时披露和更新公司信息。

(八)有利于改善和提升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如下素 质:

(一)全面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熟练 掌握公司产品、运营、市场、财务、人事等各方面的信息。

(二)熟悉公司治理、经济、财务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种证 券市场的运作机制,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

(三)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品行端正,诚实守 信。

第十五条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上述职责。

第五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

第十六条 公司可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沟通方 式应尽可能便捷、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

第十七条 根据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应 进行披露的信息必须于第一时间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和指定网 站公布。

第十八条 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 和指定网站,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 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 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必要时可适当回应。

第十九条 公司应充分重视网络沟通平台建设,可在公司网站开 设投资者关系专栏,通过电子信箱或论坛接受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和建 议,并及时答复。

第二十条 公司应加强对公司网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员工的博客、微博等网络信息的管理和监 控,防止通过上述非正式渠道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丰富和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的内容,可将新闻 发布、公司概况、经营产品或服务情况、法定信息披露资料、投资者 关系联系方法、专题文章、行政人员演说、股票行情等投资者关心的 相关信息放置于公司网站。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咨询电 话由熟悉情况的专人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接听。咨 询电话号码如有变更应尽快公布。公司可利用网络等现代通讯工具定 期或不定期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交流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座 谈沟通。公司应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使参观人员了解公司业 务和经营情况,同时注意避免参观者有机会得到未公开的重要信息。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与特定对象进行直接沟通的,应要求特定对象 出具公司证明或身份证等资料,并要求特定对象签署《承诺书》(见 附件一)。但公司应邀参加证券公司研究所等机构举办的投资策略分 析会等情形除外。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

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主体,更 具信息优势,且有可能利用有关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传播有关信息的 机构和个人,包括: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 关联人;

  •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 (三)持有、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 (四)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 (五)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特定对象可以以个人名义或者以所在机构名义与公司签署承诺 书。特定对象可以与公司就单次调研、参观、采访、座谈等直接沟通 事项签署承诺书,也可以与公司签署一定期限内有效的承诺书。特定 对象与公司签署一定期限内有效的承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诺书的,只 能以所在机构名义签署。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的过程中,要做好会议 记录,并将会议记录、现场录音(如有)、演示文稿(如有)、向对 方提供的文档(如有)等文件资料存档并妥善保管。

第二十六条 资本与规划发展部以及参与接待的其他部门人员 应当认真核查特定对象知会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核 查中发现文件涉及上市公司的基础信息存在未公开重大信息、虚假、 错误或误导性记载的,应在收到文件2个交易日内,尽快要求特定对 象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司应当及时发出澄清公告进行说明。2个交 易日内公司未提供书面反馈意见的,视为相关文件不存在未公开重大 信息、虚假、错误或误导性记载,特定对象可以对外发布或使用。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

核查发现文件中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报告并公告,同时要求特定对象在公司正式公告前不得对外泄漏 该信息并明确告知其在此期间不得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

公司及参与文件审核的人员对提前知会的文件负有保密义务,在 特定对象对外发布前,不得使用或对外泄露。

第二十七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与特定对象进行相关 信息交流时,一旦出现信息泄露、市场传闻或证券交易异常,公司应 及时采取措施或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立即公告。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充 分考虑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以便于股东参加。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结束后,举行业绩说明会,或在 认为必要时与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 况及其他事项进行一对一的沟通,介绍情况、回答有关问题并听取相 关建议。公司不得在业绩说明会或一对一的沟通中发布尚未披露的公 司重大信息。对于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公司应平等地提供给其他投资 者。

第三十条 公司可在实施融资计划时按有关规定举行路演。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可将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在内的公司公 告寄送给投资者或分析师等相关机构和人员。

第三十二条 鼓励公司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建立与投 资者的重大事项沟通机制,在制定涉及股东权益的重大方案时,通过 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

公司可在按照信息披露规则作出公告后至股东大会召开前,通过 现场或网络投资者交流会、说明会,走访机构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 函,设立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 通,广泛征询意见。

公司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时,所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也可参与相 关活动。

第六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

第三十三条 公司资本与规划发展部负责制定并留存投资者关系 管理的档案,并由专人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 第三十四条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应当 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见附件二),并将《投资者关系活 动记录表》及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的文档等附件(如 有)及时通过业务专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刊载,同时在公 司网站刊载。

公司本次投资者关系活动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的文档与公司 此前已经刊载的演示文稿和文档内容基本相同的,可以不再重复上 传,但应当在本次刊载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予以说明。

第三十五条 公司不得通过互动易网站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若 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违规泄漏了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正式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公司在深交所互动易网站的披露行为不代替公司的法定披露义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9

务。

第三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在互动易网站刊载的投资者 关系活动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相关文件一旦在互动 易网站刊载,原则上不得撤回或替换。公司发现已刊载的文件存在错 误或遗漏的,应及时刊载更正后的文件,并向互动易网站申请在文件 名上添加标注,对更正前后的文件进行区分。

第三十七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 如向特定对象提供了未公开的非重大信息,公司应当及时向所有投资 者披露,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获取同样信息。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8月23日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0

附件一:特定对象与上市公司直接沟通签署的承诺书格式

==> picture [78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将对你公司进行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 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公司)承诺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 中不故意打探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未经你公司许可,不与你公司 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沟通或问询;

(二)本人(公司)承诺不泄漏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 过程中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 息买卖你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你公司证券;

(三)本人(公司)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 不使用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 信息;

(四)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 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 的,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

(五)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 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或涉及基础性信息的部分 内容),在对外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你公司,并保证相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1

关内容客观真实;

(六)本人(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 法律责任;(公司也可明确规定责任的内容)

(七)本承诺书仅限于本人(公司)对你公司调研(或参观、采 访、座谈等)活动,时间为:_____;

(八)本承诺书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经本公司(或研究机构)书面授权的个人在本承诺书有效期内到你公 司现场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视同本公司行为。(此条仅 适用于以公司或研究机构名义签署的承诺书)

==> picture [373 x 7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2

附件二: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格式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

编号: 编号:
投资者关系活动
类别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其他(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参与单位名称及
人员姓名
时间
地点
上市公司接待人
员姓名
投资者关系活动
主要内容介绍
附件清单(如有)
日期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