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MESNAC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Feb 18, 2019

54133_rns_2019-02-18_f353b6a5-603b-40b4-9be0-642d355f97a1.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 2019-003 债券代码: 112350 债券简称: 16 软控 01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16 软控 01 ”公司债券

票面利率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

  • 2、回售申报期:2019 年 2 月 18 日至 2019 年 2 月 20 日。

3、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 年 3 月 18 日(因 2019 年 3 月 16 日为非交易日, 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4、根据《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 行人”)发行的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6 软控 01”,债券代码“112350”)期限为 五年,附第三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78%,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固定不变;发行人 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其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刊登 关于票面利率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提示性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 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本次利率调整:在“16 软控 01”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 率 200 个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2019 年 3 月 17 日至 2021 年 3 月 16 日)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78%。

7、风险提示: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持有的“16 软控 01”,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为保证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 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发行主体: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开债券

(第一期)(简称“16 软控 01”)。

3、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

4、 债券期限: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 4.78%。本 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 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

6、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 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 付。

7、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上 调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 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8、 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 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 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 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 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9、 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 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0、 起息日:2016 年 3 月 16 日。

11、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3 月 16 日, 2021 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3 月 16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16 日。若债券持有人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3 月 16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4、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6、 本次利率调整:在“16 软控 01”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行使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上调票面利率 200 个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2019 年 3 月 17 日至 2021 年 3 月 16 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78%。

二、本期债券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 投资者回售等同于投资者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卖出“16 软控 01”,截止 2019 年 2 月 18 日,“16 软控 01”的收盘价为 97.990 元,请投资 者注意风险。

3、 回售申报期:2019 年 2 月 18 日至 2019 年 2 月 20 日。

4、 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 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 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 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5、 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以 1 张(即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个 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人民币 1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 100 元。

6、 回售事项的公告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 修

订)》3.35 及 3.36 条的规定,本次回售事项需公告至少三次,公司已于 2019 年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月 18 日发布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将于 2019 年 2 月 19 日发布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将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发布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 公告。

三、回售部分债权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 年 3 月 18 日(因 2019 年 3 月 16 日为非交易日, 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2、回售债券付息方案:回售债券享有自 2018 年 3 月 16 日至 2019 年 3 月 15 日期间的利息。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4.78%。每手(面值 1,000 元)“16 软 控 01”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7.8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债券派发利息为 38.24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债券派发利息为 47.80 元。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16 软控 01”回售部分支付本金 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 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 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回售申报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申报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申报当日收市后 将被冻结。

五、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 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 20%征收

  •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 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其他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六、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新业路 31 号远创国际蓝湾创意园 B 区 1 号楼 202

联系人:孙志慧

电话:0532-84012387 传真:0532-84011517 邮政编码:266042

  • 2、主承销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联系人:周奕凯

电话:010-68588095

传真:010-68588093 邮编:100045

  •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廖文琳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25 楼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电话:0755-21899329

传真:0755-21899334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2 月 19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