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MESNAC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Jun 26, 2015
54133_rns_2015-06-26_bfd2ab59-f8fe-4315-aabf-615d5a8bd63b.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1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 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 2014 年 7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 、公司将有关激励计划的备案申请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同时抄报深圳 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 2014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发布关于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的公告。
3 、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 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 、 2015 年 5 月 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 、 2015 年 6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
2015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4 年度利 润分配的方案》: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74,236.5 万股为基数 , 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1 元 ( 含税 ), 共计派发现金 23,013,315.00 元。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激 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或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调整如下:
1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公司派息:
计算公式: P = P0-V=9.45-0.03=9.42 元 / 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 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 V 为每股的派息额; 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
公司派息:
计算公式: P = P0-V=4.58-0.03=4.55 元 / 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 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 V 为每股的派息额; 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 P 仍须为正数。
经过本次调整,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9.45 元调整到 9.42 元,原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 4.58 元调整到 4.55 元。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及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 的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 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及公司《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对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此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调整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调整事项 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 1 号》、《备忘录 2 号》、《备忘录 3 号》及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程序、调整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法律意见书。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6 月 26 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