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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IC TECHNOLOGY,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Jun 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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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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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美芯晟

公告编号:2025-031

证券代码:688458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 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 律责任。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4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美芯晟科技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1 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75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12,426.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648.3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231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 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
1 LED智能照明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4,497.18 14,497.18
2 无线充电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0,389.28 30,389.28
3 有线快充芯片研发项目 15,063.70 15,063.70
4 信号链芯片研发项目 20,109.91 20,109.91
5 补充流动资金 19,939.93 19,939.93
合计 100,000.00 100,000.00

注:上述计算结果若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 三、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一)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 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1、公司的募投项目支付款项中包括人员工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公 积金等薪酬相关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企业的员工薪酬、个税及社会保险的支付应通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员工薪酬、个税及社会保险,不符合 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募投项目中涉及境外采购业务,一般以外币与供应商进行结算,通 过付汇业务付出相应款项,采购过程中会发生代扣缴税金的支出,目前公司的募 集资金专户无法进行外币的付汇业务,税金的支出亦由公司与税务部门绑定的其 他银行账户统一支付。

3、募投项目涉及差旅费等小额零星开支,较为繁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从

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影响公司运营效率,不便于 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与账户操作。

4、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涉 款项(如应付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等),有利于加快 公司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 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等 额置换上述已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 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 编制以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表。

2、公司财务部定期统计发生的以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 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经公司付款流程审批后,将以上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 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3、财务部负责明细台账的登记及管理,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 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交易时间、账户、金额等。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 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 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及募集资 金存放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 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 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 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 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 序推进,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 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二 )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美芯晟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 式支付募 投 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 额置换的事项已 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 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