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MAXIC TECHNOLOGY, INC. — Annual Report 2026
Apr 29, 2026
58426_rns_2026-04-29_364e42ad-d1bf-4049-9cfc-cb44c70a10cf.PDF
Annual Repor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458
公司简称:美芯晟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美芯晟科技
1 / 25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CHENG BAOHONG、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志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志磊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29,728.65元。
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故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9,954,672.1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9,954,672.1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 355.06% 。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 0% 。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2 / 254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三、其他
☐适用 √不适用
3 / 254
目录
第一节 释义...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4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54
第五节 重要事项...73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10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118
第八节 财务报告...119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4 / 254
第一节 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 美芯晟/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 | 指 |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 程宝洪 | 指 | CHENG BAOHONG,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 刘柳胜 | 指 | LIU LIUSHENG,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 江建国 | 指 | JIANG JOHATHAN JIANGUO,公司自然人股东 |
| Leavision | 指 | Leavision Incorporated(卓睿股份有限公司) |
| Auspice | 指 | Auspice Bright Incorporated(明兆股份有限公司) |
| WI Harper Fund VII | 指 |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其实际控制人为 WI HARPER GROUP,中文称美国中经合集团,简称中经合集团) |
| 东阳博瑞芯 | 指 | 东阳博瑞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杭州紫尘 | 指 | 杭州紫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深圳哈勃 | 指 | 深圳哈勃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珠海博晟芯 | 指 | 珠海横琴博晟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元禾璞华 | 指 | 江苏龙泉元禾璞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为苏州龙泉致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清质科技 | 指 | 河北清质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鄂尔多斯市金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衢州瑞芯 | 指 | 衢州瑞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深圳润信 | 指 | 深圳润信新观象战略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为中信建投(深圳)战略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珠海轩宇 | 指 | 珠海横琴轩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清控南通基金 | 指 |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南通有限合伙),已于2023年2月更名为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深圳高捷 | 指 | 深圳市高捷智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深圳智城 | 指 | 深圳市智城数智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Anker | 指 | Anker Innovations Limited |
| 西藏比邻 | 指 | 西藏比邻医疗科技产业中心(有限合伙) |
| 杭州中潞 | 指 | 杭州中潞福银优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厦门济信 | 指 | 厦门济信金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井冈山济科 | 指 | 井冈山济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青岛中经合 | 指 | 青岛中经合鲁信跨境创投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 湖南凯联 | 指 | 湖南凯联海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潍坊国维 | 指 | 潍坊国维润信恒新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国同汇智 | 指 | 国同汇智创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
| 西安天利 | 指 | 西安天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丹阳盛宇 | 指 | 丹阳盛宇高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上海龙旗/龙旗 | 指 |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厦门国同 | 指 | 厦门国同联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青岛信创 | 指 | 青岛信创经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北京君利 | 指 | 北京君利联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5 / 254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 《公司章程》 | 指 |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集成电路、芯片、IC | 指 | Integrated Circuit 的简称,是采用一定的工艺,将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线连在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
| 晶圆 | 指 | 经过特定工艺加工,具备特定电路功能的硅半导体集成电路圆片,经切割、封装等工艺后可加工制作各种电路元件结构,成为有特定电性功能的集成电路产品 |
| 晶圆代工厂 | 指 | 提供晶圆制造服务的厂商,如台积电等 |
| 封装 | 指 | 将芯片转配为最终产品的过程,即把晶圆上的半导体集成电路,用导线及各种连接方式,加工成含外壳和管脚的可使用的芯片成品,起着安放、固定、密封、保护芯片和增强电热性能的作用 |
| 测试 | 指 | 集成电路晶圆测试及成品测试 |
| SoC | 指 | System on Chip 的简称,即片上系统、系统级芯片,是将系统关键部件集成在一块芯片上,可以实现完整系统功能的芯片电路 |
| LED | 指 | Light-Emitting Diode 的简称,即发光二极管,是一种常用的发光器件,通过电子与空穴复合释放能量发光,在照明领域应用广泛 |
| Fabless | 指 | 无晶圆生产设计企业,指企业只从事集成电路研发和销售,而将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环节分别委托给专业厂商完成 |
| BCD | 指 | 一种单片集成工艺技术,这种技术能够在同一芯片上制作双极器件(Bipolar)、CMOS 器件和 DMOS 器件,称为 BCD 工艺 |
| WPC | 指 | Wireless Power Consortium 的简称,即无线充电联盟,旨在创造和促进市场广泛采用与所有可再充电电子设备兼容的国际无线充电标准 Qi |
| AC | 指 | Alternating Current 的简称,即交流电,是指大小和方向都发生周期性变化的电流 |
| DC | 指 | Direct Current 的简称,即直流电,是指大小和方向都不变的电流 |
| MOS | 指 | 金 氧 半 场 效 晶 体 管 ( Metal-Oxide-Semiconductor Field-Effect Transistor, MOSFET)的缩写 |
| BOM | 指 | Bill Of Material 的缩写,即物料成本 |
| PF | 指 | Power Factor 的简称,即功率因数,系实际消耗的功率与电力供给容量之比值。功率因数越高,电力在传输过程中即可减少无谓的损失并提高电力的利用率 |
| PWM | 指 | Pulse Width Modulation 的简称,即脉冲宽度调制,通过将有效的电信号分散成离散形式从而来降低电信号所传递的平均功率的一种方式 |
| 鲁棒性 | 指 | Robust 的音译,即在异常和危险情况下系统生存的能力 |
| TX | 指 | 无线充电发射端 |
| RX | 指 | 无线充电接收端 |
| RTX | 指 | 具备反向充电功能的无线充电接收端 |
| TX-PCBA | 指 | 基于公司自主设计的无线充电发射端方案制造生产的印制电路板组件。印制电路板组件(PCBA)指已经过表面贴装或封装所需的电子元器件后的印制电路板 |
| PCB | 指 | Printed Circuit Board 的简称,即印制电路板 |
| ASK | 指 | Amplitude Shift Keying 的简称,即振幅键控,是调制技术的一种常用 |
6 / 254
| 方式 | ||
|---|---|---|
| FSK | 指 | Frequency Shift Keying 的简称,即频移键控,是调制技术的一种常用方式 |
| SR | 指 | Synchronous Rectifier 的简称,即同步整流控制器 |
| SSR | 指 | Secondary Side Regulator 的简称,即副边反馈控制器 |
| LDO | 指 | Low Dropout Regulator 的简称,是一种低压差线性稳压器 |
| RC | 指 | RC 电路(Resistor-Capacitance circuit),一次 RC 电路由一个电阻器和一个电容器组成。 |
| VCSEL | 指 | Vertical Cavity Surface Emitting Laser 的简称,是一种出光方向垂直于谐振腔表面的发射激光器 |
| 端侧 AI | 指 | On-Device AI 或 Edge AI,即在终端设备如车载智能座舱、机器人、手机、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设备上进行人工智能计算和处理,运行端侧模型。 |
| ADC | 指 | Analog-to-Digital Converter 的简称,即模数转换器,是指将连续变量的模拟信号转换为离散的数字信号的器件 |
| AIoT | 指 |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of Things 的简称,即人工智能物联网 |
| SBC | 指 | System Basic Chip 的简称,即系统基础芯片 |
| ALS | 指 | Ambient Light Sensor 的简称,即环境光传感器 |
| PS | 指 | Proximity Sensor 的简称,即距离检测传感器 |
| OTS | 指 | Optical Tracking Sensor 的简称,即光学追踪传感器 |
| DToF | 指 | Direct Time of Flight Sensor 的简称,即激光测距传感器 |
| PD | 指 | Photo Diode 的简称,即光电二极管 |
| SPAD | 指 | Single Photon Avalanche Diodes 的简称,即单光子雪崩二极管 |
| IMU | 指 | Inertial Measurement Unit 的简称,即惯性测量单元 |
| 具身智能 | 指 | 智能体(如机器人、无人机、智能汽车等)通过物理实体与环境实时交互,实现感知、认知、决策和行动一体化 |
| ISO26262 | 指 | 为《道路车辆功能安全》国际标准,是全球首个针对汽车电气/电子(E/E)系统的功能安全国际标准。 |
| COT | 指 | Customer Owned Tooling/Technology,客户自有工艺/自有制程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美芯晟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Maxic Technology, Inc.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Maxic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CHENG BAOHONG(程宝洪) |
|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小月河东畔路16号院2号楼12层1201号房屋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25年7月29日,公司注册地址发生变更,由“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10层01室”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小月河东畔路16号院2号楼12层1201号房屋” |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升科技园·东畔科创中心B座12层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83 |
| 公司网址 | www.maxictech.com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7 / 254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 姓名 | 刘雁 | 张丹 |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升科技园·东畔科创中心B座12层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升科技园·东畔科创中心B座12层 |
| 电话 | 010-62662918 | 010-62662918 |
| 传真 | 010-62662918 | 010-62662918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
|---|---|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股票简况 |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美芯晟 | 688458 | 不适用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孟庆卓、何姗姗 |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董军峰、王桐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3年5月22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 | 2023年 |
|---|---|---|---|---|
8 / 254
| 期增减 (%) | ||||
|---|---|---|---|---|
| 营业收入 | 555,129,129.77 | 404,167,862.57 | 37.35 | 472,306,007.71 |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555,129,129.77 | 404,167,862.57 | 37.35 | 472,306,007.71 |
| 利润总额 | -37,057,944.96 | -99,681,318.56 | 62.82 | 19,482,484.6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069,407.73 | -66,567,127.54 | 78.86 | 30,153,546.9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3,367,751.02 | -93,082,044.96 | 64.15 | 6,168,347.7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566,186.52 | -77,081,101.61 | -55.12 | -152,616,815.94 |
| 2025年末 | 2024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3年末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826,043,604.28 | 1,889,097,759.39 | -3.34 | 2,082,058,775.70 |
| 总资产 | 1,965,488,926.05 | 1,996,913,482.37 | -1.57 | 2,155,707,764.3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3年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61 | 78.69 | 0.3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61 | 78.69 | 0.3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0.85 | 63.53 | 0.0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6 | -3.36 | 增加2.60百分点 | 2.0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1 | -4.70 | 增加2.89个百分点 | 0.41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0.69 | 40.60 | 减少9.91百分点 | 21.75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上升 37.35%,主要受益于智能传感器与充电管理芯片两大产品线放量。
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为-3,705.79万元,较上年同期的亏损9,968.13万元,增加6,262.3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6.94万元,较上年同期的亏损6,656.71万元,增加5,249.7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336.78万元,较上年同期的-9,308.20万元,增加5,971.42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均大幅增长,同时公司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带动费率下降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为本报告期内经营采购增加所致。
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为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亏损减少所致。
9 / 254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八、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125,143,942.62 | 139,942,143.43 | 156,491,252.08 | 133,551,791.6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671,138.56 | 1,335,697.63 | 5,312,920.40 | -24,389,164.3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623,462.93 | -1,738,297.78 | 257,829.27 | -30,263,819.5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84,730.25 | -35,380,707.53 | -43,326,464.49 | -37,074,284.25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5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04,217.15 | 第八节七、73 | 372,304.24 | -4,095.9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71,520.61 | 第八节七、67 | 882,398.00 | 9,255,809.1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0,750,922.80 | 第八节七、68/70 | 30,060,594.46 | 18,995,517.2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0 / 254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760.42 | -121,278.80 | -29,349.01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404,556.85 | 4,679,100.48 | 4,232,682.21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19,298,343.29 | 26,514,917.42 | 23,985,199.2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1 / 254
十、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
| 营业收入金额 | 55,512.91 | 40,416.79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 | /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12 / 25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 | |
| --- | --- | --- | --- | --- |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 |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 | |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 |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 |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 |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 |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 |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55,512.91 | | 40,416.79 | |
13 / 254
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 □不适用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3年 |
|---|---|---|---|---|
|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 -12,920,346.31 | -64,928,540.44 | 80.10 | 30,153,546.93 |
十二、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
| 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 | 901,706,684.23 | 828,569,223.97 | -73,137,460.26 | 21,272,271.88 |
| 应收款项融资 | 28,860,109.65 | 39,023,458.38 | 10,163,348.73 | |
| 非上市股权投资 | 7,020,000.00 | 7,665,400.00 | 645,400.00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59,993,189.72 | 59,993,189.72 | -6,810.28 |
| 合计 | 937,586,793.88 | 935,251,272.07 | -2,335,521.81 | 21,265,461.60 |
十四、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为保护公司商业秘密,从而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与客户及供应商所签订的相关保密协议/条款,对客户、供应商等的具体名称豁免披露。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专注于高性能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领域的技术驱动型企业,始终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发展引擎,构建形成“电源管理 + 信号链”双轮驱动的产品矩阵,核心业务覆盖智能传感器、充电管理芯片、模拟电源芯片等领域。在技术应用方向上,公司坚定推进“手机 + 汽车 + 机器人”三大战略平台布局,产品深度赋能通信终端、智能家居、汽车电子等主流行业,并持续向工业智能控制、人工智能及机器人等新兴高成长领域加速拓展。
2025年度,公司围绕三大战略平台持续深化产品线整合与技术创新,推动跨领域技术协同突破与市场多元化拓展,产品结构不断优化,核心品类实现量价齐升,整体市场竞争力与持续成长动能显著增强。
14 / 254
公司信号链芯片以智能感知为核心发展方向,产品体系涵盖光学追踪传感器、激光测距传感器、环境光与接近传感器等,可为智能终端与机器人等终端产品提供高精度环境感知与距离探测能力。电源管理芯片聚焦高效能量转换与管控,包括充电管理芯片与模拟电源芯片,主要产品包括无线充电收发芯片、快充协议芯片、电荷泵芯片、有线快充芯片、照明驱动芯片及辅助供电芯片等,具备高效率、高集成度与高可靠性等特点。
依托在信号链与电源管理领域的技术积累,公司同步推进车规级芯片产品落地,主要产品包括车载无线充电芯片、单/多通道汽车照明驱动芯片、雨量光照传感器等,助力汽车电子芯片实现自主安全可控,已逐步进入主流车企供应链。
公司研发团队在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设计领域具备核心竞争力,拥有自主PD/SPAD工艺技术和完整的知识产权布局,在数模混合架构、嵌入式算法开发方面积累深厚。基于自主高压集成工艺设计平台、光学工艺平台及全产业链整合能力,公司具备高度定制化芯片解决方案能力,持续强化技术创新与产品差异化优势。目前,公司产品已成功进入客户A、小米、三星、传音、荣耀、vivo、OPPO、联想、Meta、大疆、石头、追星、Anker、理想、吉利、比亚迪、奇瑞、Signify、Ledvance、佛山照明等国内外知名品牌供应链,市场覆盖与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1)智能传感器
公司智能传感器依据不同技术原理,主要划分为环境光及接近传感器、光学追踪传感器与激光测距传感器三大类别,可满足多场景下的感知与检测需求。公司产品具体如下:
| 产品类别 | 主要产品 | 主要特点 | 应用领域 |
|---|---|---|---|
| 智能传感器 | 接近传感器 | ||
| (Proxity | |||
| Senser) | • 集成红外光电二极管、VCSEL驱动和低噪声放大器等模块 |
15 / 254
| | | ● 采用超低功耗设计,待机功耗<0.7uA,工作功耗<10uA
● 搭载自研皮肤识别算法,皮肤识别准确率>98%@3mm
● 具备低噪声与强环境光抑制能力,极限场景SNR>20
● 公司的入耳检测芯片、皮肤识别芯片属于此类芯片 | |
| --- | --- | --- | --- |
| | 皮肤传感器(Skin Sensor) | ● 利用不同波长红外光对物质的吸收差异,实现皮肤识别与生物特征检测
● 集成 SWIR、IR 多路 LED、光电二极管、低噪声可编程放大器及高精度 ADC 等组件
● 具备高精度识别、低功耗、小体积的核心优势
● 专为 TWS 耳机、智能眼镜、AR/VR 等可穿戴设备设计 | |
| | 环境光传感器(Ambient Lighting Sensor) | ● 感知光照强度,适用于消费电子屏亮度调节、汽车头灯自动控制、仪表盘调光及安防监控等场景,实现舒适与节能
● 集成时序控制器、模数转换器(ADC)和高精度光电二极管等模块
● 多通道环境光检测使其具备高精度环境光检测能力
● 可根据环境光强度自动调节屏幕亮度,提升设备在不同光照环境下的适应性 | |
| | 闪烁光传感器(Flicker Sensor) | ● 专注环境光色温检测与闪烁检测
● 集成光电二极管、多通道色温检测电路以及闪烁检测电路等核心组件
● 专为智能手机与可穿戴设备设计,具备低功耗、高精度特性,可有效提升设备性能与用户体验 | |
| | 环境光和接近传感器(PS+ALS) | ● 集高精度、多功能、三通道的三合一环境光与接近检测传感器芯片
● 集成光线感应器、距离传感器和 LED 驱动等模块
● 具备高灵敏度、小体积和高稳定
● 拥有超宽增益范围,强光弱光均高灵敏,环境光检测灵敏度低至 0.001Lux
● 公司的窄缝三合一芯片归属于此类芯片 | |
16 / 254
| | 屏下色温和接近传感器
(Under Screen Optical Sensor) | ● 面向 OLED 屏幕下方应用
● 集成光电二极管、多通道色温检测电路、接近检测电路及多路激光驱动电路等核心组件
● 专为搭载低透过率屏幕的智能手机设计
● 提供高灵敏度、高信噪比的多功能集成解决方案
● 可在不同光线环境下精准感知并响应环境光色温与接近物体变化 | |
| --- | --- | --- | --- |
| | 光学追踪传感器
(Optical Tracking Sensor) | ● 国内首款同时集成旋转和按键检测的高性能、超低功耗的光学追踪传感器
● 集成 850nm VCSEL 发射器、红外接收阵列、高精度 ADC 及高速数字图像处理模块
● 基于激光导航技术,可以在不锈钢平面上为客户提供实时、微距、高精度、超低功耗的水平移动和旋转角度检测
● 旋转角度分辨率精确至 0.1 度
● 适合小体积、低功耗、高精度、集成度高的系统方案应用需求
● 公司的光学表冠旋钮检测芯片属于此类芯片 | |
| | 激光测距传感器
(Direct Time of Flight Sensor) | ● 基于直接飞行时间检测方案,集成单电子雪崩二极管、TDC 电路、直方图统计算法、VCSEL 驱动电路和微控制器等组件
● 基于飞行时间检测技术,可实现远距离、高精度距离测量
● 专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机器人等场景设计
● 提供高精度、高集成度、低功耗的传感解决方案 | |
(2)电源管理芯片
公司电源管理产品主要分为充电管理芯片和模拟电源芯片两大类,其中充电管理芯片包括无线充电接收端和发射端芯片、快充协议芯片、电荷泵芯片等;模拟电源芯片包括各类 LED 驱动芯片以及辅助供电芯片等。具体如下:
| 产品类别 | 主要产品 | 主要特点 | 应用领域 | |
|---|---|---|---|---|
| 充电管理芯片 | 无线充电 | 接收端芯片 | ● 支持 WPC 最新的 BPP 与 EPP 认证,同时支持主要手机厂商的专有无线快充协议 | |
| ● 支持最高 100W 正向充电和 18W 反向充电 | ||||
| ● 转化效率最高可达 98.5% | ||||
| ● 可编程控制的输出电压(25mV/档)和电流(25mA/档) | ||||
| ● 自适应同步整流器控制,以实现最高的系统效率和不同负载情况下的稳定通信 |
17 / 254
| | | | ● 独特的过压保护保证了器件整个生命周期中的可靠运行
● 可穿戴领域推出 1~3MHz 高频无线充电接收芯片,提升充电频率,降低线圈涡流损耗,提高充电效率、减少设备发热 | |
| --- | --- | --- | --- | --- |
| | | 发射端芯片 | ● 支持 WPC 最新的 BPP 与 EPP 认证,硬件支持 PD、QC2.0/3.0、FCP、SCP 快充协议
● 支持最高 120W 的输出功率
● 闪存容量最高可达 64K
● 支持 Q 值检测,精度可达到 1% 以内
● 多路调制解调器,确保可靠的通信方式
● 可穿戴领域推出 1~3MHz 高频无线充电发射芯片,提升充电频率,降低涡流损耗,提升充电效率、减少设备发热 | |
| | 有线充电 | 离线式反激 PWM 控制器芯片 | ● 通过控制原边 SiMOS 或 GaN 功率管的导通与关断,使能量由原边传输到副边
● 支持准谐振、连续及断续多种工作模式
● 具有高度集成与完备的保护功能等特点,能轻松满足六级能效要求 | |
| | | 同步整流控制器芯片 | ● 通过控制副边 SiMOS 的导通与关断时间,使 MOS 在合适的时机导通和关断,减少能量损耗
● 具备更高的系统效率
● 具备高集成、高频、低功耗、精确控制 MOS 开关时机等特点 | |
| | | 快充协议芯片 | ● 集成 USB Power Delivery 3.0 控制器与可编程电源(PPS)的 DRP 协议快速充电芯片
● 兼容性优异,支持 BC、QC、SCP、UFCS、PD 等多种主流快充协议
● 可为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充电解决方案 | |
| | | 电荷泵芯片 | ● 产品为基于迪克森架构的 4:1 开关电容充电芯片
● 支持多种工作模式,包括 4:1 模式、2:1 模式、正向直通模式、1:4 模式、1:2 模式以及反向直通模式
● 集成 SCP、UFCS 等充电协议,可有效简化客户产品外围电路设计
● 采用专属 MOS 版图优化导通阻抗,在 40V 输出条件下,转换效率可达约 96.5% | |
| 模拟电源芯片 | LED驱动 | 高 PF 开关电源驱动芯片 | ● 具有集成度高,抗浪涌、电网抗干扰能力强,品质稳定的特点
● 适用于开关电源,功率因数 PF>0.9,满足各国认证标准
● 支持 80V~400V 宽电压输入,可耐受 6000V 雷击浪涌
● 主要应用于 25W 以上工业及商业照明与电源产品,面向认证严格及供电环境较差的新兴国家市场
● 公司已扩充恒压产品系列,形成高 PF 恒流、高 PF 恒压完整产品线 | |
18 / 254
| | 通用驱动芯片 | ● 产品功率因数、抗雷击浪涌性能符合各国照明标准规范,为高亮度 LED 灯珠专用恒流驱动芯片
● 适用于无调光、无智能控制的应用场景,以低 PF 开关电源驱动芯片、线性电源芯片为主
● 多用于 25W 以下照明产品,面向认证要求较低、供电环境良好的成熟国家及地区市场
● 公司持续推进工艺优化升级,进一步提升产品 ESD 及浪涌防护能力 | |
| --- | --- | --- | --- |
| | 智能驱动芯片 | ● 支持 WiFi、蓝牙、红外、雷达、声控等智能模块,可通过 LED 照明驱动芯片接口实现亮度、色温、色彩调节
● 待机功耗低、调光线性度好、调光范围宽、调光分辨率高
● 满足各国照明标准规范
● 满足高端智能照明无频闪、护眼需求
● 依托升级工艺平台持续优化产品架构,同步提升调光性能与成本优势 | |
| | 辅助供电芯片 | ● 支持 WiFi、蓝牙、红外、雷达、声控等智能模块的供电应用,同时适配小家电及工业模组供电场景
● 集成度高,可集成采样电阻、续流二极管、反馈电阻等器件,并优化启动时间,适配范围广
● 持续优化产品系列,形成覆盖各功率段的产品矩阵,满足多场景应用需求 | |
(3)汽车电子芯片
公司汽车电子产品涵盖了雨量光照传感器、车载无线充电芯片和汽车照明芯片,具体如下:
| 产品类别 | 主要产品 | 主要特点 | 应用领域 |
|---|---|---|---|
| 汽车电子芯片 | 雨量光照传感器 | ● 集成红外雨量检测与环境光检测于一体的新一代车载智能传感器 | |
| ● 可实现车辆前雨刮、前大灯自动控制,替代手动操作,提升驾驶安全性与舒适性 | |||
| ● 具备高安全性设计,支持多重诊断与监控功能 | |||
| ● 拥有两路独立雨量检测通道和三路独立环境光检测通道 | |||
| ● 内置 LED 驱动、温度检测和电池电压检测功能 | |||
| 车载无线充电芯片 | ● 产品为基于磁感应原理的 Tx SoC 芯片,主要面向车规级应用场景 | ||
| ● 兼容最新 WPC Qi 无线充电规范 | |||
| ● 支持 USB-PD3.2(认证)和 UFCS 等多种私有快充协议 | |||
| ● 提供 15W 与 100W 全集成车规级发射端芯片标准解决方案 | |||
| 汽车照明芯片 | ● 产品包括前位灯、阅读灯、氛围灯等驱动芯片 | ||
| ● 采用 40V 工艺,已通过车规级认证,符合车载应用标准 |
19 / 254
| | | • 可有效解决传统分立方案电流精度低、抗干扰能力弱、缺乏保护机制等痛点
• 仅需外接电阻,即可实现稳定恒流输出,方案简洁易实现
• 具备 LED 开路、短路保护及报警功能,保障使用安全且效率
• 全新推出 24 通道多通道驱动芯片,适配贯穿式尾灯、格栅灯、动态转向灯;开关型驱动产品满足大电流头灯应用
• 车载 LED 驱动芯片耐压等级进一步提升至 60V 及以上,适配更复杂车载供电环境 | |
| --- | --- | --- | --- |
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集成电路行业典型的 Fabless 模式,专注于集成电路芯片的设计和销售,生产主要采用委托加工模式。在集成电路产品结构日益复杂的发展趋势下,Fabless 模式能够实现各方技术与资金资源的精准投入,目前已逐渐成为行业主流。
集成电路行业经营模式:

1. 研发模式
公司采用 Fabless 经营模式,以自主芯片设计与技术研发为核心竞争力,构建覆盖市场需求、技术预研、工程实现、量产交付的全流程研发管控体系,由市场、研发、运营、质量等部门协同推进,确保研发成果高效转化为市场化产品。
(1)立项阶段
市场部牵头开展新产品需求调研与可行性论证,围绕目标市场、技术路径、成本收益、竞争格局形成立项方案;联合研发、运营、质量等部门开展多维度风险评估与集体评审,评审通过后正式立项,确保项目方向与公司战略高度匹配。
(2)研发设计阶段
20 / 254
研发部依据立项需求输出工程研发文档与总体设计方案,拆解为可落地子模块,依次完成草稿设计、仿真验证、版图设计,并开展模块集成与合规性审核,保障产品性能与规格一致。设计成果通过内部评审后,启动工程样品流片。
(3)芯片验证阶段
运营部统筹晶圆代工与封装测试资源,完成工程样品制备;研发与质量部门联合开展多场景功能、性能及可靠性验证,全面验证芯片一致性与稳定性。样品通过全项验证与跨部门评审后,进入风险量产环节。
(4)预量产阶段
运营部组织小批量试产,研发部在封测环节采集数据、优化测试方案,形成量产标准与管控规范,保障产品良率与可制造性。预量产通过跨部门终审后,正式转入规模化量产。
- 采购与生产模式
在 Fabless 模式下,公司专注芯片研发、销售与全流程质量管控,生产环节采用委外代工模式。公司向合作晶圆厂输出自研集成电路版图,委托定制晶圆生产,并由专业封测厂商提供封装与测试服务,实现轻资产、高效率、规模化交付。
为保障供应链稳定与产品品质,公司建立覆盖供方管理、生产协同、变更控制、良率提升、成本管控、计划调度的全流程制度体系,包括《采购与供方控制程序》《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产品变更管理控制程序》《产品良率控制程序》《成本控制程序》《供应商和代工厂管理程序》《关键物料采购控制程序》《生产计划制定程序》《库房管理程序》《库房出入库操作规程》《库房来料抽样检验规范》等,以标准化管理支撑供应链高效运转。
- 营销模式
公司结合集成电路行业特点与自身业务布局,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依托经销商网络实现产品广泛覆盖与快速下沉,同时通过直销服务重点终端客户,提升响应效率与合作深度。经销模式以买断式销售为主,直销模式直接面向终端客户交付,两类模式协同互补。
公司建立完善销售管理体系,通过《合同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客户管理制度》《与客户有关过程控制程序》《技术支持服务规范》《客户财产管理程序》《产品交付管理流程》等制度,规范订单、合同、交付、服务全流程,保障客户权益与业务合规运营。
- 管理模式
公司坚守“质量是企业生命”的核心原则,以“质量是永恒的主题”为引领,构建贯穿研发、生产、客户服务的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提升产品可靠性与客户满意度。公司质量体系覆盖全业务链条,建立研发质量、生产质量、客户质量三大模块的标准化流程与管理制度,实现全方位、无死角的质量管控。在研发环节,公司坚持质量从设计源头抓起,将管控要求嵌入研发全过程,由 DQE(Design Quality Engineering)全程把关,并依托 PLM(Product Life Management)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实现研发过程可追溯、可管控、可优化,形成特色化研发质量管控模式。
在供应链与生产环节,公司建立严格的供应商准入、稽核与持续评价体系,新供应商须经多部门联合审核通过后方可准入;同时通过良率管理系统对生产良率进行实时监控、异常预警与快速改善,保障量产稳定可靠。公司还搭建了完善的客户质量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快速、专业、一站式的质量技术支持。目前,公司已通过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汽车电子 AEC-Q100、ISO26262 等 ASIL D 功能安全管理体系等 可靠性认证体系认证,可充分满足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等多领域的高品质应用要求。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所属行业
21 / 254
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和销售,根据《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集成电路设计”。
(2)所属行业发展概况
集成电路产业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产业,是全球科技与产业竞争的核心领域。2025年,在人工智能、新能源、机器人、汽车电子等新兴应用驱动下,集成电路产业创新迭代加快,市场空间持续拓展,行业整体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1. 全球及中国半导体市场
2025年全球半导体市场呈现稳步复苏态势。根据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WSTS)、美国半导体行业协会(SIA)数据,2025年全球半导体销售额7,917亿美元,同比增长 25.6%;预计2026年市场规模将进一步增长,继续保持向上发展态势。
区域层面,全球半导体市场格局呈现分化特征,中国大陆为全球最重要增长引擎之一,市场呈现区域分化与格局重构。根据海关总署2025年全年数据,集成电路进口数量5,916.92亿个,同比增长 7.8%,进口金额4,243.3亿美元,同比增长 10.1%;出口数量3,494.7亿个,同比增长 17.4%,出口金额2,019.01亿美元,同比增长 26.8%;出口增速显著高于进口,国产替代与产业升级成效明显,中长期成长空间依然广阔。
2. 公司核心细分行业
公司聚焦智能感知传感器、电源管理芯片等领域,下游应用覆盖消费电子、汽车电子、智能制造、人工智能、机器人等多个高增长场景,下游需求持续旺盛。
全球传感器市场规模稳步扩大,在汽车电子、智能制造、消费电子、医疗健康等领域广泛渗透,长期保持稳健增长。
根据头豹研究院数据,2025年中国光学传感器市场规模741.81亿元,2023-2027年复合增长率 12.04%。
受益于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工业与消费升级驱动,全球及中国电源管理芯片市场需求持续提升。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2025年中国电源管理芯片市场规模235亿美元,2022-2025年复合增速 16%,国产替代加速推进。
整体而言,集成电路行业技术门槛高、产业链复杂、应用场景广泛,行业正朝着高性能、低功耗、高集成度方向发展,全球供应链重构与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将成为行业长期发展的重要方向。
(3)行业基本特点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处于集成电路产业链上游核心环节,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与资本密集型产业,具有高投入、长周期、高技术壁垒、产品迭代快、全球化分工与竞争并存等显著特征,行业准入门槛较高。
从行业格局来看,全球半导体产业链分工协作与竞争博弈并存。在地缘政治、贸易环境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全球供应链稳定性面临挑战,各国持续加大对半导体产业的政策支持与资源投入,推动供应链区域化、多元化布局,技术自主可控与产业安全已成为全球主要经济体的核心战略方向。未来,全球供应链将向更安全、多元、弹性的方向发展,技术标准、产业生态与市场规则的竞争将进一步加剧,构建自主可控、安全稳定的产业链与供应链体系,成为行业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从应用与发展趋势来看,集成电路作为现代电子产品的核心基础部件,应用场景覆盖消费电子、通信、汽车电子、工业控制、医疗电子、航空航天等众多领域,市场空间广阔。在5G、人工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工业自动化等新兴领域快速发展的驱动下,车规级芯片、高端模拟芯片、工业控制芯片、电源管理芯片等细分领域需求持续增长,成为行业增长的核心动力。
长期来看,集成电路行业将持续朝着高性能、低功耗、高集成度、高可靠性方向升级演进,技术创新与工艺迭代不断加速。与此同时,全球供应链重构、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国产替代深化将成为行业中长期发展的核心主线。
22 / 254
(4)主要技术门槛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的技术壁垒并非局限于单一技术节点,而是体现在系统集成能力、长期技术积淀、产业链协同及全球化资源配置能力等多个层面。行业整体呈现出显著的壁垒效应与市场集中度特征,头部企业依托技术积累与生态构建形成持续竞争优势,新进入者通常面临技术、人才、资金、供应链等多重约束,进入与成长难度较高。
一是技术体系壁垒。集成电路设计属于多学科交叉的前沿技术领域,涉及微电子、材料科学、计算机、电子信息、自动化等多个专业方向,产品复杂度高、专业性强、技术迭代速度快。企业需具备长期研发经验积累、持续技术创新能力与前瞻性产品规划能力,才能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新进入者难以在短期内形成完备的技术体系与工程化能力,与行业内成熟企业存在明显差距,技术壁垒显著。
二是专业人才壁垒。集成电路设计对研发人员的理论基础、工程经验与创新能力均提出较高要求,尤其在先进工艺、数模混合设计、高端IP开发等领域,高端复合型人才稀缺。行业核心技术人员的培养周期较长,通常需要5—10年以上项目实践积累,人才供给具有明显的滞后性与稀缺性。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集成电路领域高端专业人才储备相对不足,进一步提升了行业进入门槛。
三是资金投入与周期壁垒。集成电路设计具有高投入、长周期、高风险的产业特征,研发、流片、测试、验证等环节均需要持续且大规模的资金投入。随着工艺节点不断演进,芯片开发成本与复杂度持续上升,投资回报周期相应延长。一般而言,芯片从架构定义、设计开发到流片量产通常需要2—3年,期间易受技术路线调整、市场需求波动等因素影响,项目失败风险较高,资金与时间投入构成重要的行业准入约束。
四是产业生态与供应链壁垒。当前集成电路行业竞争已从单一产品竞争升级为全链条、全生态体系的竞争。在制造环节,先进工艺产能资源集中,供应链协同与产能保障能力直接影响企业竞争力;在生态环节,芯片架构、系统软件、应用适配等形成高度绑定的生态闭环,后来者突破难度较大。在全球供应链格局重构与地缘环境变化的背景下,供应链安全、技术自主可控与产业生态话语权成为关键竞争维度。新进入者不仅需要突破技术约束,还需在复杂的全球产业分工体系中构建稳定的产业链支撑能力,行业壁垒呈现立体化、系统化特征。
(5)国家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2025年,集成电路产业在生产、出口和效益等方面均实现了显著增长。技术创新与市场需求发挥了明显的推动作用,政策支持和投资持续助力产业发展,产业链不断完善,国产化替代进程加快,区域集聚效应日益显著,企业竞争力不断提升。特别是在5G通信、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机器人等领域的带动下,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实现了从“量变”到“质变”的战略跃迁。中国“十五五”规划首次将集成电路定义为支撑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战略性核心产业,并将供应链安全上升至国家安全层面。2025年11月的“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全链条推动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高端仪器、基础软件、先进材料、生物制造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决定性突破”。公司作为集成电路领域企业,这些政策为其带来重要发展契机。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在国家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战略指引下,公司持续深耕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领域,依托技术创新与垂直领域深耕,2025年在智能传感器、无线充电、模拟电源等细分领域建立显著竞争优势,技术水平、产品竞争力、市场份额同步提升,成为国内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设计领域的领先企业之一。
(1)智能传感器技术领先,打造新质生产力标杆
公司聚焦智能传感器高价值赛道,凭借长期沉淀的激光与光学核心技术,在光电转换、信号处理、图像处理等关键领域构筑技术壁垒,搭建自主可控的技术与工艺平台。目前已形成覆盖消费电子、汽车电子、AI终端、服务机器人等领域的全场景产品布局,光学追踪、ToF激光测距、屏下光学传感等核心产品关键性能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报告期内,多款核心产品实现奖项认证与规模量产,成功切入头部终端供应链,传感器板块营收大幅增长,成为公司新兴增长曲线。同时,
23 / 254
公司持续攻坚光学传感、激光测距、抗干扰算法及光学封装等关键核心技术,逐步打破海外技术垄断,在关键工艺与器件环节实现产业链自主可控,稳步向全球一流智能感知芯片供应商迈进。
(2)充电管理芯片技术持续引领,工艺创新构筑竞争壁垒
作为国内无线充电领域领军企业,公司具备完全自主的技术架构与知识产权,多款首创产品关键性能跻身国际先进水平。2025年,公司持续完善全功率段无线充电芯片解决方案,率先推出适配行业新标准的80W接收端芯片,精准匹配旗舰终端及车载大功率应用需求。依托工艺升级与产业链深度协同,充电管理芯片规模优势持续释放,在产品性能、集成度与可靠性保持领先的同时实现成本优化。此外,多款快充产品顺利通过UFCS融合快充认证,公司获评工信部UFCS创新应用企业,无线充电芯片成功切入AI手机、智能配件、车载充电等高端供应链,市场渗透与技术实力同步增强,持续引领行业技术升级与创新发展。
(3)垂直整合与工艺创新,夯实全链条自主发展能力
公司坚持自主研发与工艺创新,深度整合上下游产业链,构建起具备核心竞争力的技术与产品体系。公司研发团队深耕高精度、低噪声模拟芯片设计,在数模混合架构、嵌入式算法等领域沉淀深厚技术能力;同时依托完善的光学仿真平台与实验体系,自研PD/SPAD工艺,显著提升器件灵敏度与可靠性,并实现多个关键环节自主研发与迭代升级。公司采用COT及半定制工艺,与上游晶圆厂深度联合开发制程,以战略入股方式深度绑定优质品圆、封测资源,搭建了稳定高效、成本可控的国产化供应链,为多业务板块长远发展筑牢坚实基础。
(4)头部客户深度协同,品牌价值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多款车规级芯片入选《2025 国产车规芯片可靠性分级目录》及《2025 中国汽车芯片供给手册》,并顺利通过 ISO 26262 ASIL D 功能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建立起满足汽车电子最高安全等级的全流程开发与质量管理体系,为汽车电子业务的规模化拓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公司超高灵敏度屏下色温和接近传感器荣获 2025 半导体生态创新大会“2024-2025 智能传感器优秀产品与解决方案”奖项;全集成直接飞行时间 DToF 传感器获得第五届中国集成电路设计创新大会“2025 中国创新 IC - 优秀芯擎奖”;多款快充产品通过 UFCS 融合快充认证,公司获评“工信部先进适用技术融合快速充电技术 UFCS 创新应用企业”,技术实力与产品竞争力获得权威机构与市场的高度认可。
面向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模拟与数模混合芯片核心技术,以创新驱动产品升级与市场拓展,巩固细分领域领先地位,丰富已有产品线的同时,完善智能产品感知矩阵,加快向国际一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迈进,为我国芯片产业自主可控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为股东创造持续稳定价值。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以高性能集成电路为核心底座的技术创新持续深化,端侧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智能机器人等新兴产业加速落地,形成多场景、多赛道共振增长格局,推动行业向智能化、集成化、自主化方向升级,为半导体产业打开广阔增长空间。
(1)新技术发展和趋势
1)智能化与集成化打造“智慧能源大脑”
电源管理芯片正从单一的供电组件转型为具备感知与决策能力的智能子系统。通过集成热感应、电流监测及动态调节功能,现代PMIC能根据负载实时调整功率输出,实现能效最优。同时,高度集成化设计将多路电压轨、保护电路及控制逻辑压缩至单芯片中,大幅缩减了PCB占用面积,满足了AI服务器及高端消费电子对微型化与系统稳定性的严苛要求。
2)边缘AI赋能传感器实现本地智能决策
传感器技术正经历从“数据采集”到“边缘决策”的质变。新一代智能传感器内置AI算法与预处理功能,能够在本地完成特征提取与简单推理,仅在检测到特定事件或异常时才唤醒主系
24 / 254
统。这种“事件驱动”模式不仅大幅降低了数据传输带宽与延迟,还有效解决了隐私安全问题,使传感器成为具备自主逻辑的智能节点,而非单纯的数据源头。
3)多维感知技术突破物理世界认知边界
多模态视触觉融合传感器正成为具身智能的核心突破,通过集成微型摄像头与光学解析算法,赋予机器人指尖“手眼协同”的高精度感知能力。该技术利用摄像头捕捉弹性体形变图像,结合算法解算光场变化,同步获取接触形貌、纹理、滑移及三维力分布等多维信息,感知密度远超人类手指,为具身智能模型提供了高质量训练数据,推动机器人从“看见世界”向“操作世界”进化。
4)前沿材料与光子技术驱动性能跃迁
材料科学的突破正在重新定义传感器的性能极限。新型压电材料、宽禁带半导体以及光子集成电路(PIC)的应用,显著提升了传感器的灵敏度、环境适应性与响应速度。特别是太赫兹与毫米波技术的演进,推动了通信与传感的一体化,使得高分辨率成像与无创健康监测成为可能,极大地拓展了感知技术的物理边界与应用场景。
5)垂直领域深度融合催生定制化需求
在机器人与医疗健康等垂直领域,传感器与电源芯片正呈现出深度定制化的融合趋势。人形机器人对精密操作的需求推动了力/触觉传感器与高能效驱动芯片的协同进化;而在医疗健康领域,临床级精度的无袖带血压与连续血糖监测技术,则依赖于超低功耗电源管理与高保真信号采集技术的完美结合,推动可穿戴设备从概念走向现实应用。
(2)新产业发展情况
1)机器人产业全面爆发,感知传感器需求进入高速增长期
波士顿咨询数据显示,2030年全球机器人市场规模有望攀升至1600亿-2600亿美元,十年维度行业体量或将实现近十倍增长。凭借全球第一大应用市场的优势,叠加《“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战略落地,我国明确2025年制造业机器人密度较2020年翻倍的发展目标。伴随人形机器人产业化提速、服务机器人走进消费市场,行业正式迈入场景多元化、技术大众化、国产化替代加速的全新发展阶段。
在具身智能、新质生产力与行业标准落地推动下,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人形机器人、特种机器人全面进入产业化落地阶段,成为传感器需求核心增量市场。机器人对环境感知、运动控制、人机交互、安全避障的要求持续提升,光学传感器、磁传感器、激光雷达、视觉传感器成为核心标配部件,需求呈现规模化、高端化、多融合特征。
工业机器人:聚焦高精度作业与柔性生产,广泛采用光学编码器实现高精度定位,3D视觉传感器完成工件识别与轨迹控制,磁传感器用于关节位置与扭矩检测,保障运动平稳与控制精度。高动态、高可靠性要求推动高端工业传感芯片持续升级。
服务机器人:以自主导航、避障、人机交互为核心,依赖激光雷达实现环境建模与路径规划,光学传感器完成障碍物检测与场景识别,磁传感器件提供稳定位置反馈,单台搭载多颗感知器件,成本下行推动渗透率快速提升。
飞行机器人:无人机对激光雷达、光学传感器、高精度测距与避障器件需求刚性,目前高端芯片市场由国际厂商主导,在产业链自主可控要求下,国产无人机芯片与传感器迎来关键突破窗口,市场替代空间广阔。
人形机器人:进入小批量量产阶段,感知系统占比高、需求多元。单台配备2-4颗激光雷达用于全身避障、手部精细操作与空间建模;3D视觉/光学传感器承担目标识别、深度感知与手势交互;磁传感器、力矩传感器用于关节闭环控制与力反馈,保障运动柔顺性;多传感器融合成为标配,推动高端感知芯片需求爆发。
特种 / 医疗 / 巡检机器人:对抗干扰、高精度、小型化要求突出,光学传感用于成像与检测,磁传感提供稳定位置与姿态感知,激光雷达用于复杂环境建模,成为机器人安全作业与精准执行的核心支撑。
整体来看,机器人产业已从技术验证进入规模化商用阶段,各类机器人对光学、磁学、激光雷达、视觉等感知器件的需求呈现刚性增长,多传感融合、小型化、低功耗、高可靠成为技术主线,为高性能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带来长期、确定的增长动能。
2)端侧 AI 深度落地,释放感知芯片核心价值
25 / 254
端侧 AI 凭借低延迟、高隐私、低能耗、强实时性优势,成为 AI 技术规模化落地的核心方向,推动智能设备从“联网”向“智联”升级,重构 AIoT 产业生态。
AI 智能眼镜:作为端侧 AI 核心载体快速商业化。全球技术市场研究机构 Omdia《AI 眼镜市场报告》显示,2024 年全球 AI 眼镜出货量 188 万台,2025 年达 870 万台,同比增长 322%。其中 Meta 以 740 万台占 85.2% 份额,中国大陆市场 95-100 万台,占比 10.9% 居全球第二;带屏 AI 眼镜占比从 3.3% 提升至 8.4%,出货量 73 万台。
AI 手机:生成式 AI 端侧集成驱动行业革新。Canalys 数据显示,2025 年全球 AI 手机出货量接近 4 亿部,渗透率达 34%;Canalys 预计 2028 年 AI 手机渗透率将提升至 54%。国内厂商加速 AI 能力部署,市场竞争进入白热化,带动高端传感器、信号链芯片需求提升。
AI PC:产业换机周期开启。2025 年成为 AI PC 规模化渗透的关键一年。英特尔、AMD 等持续推出专用 AI 处理器,Windows 系统深度强化本地大模型与端侧 AI 能力。根据 Canalys 最新预测,AI PC 在 Windows PC 市场的份额将由 2024 年的约 15% 快速提升至 2025 年 34%、2026 年 52%,全面带动芯片、散热、制造等全产业链升级。
3)汽车电动智能化加速,车规级模拟芯片量价齐升
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持续推动单车芯片价值量提升,新能源汽车成为模拟芯片核心增长引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汽协)数据显示,2025 年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1662.6 万辆和 1649 万辆,同比增长 29%、28.2%,整体渗透率达 47.9%,较 2024 年提升 7 个百分点;国内零售口径渗透率已突破 50.8%,正式迈入新能源主导阶段。
动力系统、智能座舱、自动驾驶等场景广泛搭载电源管理、信号处理、驱动与传感类芯片,车规级芯片需满足 AEC-Q100、ISO26262 等高可靠性标准。国际巨头在车载高端芯片领域仍占主导,国内厂商加速产品导入与车规认证,在电源管理、传感器等细分领域实现突破,车载市场已成为国产模拟芯片最重要的增量空间,行业整体呈现量价齐升态势。
(3)未来发展趋势
技术端:端侧 AI、多模态感知、先进封装、车规级工艺持续突破,芯片向高性能、低功耗、高集成、高可靠方向升级。
产业端:AI 硬件、低空经济、新能源汽车、机器人四大赛道协同发力,带动感知、电源、信号链芯片需求持续高增。
格局端:全球供应链重构加速,国产替代向高端、车规、工业、机器人等领域纵深推进,产业链自主可控成为长期主线。
生态端:多技术融合、多场景渗透、多主体协同成为常态,“芯片 + 算法 + 系统 + 应用”一体化生态构建成为核心竞争力。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5 年,端侧 AI、机器人等新兴应用快速崛起,打开行业全新增长空间。公司紧抓机遇,经过几年来在传感器领域持续的研发投入与市场开拓,产品矩阵更加丰富,新场景应用加快落地,实现经营质量稳步改善。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5,512.91 万元,同比增长 37.3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06.94 万元,同比减亏 78.8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336.78 万元,同比减亏 64.15%。
(一)优化产品结构,持续丰富产品矩阵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传感器和充电管理芯片产品线快速增长,产品全面覆盖智能手机、机器人、智能汽车、智能穿戴等主流终端,提供精准感知、稳定供电、长效续航的核心保障。公司多款核心芯片产品已顺利导入国内外头部客户,产品结构优化,促使公司毛利率同比提升 10.59 个百分点,其中,智能传感器营收同比增长 112.01%,毛利率提升 14.08 个百分点。充电管理芯片营收同比增长 58.48%,毛利率提升 7.42 个百分点。
智能传感器领域,公司拥有业界领先的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设计能力与算法经验,环境光与接近传感器、光学追踪传感器、ToF 激光测距传感器三大主力产品均已实现规模化量产,部分新品技术指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其中,光学追踪传感器已稳定批量供货国内头部智能
26 / 254
手表品牌,对应营收突破亿元,市场份额持续提升;ToF激光测距传感器已在头部家用机器人客户规模出货,并导入业内知名手机客户。
充电管理芯片领域,公司产品矩阵布局完善、覆盖层级完整,高功率产品匹配旗舰机型快充需求,中小功率产品逐步覆盖主流中端机型及多品类品牌配件市场。公司通过持续创新优化,提升产品竞争力与市场适配性,持续巩固充电业务优势。
公司坚持长期发展战略,2025年持续深耕研发创新,预计2026年研发投入将稳步加码,逐步拓展磁编码器、多模态视觉传感器等创新产品线。其中,磁编码器可实时反馈位置与角度数据,是保障智能终端运动稳定性与操作可靠性的核心。多模态视觉传感器集成高灵敏度动态视觉功能,精准识别物体形状纹理、动作、实时监测接触形变,可支持眼动追踪、手势识别、虚拟键盘映射、隔空遥控、灵巧手触觉感知等场景。公司将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盈利水平。
(二)坚持研发创新,积极布局战略新兴领域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快速迭代,端侧智能应用全面普及,公司构建交互、感知、供电一体化完整解决方案,深度适配全场景AI硬件发展需求,产品已在多个智能场景实现落地应用。
智能机器人领域,公司已形成视觉感知与运动控制的技术解决方案。视觉感知方面,公司ToF激光测距已导入头部客户,多模态视觉传感器可以用于灵巧手的精细感知、精准抓取、压力检测等;运动控制方面,公司布局研发高精度磁编码器可支撑人形机器人关节运动调控。
智能眼镜领域,公司产品已成功导入全球头部客户。公司自研光学传感器,可识别佩戴状态、适配环境光线、实现精准变焦。多模态视觉传感器通过精准捕获眼部、手势细微运动,打造高效流畅的人机交互方式。公司小体积、低功耗的无线充电芯片,可适配智能眼镜的便捷无线充电场景。
汽车电子领域,公司以车规级LED照明驱动、车载无线充电、车载传感器为核心方向,多款产品通过车规及专业质量体系认证。公司车规级智能调光产品已实现批量出货,可广泛适配汽车氛围灯、品牌标识灯、贯穿式尾灯等整车内外灯光场景,支持灯光智能调节,有效提升整车灯光质感,丰富座舱氛围,持续优化驾乘体验。
公司紧抓全球智能AI终端产业发展机遇,稳步落实全球化市场拓展战略。目前已面向多家国际知名品牌开展产品送样与量产导入,加速海外优质客户导入与市场渗透。
(三)聚焦核心战略方向,择优开展投资并购
公司专注于集成电路设计核心环节,依托充裕的资金储备,持续聚焦高性能数模混合技术,深化战略规划与业务布局。
近年来,受地缘环境、上游原材料及设备供给约束,叠加AI产业需求快速爆发,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上游产能资源持续紧张。公司通过战略入股及产线合作等多元方式,深度绑定上游优质资源,进一步稳固供应链体系,稳定盈利空间。
在产业延伸与业务拓展方面,公司已开启多项资本布局,先后战略投资星感微、讯喆,并购鑫雁微,与Fusionsight达成投资意向并开展业务合作;顺利切入激光雷达、多模态视觉融合传感器、磁传感器等新兴技术领域,实现跨品类技术融合与产品互补,完善全域产品布局。
未来,公司将紧跟产业发展趋势,结合自身技术与产品优势,通过战略投资、产业深度合作、外延并购等多元化方式,重点聚焦端侧AI、机器人、汽车智能化等高增长优质赛道,持续挖掘产业链优质标的。
(四)供应链深度整合,全产业自主可控
公司高度重视供应链整合及产业链协同发展,采用COT及半定制化工艺模式,深度联动上游晶圆制造、封测厂商资源。同时搭建了完整的自研工艺开发体系,自主开发PD/SPAD光电工艺、BCD集成工艺等,构建了从工艺、镀膜到光学封装的完整的光电集成解决方案,优化生产良率与成本结构,提升产品品质管控,稳定交付节奏,实现了产业链的自主可控。
27 / 254
(五)深化运营管控,赋能提质增效
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治理架构与管理流程,全面提升运营及管理效率,盈利质量稳步改善。营收与毛利增速显著高于费用增速,带动净利润大幅增长,三项费用合计占比同比下降 12.85 个百分点。未来,公司将延续高质量发展路线,依托系统化运营管控,持续强化核心竞争实力。
(六)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彰显企业信心
报告期内,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于报告期内实施了第三期股份回购计划,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第三期股份回购计划已累计使用回购资金 4,995.47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共实施三期回购计划,累计使用回购资金 16,976.67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以切实的行动增强投资者信心。
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1. 深化技术融合创新,打造核心竞争壁垒
公司以系统化创新与高集成技术为核心驱动,依托多学科技术融合优势与系统级架构研发能力,持续巩固细分领域技术领先地位。光学传感业务深度整合数模混合芯片、光路设计、自研 PD/SPAD 工艺、光学镀膜及图像处理等关键技术,形成全链条自主化技术体系,依托低噪声信号处理、高精度算法自研优势,产品核心性能全面对标并超越国际一线水平。无线充电领域创新采用高功率接收芯片搭配 4:2 电荷泵双芯片架构,显著提升系统效率与稳定性,为大功率无线充电量产落地奠定基础;模拟电源板块通过原创功率因数架构与恒流控制算法,创新实现灯光模拟量调光方案,持续引领行业技术革新。
2. 自研工艺垂直整合,筑牢供应链自主可控
公司具备自主工艺开发能力,是国内少数同时掌握光学工艺与高压工艺的芯片设计企业,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工艺开发体系。通过自主研发高压 BCD 及 PD/SPAD 光电工艺,推动设计与工艺协同优化,有利于提升产品性能、缩短迭代周期并增强成本竞争力,可为端侧 AI、智能传感、机器人等领域提供差异化产品支撑。同时,公司与国内主要晶圆制造及封装测试企业建立多维度的稳定合作关系,构建具备较强韧性的供应链体系,为业务规模扩张及新兴领域拓展提供可靠保障。
3. 聚焦终端客户需求,构筑多场景应用客户端优势
公司立足“电源管理+信号链”双产品平台,持续推进技术迭代与场景化方案落地,面向手机、汽车及机器人三大平台打造全场景应用解决方案。电源管理领域持续完善产品布局,实现从 LED 驱动向无线充电、有线快充、车载等领域的技术延伸与产品升级;信号链领域依托光学传感、ToF 激光测距传感等核心技术底座,持续拓展多模态视觉传感、磁传感等新兴方向,构建从视觉、触觉、环境光及空间感知到运动控制的多维感知布局,优化智能传感产品组合,培育业务增长点。公司紧扣终端客户实际应用需求,依托技术布局与产业协同能力,构建多元化解决方案,打造产品在智能手机、汽车电子、机器人战略领域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4. 战略人才梯队与知识产权,构建持续创新护城河
28 / 254
公司坚持人才强企与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组建具备多元技术背景的研发团队,研发人员占比超过 66%,核心人员拥有多年行业技术与管理经验,具备国际头部芯片企业从业经验,覆盖光学工艺、功率器件、系统架构、固件开发等关键技术方向。公司保持较高强度研发投入,2025年研发费用为1.70亿元,研发费用率 30.69%;通过长效激励与人才培养机制,持续提升研发效率,支持技术布局与产品迭代。报告期内,公司知识产权规模稳步提升,围绕核心技术、关键工艺及主力产品形成专利布局,为技术持续升级、市场拓展及经营风险防控提供支撑。
5. 实施全流程质量管控,深化与战略客户协同合作
公司秉持“用心做芯、全员参与、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建立覆盖研发、生产至交付的全流程质量管控体系,已通过ISO9001、ISO26262等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并运用PLM系统提升过程管理水平。依托全球化服务网络与快速响应机制,公司与多家头部客户开展产品供应及联合开发合作,进入国际知名品牌供应链体系。产品主要应用于通信终端、消费电子、智能家居等领域,并逐步拓展至端侧AI、工业控制、机器人、汽车电子等新兴方向。公司积极推进产业链协同与生态共建,维护稳定可持续的产业合作关系,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与市场竞争力。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三)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经过多年持续深耕与技术沉淀,已形成紧贴产业趋势、覆盖多应用场景、具备规模化落地能力的核心技术体系,为产品持续迭代与新领域拓展奠定坚实技术支撑。公司研发资源高度聚焦核心技术与战略产品方向,核心技术均来源于自主研发与原始创新,技术自主性与可控性突出,多项关键技术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新增11项核心技术,分别是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光学封装技术、宽电压范围消除频闪的线性驱动技术、线性全压恒功率技术2.0、无线充电切线圈技术、相位解调技术等。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掌握的主要核心技术如下:
|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描述和先进性 | 主要应用 |
|---|---|---|---|
| 1 | 稳定可靠的高效桥式整流器技术 | 通过公司自主研发的版图设计规则保证了整流器在各个负载电流下的鲁棒性;通过数模电路结合对桥式整流器进行快速精准开关行为做出响应,通过软件进行机制灵活的调整,从而使得整流桥稳定可靠高效率;通过合理的软/硬件接口设计,使整流器既能够被灵活控制又可以对输出负载的变化进行快速响应,使整流器能够更加适合于高压大电流应用。 | 数模混合SoC芯片无线充电领域 |
| 2 | 可靠的过压保护技术 | 通过芯片内部电压/电流传感器预先对可能造成过压的异常情况进行检测和区分,并且根据不同的异常情况做出最合理的响应。该技术解决了大功率应用中,尤其是负载跳变时引起的过压问题,保证芯片在各种环境下都能安全工作,实现系统稳定可靠。 | 数模混合SoC芯片无线充电领域 |
| 3 | 数字化 ASK/FSK 解调技术 | 通过高速采样电路将模拟的 ASK/FSK 信号转化为数字信号,并且用内置专用 DSP 对其进行解码。数字化 ASK 解调技术大大提高了 RTX 芯片在 TX 模式下的 ASK 解调能力,省去大量芯片外围电路,而且多通道、多方式数字解码器也保证了通信的稳定可靠,解决了 RTX 芯片反向充电的稳定性问题。数字化 FSK 解调技术提高了对 FSK 的检测精度和误差冗余接受程度,提高了芯片的兼容性,保证了 RX 芯片的通讯能力。 | 数模混合 SoC 芯片无线充电领域 |
|---|---|---|---|
| 4 | 高精度低压差 Power LDO 及正/反向电流检测技术 | 该技术为直流-直流转换提供了一种最优的电路结构。在无线充电过程中,需要保证发射端输出的功率与接收端输入的功率对齐,因此需要对电压、电流进行检测,就技术难度而言,电流检测难度远高于电压检测。高精度电流检测技术保证了 RTX 芯片同时集成了作为 RX 时的正向电流检测功能和作为 TX 时的反向电流检测功能,为大功率充电的异物检测提供了精准的保证。 | 数模混合 SoC 芯片无线充电领域 |
| 5 | 半桥启动电路技术 | 实现了整流器的一端用内部功率 MOS 接地,另外一端做整流功能的结构,这样的结构会使耦合系数倍增,保证了小电感时的启动耦合系数。该技术解决了更大电流应用时,手机等便携设备为了提高效率而减小电感量带来的耦合系数较低的问题。 | 数模混合 SoC 芯片无线充电领域 |
| 6 | Q 值检测技术 | Q 值检测技术能够准确地检测出 TX 线圈因受到异物的影响而产生的 Q 值变化,检测精度达到 1% 以内,实现以极低的功耗、更精确地检测到异物。 | 数模混合 SoC 芯片无线充电领域 |
| 7 | 高集成度小型化无线充电管理芯片技术 | 复用 MOS 管和电容,使电路结构更加简洁,集成了无线充电、开关电源和电荷泵技术,同时减少了外围匹配器件,充电接收电路占用 PCB 面积较小,能够满足小型化的要求。 | 数模混合 SoC 芯片无线充电领域 |
| 8 | SoC 中超低功耗技术 | 在功耗控制系统中,主控模块并不需要长期处于工作状态,只需要在特定时刻向功耗管理模块发送睡眠请求信号,就可实现自动进入低功耗状态,从而实现无线充 SoC 10uA 级超低功耗技术,具备高智能化、高灵活度的特点;通过超低功耗技术和 Q 值检测功能的交互,替代传统的 Rx 在位检测技术,在特定情况下自动唤醒检测 Rx 在位状态以进行无线充电,从而实现超低功耗,减小电池电量损耗,同时提高 Rx 检测的可靠性。 | 数模混合 SoC 芯片无线充电领域 |
| 9 | 更灵敏可靠的数字化 ASK 解调技术 | 在之前的数字化解调技术中,由于开关噪声的存在,芯片的解调输入信号存在较大的噪声,使得芯片不能够更加精细的检测到解调输入信号的电压变化。该技术通过对发射芯片 PWM 周期和数字采样定时器的混合调制,生成与开关噪声相关的采样时间窗口,从而使芯片内部的数字采样电路对解调输入信号的电压变化更加灵敏,提高了无线充电系统中带内通讯的可靠性。 | 数模混合 SoC 芯片无线充电领域 |
30 / 25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10 | 车载无线充电供电系统 | 该系统中的无线充电芯片具有超低功耗模块,在输入电压掉电的情况下,无线充电芯片进入低功耗模式,由超级电容供电给无线充电芯片和片外稳压模块,片外稳压模块为电机驱动、触摸等功能模块供电,从而满足车载无线充电掉电情形的使用需求,无需额外增加处理器,减少了系统成本和电路的复杂性。 | 数模混合 SoC芯片无线充电领域 |
| --- | --- | --- | --- |
| 11 | 新款无线充电发射芯片技术 | 通过集成谐振电容电压/电流双模检测技术,实现了更准确的异物检测功能;其次,在通讯系统方面进行了迭代升级,不仅优化了 ASK 调制解调技术架构,新增相位解调通道以配合传统的电压/电流解调,还搭载第二代数字解调模糊算法,使无线充电通讯的可靠性获得突破性提升,失败率较上一代产品降低了 90%;此外,通过集成高压大功率升降压控制器,在简化客户系统设计的同时,提高了功率环路控制的灵活性以及精度。 | 数模混合 SoC芯片无线充电领域 |
| 12 | 无线充电切线圈技术 | 设计一种切换线圈方式,通过切换线圈的方式支持 BPP/EPP 的大线圈大自由度,同时兼容未来 MPP 50W 的小线圈高功率磁吸定位方案,并且不需要新增当前 Rx 整流桥桥臂的个数。 | 数模混合 SoC芯片无线充电领域 |
| 13 | 相位解调技术 | 集成式通信解码方案,在电压解调与电流解调基础上融合相位解调,通过多维度信号联合解码,实现多场景无线充电通信的稳定、兼容解调。 | 数模混合 SoC芯片无线充电领域 |
| 14 | 原边检测及恒流控制技术 | 通过对原边(辅助绕组)的电压或电流的检测,通过内部的恒流算法,实现对副边(输出端)的恒流控制。该项技术创造性地提出了高 PF 单级恒流架构,在通过节省光耦等耦合器件、PCB 面积以降低成本的同时提高了芯片的可靠性,实现了单级高 PF 恒流控制,现已成业界较为流行的拓扑架构。 | 模拟电源领域 |
| 15 | PWM 转模拟调光技术 | 通过数字滤波及 DAC 技术相结合,把外部输入的 PWM 调光信号的占空比信息转换为内部模拟控制变量,从而实现全程模拟调光。通过双反馈环路的技术,解决积分环路在异常情况下反应速度慢的问题,实现了平滑调光与异常情况下快速保护的兼顾。该技术解决了 PWM 蕴波调光固有的频闪问题。相比于传统的模拟电平调光,一方面节省的外部的 RC 滤波器件;另一方面极大的提高了调光深度以及调光分辨率,该技术支持高 PF 应用,可满足欧盟照明新标准引领下的智能照明架构,同时还支持开关型驱动及线性驱动方案。 | 模拟电源领域 |
| 16 | 实时输出电压检测技术 | 实时输出电压检测技术实现了直接从市电产生低压供电的开关型降压系统,既为芯片自身提供供电电压,又给外部模组供电。通过对芯片自身供电电压的检测与控制,实现对输出电压的控制。该项技术极大地精简了外围电路,相比传统的阻容降压方案效率更高、精度更好、待机功耗极低,适合用于智能模组、家电控制器等的供电系统。 | 模拟电源领域 |
31 / 25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17 | 高 PF 无纹波技术 | 将去纹波技术与高 PF 应用相结合,利用双线性恒流环路,一路给 LED 供电,一路给外部电容供电。在波峰时,市电既给 LED 供电,也给电容供电;在波谷时,电容给 LED 供电。以成本优化的方式实现高 PF 与无频闪的结合,使单颗芯片同时实现高 PF、无纹波效果,满足欧盟新照明标准及北美能源之星频闪要求。 | 模拟电源领域 |
| --- | --- | --- | --- |
| 18 | 去频闪可控硅调光技术 | 通过引入储能电容,实现无频闪可控硅调光,在可规格导通时,输入电压点亮 LED 灯,同时给储能电容充电;当可控硅断开时,储能电容给 LED 放电,这样 LED 一致被点亮;同时可控硅导通时间控制 LED 的电流。 | 模拟电源领域 |
| 19 | 去补偿环路电源技术 | 使用 AGC 电路将输入电压引入控制器作为电源芯片内部基准,以开环的模式进行控制,不需要环路以及环路补偿,实现不同输入电压下输入功率一致。 | 模拟电源领域 |
| 20 | 新欧标及新国标电路的实现方法 | 本方案主要由充电控制模块+开关型控制模块+电压采样模块三部分组成。充电控制模块通过控制对储能电容的充电过程,使得储能电容的充电电流导通角前移,并且充电电流作为输入电流的一部分,提高输入电流和输入电压波形的一致性,从而提高了 DF 值,满足新 ErP/国标的要求;开关型控制模块实现输出电流或输出电压恒定;电压采样模块能够检测输出电压或输出电流的变化,从而改变充电控制模块的充电电流的大小,从而满足轻载或重载的情况下系统均能通过 ErP/国标标准。 | 模拟电源领域 |
| 21 | 700V-BCD 高压集成工艺 | 用精简的光罩层数实现高、中、低压器件的单片集成,通过优化工艺与版图实现优异的抗浪涌性能。该项技术是对既有技术的改进升级,具有先进性。 | 模拟电源领域 |
| 22 | 100V-BCD 器件工艺 | 以现有通用的 60V-BCD 器件工艺平台为基础,在不增加光罩层数的前提下自研 100V-BCD 器件工艺,开发出 80V、100V 器件,能够更好的节约生产成本。该项技术是对既有技术的改进升级,具有先进性。 | 模拟电源领域 |
| 23 | 开关短路 LED 串调光技术 | 通过半导体开关短路 LED 来实现调光,由于 DC/DC 的输出端有滤波电容,在半导体开关短路 LED 时,导致负载电压突然拉低,在其他未短路的 LED 上会产生一个瞬时的电容放电电流,该电流会引起 LED 突然闪亮,并且该电流远超过 LED 的额定。本技术通过预放电电路,解决灯光切换时闪灯与 LED 电流超额定问题 | 模拟电源领域 |
| 24 | 避免快速上电时闪灯的技术 | 在高侧结构的线性 LED 驱动电路中的 PMOS 管的栅极和输入电压端之间设置钳位模块,在上电时,钳位模块检测到输入电压,拉高 PMOS 管的栅极电压,使 PMOS 管断开,从而避免 LED 灯被短暂点亮的灯闪现象。
能够解决高侧结构的线性 LED 驱动芯片在快速上电时出现的内部功率管无法完全关闭,进而导致人眼识别到灯闪现象的问题,提高了高侧结构的 LED 驱动芯片的使用可靠性。 | 模拟电源领域 |
32 / 25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25 | 线性全压恒功率技术 | 采用独特的高耐压功率器件及输入电压检测技术,实现LED负载的串并联转换,从而实现线性全电压恒功率输出。切换平顺无闪烁,抗浪涌能力强。节省外围器件及整体BOM。 | 模拟电源领域 |
| --- | --- | --- | --- |
| 26 | 智能高压JFET供电技术 | 高压JFET供电技术节省了外部启动电阻,同时实现快速上电。进一步引入多阈值智能供电算法,解决了简单的JFET直接供电时JFET本身是发热问题,从而可以将该技术应用于大功率应用。 | 模拟电源领域 |
| 27 | 隔离单绕组恒流及过压保护技术 | 通过两个高压管脚的合理安排及独特算法,对桥后电压及主绕组电压进行操作,实现输入过压及欠压保护,输出过压保护及输出恒流。从而节省了辅助绕组及其对应元器件,极大地节省了系统BOM成本。 | 模拟电源领域 |
| 28 | 多通道电流匹配技术 | 通过创新的电流镜分散匹配方式,优化通道间电流匹配精度,使通道间匹配精度达到1%。 | 模拟电源领域 |
| 29 | 宽电压范围消除频闪的线性驱动技术 | 实时监测输出电流纹波,动态调整,保持在较宽输入电压范围输出无频闪。满足新欧标及护眼照明应用。 | 宽电压范围消除频闪的线性驱动技术 |
| 30 | 线性全压恒功率技术2.0 | 实时监测输入电压,驱动单串或两串或多串LED灯珠导通,并自动调节LED灯珠电流,保证在全电压范围内功率基本保持恒定。切换自然平顺,无闪烁现象。 | 线性全压恒功率技术2.0 |
| 31 | 高精度光传感器检测技术 | 通过光传感器及校准算法,实现精准快速的定位反馈数字微流控液滴,并具备一定纠错功能;光传感器在垂直方向进行距离检测,依靠光传感器直观、快速、准确、低成本的特点来定位液滴,无需考虑液滴极性等因素的影响,适用范围更广,结合训练模型后可以进一步提升液滴定位性能,使得方案成本低和精度高。 | 信号链芯片 |
| 32 | 高精度表冠旋转检测技术 | 通过光学检测模块进行表轴旋转角度的识别,对于表冠上的按键设置专用按键检测电路进行检测,使表轴旋转角度识别和按键检测的过程各自独立进行,通过对检测得到的旋转角度进行去除误旋转角度数据的处理,能够实时检测表冠的按键动作和旋转角度,提高了表冠的检测效率,同时消除了按键动作带来的角度误旋转数据,提高了旋转检测的角度准确度。 | 信号链芯片 |
| 33 | 宽动态范围环境光检测技术 | 通过计算不同阶段之间的时间与理论值比较,实现对光传感电路,无需比较器的饱和检测方式;能无需模拟比较器实现电流饱和检测,有利于减小电路占用面积,降低误触发风险,提高积分器输出范围。 | 信号链芯片 |
33 / 25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34 | 低功耗高精度接近检测技术 | 通过复制光电路积分器的输出端电流,利用复制的输出端电流流过等效电阻产生的压差,补偿由于运放带宽有限导致的输入电压变化,保证光电流量化过程中的电荷守恒,实现了简便有效的有限带宽影响消除,保证了感光器件处的电荷守恒,避免电荷误差的产生,减少了测量误差,提高了测量的精确度。 | 信号链芯片 |
| --- | --- | --- | --- |
| 35 | 低电压信号识别技术 | 采用一特定结构的施密特电路,通过将一降压 PMOS 管 M1 为二极管连接的 MOS 管,该 PMOS 管的漏极和源极连接在一起同时还连接触发器电路的另一 PMOS 管 M2 的源极,在低压范围内,能够避免出现负向阈值电压太高导致输出信号无法识别逻辑高电平或错误识别逻辑低电平的情形,提高了施密特触发器低电压应用的准确度和可靠性。 | 信号链芯片 |
| 36 | 高电压静电防护技术 | 通过公司自主研发的高电压静电防护技术保证了 CAN 总线端口良好的耐压能力和静电防护能力,满足车规级高可靠性的应用要求。 | 信号链芯片 |
| 37 | 基于光电传感器位移识别的高精度柔性屏状态检测技术 | 通过设置具有位移识别功能的光电传感器,获取柔性屏在翻折或伸缩过程中的位移活动参数,解决了现有传感器所存在的电磁干扰问题,提高了柔性屏状态检测的精准度。 | 信号链芯片 |
| 38 | 基于光电传感器特征识别的高精度柔性屏状态检测技术 | 通过设置具有特征识别功能的光电传感器,获取柔性屏在翻折或伸缩过程中的位移活动参数,解决了现有传感器所存在的电磁干扰问题,提高了柔性屏状态检测的精准度。 | 信号链芯片 |
| 39 | 高精度图像识别与图像处理技术 | 光学传感器芯片通过特定的图像识别与图像处理方式,实现了对移动目标位移及特征的快速识别,可有效提高识别精确度及效率。 | 信号链芯片 |
| 40 | 光传感器距离检测抗干扰技术 | 通过对多个特定反射光数据进行频域变换,得到幅频信息,根据幅频信息中设定频率对应的幅值,判断智能设备的距离。可有效屏蔽环境中其他频率的干扰光信息,提高了距离检测的抗干扰能力,能够更准确地提取发射光与物体相互作用的信息,从而提高了距离检测的精度。 | 信号链芯片 |
| 41 | 高精度远距离飞行时间激光测距技术 | 通过发射一系列的激光脉冲,用高灵敏度的单电子雪崩击穿二极管检测返回的光信号,计算光脉冲的飞行时间,通过内部集成的直方图处理算法统计多次时间数据的直方图分布,从而计算出距离,在实现高精度测距的同时大大提高检测的距离范围。 | 信号链芯片 |
| 42 | 生物特征识别技术 | 通过不同波长的红外光对不同物质的吸收特性差异,可以实现对皮肤中水分检测以及对心率血氧等特定生物特征的识别,可用于实现高精度的皮肤识别、活体检测和健康检测等功能。 | 信号链芯片 |
| 43 | 光学封装技术 | 通过 SIP 光学封装技术,集成滤光片、光学传感器芯片、垂直腔体激光器、基板、遮光盖等组件,实现了对特定波长光的发射和接收的光学传感器,能够有效的减小器件的体积大小和提高抗环境光干扰特性。 | 信号链芯片 |
34 / 254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
|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3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国际发明专利授权3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89项,实用新型专利103项,软件著作权3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1项。报告期内(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获得新增授权知识产权为31项(其中发明专利23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 发明专利 | 11 | 23 | 179 | 92 |
| 实用新型专利 | 8 | 8 | 112 | 103 |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 软件著作权 | 4 | 0 | 7 | 3 |
| 其他 | 0 | 0 | 11 | 11 |
| 合计 | 23 | 31 | 309 | 209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70,353,749.45 | 164,105,795.11 | 3.81 |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170,353,749.45 | 164,105,795.11 | 3.81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0.69 | 40.60 | 减少9.91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
35 / 254
| 1 | 大功率无线充电发射芯片 | 7,000 | 990.62 | 5,990.43 | 验证及量产阶段 | 本项目是一款基于磁感应的Tx SoC,集成了USB-PD,QC,UFCS等最新快充协议,大功率无线充电所必须的PMIC单元,支持一芯多充等功能,为消费类电子提供了高集成度、低成本、功能丰富的无线充电解决方案。 | 国际领先 | 消费类电子(智能手机、一芯双充/一芯三充等配件产品) |
|---|---|---|---|---|---|---|---|---|
| 2 | 车规级全集成无线充电发射芯片 | 1,000 | 347.89 | 669.86 | 验证及量产阶段 | 本项目是一款基于磁感应的Tx SoC,主要面向车规级应用。可以兼容最新的无线充电标EPP1.3,为车载无线充电提供了标准的解决方案。 | 国内领先 | 汽车电子 |
| 3 | 小功率无线充电接收芯片 | 4,000 | 160.81 | 3,751.89 | 验证及量产阶段 | 本项目为研发小功率RTx SoC,在减小芯片成本的同时,支持小电感无线充电、高频无线充电等专门为可穿戴设备的无线充电技术,使智能手表、TWS耳机等可穿戴设备获得更快的无线充电速度和更低的成本。 | 国内领先 | 智能手表、TWS耳机等可穿戴设备 |
| 4 | 中功率无线充电接收芯片 | 3,000 | 944.09 | 2,407.50 | 验证及量产阶段 | 本项目为研发RTx SoC,该芯片采用90nm BCD工艺,在减小芯片成本的同时,支持小电感无线充电、高频无线充电等专门为可穿戴设备的无线充电技术,使智能手表、TWS耳机等可穿戴设备获得更快的无线充电速度和更低的成本。 | 国际领先 | 智能手机;智能手表、TWS耳机等可穿戴设备 |
| 5 | 集成反向充电无线快充接收芯片 | 4,000 | 197.79 | 3,522.09 | 验证及量产阶段 | 本项目为研发RTx SoC,集成了无线充电的发射和接收功能,为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提供了大功率无线接收的功能和为其配套设备(如电容笔、键盘、TWS耳机等)无线发射功能。因此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加方便的无线充电体验。 | 国内领先 | 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电脑等 |
| 6 | 大功率无线充电接收芯片 | 6,500 | 1,550.43 | 5,681.65 | 验证及量产阶段 | 本项目是一款基于磁感应的RTx SoC,通过芯片内部特殊的整流器设计,使芯片支持小电感、大功率的无线接收方案。因此从架构上节省了现在大功率无线充电方案中所需要的高压电荷泵芯片,在节省整体方案成本的同时带来更加快速、更高功率的无线充电解决方案。 | 国际领先 | 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移动电源等 |
36 / 254
| 7 | All-in-one无线充电发射芯片 | 5,500 | 1,525.81 | 4,495.90 | 验证及量产阶段 | 本项目为研发 All in OneTx SoC,集成高频带内通讯技术、功率级和 USB-PD 协议栈等模块,为 IoT 设备提供体积更小、成本更优化的无线发射器。 | 国内领先 | 智能手表;TWS耳机;平板电脑;穿戴设备 |
|---|---|---|---|---|---|---|---|---|
| 8 | 4:1 电荷泵芯片 | 2,500 | 346.94 | 1,473.04 | 验证阶段 | 本项目为小型化开关电容型电荷泵芯片,为手机等便携智能设备提供更为高效、低成本的大功率充电方案;其内部集成了 UFCS 等快充协议,扩展大功率充电的兼容性。 | 国内领先 | 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电脑等 |
| 9 | 高效充电与电源转换芯片 | 3,000 | 1,144.50 | 1,144.50 | 研发阶段 | 本项目是一款高效率、高集成的电源管理芯片,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及充电配件提供 国内领先的大功率充电与对外放电方案,同时兼顾成本优化与协议兼容性,最终实现从设备端到配件端的完整、智能、灵活的电源转换与管理解决方案。 | 国内领先 | 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充电配件等 |
| 10 | 快充协议芯片 | 1,500 | 319.81 | 1,407.02 | 验证阶段 | 本项目是一款用于快速充电的 DRP 协议的 IC,集成 USB Power Delivery3.0 控制器和可编程电源(PPS);它还支持多种快速充电协议,如 BC、QC、SCP、UFCS、PD 等。 | 国内领先 | 充电器、充电宝等适配器 |
| 11 | 车规级信号链芯片 | 5,500 | 906.03 | 2,566.97 | 研发及量产阶段 | 本项目包括面向车规级应用的系统基础芯片和信号链接口芯片。能够满足汽车电子应用中高集成度、低功耗、高可靠性、高安全性的通讯及电源管理整体解决方案的应用需求。 | 国际一流 | 汽车电子 |
| 12 | 光学表冠传感器 | 2,000 | 263.99 | 1,610.85 | 研发及量产阶段 | 本项目为研发用于智能手表、AR 眼镜等应用中的光学表冠传感器芯片。本芯片集成高速图像传感器、运动图像处理算法、VCSEL 驱动、按键识别等模块,可以实现高速高精度的旋转角度检测和按键按压功能检测,适合小体积、低功耗、高精度、集成度高的系统方案应用需求。 | 国际领先 | 智能手表;AR眼镜 |
| 13 | 环境光检测和近距离检测全 | 6,500 | 1,649.75 | 4,499.60 | 研发及量产阶段 | 本项目为研发高性能环境光检测和近距离检测的全集成传感器芯片,集成光线感应 | 国内 | 笔记本电脑;平板 |
37 / 25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 集成传感器 | | | | | 器、距离传感器和 LED 驱动等模块,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及笔记本电脑提供体积更小、功能更全、可靠性更高的光学传感器。具有高综合竞争力、高稳定性、高集成度、高友好性等优势。 | 领先 | 电脑:智能手机 |
| --- | --- | --- | --- | --- | --- | --- | --- | --- |
| 14 | 近距离检测传感器 | 1,000 | 421.40 | 715.83 | 量产阶段 | 本项目为研发超低功耗近距离检测传感器芯片,集成红外光电二极管、VCSEL 驱动和低噪声放大器等模块,为 TWS 耳机、智能手表等可穿戴设备提供功耗更低、精度更高、体积更小的光学传感器。 | 国内领先 | TWS 耳机 |
| 15 | 环境光检测传感器 | 4,500 | 1,870.29 | 3,765.32 | 研发及量产阶段 | 本项目为研发高性能环境光检测传感器芯片,集成多通道环境光检测、温度补偿和暗电流消除等模块,为智能电视、平板电脑等设备提供精度更高、适应范围更广、可靠性更高的光学传感器。 | 国内领先 | 智能电视、平板电脑 |
| 16 | 飞行时间传感器 | 3,000 | 764.19 | 1,539.20 | 研发及量产阶段 | 本项目是一款基于飞行时间检测的激光测距传感器芯片,集成单电子雪崩二极管、TDC 电路、直方图统计算法、VCSEL 驱动电路和微控制器等,可以实现更远距离更高精度的距离检测,为智能手机以及智能机器人等应用提供了高精度、高集成度、低功耗的传感器芯片。 | 国内领先 | 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机器人等 |
| 17 | 车规级LED 驱动芯片 | 6,500 | 1,768.37 | 3,488.03 | 研发及量产阶段 | 本项目是一系列输出电流可调节的线性及开关型 LED 车灯驱动芯片,功率管集成,应用电路简洁,仅需外部电阻就可实现稳定的恒流输出车规级应用芯片,符合 AEC-Q100 认证标准。 | 国内领先 | 汽车照明,贯穿式汽车尾灯,驻车灯,示宽灯、刹车灯等;汽车内部照明冰柜内部照明 |
| 18 | 高 PF 开关电源驱动芯片 | 3,500 | 495.71 | 3,114.78 | 研发及量产阶段 | 本项目芯片工作在准谐振模式,同时使效率和抗电磁干扰的性能都得到提升,通过内部集成的 THD 补偿电路,可以满足更低 THD 和奇次谐波的需求。 | 国内领先 | LED 照明驱动:路灯、工矿灯、投光灯、装饰灯 |
38 / 254
| 19 | 高效率线性恒流驱动芯片 | 3,500 | 513.37 | 2,803.87 | 研发及量产阶段 | 本项目为研发可PWM调光的线性恒流LED照明驱动控制芯片。通过输入PWM的占空比信号调节灯电流,并且有较高的恒流精度,待机损耗低。 | 国内领先 | 智能照明;LED光源类产品 |
|---|---|---|---|---|---|---|---|---|
| 20 | 700V-BCD高压集成工艺 | 2,000 | 312.36 | 1,746.31 | 验证及量产阶段 | 本工艺包括低、中、高压到超高压的元器件的工艺集成,电压最高可达700V,具有降低芯片生产成本、提升芯片性能等优势。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LED照明驱动、AC/DC电源管理、充电器等芯片设计 |
| 21 | 智能开关调光芯片 | 2,000 | 208.86 | 1,497.35 | 验证及量产阶段 | 本项目芯片PWM调光信号直接输入芯片无需外围增加RC元件即可实现无频闪模拟调光,采用自主专利技术,调光一致性好,且调光全程均可实现防潮过压保护。 | 国内领先 | 智能照明;LED光源类产品 |
| 22 | 低功耗辅助电源芯片 | 3,000 | 327.53 | 2,331.00 | 研发及量产阶段 | 本项目芯片集成了高压启动和高压功率管,具有高集成度,通过输出电压给芯片供电,实现了更小的待机功耗。 | 国内领先 | 家电;充电器、适配器、照明等 |
| 合计 | / | 81,000 | 17,030.54 | 60,223.00 | / | / | / | / |
情况说明
无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基本情况 | ||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87 | 180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66.08 | 66.18 |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1,744.96 | 10,782.26 |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62.81 | 59.90 |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 --- | --- |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
| 博士研究生 | 9 | |
| 硕士研究生 | 84 | |
| 本科 | 89 | |
| 专科 | 4 | |
| 高中及以下 | 1 | |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39 / 254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35 |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03 |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46 |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3 |
| 60岁及以上 | 0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6、其他说明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收增长,产品结构优化,综合毛利率提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大幅收窄。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及产业布局完善,预计公司将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水平。如果后期下游终端市场需求持续下降、市场竞争加剧、宏观景气度下行、国家产业政策变化,或者公司新品放量未达预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产品迭代及技术创新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产品更新换代及技术迭代速度快,持续研发新产品是公司在市场中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目前,行业内企业主要根据市场需求变动和工艺水平发展对现有技术进行升级迭代,以保持产品竞争力。未来,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准确地把握市场需求和技术趋势、突破技术难关,无法研发出具有商业价值、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可能会对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高端人才流失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属于人才和技术密集型产业,高端、专业人才是公司综合竞争力的体现和未来持续发展的基础。经过多年发展和培养,我国已拥有了大批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从业人员,但与国际顶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比,高端、专业人才仍然可贵难求。目前,公司已针对优秀人才提供了丰厚的薪酬及激励措施,但随着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同行业公司仍可能通过更优厚的待遇吸引公司技术人才,或公司受其他因素影响导致公司存在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如果未来公司的专业人才不能及时引进或既有人才团队出现流失,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凭借多年技术创新,积累了一系列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核心技术覆盖产品研发、生产等生命周期,形成公司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仍有多项产品处于研发阶段,即公司在持续不断探索并形成核心技术。公司对核心技术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技术所涉主体签署保密协议、为技术申请各类产权保护等,以确保核心技术安全保密。尽管如此,未来如果
40 / 254
因员工个人疏忽、工作失误或外部恶意窃取,导致公司核心技术外泄,可能会对公司核心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成果及业绩。
(四)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大额研发投入风险
集成电路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技术迭代升级周期短,研发投入成本高。为保证产品的先进性,集成电路设计公司必须持续进行大量研发投入,通过不断的创新尝试并耗费一定的试错成本才能获得研发上的攻坚成果,因此重资本形成了行业壁垒。随着市场需求不断迭代更新、产品制造工艺持续升级,若公司不能持续投入资金,或在研发方向上未能做出正确判断,或在研发过程中关键技术未能突破、产品性能指标未达预期,或开发的产品不能契合市场需求,公司将面临研发失败的风险,前期的研发投入将难以收回,且会对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2、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迅速发展和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在外部市场扩张、产业链资源整合、产品质量管控、内部组织架构调整等方面将面临一定的挑战。公司将持续建设管理体系、优化内外部信息流沟通渠道、提高管理决策效率,以确保对前述挑战快速响应并形成稳健优秀的应对能力。未来,如果公司的管理方式、管理能力及效率无法快速匹配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可能会对公司的管理情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毛利率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主要受半导体行业发展、市场供求关系、技术先进性、产品结构、产品更新迭代、市场销售策略等因素综合影响。未来,如果半导体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市场行情有较大波动,或公司无法保持技术先进性、无法通过持续研发完成产品的更新换代致使产品市场竞争力下降,或公司产品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综合毛利率下降,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及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2、存货跌价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存货规模可能上升。未来,如果市场竞争加剧、市场需求有所变化,或公司不能有效拓宽销售渠道、优化库存管理、合理控制存货规模,将会导致存货积压,从而提高存货跌价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境外销售和采购以外币报价和结算的情况,尽管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已经对合同签订和款项结算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汇率波动因素进行了审慎考量与应对,但鉴于国际政治和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汇率的波动性仍然存在。因此,如果未来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汇率发生较大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表现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六)行业风险
公司专注于高性能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属于集成电路产业。集成电路产业是高度资本和技术集中的领域,行业的发展一方面依赖于业内企业研发技术的进步来持续推动,另一方面也与宏观经济环境紧密相连。近年来,随着产品技术快速发展,下游行业及领域的市场需求变化明显,终端客户产品更新换代加速。未来,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出现较大不确定性,将传导影响至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行业,可能会导致行业复苏放缓;如果下游应用领域所处的行业受到其自身
41 / 254
的周期性影响或者冲击,将可能导致该领域对芯片产品的需求缩减,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宏观环境风险
集成电路行业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地缘政治及国际贸易等宏观环境因素的影响较大。一方面,地缘政治紧张局势的加剧增强了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国际市场的贸易限制对集成电路行业的供应链有所冲击,导致行业市场竞争加剧,整体复苏仍旧需要一定时间。未来,如果全球地缘政治环境及国际贸易摩擦不确定性有所加剧,可能会对集成电路行业的整体复苏产生不利影响,导致产业链上游供给受限及下游需求不足,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具体参见本节“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 营业收入 | 555,129,129.77 | 404,167,862.57 | 37.35 |
| 营业成本 | 365,851,290.69 | 309,166,331.60 | 18.33 |
| 销售费用 | 29,077,361.18 | 26,706,394.07 | 8.88 |
| 管理费用 | 42,618,820.48 | 37,338,373.78 | 14.14 |
| 财务费用 | -1,031,052.77 | -5,179,549.65 | 80.09 |
| 研发费用 | 170,353,749.45 | 164,105,795.11 | 3.8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566,186.52 | -77,081,101.61 | -55.1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755,924.34 | -201,460,798.10 | 68.8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046,800.44 | -133,771,940.51 | 55.86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智能传感器与充电管理产品线销售大幅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收入增加,对应的成本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人员薪酬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管理人员薪酬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加大了研发投入,研发薪酬增加、办公费等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报告期内经营采购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支付理财投资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回购股票减少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 254
2、收入和成本分析
2025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5,512.91万元,同比增长 37.35%;营业成本36,585.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8.33%;2025年综合毛利率为 34.10%,较2024年增加10.59个百分点。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集成电路 | 555,129,129.77 | 365,851,290.69 | 34.10 | 37.35 | 18.33 | 增加10.59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模拟电源芯片 | 177,076,802.46 | 151,935,849.03 | 14.20 | -6.30 | -7.89 | 增加1.48个百分点 |
| 充电管理芯片 | 231,472,882.84 | 142,851,538.29 | 38.29 | 58.48 | 41.48 | 增加7.42个百分点 |
| 智能传感器 | 146,579,444.47 | 71,063,903.37 | 51.52 | 112.01 | 64.29 | 增加14.08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境内 | 490,555,205.47 | 315,420,321.14 | 35.70 | 48.47 | 28.40 | 增加10.05个百分点 |
| 境外 | 64,573,924.30 | 50,430,969.55 | 21.90 | -12.44 | -20.60 | 增加8.02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经销 | 507,341,813.42 | 323,349,653.80 | 36.27 | 43.06 | 21.73 | 增加11.17个百分点 |
| 直销 | 47,787,316.35 | 42,501,636.89 | 11.06 | -3.54 | -2.40 | 减少1.0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实现55,512.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7.35%,毛利率提升10.59个百分点,主要为智能传感器和充电管理芯片的快速增长所致;
- 按照产品划分,模拟电源芯片产品收入17,707.6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6.30%;充电管理芯片产品收入23,147.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8.48%,主要为充电管理芯片规模效应凸显,工艺得到优化;智能传感器产品收入14,657.94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112.01%,毛利率提升14.08个百分点,主要为智能传感器领域部分新品技术指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相关产品在多家知名品牌中实现量产并销售所致;
43 / 254
- 按地区划分,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为境内,境内销售实现营业收入49,055.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8.47%;境外销售实现营业收入6,457.3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2.44%。
- 按销售模式划分,公司主要的销售模式为经销,经销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734.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3.06%;直销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778.7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54%。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
| 芯片 | 万颗 | 212,016.74 | 229,124.83 | 11,439.52 | 14.68 | 31.07 | -59.93 |
产销量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产销率 108.07%,生产量比上年增加 14.68%,销售量比上年增加 31.07%,产品库存量比上年下降 59.93%,主要系智能传感器和充电管理芯片的销售量快速增长。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4). 成本分析表
| 分行业情况 | |||||||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集成电路 | 原材料 | 228,662,281.62 | 62.50 | 203,445,337.05 | 65.80 | 12.39 | |
| 委外加工 | 135,820,608.71 | 37.12 | 104,523,466.55 | 33.81 | 29.94 | ||
| 其他 | 1,368,400.36 | 0.37 | 1,197,528.00 | 0.39 | 14.27 | ||
| 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模拟电源芯片 | 原材料 | 82,957,541.27 | 54.60 | 95,958,732.46 | 58.18 | -13.55 | |
| 委外加工 | 67,982,417.20 | 44.74 | 68,023,161.87 | 41.24 | -0.06 | ||
| 其他 | 995,890.56 | 0.66 | 961,701.36 | 0.58 | 3.56 | ||
| 充电管理芯片 | 原材料 | 104,639,920.78 | 73.25 | 77,436,776.57 | 76.69 | 35.13 | |
| 委外加工 | 37,960,890.48 | 26.57 | 23,364,240.21 | 23.14 | 62.47 | ||
| 其他 | 250,727.03 | 0.18 | 167,281.31 | 0.17 | 49.88 | ||
| 智能传感器 | 原材料 | 41,064,819.57 | 57.79 | 29,973,888.48 | 69.30 | 37.00 | |
| 委外加工 | 29,877,301.03 | 42.04 | 13,212,003.93 | 30.54 | 126.14 | ||
| 其他 | 121,782.77 | 0.17 | 68,545.41 | 0.16 | 77.67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晶圆、MOS等原材料成本、封装测试等委托加工费用和其他杂项费用。
受产品结构和产量变动的影响,模拟电源芯片产品原材料金额同比下降 13.55%,充电管理芯片原材料金额同比增加 35.13%,智能传感器原材料金额同比增加 37.00%。
44 / 254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或供应商视为同一客户或供应商合并列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际控制的除外。
下列客户及供应商信息按照同一控制口径合并计算列示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将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或供应商视为同一客户或供应商合并列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际控制的除外。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6,774.5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6.2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公司前五名客户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 1 | 客户一 | 23,628.02 | 42.57 | 否 |
| 2 | 客户二 | 6,181.22 | 11.14 | 否 |
| 3 | 客户三 | 2,571.21 | 4.63 | 否 |
| 4 | 客户四 | 2,377.38 | 4.28 | 否 |
| 5 | 客户五 | 2,016.74 | 3.63 | 否 |
| 合计 | / | 36,774.57 | 66.25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客户二、客户三因在本年度销售额增长新增为前五名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10% 的贸易业务前五名销售客户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3,233.3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2.3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45 / 254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供应商三因在本年度采购额增长新增为前五名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10% 的贸易业务前五名供应商
C.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贸易业务收入
3、费用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 销售费用 | 29,077,361.18 | 26,706,394.07 | 8.88 |
| 管理费用 | 42,618,820.48 | 37,338,373.78 | 14.14 |
| 研发费用 | 170,353,749.45 | 164,105,795.11 | 3.81 |
| 财务费用 | -1,031,052.77 | -5,179,549.65 | 80.09 |
4、现金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566,186.52 | -77,081,101.61 | -55.1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755,924.34 | -201,460,798.10 | 68.8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046,800.44 | -133,771,940.51 | 55.86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进行现金管理的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等形成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当期净利润金额为19,298,343.2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216,574.13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46 / 254
1、资产及负债状况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 货币资金 | 403,857,931.89 | 20.55 | 589,077,962.08 | 29.50 | -31.44 | 主要系投资项目增加所致。 |
| 应收账款 | 287,272,541.09 | 14.62 | 191,088,269.83 | 9.57 | 50.33 | 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长,相应应收账款同步增加所致。 |
| 应收款项融资 | 39,023,458.38 | 1.99 | 28,860,109.65 | 1.45 | 35.22 | 收到的和已背书未到期的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 预付款项 | 31,353,098.13 | 1.60 | 6,907,842.66 | 0.35 | 353.88 | 采购商品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85,450.30 | 0.02 | 971,532.66 | 0.05 | -50.03 | 主要为收回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4,805,503.36 | 0.24 | 21,954,985.98 | 1.10 | -78.11 | 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带动销项税额增加,进而抵减留抵进项税额所致。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9,993,189.72 | 3.05 | - | -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增加投资项目所致。 |
| 使用权资产 | 16,570,529.27 | 0.84 | 9,666,320.83 | 0.48 | 71.43 | 主要系租赁的办公场地变更,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增加所致。 |
| 长期待摊费用 | 5,450,420.34 | 0.28 | 2,416,001.01 | 0.12 | 125.60 | 主要系本期装修费增加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1,088,548.01 | 4.13 | 58,073,821.15 | 2.91 | 39.63 | 主要系本期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当期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0,525,789.15 | 1.55 | 10,260,583.69 | 0.51 | 197.51 | 主要系本期大额存单投资金额增加所致。 |
| 合同负债 | 1,665,484.52 | 0.08 | 1,106,293.46 | 0.06 | 50.55 | 主要系本期计提返利增加所致。 |
| 应付职工薪酬 | 28,182,626.13 | 1.43 | 12,126,633.49 | 0.61 | 132.40 | 主要系计提奖金及职工人数同比增加,薪酬支出随之相应增长所致。 |
47 / 254
| 应交税费 | 3,847,473.76 | 0.20 | 1,156,560.66 | 0.06 | 232.67 | 主要系职工人数增加、薪酬总额上升,进而带动应交个人所得税相应增长。 |
|---|---|---|---|---|---|---|
| 其他应付款 | 344,453.28 | 0.02 | 257,967.22 | 0.01 | 33.53 | 主要系本期往来款、代垫款等日常经营性应付款项增加所致。 |
| 租赁负债 | 9,574,098.92 | 0.49 | 2,743,671.86 | 0.14 | 248.95 | 主要系租赁的办公场地变更,确认的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
无
公司尚未盈利的成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31,269,747.87(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59%。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期末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59,560,842.12 元 | 59,560,842.12 元 | 应计利息、圈存冻结 | 定期存款、申购结构性存款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
48 / 254
(五)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
| 144,671,458.63 | 66,260,863.03 | 118.34% |
1、重大的股权投资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 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 | 901,706,684.23 | 19,011,781.84 | - | - | 3,657,500,000.00 | 3,730,000,000.00 | -19,649,242.10 | 828,569,223.97 |
| 应收款项融资 | 28,860,109.65 | 133,979,474.42 | 123,816,125.69 | - | 39,023,458.38 | |||
| 非上市股权投资 | 7,020,000.00 | 645,400.00 | 7,665,400.00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6,810.28 | 60,000,000.00 | 59,993,189.72 | ||||
| 合计 | 937,586,793.88 | 19,004,971.56 | - | - | 3,851,479,474.42 | 3,853,816,125.69 | -19,003,842.10 | 935,251,272.07 |
49 / 254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私募基金名称 | 投资协议签署时点 | 投资目的 | 拟投资总额 | 报告期内投资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 参与身份 | 报告期末出资比例(%) | 是否控制该基金或施加重大影响 | 会计核算科目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基金底层资产情况 | 报告期利润影响 | 累计利润影响 |
|---|---|---|---|---|---|---|---|---|---|---|---|---|---|
| 安义龙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5年 | 产业协同 | 5,000 | 5,000 | 5,000 | 有限合伙人 | 17.8253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否 |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已经出资项目数为1个;已投项目主要为半导体相关产业链项目。 | -0.6810 | -0.6810 |
| 合计 | / | / | 5,000 | 5,000 | 5,000 | / | / | / | / | / | / | -0.6810 | -0.6810 |
其他说明
无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50 / 254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美芯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集成电路的销售、投资 | 1万港元 | 31,269,747.87 | 30,112,085.95 | 7,114,400.67 | 1,134,274.27 | 1,203,778.66 |
| 美芯晟集成电路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集成电路的技术开发、销售 | 5,000万人民币 | 22,358,878.67 | 10,911,300.04 | 7,696,665.14 | 455,789.58 | 428,866.57 |
| 美芯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集成电路的技术开发、销售 | 5,000万人民币 | 28,870,367.49 | 23,356,042.56 | 24,311,372.12 | 1,046,456.89 | 945,044.31 |
| 美芯晟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集成电路的技术开发、销售 | 5,000万人民币 | 8,071,200.20 | 5,880,625.97 | 13,695,117.39 | 605,837.09 | 568,725.74 |
| 美芯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集成电路的技术开发、销售 | 5,000万人民币 | 14,076,166.82 | 8,721,903.93 | 22,061,621.68 | -1,842,774.24 | -1,833,568.08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其他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51 / 254
美元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请参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之“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依托“电源管理+信号链”双驱动产品策略,打造了“手机+汽车+机器人”三大战略平台,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突破,成就了多款国际先进水平的芯片产品。公司坚持以创新为引擎,构建差异化护城河,以现有客户资源体系为基础,深化与供应链端的合作关系,凭借多层次、全方位的一站式解决方案,持续为客户提供在性能、集成度和可靠性等方面具有强竞争力的模拟和数模混合芯片产品,在应用终端覆盖通信终端、消费类电子、智能家居、汽车电子等战略领域,并积极布局工业智控、人工智能、智能机器人等前沿市场。
公司将秉承“主动、雄心、卓越、创新、竞争力”的经营理念,深耕智能传感、电源管理、融合影像等技术领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致力于成为行业领先的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及相关解决方案的核心供应商。
未来,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是:以跨学科、多领域融合的高集成技术为内核,以前瞻性定位蓝海市场、研发高壁垒高护城河的技术产品为目标,构建智能感知技术体系,打造覆盖视觉、触觉、环境光及空间感知与运动控制的多维感知布局,深耕电源管理领域并推进技术创新升级,拓展应用边界,丰富产品矩阵、优化产品性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产品和一站式解决方案,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紧密合作,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芯片品牌。
(三)经营计划
公司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将持续强化智能传感、融合影像、充电管理等领域的研发投入,加速布局汽车电子、具身智能和端侧AI等核心应用领域,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壁垒和市场占有率,推动公司业绩的可持续增长。
1、深耕技术研发与创新驱动,筑牢核心竞争壁垒
(1) 迭代升级智能传感产品矩阵,打造多维度智能感知技术体系
公司持续推动智能感知领域的技术创新与产品迭代,依托成熟的光学传感器、ToF 激光测距传感等技术基础,持续加码布局视觉融合感知技术,并依托外延并购切入磁传感赛道,形成“环境感知(光学 +1D/3D ToF)+ 多模态融合感知(多模态视觉传感)+ 运动感知控制(磁传感器)”的技术生态闭环,打造从视觉、触觉、环境光及空间感知到运动控制的多维感知布局,助力智能化解决方案在电动汽车、工业自动化、智能眼镜、储能安全监测、消费电子等多元场景落地应用,覆盖各类型智能机器人、各类工业及消费级智能装备。
环境光传感器实时捕捉环境光线变化,在逆光、昏暗等复杂光照条件下也能保障视觉系统清晰稳定全面提升智能终端在真实场景中的环境适应性与视觉可靠性。ToF传感器赋予智能终端精准的空间理解能力,通过高精度激光测距与实时三维建模,助力设备精确理解环境、灵巧交互与自主行动的能力。多模态视觉传感器集成高灵敏度动态视觉功能,精准识别物体形状纹理、动作、实时监测接触形变,应用于眼动追踪、灵巧手场景。磁传感器实时反馈位置与角度数据,是保障智能终端运动稳定性与操作可靠性的核心。
迭代升级的智能感知传感器矩阵,打造从视觉、触觉、环境光及空间感知到运动控制的多维感知布局,持续赋能智能眼镜、消费电子、机器人、汽车电子、工业自动化等多元化新兴场景,为各类端侧智能终端提供高性能感知底层支撑。
52 / 254
(2) 稳固充电管理市场优势,提速有线充技术研发
公司立足充电管理核心赛道,现阶段已搭建覆盖全功率段的无线充电完整产品线。聚焦消费电子基本盘,深度定制差异化解决方案;把握汽车电子化发展机遇,加大车载无线充电研发投入与产品落地。
在做强无线充电业务的基础上,公司加快高集成度、高能效有线快充技术布局,打造覆盖终端设备、配套配件的全链条智能电源转换与能源管理解决方案。依托无线充电与有线快充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强化技术协同效能客户合作粘性,稳步扩大充电管理市场份额。
(3)深耕模拟电源,开拓车载新域
公司深耕模拟电源赛道,具备完善的智能驱动芯片产品体系,伴随行业周期修复、库存回归合理区间、供应链持续优化,模拟电源行业景气度稳步回升。公司紧抓行业复苏机遇,持续迭代智能照明、高功率因数等核心产品,稳步巩固消费级市场基本盘。
立足长期发展战略,公司全面推进车规级业务布局,重点发力汽车照明、车载无线充电、车载传感等高潜力领域多款产品已通过AEC-Q100认证及ISO 26262 ASIL D级功能安全体系认证,建成高标准汽车级研发管控体系。一方面推动成熟消费及/工业级产品车规化迁移,快速丰富车规产品矩阵;另一方面聚焦车载磁传感、智能座舱配套芯片等方向,攻坚核心技术,培育公司中长期核心增长曲线。
2、布局战略并购与投资,助力公司长期价值提升
公司通过并购上海鑫雁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切入磁传感器领域,与现有光学传感、激光测距等产品线形成高效协同,达成技术资源优势互补,进一步筑牢智能感知技术核心壁垒。公司将持续推进专业化、市场化的战略并购与产业投资布局,聚焦与主营业务具备技术协同、产品协同及市场协同的优质标的,灵活运用股权投资、产业并购等多元化资本运作方式开展对外投资与合作。通过产业资源整合进一步完善产品布局与业务结构,加速新兴赛道业务拓展,夯实长期发展根基,助力公司整体价值实现持续、稳步提升。
3、集聚优质人才,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
作为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始终将研发投入与人才建设作为筑牢技术壁垒、驱动长期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战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资源投入,重点围绕新兴高价值赛道,引进行业资深专家与技术人才,夯实高端研发人才储备,强化核心技术攻关能力,抬升技术壁垒与行业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将搭建系统化、全周期的内部人才培养体系,多措并举培育技术与管理骨干,打造多层次、立体化的人才梯队,并配套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绩效考核与长效激励机制,深度绑定公司、员工与股东利益,激发团队的创新潜能,为企业长远发展注入动力。
4、以合规治理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秉持依法合规的经营理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持续完善内控体系,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治理效能,充分发挥董事会、股东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优化决策监督机制,强化信息披露透明度,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通过动态跟踪法规变化,深化合规文化建设,开展全员培训提升法律合规意识,促进公司高效规范运作。公司将同步加强资金管理、费用管控、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内控建设,构建覆盖经营管理全流程的合规防线,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四)其他
53 / 254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各项制度的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勤勉尽责,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维护公司的独立性,与公司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离,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三、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四、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54 / 254
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薪酬 |
|---|---|---|---|---|---|---|---|---|---|---|---|
| 程宝洪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8 | 2021年12月 | 2027年12月 | - | - | - | 不适用 | 196 | 否 |
| 刘柳胜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7 | 2021年12月 | 2027年12月 | - | - | - | 不适用 | 97.88 | 否 |
| 彭适辰 | 董事(已离任) | 男 | 63 | 2021年12月 | 2025年8月 | - | - | - | 不适用 | 0 | 是 |
| 胡志宇 | 董事(已离任) | 男 | 56 | 2024年2月 | 2026年1月 | - | - | - | 不适用 | 0 | 否 |
| 李艳和 | 独立董事 | 男 | 69 | 2021年12月 | 2027年12月 | - | - | - | 不适用 | 12 | 否 |
| 杨莞平 | 独立董事 | 女 | 59 | 2021年12月 | 2027年12月 | - | - | - | 不适用 | 12 | 否 |
| 陈玲玲 | 独立董事 | 女 | 44 | 2021年12月 | 2027年12月 | - | - | - | 不适用 | 12 | 否 |
| 刘雁 | 董事会秘书 | 女 | 44 | 2021年12月 | 2027年12月 | - | - | - | 不适用 | 98.86 | 否 |
| 郭越勇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4 | 2021年12月 | 2027年12月 | - | - | - | 不适用 | 161.24 | 否 |
| 钟明 | 副总经理 | 男 | 51 | 2009年10月 | 2027年12月 | - | - | - | 不适用 | 106.39 | 否 |
| 于龙珍 | 财务负责人(已离任),财务经理 | 女 | 47 | 2013年4月 | 2025年8月 | - | - | - | 不适用 | 50.61 | 否 |
55 / 254
| 前志磊 | 财务负责人 | 男 | 38 | 2025年8月 | 2027年12月 | - | - | - | 不适用 | 53.72 | 否 |
|---|---|---|---|---|---|---|---|---|---|---|---|
| 吴海涵 | 董事 | 男 | 42 | 2025年9月 | 2027年12月 | - | - | - | 不适用 | 0 | 是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800.7 |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
| --- | --- | ||||||||||
| 程宝洪 | 程宝洪先生于1998年至2001年,担任Motorola研发科学家和项目经理;2001年至2003年,担任ResonextCommunications高级设计师及模拟设计部门经理;2003年至2005年,担任RFMicroDevices(RFMD)设计经理;2005年至2007年,担任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AIC事业部总监。2008年至今任职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
| 刘柳胜 | 刘柳胜先生于1996年至1999年,担任TriTechMicroelectronics,LTD高级工程师;1999年至2008年,担任O2Micro,Inc工程总监;2005年至2008年,担任美国CascodeCorporation(咨询)公司总裁兼CEO。2008年至今,任职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
| 彭适辰 | 彭适辰先生于1989年6月至1996年4月,担任LSILogicCorporation经理;1996年5月至2002年4月,担任富鑫创业投资集团资深副总经理;2002年5月至2009年2月,担任汉鼎亚太集团总经理;2009年3月至今,担任中经合集团董事总经理;2018年7月至2021年12月,担任美芯晟有限董事。2021年12月2025年8月,彭适辰先生担任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胡志宇 | 胡志宇先生于1995年8月至2006年3月,在朗讯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任职,先后担任销售经理、商务管理总监、市场总监等职务;2006年4月,开始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任职,先后担任华为欧洲区合同商务部部长、全球合同商务部部长助理、德电系统部副部长、荷兰代表处副代表、比利时国家代表等职务,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高级投资总监。2024年2月2026年1月,胡志宇先生担任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李艳和 | 李艳和先生于1978年8月至2021年10月,历任清华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07年4月至2016年5月,担任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3月至2020年5月,担任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0年5月至2021年10月,担任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6月至2020年2月,担任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7月至2020年6月,担任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7月至2024年11月,担任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2月至今,担任清华大学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理事、副会长。2021年12月至今,李艳和先生担任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
| 杨莞平 | 杨莞平女士于1989年1月至1993年12月,任北方电信(中国)有限公司工程师;1994年1月至1996年12月,任关黄陈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1997年1月至2003年3月,任雅芳(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4年4月至2008年11月,任碧辟(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2月至2013年6月,任德高广告(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任Lafaso中国香港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2014年7月至2023年5月,任IMG康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大中华区财务总监、董事。2017年2月至2023年11月,任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杨莞平女士担任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
| 陈玲玲 | 陈玲玲女士于2004年7月至2006年12月,担任北京方正春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7年1月至2008年11月,担任北京市京伦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08年12月至2009年7月,担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2009年8月至今,担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
56 / 254
| 律师、合伙人。2021 年 12 月至今,陈玲玲女士担任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
|---|---|
| 刘雁 | 刘雁女士于 2006 年 9 月至 2009 年 7 月,担任 HelenDion 投资公司证券分析师;2009 年 10 月至 2010 年 4 月,担任上海投中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经理。2010 年 4 月至今任职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
| 郭越勇 | 郭越勇先生于 2007 年 4 月至 2009 年 11 月,担任北京思旺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模拟设计工程师。2009 年 11 月至今任职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 钟明 | 钟明先生于 1999 年 4 月至 2000 年 4 月,担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00 年 5 月至 2005 年 5 月,担任亚德诺半导体有限公司 FAE 技术支持工程师;2005 年 5 月至 2009 年 9 月,担任凌力尔特有限公司大客户经理。2009 年 10 月至今任职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
| 于龙珍 | 于龙珍女士于 2003 年 7 月至 2006 年 3 月,担任北京自动化系统工程研究设计院预算与运营主管;2006 年 4 月至 2007 年 10 月,担任北京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账会计;2007 年 11 月至 2013 年 3 月,担任北京北矿锌业有限公司总账会计。2013 年 4 月至今任职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财务经理。 |
| 胡志磊 | 胡志磊先生于 2012 年至 2021 年,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任职,先后担任中国地区部财务预算预测与经营分析、财务 BP,海外地区部运营资产主管职务;2021 年至 2022 年在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任职,担任集团预算预测部副总监;2022 年至 2024 年担任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运营财务中心副总经理,2024 年 12 月至今任职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
| 吴海滔 | 吴海滔先生于 2007 年至 2010 年在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担任产品经理,2010 年至 2012 年在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13 年至 2015 年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任行业经理,2016 年加入 WI HARPER GROUP(中经合集团),现任高级副总裁。2025 年 9 月至今,担任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7 / 254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 程宝洪 | Leavision Incorporated | 董事 | 2010年11月 | 不适用 |
| 刘柳胜 | Auspice Bright Incorporated | 董事 | 2010年11月 | 不适用 |
| 彭适辰 |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 | 董事 | 2009年3月 | 不适用 |
| 于龙珍 | 东阳博瑞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2年1月 | 不适用 |
| 郭越勇 | 珠海横琴轩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2年1月 | 不适用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1)公司股东 Leavision Incorporated 于 2010 年 11 月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发行的股份为 50,000 股,每股为 1 美元。目前总计发行 50,000 股普通股,全部为程宝洪所持有,程宝洪在此公司担任董事。 | |||
| (2)公司股东 Auspice Bright Incorporated 于 2010 年 11 月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发行的股份为 50,000 股,每股为 1 美元。目前总计发行 50,000 股普通股,全部为刘柳胜所持有,刘柳胜在此公司担任董事。 | ||||
| (3)公司股东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 是中经合集团作为管理人的股权投资基金,彭适辰在此基金担任董事。 | ||||
| (4)公司股东东阳博瑞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美芯晟的员工持股平台,于龙珍在此合伙企业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
| (5)公司股东珠海横琴轩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美芯晟的员工持股平台,郭越勇在此合伙企业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 彭适辰 | 中经合集团(WI HARPER GROUP) | 董事总经理 | 2009年3月 | 至今 |
| 杭州云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1月 | 至今 | |
| 中经合私募基金管理(珠海市)有限责任公司 | 经理 | 2023年9月 | 至今 | |
| 刘柳胜 | 金智科(北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 | 2023年9月 | 至今 |
| 陈玲玲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 2009年8月 | 至今 |
| 杨莞平 | 央视IMG(北京)体育赛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财务总监 | 2022年3月 | 至今 |
| 上海巍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22年7月 | 至今 | |
| 刘雁 | 北京博瑞强芯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3月 | 至今 |
| 吴海滔 | 中经合集团(WI HARPER GROUP) | 高级副总裁 | 2016年1月 | 至今 |
| 杭州云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5年8月 | 至今 | |
| 胡志宇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企业发展部投后管理部高级 | 2006年4月 | 2026年1月 |
58 / 254
| 投资总监 | ||||
|---|---|---|---|---|
| 深圳灵动芯光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8月 | 至今 | |
| 苏州晶拓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0月 | 2026年2月 | |
| 吉林求是光谱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2月 | 至今 | |
| 湖南德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6月 | 至今 | |
| 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6月 | 至今 | |
| 鸿湖万联(江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5月 | 至今 | |
| 青岛天仁微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2年11月 | 至今 | |
| 中电科技德清华莹电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8月 | 至今 | |
|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5年5月 | 2026年1月 | |
| 国测量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5年5月 | 至今 | |
| 浙江讯盟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4月 | 2026年2月 | |
| 深圳锐视智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7月 | 至今 | |
| 北京晟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月 | 至今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及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董事薪酬政策与方案报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
|---|---|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2025年4月28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及高管2025年度薪酬事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对《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依据 | 外部董事不单独领取本公司董事报酬;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与公司或下属公司签署的聘任合同领取薪酬,内部董事不再单独领取报酬;公司每年为独立董事发放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 |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薪酬合计 | 800.7 |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薪酬合计 | 455.12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考核 | 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实施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 |
59 / 254
(四)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
| 彭适辰 | 董事 | 离任 | 工作调动 |
| 吴海滔 | 董事 | 选举 | 补选 |
| 胡志宇 | 董事 | 离任 | 退休 |
| 于龙珍 | 财务负责人 | 离任 | 工作调动 |
| 胡志磊 | 财务负责人 | 聘任 | 聘任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六) 其他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 ||
| 程宝洪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 刘柳胜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 胡志宇 | 否 | 5 | 5 | 5 | 0 | 0 | 否 | 2 |
| 彭适辰 | 否 | 3 | 3 | 3 | 0 | 0 | 否 | 1 |
| 李艳和 | 是 | 5 | 5 | 5 | 0 | 0 | 否 | 2 |
| 杨莞平 | 是 | 5 | 5 | 5 | 0 | 0 | 否 | 2 |
| 陈玲玲 | 是 | 5 | 5 | 5 | 0 | 0 | 否 | 2 |
| 吴海滔 | 否 | 1 | 1 | 1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5 |
|---|---|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60 / 254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三) 其他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
| 审计委员会 | 杨莞平(召集人)、李艳和、陈玲玲 |
| 提名委员会 | 李艳和(召集人)、程宝洪、杨莞平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杨莞平(召集人)、程宝洪、陈玲玲 |
| 战略规划委员会 | 程宝洪(召集人)、刘柳胜、李艳和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 2025 年 2 月 28 日 |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 ||
| 1. 关于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关于 2024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经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议案 | 无 | |
| 2025 年 4 月 28 日 |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 ||
| 1.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2.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3.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 |||
| 5.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6.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7. 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8.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 9.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 10. 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经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议案 | 无 | |
| 2025 年 8 月 22 日 |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 ||
| 1. 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经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议案 | 无 |
61 / 254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 2025 年 8 月 22 日 |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 ||
| 1.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经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议案 | 无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 2025 年 4 月 28 日 |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 ||
| 1.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经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议案 | 无 |
(五)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八、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80 |
|---|---|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03 |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83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 专业构成 |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 生产人员 | 6 |
| 销售人员 | 35 |
62 / 254
| 技术人员 | 187 |
|---|---|
| 财务人员 | 10 |
| 行政人员 | 45 |
| 合计 | 283 |
| 教育程度 |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硕士及以上 | 110 |
| 本科 | 143 |
| 专科及以下 | 30 |
| 合计 | 283 |
(二) 薪酬政策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充分考虑所处地区和行业特点,建立了较为系统完善的薪酬福利体系。公司给员工提供稳定的固定薪资,为员工提供生活保障,同时以业绩为导向,针对全体员工,根据研发、销售等岗位性质的不同,提供年底绩效奖金、销售奖金、项目奖金、股票激励等浮动薪资,更好地激励员工创造更大工作价值。同时,公司注重员工关怀和保障,为员工提供包括补充医疗保险、员工年度体检、培训发展、团建活动、员工购房借款等在内的多种福利,为公司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提供有力的支撑。
(三) 培训计划
公司以“主动、雄心、卓越、创新、竞争力”的价值观为导向,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及能力提升,每年会根据战略和业务需求,有针对性系统化的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持续关注员工的成长以及团队发展。公司培训课程类型多样,满足各层级的需求,培训课程包括通用技能课程、岗位专业课程及管理类课程,员工可以根据个人发展进行有针对性的补足学习。公司培训课程体系搭载数字化的系统,实施培训计划设计、培训实施、过程监控、培训总结和效果评估的闭环管理,高效地做好培训全流程管理。此外,公司培训课程采用线下与在线课程相结合的方式,多种学习渠道并行,满足不同员工的不同需求,打造持续学习的学习型组织,为公司快速发展奠定基石。
(四) 劳务外包情况
|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1292 |
|---|---|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29.59 |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1、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在满足公司现金支出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
63 / 254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
2)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5)公司资金充裕,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若同时符合上述(1)-(5)项时,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同时进行股票分红的,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本条所称“重大资金支出”是指: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且超过3,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五;
3)分红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或者经营净现金流量为负数;
4)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出现可动用资金少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 10% 的情形,并可能导致无法正常支付员工薪酬和维持基本运营;
5)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确认的其他特殊情况。
(4)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公司有扩大股本规模需要,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可以在满足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5)对公众投资者的保护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修改
(1)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应遵守如下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政策做出方案,该方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应对董事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政策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时,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提供便利,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通过决议。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且有必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但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应按照前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程序,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3)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应详细论证和分析调整的原因及必要性,并在股东会的提案中说明。
前述公司外部经营发生较大变化是指国内外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环境或者政策环境发生对公司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前述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1)公司营业收入或者营业利润连续两年下降且累计下降幅度达到百分之四十;(2)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
64 / 254
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及修改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计划,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基础上,每三年制定一次具体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若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改或者公司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该等调整应限定在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
4、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实施程序
(1)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
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提出可行的利润分配提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2)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董事会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29,728.65元。
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故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9,954,672.12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9,954,672.1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 355.06% 。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 0% 。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
65 / 254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0 |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069,407.73 |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0 |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49,954,672.12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49,954,672.12 |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55.06 |
注:表格中涉及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采用其绝对值进行计算。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 | 激励对象人数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2,100,000 | 1.88(调整后) | 200 | 65.54 | 20.72 元/股 |
注: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其中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29.11元/股调整为20.72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0万股调整为168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0万股调整为42万股,没有授予的1,358股自动失效。激励对象人数占比为首次授予时占此时员工总数的比例。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单位:股
| 计划名称 | 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内可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元) | 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期末已获归属/行权/解锁股份数量 |
|---|---|---|---|---|---|---|---|
|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1,680,000 | 418,642 | 0 | 0 | 20.72元/股 | 2,098,642 | 0 |
66 / 254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计划名称 |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未完成 | 1,149,061.42 |
| 合计 | / | 1,149,061.42 |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
|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其他说明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其他激励措施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及落实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体系及考核指标。公司建立较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考评机制,根据其业绩指标进行综合考评,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67 / 254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公司针对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内外部环境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监管要求,持续优化公司治理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同时,公司通过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方式,对子公司建立了有效的管理控制体系,规范子公司生产经营,有效提高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
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存在异常的风险提示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报告期或上年度是否被出具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及董事会高度重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致力于将ESG理念融入公司的发展战略及日常经营过程,以切实满足当下社会对上市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更高要求,公司积极承担及履行社会责任,维护股东、债权人、产业合作方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绿色环保作为发展核心理念之一,在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方面做出贡献,积极倡导员工绿色办公、节能减排及低碳生活,共同推动公司环保事业发展。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尊重并保障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公司坚决规范内控治理,以坚实高效的管理体系及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保障公司的合规运营和稳健发展。
十七、ESG整体工作成果
68 / 254
十八、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其他说明
十九、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公司作为专注于高性能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领域的技术驱动型企业,已构建起“电源管理+信号链”双引擎产品矩阵。核心产品涵盖无线充电芯片、照明驱动芯片、有线快充芯片、信号链光学传感器以及汽车电子产品等多个领域。在技术应用层面,公司致力于打造“手机+汽车+机器人”三大战略平台,产品广泛应用于通信终端、智能家居、汽车电子等行业,并积极拓展工业智控、低空飞行和人工智能等新兴市场。凭借持续的技术创新、可靠的产品品质及高效的客户服务能力,公司产品已进入全球多家知名品牌供应链体系。2025年,公司客户覆盖品牌A、荣耀、三星、小米、OPPO、vivo、传音、大疆、石头、追星、Anker、理想、比亚迪等消费电子、智能硬件及汽车电子领域头部企业,并持续深化与国际照明品牌及AI终端厂商的核心供应链合作,客户结构呈现高端化、多元化、全球化特征。报告期内,公司亦积极拓展国内外头部客户,已在多家客户取得关键进展。
公司凭借卓越的技术创新能力,相继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信部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国家级及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多项资质认证。报告期内,公司多款车规级芯片入选《2025国产车规芯片可靠性分级目录》及《2025中国汽车芯片供给手册》,并顺利通过ISO 26262 ASIL D功能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建立起满足汽车电子最高安全等级的全流程开发与质量管理体系,为汽车电子业务的规模化拓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公司超高灵敏度屏下色温和接近传感器荣获2025半导体生态创新大会“2024-2025智能传感器优秀产品与解决方案”奖项;全集成直接飞行时间dToF传感器获得第五届中国集成电路设计创新大会“2025中国创新IC-优秀芯擎奖”;多款快充产品通过UFCS融合快充认证,公司获评“工信部先进适用技术融合快速充电技术UFCS创新应用企业”,技术实力与产品竞争力获得权威机构与市场的高度认可。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具体内容可参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之“(三)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
不适用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不适用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
| 对外捐赠 | ||
| 其中:资金(万元) | 0 | 不适用 |
| 物资折款(万元) | 0 | 不适用 |
| 公益项目 | ||
| 其中:资金(万元) | 0 | 不适用 |
69 / 254
| 救助人数(人) | 0 | 不适用 |
|---|---|---|
| 乡村振兴 | ||
| 其中:资金(万元) | 0 | 不适用 |
| 物资折款(万元) | 0 | 不适用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0 | 不适用 |
-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具备完善的股东权益保护机制及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依法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为公司高效、稳健经营提供了组织保证。公司各项制度健全,报告期内,公司对《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募集资金日常管理措施,严格按照款项用途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高度重视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建立了独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以确保公司财务稳健和资金安全,降低自身经营风险。公司严格遵循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履行债务约定,并且在关键决策中充分考虑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债务违约等情形。
(七) 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所在地政策要求,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尊重并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关爱员工,积极提供各项福利活动及待遇,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商业保险、提供年度体检、团建旅游、日常运动打卡兑换礼物、节假日下午茶、晚餐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诸多福利,为员工营造高满意度的可持续发展的工作环境,同时也极大地丰富了员工业余闲暇生活。公司制定了《员工借款管理办法》,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为员工提供购房贷款,切实解决员工购房困难的问题需求,有效吸引人才、激励骨干,充分保障职工权益。
员工持股情况
| 员工持股人数(人) | 35 |
|---|---|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12.37 |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695.2157 |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6.23 |
1、以上员工持股人数指代截至本报告期末,通过东阳博瑞芯、珠海博晟芯及珠海轩宇三个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员工人数;以上员工持股数量指代截至本报告期末,通过东阳博瑞芯、珠海博晟芯及珠海轩宇三个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之和。
2、上述员工持股情况不包含员工自行从二级市场购买的公司股份。
70 / 254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将供应链优化作为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报告期内,公司结合生产能力、质量控制、产品价格、工厂服务等指标,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与优质龙头企业达成共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完善了供应链的布局及深化,为双方长远发展建立稳固保障。
经销模式下,公司已建立成熟完善的经销商管理制度,公司将协助经销商进行市场推广和技术培训,使其更好服务终端客户,提升客户满意度。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接收并完成终端客户的订单及产品交付,该模式一方面加快公司对终端客户需求的响应速度,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公司对产品设计进行及时的优化调整,进一步保障客户和消费者权益。
公司制定了《廉洁自律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员工职业操守,杜绝收受商业贿赂等违法乱纪行为,为供应商及客户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合作环境。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采用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的 Fabless 经营模式,该模式下公司主要进行高性能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产品的研发、销售与质量管控,产品的生产制造环节由晶圆制造及封装测试企业代工完成。公司致力于提供高质量产品,提升客户满意度。公司建立专门的质量体系管理部门,包含体系管理、设计质量管理、供应商质量管理、客户质量管理等维度,管理维度全面。公司在研发质量管理、生产质量管理和客户质量管理三大模块建立完善的流程文件和质量管理制度,将质量控制贯穿公司业务全流程,以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保障。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芯片设计属于研发驱动及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众多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作为公司研发投入的重要成果以及企业竞争的坚实壁垒,公司予以高度重视及保护。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严格明确知识产权归属,确保公司及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伙伴知识产权得到充分尊重及保护。在日常工作中,公司配备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落实对科研成果、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研发的知识产权目标管理;和员工签署知识产权保密、竞业限制等协议和条款,防止知识产权等商业机密外泄;为员工开展日常培训,提高员工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确保其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并培养员工保护公司知识产权的实践能力。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二十、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报告期内,公司于上证路演中心召开了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详见上证路演中心官网(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持续 | 持续通过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保持沟通,报告期内 |
71 / 254
| 回复投资者提问共计 118 次 | ||
|---|---|---|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 是 □ 否 | 详见公司官网 |
| (https://www.maxictech.com/)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构建多样化、多形式的投资者沟通方式,持续拓宽与投资者的交流渠道。公司通过线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服务热线、投资者咨询邮箱、上交所 e 互动平台、官网设立投资者关系专栏、线下机构调研、参加券商策略会、开展一对一、一对多路演及反路演等方式,与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保持积极沟通,在解疑答惑的同时,传递并引导投资者正确认知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强化双方良性互动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于上证路演中心召开 3 次线上业绩说明会,披露 12 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通过上交所 e 互动平台回复 118 个问题,积极实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措施。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引,结合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强对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依法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信息披露境内代表,同时为投资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等多种公平、便捷的途径以获取公司公开信息。上市后,公司完成了多次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以及相应中介文件等附件的披露,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开及透明,向资本市场有效传达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现状及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提升治理水平,共召开 2 次股东会,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会并行使表决权。
(五) 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公司设立了《廉洁自律管理制度》,规定全体员工务必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廉洁自律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体员工应廉洁自律,禁止实施职务侵占、收受商业贿赂以及其他玷污职务廉洁性的行为,禁止通过损害公司利益换取个人物质和非物质利益等行为。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十一、其他
72 / 254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程宝洪 |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
| 2、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 |||||||||
|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
|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遵守前述承诺。 | |||||||||
| 5、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发行人股票上市时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 |||||||||
| 6、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2年4月27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及离职之日起半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 | |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上述股份锁定、减持价格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份限售 | 公司控股股东 Leavision 承诺 |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目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6、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企业确认,为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2 年 4 月 27 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Auspice、珠海轩宇、珠海博晟芯 |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2 年 4 月 27 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74 / 25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 | | 3、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4、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企业确认,为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刘柳胜和持有公司股份的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郭越勇 |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目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遵守前述承诺。
5、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发行人股票上市时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6、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上述股份锁定、减持价格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 2022年4月27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及离职之日起半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75 / 25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 | | 8、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刘雁、于龙珍和钟明 |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遵守前述承诺。
5、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上述股份锁定、减持价格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7、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2年4月27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及离职之日起半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冷雄(已离任)、赵兴 |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22年4月27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及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76 / 25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 涛(已离任) |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遵守前述承诺。
3、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上述股份锁定、减持价格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5、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 离职之日起半年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 WI Harper Fund VII、东阳博瑞芯、杭州紫尘、元禾璞华、清质科技、西藏比邻、杭州中潞、国同汇智、厦门国同、北京君利、清控南通基金、深圳高捷、程才生、江建国 |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4、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企业/本人确认,为本企业/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企业/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2年4月27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77 / 254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深圳哈勃、衢州瑞芯、深圳润信、深圳智城、厦门济信、井冈山济科、青岛中经合、湖南凯联、潍坊国维、西安天利、丹阳盛宇、上海龙旗、青岛信创、Anker |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有的于发行人提交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前12个月内所取得的美芯晟有限注册资本所对应的发行人股份,自该等股份所对应美芯晟有限注册资本登记至本企业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5、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企业确认,为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2年4月27日 | 是 | 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程宝洪 |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人将遵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5、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颁布新的规定或对上述减持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本人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规定或意见对股份减持相关承诺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 2022年4月2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78 / 254
| | 股份限售 |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Leavision、WI Harper Fund VII、东阳博瑞芯、杭州紫尘、深圳哈勃和程才生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一致行动人Auspice、珠海轩宇和珠海博晟芯 | 1、本企业/本人将遵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企业/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若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4、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颁布新的规定或对上述减持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本企业/本人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规定或意见对股份减持相关承诺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 2022年4月2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 | 关于股价稳定预案的承诺
(1) 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认可相关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下称“《预案》”)中规定的稳定股价措施,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该等措施的内容和法律效力。
2、本公司将无条件遵守《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预案》中涉及本公司的各项义务。
3、本声明承诺所述事项已经本公司确认,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 控股股东Leavision、实际控制人程宝洪承诺
“1、本企业/本人已经审阅发行人相关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下称“《预案》”)中规定的 | 2022年4月27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79 / 25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 | | 稳定股价措施,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该等措施的内容和法律效力,本企业/本人愿意遵守。
2、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后,本企业/本人将积极促使董事会依据《预案》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会议并提出符合《预案》规定的有关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议案,并促使董事会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3、在有关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议案经发行人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如相关措施包括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增持发行人的股票的,本企业/本人将按照相关决议内容和《预案》规定的方式,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4、本企业/本人同意接受和遵守如下约束措施:如本企业/本人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而未采取的,本企业/本人将在公司股东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本企业/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有权扣留或扣减应向本企业/本人支付的分红代为履行增持义务,扣减金额不超过承诺增持金额上限规定。同时,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得转让,直至本企业/本人按预案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5、本声明承诺所述事项已经本企业/本人确认,为本企业/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企业/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发行人非独立董事承诺
“1、本人已经审阅发行人相关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下称“《预案》”)中规定的稳定股价措施,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该等措施的内容和法律效力,本人愿意遵守。
2、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后,本人将积极履行董事义务,促使董事会依据《预案》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会议并提出符合《预案》规定的有关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议案,并促使董事会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3、在发行人董事会对有关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时,本人将依法对董事会提出的符合《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议案投赞成票。
4、在有关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议案经发行人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如相关措施包括发行人董事增持发行人的股票的,本人将按照相关决议内容和《预案》规定的方式,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
| --- | --- | --- | --- |
80 / 254
| | | | 5、本人同意接受和遵守如下约束措施:如本人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而未采取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本人未采取稳定股价具体措施,公司有权扣减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或津贴代为履行增持义务,扣减金额不超过该承诺增持金额上限规定。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预案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4) 发行人独立董事承诺
“1、本人已经审阅发行人相关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下称“《预案》”)中规定的稳定股价措施,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该等措施的内容和法律效力。
2、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后,本人将积极履行董事义务,促使董事会依据《预案》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会议并提出符合《预案》规定的有关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议案,并促使董事会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3、在发行人董事会对有关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时,本人将依法对董事会提出的符合《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议案投赞成票。
4、本声明承诺所述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已经审阅发行人相关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下称“《预案》”)中规定的稳定股价措施,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该等措施的内容和法律效力,本人愿意遵守。
2、在有关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议案经发行人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如相关措施包括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发行人的股票的,本人将按照相关决议内容和《预案》规定的方式,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3、本人同意接受和遵守如下约束措施:如本人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而未采取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本人未采取稳定股价具体措施,公司有权扣减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或津贴代为履行增持义务,扣减金额不超过该承诺增持金额上限规 |
| --- | --- | --- | --- |
81 / 25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 | | 定。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预案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4、本声明承诺所述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公司 | 1、当《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约定的稳定股价措施条件成就时,本公司将及时履行回购股份的义务。
2、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机构认定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本公司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形,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有权部门作出前述认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本公司股票发行价,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前述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本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本公司确认,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2年4月2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Leavision及实际控制人程宝洪 | 1、当《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约定的稳定股价措施条件成就时,本企业/本人将按照所出具的《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措施的声明承诺》,促使发行人及时履行回购发行人股份的义务,或由本企业/本人参与回购发行人股份。
2、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机构认定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发行人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形,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本人将在该等有权部门作出前述认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章程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前述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 2022年4月2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82 / 254
| 3、本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本企业/本人确认,为本企业/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企业/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 | 1、当《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约定的稳定股价措施条件成就时,本人将按照所出具的《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措施的声明承诺》,促使发行人及时履行回购发行人股份的义务。 | |||||||
| 2、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机构认定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发行人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形,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在该等有权部门作出前述认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章程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前述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 |||||||||
| 3、本声明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2年4月2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 | 根据发行人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发行人的股本及净资产将大幅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难以实现同步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发行后的一定期间内将会被摊薄。 | |||||||
| 为降低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增厚未来收益并加强投资者回报,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 |||||||||
| “1、积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规范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效率 | |||||||||
| 公司已建立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体系,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核心竞争优势、拓宽市场,努力实现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公司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 |||||||||
| 2、提升研发技术和优化营销体系,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 2022年4月2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83 / 25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 | | 公司将依托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坚持自主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不断丰富和完善产品种类,提升研发技术水平。同时公司将以现有的营销体系为发展基石,通过一流的技术产品优势,以及不断优化的销售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增强品牌影响力,实现客户数量和质量的同步良性发展。同时,公司将积极培育和开拓海外市场,以先进技术和优秀产品为基础,充分发挥与战略合作伙伴的协同优势,促进销售规模的持续增长和盈利能力的不断提升。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力,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谨慎和高效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保证募集资金有效合理使用,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有效合理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上述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以及相关信息的披露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能够合理保证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安全,防止募集资金被关联方占用或挪用。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保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 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5、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 | | | |
| --- | --- | --- | --- | --- | --- | --- | --- |
84 / 254
| | | | 公司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强化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明确了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方式,制定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考虑因素和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健全了公司分红政策的监督约束机制。
公司上市后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完善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机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积极采取现金分红等方式分配股利,吸引投资者并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公司 | 本公司承诺将保证或尽最大的努力促使上述措施的有效实施,努力降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保护公司股东的权益。如本公司未能实施上述措施且无正当、合理的理由,本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公开说明原因并向投资者致歉。 | 2022年4月2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Leavision、实际控制人程宝洪 | 1、本企业/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企业/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措施以及本企业/本人对此作出的承诺,若本企业/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企业/本人将在公司股东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3、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或实施细则,而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企业/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企业/本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4、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企业/本人确认,为本企业/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企业/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2年4月2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承诺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为确保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议案》中所述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承诺: | 2022年4月2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85 / 254
| | | | (1) 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 全力支持及配合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规范,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对公司的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
(3) 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 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 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则支持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 切实履行公司制订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届时将依据有权主管部门的认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7) 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或实施细则,而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分红 | 公司 | 本次发行上市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本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充分维护股东利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2年4月27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分红 | 控股股东Leavision、实际控制人程宝洪 |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本企业/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严格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发行人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充分维护股东利益;本企业/本人将依据上述利润分配政策在相关董事会、股东会上进行投票表决,并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 2022年4月27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86 / 25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 | | 上述承诺为本企业/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公司 | 1、本公司确认,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形,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因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本公司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本声明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本公司确认,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2年4月2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
Leavision、实际控制人
程宝洪、及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企业/本人确认,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形,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因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发行人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本声明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本企业/本人确认,为本企业/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企业/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2年4月2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 |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次发行上市的各项声明承诺,积极接受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监督。
2、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本公司未能履行、未能完全履行或者未能按时履行本次发行上市的各项声明承诺,本公司将:(1)在股东会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众投资者道歉;(2)以自有资金赔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本次发行上市的各项声明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赔偿金额由本公司与相关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监管机关认可的方式确定,或根据司法机关裁判结果确定。
3、本声明承诺函所述声明及承诺事项已经本公司确认,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2年4月2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87 / 254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程宝洪、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次发行上市的各项声明承诺,积极接受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监督。
2、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本人未能履行、未能完全履行或未能按时履行本次发行上市的各项声明承诺,本人将:(1)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在履行相关声明承诺之前,不要求发行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红、不从发行人处领取任何形式的分红,且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的任何形式的分红;(3)如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在履行相关声明承诺之前,不以任何形式转让所持发行人的股份;(4)不要求发行人发放或增加、也不从发行人处领取任何形式的工资、津贴等报酬,且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的任何报酬;(5)根据监管机关认可的方式或根据司法机关裁判结果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发行人等主体未能履行、未能完全履行或未能按时履行本次发行上市的各项声明承诺,且本人负有直接责任的,本人也将执行上述约束措施。
4、本声明承诺函所述声明及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2年4月2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1、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本次发行上市的各项声明承诺,积极接受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监督。
2、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本企业/本人未能履行、未能完全履行或未能按时履行本次发行上市的各项声明承诺,本企业/本人将:(1)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众投资者道歉;(2)在履行相关声明承诺之前,不要求发行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红、不从发行人处领取任何形式的分红,且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的任何形式的分红;(3)在履行相关声明承诺之前,不以任何形式转让所持发行人的股份;(4)根据监管机关认可的方式或根据司法机关裁判结果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本声明承诺函所述声明及承诺事项已经本企业/本人确认,为本企业/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企业/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2年4月2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 | 1. 本公司股东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适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 除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关联方系本公司的间接出资人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其他 | 2022年4月2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88 / 25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 | |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关联方的前述间接投资行为,系其独立、正常的决策行为,不影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独立开展尽职调查、独立作出判断。
3. 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4. 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披露的本公司股东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控股股东Leavision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外,本企业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且对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未单独或连同、代表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企业、单位),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该等业务。
2、除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外,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如将来有,下同)将不会:(1)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目前及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且对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或活动;(2)直接或间接控股、收购任何从事与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且对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或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竞争企业’),或以其他方式取得竞争企业的控制性股份、股权或权益;(3)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业务、财务等其他方面的帮助。
3、如果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且对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机会,本企业将立即通知美芯晟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美芯晟或其下属企业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美芯晟或其下属企业。
4、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向业务与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与该等竞争业务相关的专有技术、商标等知识产权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等商业秘密。 | 2022年4月2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89 / 25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 | | 5、本企业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正常经营的行为。
6、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由此取得的收益将归美芯晟所有,本企业将及时、足额地向美芯晟上缴;给美芯晟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及时、足额地向美芯晟作出赔偿或补偿。如本企业未能及时履行上述上缴、赔偿或补偿承诺的,则美芯晟有权相应扣减应向本企业支付的红利。此外,本企业将在接到美芯晟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启动消除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有关投资、转让有关投资股权或业务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实际控制人程宝洪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美芯晟控股股东Leavision Incorporated外,本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且对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未单独或连同、代表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企业、单位),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该等业务。
2、除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外,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1)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目前及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且对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或活动;(2)直接或间接控股、收购任何从事与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且对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或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竞争企业’),或以其他方式取得竞争企业的控制性股份、股权或权益;(3)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业务、财务等其他方面的帮助。
3、如果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且对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机会,本人将立即通知美芯晟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美芯晟或其下属企业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美芯晟或其下属企业。
4、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向业务与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与该等竞争业务相关的专有技术、商标等知识产权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等商业秘密。
5、本人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董事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正常经营的行为。 | 2022年4月2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90 / 254
| 6、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由此取得的收益将归美芯晟所有,本人将及时、足额地向美芯晟上缴;给美芯晟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及时、足额地向美芯晟作出赔偿或补偿。如本人未能及时履行上述上缴、赔偿或补偿承诺的,则美芯晟有权相应扣减应向本人支付的红利。此外,本人将在接到美芯晟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启动消除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有关投资、转让有关投资股权或业务等。 | |||||||||
|---|---|---|---|---|---|---|---|---|---|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Auspice、珠海轩宇、珠海博晟芯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没有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且对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未单独或连同、代表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企业、单位),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该等业务。 | |||||||
| 2、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如将来有,下同)将不会:(1)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目前及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且对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或活动;(2)直接或间接控股、收购任何从事与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且对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或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竞争企业’),或以其他方式取得竞争企业的控制性股份、股权或权益;(3)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业务、财务等其他方面的帮助。 | |||||||||
| 3、如果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且对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机会,本企业将立即通知美芯晟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美芯晟或其下属企业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美芯晟或其下属企业。 | |||||||||
| 4、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向业务与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与该等竞争业务相关的专有技术、商标等知识产权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等商业秘密。 | |||||||||
| 5、本企业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美芯晟及其下属企业正常经营的行为。 | |||||||||
| 6、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由此取得的收益将归美芯晟所有,本企业将及时、足额地向美芯晟上缴;给美芯晟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及时、足额地向美芯晟作出赔偿或补偿。如本企业未能及时履行上述上缴、赔偿或补偿承诺的,则美芯 | 2022年4月2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91 / 25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 | | 晟有权相应扣减应向本企业支付的红利。此外,本企业将在接到美芯晟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启动消除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有关投资、转让有关投资股权或业务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以及美芯晟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本人应尽的忠实和勤勉责任。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已经在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和律师工作报告等申报文件披露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以下统称“本人控制或任职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与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3、保证本人以及本人控制或任职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今后原则上不与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果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人控制或任职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美芯晟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或任职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将不会要求或接受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利用本人在美芯晟所任职务,就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与本人或本人控制或任职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进而侵犯美芯晟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4、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或任职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控制或任职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将不会向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5、如违反上述承诺给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造成损失,本人届时将依据有权主管部门的认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在相应的承诺履行前,本人亦不转让本人届时所直接或间接所持的美芯晟的股份,但为履行上述承诺而进行转让的除外。
6、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2年4月2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1、本企业将善意履行作为美芯晟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美芯晟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美芯晟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以及美芯晟公司章程的规定,促使经本企业提名的美芯晟董事(如有)依法履行其应尽的忠实和勤勉责任。 | 2022年4月2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92 / 254
| | | |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已经在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和律师工作报告等申报文件披露的情形外,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以下统称“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与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3、保证本企业以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今后原则上不与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果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美芯晟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将不会要求或接受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就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与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美芯晟的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美芯晟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4、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将不会向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5、如违反上述承诺给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造成损失,本企业将及时、足额地向美芯晟及其下属公司作出赔偿或补偿。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赔偿或补偿承诺的,则美芯晟有权相应扣减应付本企业的现金分红(包括相应扣减本企业未来可能因间接持有美芯晟的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在相应的承诺履行前,本企业亦不转让本企业所直接或未来可能间接所持的美芯晟的股份,但为履行上述承诺而进行转让的除外。
6、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企业确认,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24年5月20日 | 是 | 2024年5月20日至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93 / 254
| 其他 |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2024 年 5 月 20 日 | 是 | 2024 年 5 月 20 日至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94 / 254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情况
| 承诺背景 | 承诺方 | 承诺期间 | 承诺指标 | 承诺金额 | 实际完成金额 | 完成率 (%) |
|---|---|---|---|---|---|---|
| 与鑫雁微业绩相关的承诺 | 许明峰、赤雁微(上海)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 2026 年 | 净利润 | 1,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鑫雁微业绩相关的承诺 | 许明峰、赤雁微(上海)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 2027 年 | 净利润 | 1,3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鑫雁微业绩相关的承诺 | 许明峰、赤雁微(上海)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 2028 年 | 净利润 | 1,7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鑫雁微业绩相关的承诺 | 许明峰、赤雁微(上海)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 2029 年 | 净利润 | 2,2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四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6,200.00 万元。
业绩承诺变更情况
其他说明
95 / 254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违规担保情况
96 / 254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现聘任 |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080,000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6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孟庆卓、何姗姗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孟庆卓(1年)、何姗姗(3年) |
| 名称 | |
| --- | ---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保荐人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 20%以上(含 20%)的情况说明
97 / 254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 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二)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三)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98 / 254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99 / 254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100 / 254
(二)担保情况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 类型 | 风险特征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144,467.91 | 108,318.37 |
其他情况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风险特征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1,000.00 | 2024-04-29 | 2027-03-01 | 银行 | 否 | - | 1,000.00 | - |
| 北京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5,000.00 | 2025-05-21 | 2026-05-21 | 银行 | 否 | - | 5,000.00 | - |
| 北京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5,000.00 | 2025-07-16 | 2026-07-16 | 银行 | 否 | - | 5,000.00 | - |
| 北京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5,000.00 | 2025-08-12 | 2026-02-08 | 银行 | 否 | - | 5,000.00 |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5,000.00 | 2025-09-05 | 2026-03-05 | 银行 | 否 | - | 5,000.00 | -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4,000.00 | 2025-09-06 | 2026-03-05 | 银行 | 否 | - | 4,000.00 | -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1,500.00 | 2025-09-11 | 2026-02-08 | 银行 | 否 | - | 1,500.00 | - |
101 / 254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5,000.00 | 2025-09-17 | 2026-11-11 | 银行 | 否 | - | 5,000.00 | - |
|---|---|---|---|---|---|---|---|---|---|---|
| 北京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6,000.00 | 2025-09-15 | 2026-03-16 | 银行 | 否 | - | 6,000.00 | - |
| 北京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2,000.00 | 2025-09-16 | 2026-01-16 | 银行 | 否 | - | 2,000.00 |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4,000.00 | 2025-09-18 | 2026-03-25 | 银行 | 否 | - | 4,000.00 | - |
| 北京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3,000.00 | 2025-09-26 | 2026-04-02 | 银行 | 否 | - | 3,000.00 |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2,344.58 | 2025-10-10 | 2026-01-09 | 银行 | 否 | - | 2,344.58 |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3,500.00 | 2025-10-17 | 2026-01-16 | 银行 | 否 | - | 3,500.00 |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3,200.00 | 2025-10-24 | 2026-03-31 | 银行 | 否 | - | 3,200.00 | - |
| 北京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5,000.00 | 2025-10-27 | 2026-04-27 | 银行 | 否 | - | 5,000.00 |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885.70 | 2025-10-28 | 2026-01-27 | 银行 | 否 | - | 885.70 |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963.97 | 2025-10-31 | 2026-01-29 | 银行 | 否 | - | 963.97 |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1,034.50 | 2025-11-10 | 2026-02-10 | 银行 | 否 | - | 1,034.50 |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3,000.00 | 2025-11-12 | 2026-05-12 | 银行 | 否 | - | 3,000.00 |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3,000.00 | 2025-11-20 | 2026-02-19 | 银行 | 否 | - | 3,000.00 |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1,276.29 | 2025-11-20 | 2026-02-18 | 银行 | 否 | - | 1,276.29 |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1,000.00 | 2025-11-27 | 2026-02-27 | 银行 | 否 | - | 1,000.00 |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4,500.00 | 2025-11-27 | 2026-02-27 | 银行 | 否 | - | 4,500.00 | -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2,700.00 | 2025-11-29 | 2026-03-03 | 银行 | 否 | - | 2,700.00 | - |
| 北京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6,000.00 | 2025-12-02 | 2026-06-02 | 银行 | 否 | - | 6,000.00 |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1,663.17 | 2025-12-09 | 2026-03-09 | 银行 | 否 | - | 1,663.17 |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3,100.00 | 2025-12-12 | 2026-06-12 | 银行 | 否 | - | 3,100.00 |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3,603.46 | 2025-12-15 | 2026-06-15 | 银行 | 否 | - | 3,603.46 | - |
| 湖南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2,000.00 | 2025-12-26 | 2028-12-26 | 银行 | 否 | - | 2,000.00 |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6,000.00 | 2025-12-30 | 2026-1-15 | 银行 | 否 | - | 6,000.00 |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4,000.00 | 2025-12-30 | 2026-1-9 | 银行 | 否 | - | 4,000.00 |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150.00 | 2025-10-17 | T+1 | 银行 | 否 | - | 150.00 |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500.00 | 2025-10-17 | T+1 | 银行 | 否 | - | 500.00 | - |
102 / 254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500.00 | 2025-10-17 | T+1 | 银行 | 否 | - | 500.00 | -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800.00 | 2025-10-31 | T+1 | 银行 | 否 | - | 800.00 |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1,096.71 | 2025-11-26 | 2026-01-06 | 银行 | 否 | - | 1,096.71 | -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03 / 254
3、其他情况
(四)其他重大合同
104 / 254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17日 | 150,075.00 | 137,648.31 | 100,000.00 | 37,648.31 | 91,538.73 | 16,976.67 | 66.50 | 45.09 | 21,928.85 | 15.93 | 0 |
| 合计 | / | 150,075.00 | 137,648.31 | 100,000.00 | 37,648.31 | 91,538.73 | 16,976.67 | 66.50 | 45.09 | 21,928.85 | 15.93 | 0 |
其他说明
(二)募投项目明细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 | 节余金额 |
|---|---|---|---|---|---|---|---|---|---|---|---|---|---|---|---|---|
105 / 254
| 承诺投资项目 | (3)=(2)/(1) | 体原因 | 说明具体情况 |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LED智能照明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14,497.18 | 3,565.51 | 13,277.36 | 91.59 | 2027年4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无线充电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30,389.28 | 6,062.15 | 21,810.39 | 71.77 | 2027年4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有线快充芯片研发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15,063.70 | 1,183.10 | 2,775.93 | 18.43 | 2027年4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信号链芯片研发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20,109.91 | 6,122.62 | 16,758.45 | 83.33 | 2027年4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运营管理 | 是 | 否 | 19,939.93 | - | 19,939.93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超募资金 | 其他 | 否 | 否 | 37,648.31 | 4,995.47 | 16,976.67 | 45.09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 合计 | / | / | / | / | 137,648.31 | 21,928.85 | 91,538.73 | / | / | / | / | / | / |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备注 |
|---|---|---|---|---|---|
| 回购股票 | 回购 | 16,976.67 | 16,976.67 | 100.00 |
106 / 254
| 尚未确定投向的 | 其他 | 20,671.64 | |||
|---|---|---|---|---|---|
| 合计 | / | 37,648.31 | 16,976.67 | 45.09 | / |
3、报告期内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07 / 254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6,988,350.4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847,740.57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鉴证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8月30日前置换完毕。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
| 2024年5月20日 | 100,000 | 2024年5月20日 | 2025年4月29日 | 不适用 | 否 |
| 2025年4月29日 | 65,000 | 2025年4月29日 | 2026年4月28日 | 43,000.00 | 否 |
其他说明
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108 / 254
4、其他
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9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1,536,629股的比例为 1.249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1.525元/股,最低价为30.1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9,954,672.12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投资总额的前提下,调整募投项目“LED智能照明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无线充电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有线快充芯片研发项目”、“信号链芯片研发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并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7年4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 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鉴证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美芯晟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和使用,并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六) 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109 / 254
美元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7,588,088 | 24.73 | - | - | - | -1,120,000 | -1,120,000 | 26,468,088 | 23.73 |
| 1、国家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120,000 | 1 | - | - | - | -1,120,000 | -1,120,000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779,582 | 4.29 | - | - | - | 0 | 0 | 4,779,582 | 4.29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4,779,582 | 4.29 | - | - | - | 0 | 0 | 4,779,582 | 4.29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0 | 0 | - | - | - | 0 | 0 | 0 | 0.00 |
| 4、外资持股 | 21,688,506 | 19.45 | - | - | - | 0 | 0 | 21,688,506 | 19.45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21,688,506 | 19.45 | - | - | - | 0 | 0 | 21,688,506 | 19.45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 | - | - | 0 | 0 | 0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83,948,541 | 75.27 | - | - | - | 1,120,000 | 1,120,000 | 85,068,541 | 76.27 |
| 1、人民币普通股 | 83,948,541 | 75.27 | - | - | - | 1,120,000 | 1,120,000 | 85,068,541 | 76.27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 111,536,629 | 100.00 | - | - | 0 | - | 0 | 111,536,629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2025年5月22日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1,120,000股上市流通,涉及股东数量为1名,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42%,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美元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110 / 254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 1,120,000 | 1,120,000 | 0 | 0 |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5/5/22 |
| 合计 | 1,120,000 | 1,120,000 | 0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J²) | 8,812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J²) | 8,44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 股东名称 | |||||||
|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
| (%)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 ||||
| 性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Leavision Incorporated | 0 | 17,805,040 | 15.96 | 17,805,04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WI HARPER FUND VII | |||||||
| HONG KONG LIMITED | -2,849,572 | 5,621,157 | 5.04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东阳博瑞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19,383 | 4,746,204 | 4.26 | 0 | 无 | 0 | 其他 |
| Auspice Bright Incorporated | 0 | 3,883,466 | 3.48 | 3,883,466 | 无 | 0 | 境外法人 |
111 / 254
| 王波 | 0 | 3,608,372 | 3.2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珠海横琴博晟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744,728 | 2.46 | 2,744,728 | 无 | 0 | 其他 |
| 王效斌 | 360,000 | 2,260,000 | 2.0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珠海横琴轩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034,854 | 1.82 | 2,034,854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领先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45,956 | 1,951,282 | 1.75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先进智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463 | 1,809,971 | 1.62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 | 5,621,157 | 人民币普通股 | 5,621,157 | ||||
| 东阳博瑞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746,204 | 人民币普通股 | 4,746,204 | ||||
| 王波 | 3,608,372 | 人民币普通股 | 3,608,372 | ||||
| 王效斌 | 2,2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60,000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领先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51,282 | 人民币普通股 | 1,951,282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先进智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09,971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9,971 | ||||
| 程才生 | 1,7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10,000 | ||||
| 河北清质科技有限公司 | 1,487,802 | 人民币普通股 | 1,487,802 | ||||
| 赖昕 | 9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80,000 | ||||
| 凯联(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凯联海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22,339 | 人民币普通股 | 822,339 |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普通股A股数量5,262,415股,持股比例为4.72%,依照要求不纳入公司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列示,特此说明。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Leavision、Auspice、珠海博晟芯与珠海轩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除此以外,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 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2 / 254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 1 | LeavisionIncorporated | 17,805,040 | 2026/11/22 | 0 | 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2 | AuspiceBrightIncorporated | 3,883,466 | 2026/5/22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3 | 珠海横琴博晟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44,728 | 2026/5/22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4 | 珠海横琴轩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34,854 | 2026/5/22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Leavision、Auspice、珠海博晟芯与珠海轩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除此以外,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持股 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3 / 254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
|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 800,000 | 2025.05.22 | -1,120,000 | 0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 名称 | Leavision Incorporated |
|---|---|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CHENG BAOHONG |
| 成立日期 | 2010年11月19日 |
| 主要经营业务 | 对外投资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114 / 254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2、自然人
| 姓名 | CHENG BAOHONG |
|---|---|
| 国籍 | 美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cninf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
|---|---|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5年1月18日 |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51.02万股~102.04万股,0.46%~0.91%(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
| 拟回购金额 | 2,500~5,000 |
| 拟回购期间 | 2025年1月16日~2026年1月15日 |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 已回购数量(股) | 139.37万股 |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不适用 |
116 / 254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九、优先股相关情况
117 / 254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118 / 254
第八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110A019390号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芯晟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美芯晟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如适用),我们独立于美芯晟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119 / 254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34”、“七、财务报表项目注释、61”、“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4”
1、事项描述
美芯晟公司主要从事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及销售。本期美芯晟公司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为55,512.91万元。
由于营业收入金额重大,是美芯晟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项目和关键业绩评价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美芯晟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的准确性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收入确认的准确性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对收入确认的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进行了解、测试,并评价关键内部控制流程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主要客户合同条款,并评价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履约义务的识别、交易价格的分摊、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或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的判断和区分、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的确定等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和美芯晟公司的经营模式。
(3)对营业收入以及毛利率等实施分析性程序,评价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水平是否存在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结合同行业实际情况,对收入和毛利率变动执行分析性程序,判断变动趋势的合理性。
120 / 254
(4)结合对应收账款的审计,选择主要客户函证交易金额,就未回函的项目执行替代性审计程序。
(5)检查主要客户合同、销售订单、出库单、发票、经客户确认签收的单据等,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与美芯晟公司的会计政策和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一致。
(6)获取主要客户的工商登记、营业范围等资料,核查销售的真实性和交易实质。
(7)对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测试,评价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8)对客户期后回款进行检查,以评价相关交易的真实性。
(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6”、“七、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0”
1、事项描述
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中存货账面余额为13,961.3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1,511.00万元。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照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需要管理层运用检查和分析各种类别和类型存货的过时程度、不同产品定价计划,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等因素作出判断和估计。鉴于存货金额重大且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我们将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测试并评价美芯晟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
121 / 254
(2)对存货实施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状况,关注是否存在潜在陈旧或损毁。
(3)了解存货的生产周期、生产成本核算方法、存货备货政策,分析各期末存货余额波动的合理性,对存货滞销迹象相关的分析指标进行分析,如周转率、库龄等,并与同行业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4)获取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及产品期后销售价格,评估管理层用于估计可变现净值的判断和假设的适当性和一致性,比较可变现净值与存货成本,检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并执行重新计算程序。
(5)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于本期的变化情况、存货期后的销售和使用情况等,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四、其他信息
美芯晟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美芯晟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美芯晟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122 / 254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美芯晟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美芯晟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美芯晟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美芯晟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
123 / 254
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美芯晟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美芯晟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124 / 254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125 / 254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七、1 | 403,857,931.89 | 589,077,962.08 |
| 结算备付金 | - | - | |
| 拆出资金 |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828,569,223.97 | 901,706,684.23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应收票据 | - | - | |
| 应收账款 | 七、5 | 287,272,541.09 | 191,088,269.83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39,023,458.38 | 28,860,109.65 |
| 预付款项 | 七、8 | 31,353,098.13 | 6,907,842.66 |
| 应收保费 | - |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2,924,372.56 | 3,159,302.3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 存货 | 七、10 | 124,503,680.27 | 126,545,325.2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 合同资产 | - |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485,450.30 | 971,532.66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4,805,503.36 | 21,954,985.98 |
| 流动资产合计 | 1,722,795,259.95 | 1,870,272,014.71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5,074,266.99 | 5,559,717.29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7,665,400.00 | 7,02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59,993,189.72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固定资产 | 七、21 | 30,512,262.95 | 27,063,377.94 |
| 在建工程 | -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6,570,529.27 | 9,666,320.83 |
| 无形资产 | 七、26 | 5,813,259.67 | 6,581,645.7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 开发支出 | - | - |
126 / 254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
| 商誉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5,450,420.34 | 2,416,001.0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81,088,548.01 | 58,073,821.1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30,525,789.15 | 10,260,583.6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2,693,666.10 | 126,641,467.66 | |
| 资产总计 | 1,965,488,926.05 | 1,996,913,482.37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七、36 | 54,975,797.82 | 50,043,253.74 |
| 预收款项 | - | - |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665,484.52 | 1,106,293.4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8,182,626.13 | 12,126,633.49 |
| 应交税费 | 七、40 | 3,847,473.76 | 1,156,560.66 |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344,453.28 | 257,967.2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7,686,219.38 | 6,887,793.75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3,169,167.96 | 33,493,548.80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9,871,222.85 | 105,072,051.12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七、47 | 9,574,098.92 | 2,743,671.86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 递延收益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574,098.92 | 2,743,671.86 | |
| 负债合计 | 139,445,321.77 | 107,815,722.98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127 / 254
公司负责人:CHENG BAOHONG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志磊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志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338,376,934.99 | 536,687,900.14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09,014,555.38 | 901,706,684.23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应收票据 | - | - |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287,272,541.09 | 191,088,269.83 |
| 应收款项融资 | 39,023,458.38 | 28,860,109.65 | |
| 预付款项 | 31,173,059.38 | 6,738,415.75 |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1,961,172.98 | 2,977,128.7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存货 | 124,503,680.27 | 126,545,325.23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85,450.30 | 971,532.66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486,086.21 | 20,632,458.70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45,296,938.98 | 1,816,207,824.91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11,536,629.00 | 111,536,629.00 |
| --- |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866,822,700.73 | 1,865,673,639.31 |
| 减:库存股 | 七、56 | 169,820,580.22 | 119,852,843.17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464,047.25 | -297,975.50 |
| 专项储备 | - | - |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0,657,446.58 | 10,657,446.58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7,311,455.44 | 21,380,863.1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
| (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26,043,604.28 | 1,889,097,759.39 |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26,043,604.28 | 1,889,097,759.39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
| (或股东权益)总计 | 1,965,488,926.05 | 1,996,913,482.37 |
128 / 254
| 长期应收款 | 5,074,266.99 | 5,559,717.29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77,012,868.91 | 59,240,863.0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665,400.00 | 7,020,000.00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9,993,189.72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固定资产 | 30,393,560.77 | 26,950,787.54 | |
| 在建工程 | -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 使用权资产 | 13,695,599.12 | 4,055,930.59 | |
| 无形资产 | 5,806,720.29 | 6,572,788.42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5,225,423.85 | 1,964,831.97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1,036,211.64 | 58,057,946.44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0,525,789.15 | 10,260,583.69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16,429,030.44 | 179,683,448.97 | |
| 资产总计 | 1,961,725,969.42 | 1,995,891,273.88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68,843,799.80 | 60,592,069.12 | |
| 预收款项 | - | - | |
| 合同负债 | 1,665,484.52 | 1,106,293.46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8,186,864.25 | 9,107,665.40 | |
| 应交税费 | 2,352,709.36 | 753,931.43 | |
| 其他应付款 | 344,453.28 | 243,967.22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636,232.31 | 3,867,053.54 | |
| 其他流动负债 | 31,939,415.60 | 32,278,773.90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8,968,959.12 | 107,949,754.07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8,682,495.56 | 175,278.54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 递延收益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129 / 254
公司负责人:CHENG BAOHONG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志磊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志磊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一、营业总收入 | 555,129,129.77 | 404,167,862.57 |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555,129,129.77 | 404,167,862.57 |
| 利息收入 | - | - | |
| 已赚保费 |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 | |
| 二、营业总成本 | 607,458,613.14 | 532,415,605.12 |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65,851,290.69 | 309,166,331.60 |
| 利息支出 |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 | |
| 退保金 | - | -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 | |
| 分保费用 | - | -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588,444.11 | 278,260.21 |
| 销售费用 | 七、63 | 29,077,361.18 | 26,706,394.07 |
| 管理费用 | 七、64 | 42,618,820.48 | 37,338,373.78 |
| 研发费用 | 七、65 | 170,353,749.45 | 164,105,795.11 |
| 财务费用 | 七、66 | -1,031,052.77 | -5,179,549.65 |
| 其中:利息费用 | 386,342.37 | 585,585.59 | |
| 利息收入 | 4,851,116.40 | 5,763,288.04 |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4,266,141.96 | 3,721,370.3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682,495.56 | 175,278.54 | |
| 负债合计 | 137,651,454.68 | 108,125,032.61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11,536,629.00 | 111,536,629.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资本公积 | 1,866,822,700.73 | 1,865,673,639.31 | |
| 减:库存股 | 169,820,580.22 | 119,852,843.17 | |
| 其他综合收益 | 548,590.00 | - | |
| 专项储备 | - | - | |
| 盈余公积 | 10,657,446.58 | 10,657,446.58 | |
| 未分配利润 | 4,329,728.65 | 19,751,369.55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24,074,514.74 | 1,887,766,241.27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961,725,969.42 | 1,995,891,273.88 |
130 / 25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260,490.04 | 3,797,238.87 |
| --- | --- | --- |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9,004,971.56 | 26,481,328.17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245,483.87 | 2,567,403.7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8,295,038.01 | -8,251,942.5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304,217.15 | 377,788.05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 -37,034,184.54 | -99,554,555.95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68.57 | 1,720.21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3,828.99 | 128,482.82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 -37,057,944.96 | -99,681,318.5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2,988,537.23 | -33,114,191.02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14,069,407.73 | -66,567,127.54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14,069,407.73 | -66,567,127.54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14,069,407.73 | -66,567,127.5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66,071.75 | -297,975.50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66,071.75 | -297,975.50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548,590.00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548,590.00 | |
131 / 254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14,661.75 | -297,975.50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14,661.75 | -297,975.50 | |
|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4,235,479.48 | -66,865,103.04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235,479.48 | -66,865,103.04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61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6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555,129,129.77 | 404,167,862.57 |
| 减:营业成本 | 365,851,290.69 | 309,166,331.60 | |
| 税金及附加 | 365,171.74 | 274,177.58 | |
| 销售费用 | 29,937,808.81 | 26,950,539.84 | |
| 管理费用 | 42,961,711.74 | 37,475,805.58 | |
| 研发费用 | 169,888,880.13 | 164,824,578.95 | |
| 财务费用 | -504,922.12 | -4,452,052.03 | |
| 其中:利息费用 | 262,409.33 | 508,798.19 | |
| 利息收入 | 4,150,464.97 | 4,915,433.31 | |
| 加:其他收益 | 4,250,213.36 | 3,721,370.36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983,482.38 | 3,797,238.8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 |
132 / 25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 | ---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18,899,390.20 | 26,481,328.17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2,244,607.96 | 2,617,396.2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8,295,038.01 | -8,251,942.5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304,217.15 | 377,788.05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一”号填列) | | -38,473,154.10 | -101,328,339.84 |
| 加:营业外收入 | | - | 1,687.40 |
| 减:营业外支出 | | 23,562.00 | 128,482.68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一”号填列) | | -38,496,716.10 | -101,455,135.12 |
| 减:所得税费用 | | -23,075,075.20 | -33,258,513.9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一”号填列) | | -15,421,640.90 | -68,196,621.1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一”号填列) | | -15,421,640.90 | -68,196,621.1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一”号填列) | | -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548,590.00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548,590.00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548,590.00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 7.其他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 -14,873,050.90 | -68,196,621.16 |
| 七、每股收益: |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
133 / 254
2025年1—12月
2024年度
合并现金流量表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31,675,524.91 | 400,797,285.67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593,494.12 | 9,466,139.16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10,051,043.54 | 33,715,082.6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0,320,062.57 | 443,978,507.43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79,073,674.14 | 306,545,248.47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0,380,427.72 | 150,742,016.88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522,409.11 | 278,274.44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35,909,738.12 | 63,494,069.2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9,886,249.09 | 521,059,609.04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566,186.52 | -77,081,101.61 |
本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751,760,000.00 | 5,423,95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1,644,526.68 | 29,059,920.91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370.00 |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73,407,896.68 | 5,453,009,920.91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903,821.02 | 30,458,107.90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818,260,000.00 | 5,624,012,611.11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36,163,821.02 | 5,654,470,719.01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755,924.34 | -201,460,798.10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0,283.10 | 3,513,538.39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0,283.10 | 3,513,538.39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 7,887,930.70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59,257,083.54 | 129,397,548.2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257,083.54 | 137,285,478.90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046,800.44 | -133,771,940.51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082,502.19 | 288,071.04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4,451,413.49 | -412,025,769.18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88,748,503.26 | 1,000,774,272.44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4,297,089.77 | 588,748,503.26 |
135 / 254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31,675,524.91 | 400,797,285.67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483,740.32 | 9,399,017.61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675,036.40 | 40,441,684.88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6,834,301.63 | 450,637,988.16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79,073,674.14 | 306,545,248.47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2,710,294.24 | 135,306,437.48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65,171.74 | 274,177.58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3,901,722.39 | 81,649,380.83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6,050,862.51 | 523,775,244.36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216,560.88 | -73,137,256.20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710,000,000.00 | 5,423,95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1,316,606.25 | 29,059,920.91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370.00 |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31,319,976.25 | 5,453,009,920.91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631,692.05 | 29,685,139.98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774,000,000.00 | 5,683,047,811.11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91,631,692.05 | 5,712,732,951.09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311,715.80 | -259,723,030.18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0,283.10 | 3,513,538.39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0,283.10 | 3,513,538.39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 |
136 / 254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 7,887,930.70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891,670.25 | 127,644,759.26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891,670.25 | 135,532,689.96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681,387.15 | -132,019,151.57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433,386.12 | 595,952.17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7,643,049.95 | -464,283,485.78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36,490,786.66 | 1,000,774,272.44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8,847,736.71 | 536,490,786.66 |
公司负责人:CHENG BAOHONG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志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志磊
137 / 25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1,536,629.0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1,536,629.0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138 / 254
| (三) 利润分配 | |||||||||||||||
|---|---|---|---|---|---|---|---|---|---|---|---|---|---|---|---|
| 1. 提取盈余公积 | |||||||||||||||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4. 其他 | |||||||||||||||
| (四)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 其他 | |||||||||||||||
| (五) 专项储备 | |||||||||||||||
| 1. 本期提取 | |||||||||||||||
| 2. 本期使用 | |||||||||||||||
| (六) 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1,536,629.00 | 1,866,822,700.73 | 169,820,580.22 | -464,047.25 | 10,657,446.58 | 7,311,455.44 | 1,826,043,604.28 | 1,826,043,604.28 | |||||||
| 项目 | 2024年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139 / 25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0,010,000.00 | | | | 1,895,561,681.21 | | | | 10,657,446.58 | | 95,829,647.91 | | 2,082,058,775.70 | | 2,082,058,775.7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010,000.00 | | | | 1,895,561,681.21 | | | | 10,657,446.58 | | 95,829,647.91 | | 2,082,058,775.70 | | 2,082,058,775.7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一”号填列) | 31,526,629.00 | | | | -29,888,041.90 | 119,852,843.17 | -297,975.50 | | | | -74,448,784.74 | | -192,961,016.31 | | -192,961,016.3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297,975.50 | | | | -66,567,127.54 | | -66,865,103.04 | | -66,865,103.0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1,638,587.10 | 119,852,843.17 | | | | | | | -118,214,256.07 | | -118,214,256.07 |
| 1. 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3.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1,638,587.10 | | | | | | | | 1,638,587.10 | | 1,638,587.10 |
| 4. 其他 | | | | | | 119,852,843.17 | | | | | | | -119,852,843.17 | | -119,852,843.17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7,881,657.20 | | -7,881,657.20 | | -7,881,657.20 |
| 1. 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 | |
| 3.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7,881,657.20 | | -7,881,657.20 | | -7,881,657.20 |
| 4. 其他 | | | | | | | | | | | | | | | |
140 / 254
公司负责人:CHENG BAOHONG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志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志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度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1,536,629.00 | 1,865,673,639.31 | 119,852,843.17 | 10,657,446.58 | 19,751,369.55 | 1,887,766,241.27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项目 | 2025 年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1,536,629.00 | 1,865,673,639.31 | 119,852,843.17 | 10,657,446.58 | 19,751,369.55 | 1,887,766,241.27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本期期末余额、111,536,629.00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1,536,629.00 | | | | 1,865,673,639.31 | 119,852,843.17 | | | 10,657,446.58 | 19,751,369.55 | 1,887,766,241.2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一”号填列) | | | | | 1,149,061.42 | 49,967,737.05 | 548,590.00 | | | 15,421,640.90 | 63,691,726.5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548,590.00 | | | 15,421,640.90 | 14,873,050.9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1,149,061.42 | 49,967,737.05 | | | | | 48,818,675.63 |
| 1. 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3.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1,149,061.42 | | | | | | 1,149,061.42 |
| 4. 其他 | | | | | | 49,967,737.05 | | | | | 49,967,737.05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1. 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2.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3. 其他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1.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2.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3.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4.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6. 其他 | | | | | | | | | | | |
142 / 254
| (五)专项储备 |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1,536.62 | ||||||||||
| 9.00 | 1,866,822,700.73 | 169,820.58 | |||||||||
| 0.22 | 548,590.0 | ||||||||||
| 0 | 10,657.44 | ||||||||||
| 6.58 | 4,329,728. | ||||||||||
| 65 | 1,824,074,514.74 | ||||||||||
| 项目 | 2024年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0,010,000.00 | 1,895,561,681.21 | 10,657.44 | ||||||||
| 6.58 | 95,829.64 | ||||||||||
| 7.91 | 2,082,058,775.70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010,000.00 | 1,895,561,681.21 | 10,657.44 | ||||||||
| 6.58 | 95,829.64 | ||||||||||
| 7.91 | 2,082,058,775.70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1,526,629.00 | -29,888,041.90 | 119,852.84 | ||||||||
| 3.17 | -76,078.27 | ||||||||||
| 8.36 | -194,292,534.43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8,196.62 | ||||||||||
| 1.16 | -68,196.6 | ||||||||||
| 21.16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638,587.10 | 119,852.84 | |||||||||
| 3.17 | -118,214.25 | ||||||||||
| 6.07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638,587.10 | 1,638,587.10 | |||||||||
| 4.其他 | 119,852.84 | ||||||||||
| 3.17 | -119,852.84 | ||||||||||
| 3.17 |
143 / 25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三) 利润分配 | | | | | | | | | | 7,881,657.20 | 7,881,657.2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2.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7,881,657.20 | 7,881,657.20 |
| 3. 其他 | | | | | | | | | | | |
| (四)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31,526,629.00 | | | | 31,526,629.00 | | | | | | |
| 1.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1,526,629.00 | | | | 31,526,629.00 | | | | | | |
| 2.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3.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4.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6. 其他 | | | | | | | | | | | |
| (五) 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1. 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2. 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六) 其他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1,536,629.00 | | | | 1,865,673,639.31 | 119,852,843.17 | | | 10,657,446.58 | 19,751,369.55 | 1,887,766,241.27 |
144 / 254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为美芯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11日,由中国公民程才生、美国公民程宝洪、中国香港公民谭志强和美国公民江建国共同出资设立。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3月6日作出《关于中外合资企业“美芯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合同、章程及董事会组成的批复》(海园发【2008】230号),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文件京工商注册企许字(2008)0068067号准予设立,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08年3月10日颁发的商外资京字【2008】170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于2008年3月11日取得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450044951。
2021年12月10日,美芯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2021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发起设立的方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总股本为60,000,000股。
经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和2022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本公司申请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010,000.00元,2023年3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21号)文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10,000股。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10,000.00元,每股面值1元,折股份总数80,010,000股。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为“美芯晟”,证券代码为“688458”,于2023年5月22日起上市交易。
经2023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和2024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以扣除股票回购账户后的股本78,816,57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转增31,526,629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11,536,629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小月河东畔路16号院2号楼12层1201号房屋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小月河东升科技园东畔科创中心B座12层
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研发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电子产品。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批准。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以及收入确认政策。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145 / 254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款项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款金额大于1千万元 |
|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金额大于1千万元 |
| 重要的投资活动项目 | 单项投资活动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10%以上 |
|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单项发生额超过资产总额的5%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在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时,本公司综合所有事实和情况,包括评估结构化主体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可变回报的类型、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是否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回报可变性等的基础上评估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146 / 254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
147 / 254
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对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按照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由于财务报表折算而产生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48 / 254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但是,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满足条件的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149 / 254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 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 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 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 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150 / 254
(4)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务工具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 租赁应收款;
-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151 / 254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或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152 / 254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应收客户组合
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应收客户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其他应收款组合1:押金及保证金
- 其他应收款组合2:政府补助
-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组合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的长期应收款包括员工借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员工借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长期应收款组合1:员工借款
对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应收款项融资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形成的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减值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款项融资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应收票据
-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应收账款
153 / 254
对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9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
154 / 254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应收票据
☑ 适用 ☐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 适用 ☑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 适用 ☑ 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详见本章节“五、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155 / 254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 适用 ☑ 不适用
14、应收款项融资
☑ 适用 ☐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 适用 ☑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 适用 ☑ 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 适用 ☑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 适用 ☑ 不适用
16、存货
☑ 适用 ☐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 适用 ☐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56 / 254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17、合同资产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19、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157 / 254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158 / 254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 20%)以上但低于 50% 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 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27。
20、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59 / 254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折旧方法
(1)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
| 机器设备 | 3、5、10 | 5 | 31.67、19.00、9.50 | |
| 办公设备 | 3、5 | 5 | 31.67、19.00 |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五、27。
(4)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5)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在建工程
23、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160 / 254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生物资产
25、油气资产
26、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软件、专用技术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 类别 | 使用寿命
(年) | 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 --- | --- | --- | --- |
| 生物资产 | 1 | 1 | 1 |
| 油气资产 | 1 | 1 | 1 |
| 其他 | 1 | 1 | 1 |
| 软件 | 3、5 | 预计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 直线法摊销 |
|---|---|---|---|
| 专用技术 | 3、5 | 预计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 直线法摊销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7。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研发支出为公司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材料费、测试费、技术服务费、折旧费用、其他费用等。其中研发人员的工资按照项目工时分摊计入研发支出。研发活动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共用设备、场地按照人数占比分配计入研发支出。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27、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预定用途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
162 / 254
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9、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0、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1)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163 / 254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64 / 254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2、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A、期权的行权价格;B、期权的有效期;C、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D、股价预计波动率;E、股份的预计股利;F、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
165 / 254
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的非市场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4、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166 / 254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境内销售:公司在按合同约定将产品转移给客户后,产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公司依据经客户确认签收的单据,在客户签收时点确认收入。
境外销售:公司在发出产品并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且获海关批准后,已将产品控制权转移给购货方。公司根据经海关批准的报关单,在产品出口时点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35、合同成本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67 / 254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6、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
168 / 254
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租赁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本公司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69 / 254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五、27。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
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短期租赁,本公司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将下列资产类型中满足短期租赁条件的项目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低价值资产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170 / 254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171 / 254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本公司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公司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回购股份
本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所有者权益,回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172 / 254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详见“重要事项”的“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41、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42、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 | 10%、1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7%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8.25%、9%、15%、2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15 |
| 美芯晟集成电路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 20 |
| 美芯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20 |
| 美芯晟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 20 |
| 美芯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20 |
| 美芯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8.25 |
| 美芯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韩国分公司 | 9 |
2、税收优惠
(1)本公司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于2023年12月20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15% 计缴。
(2)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 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 在税前摊销。
(3)本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
173 / 254
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4)本公司根据《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自2008年1月1日起,安置残疾人员,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 100% 加计扣除。
(5)本公司之子公司美芯晟香港,根据2018年3月2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通过《2017年税务(修订)(第7号)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或“利得税两级制”),引入利得税两级制。《草案》于2018年3月28日签署成为法律并于次日公布(将适用于2018年4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课税年度)。根据利得税两级制,法团首个200万港元应评税利润的利得税率为 8.25%,而超过200万港元的应评税利润则按 16.50% 的税率缴纳利得税。
(6)本公司之子公司美芯晟上海、美芯晟西安、美芯晟厦门和美芯晟深圳,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7)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公告《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以下称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5% 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银行存款 | 403,857,707.73 | 589,076,728.76 |
| 其他货币资金 | 224.16 | 1,233.32 |
| 合计 | 403,857,931.89 | 589,077,962.08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3,951,779.87 | 27,354,908.59 |
其他说明
本期受限货币资金合计59,560,842.12元,其中包括定期存款利息收入560,842.12元,申购结构性存款被银行圈存冻结资金59,000,000.00元。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冻结、或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174 / 254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其中: | |||
| 理财产品 | 828,569,223.97 | 901,706,684.23 | / |
| 合计 | 828,569,223.97 | 901,706,684.23 | / |
其他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 适用 ☑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 适用 ☑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适用 ☑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适用 ☑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 ☑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 ☑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 ☑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75 / 254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1年以内(含1年)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1月至6月 | 249,227,675.77 | 181,061,862.70 |
| 6月至1年 | 42,634,710.70 | 12,650,618.55 |
| 1年以内小计 | 291,862,386.47 | 193,712,481.25 |
| 1至2年 | 354,243.25 | |
| 2至3年 |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
| 合计 | 292,216,629.72 | 193,712,481.2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176 / 254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2,2 | |||||||||
| 16,62 | ||||||||||
| 9.72 | 100 | 4,944, | ||||||||
| 088.6 | ||||||||||
| 3 | 1.69 | 287,2 | ||||||||
| 72,54 | ||||||||||
| 1.09 | 193,7 | |||||||||
| 12,48 | ||||||||||
| 1.25 | 100 | 2,624, | ||||||||
| 211.4 | ||||||||||
| 2 | 1.35 | 191,0 | ||||||||
| 88,26 | ||||||||||
| 9.83 | ||||||||||
| 其中: | ||||||||||
| 应收客户组合 | 292,2 | |||||||||
| 16,62 | ||||||||||
| 9.72 | 100 | 4,944, | ||||||||
| 088.6 | ||||||||||
| 3 | 1.69 | 287,2 | ||||||||
| 72,54 | ||||||||||
| 1.09 | 193,7 | |||||||||
| 12,48 | ||||||||||
| 1.25 | 100 | 2,624, | ||||||||
| 211.4 | ||||||||||
| 2 | 1.35 | 191,0 | ||||||||
| 88,26 | ||||||||||
| 9.83 | ||||||||||
| 合计 | 292,2 | |||||||||
| 16,62 | ||||||||||
| 9.72 | / | 4,944, | ||||||||
| 088.6 | ||||||||||
| 3 | / | 287,2 | ||||||||
| 72,54 | ||||||||||
| 1.09 | 19371 | |||||||||
| 2481. | ||||||||||
| 25 | / | 2,624, | ||||||||
| 211.4 | ||||||||||
| 2 | / | 191,0 | ||||||||
| 88,26 | ||||||||||
| 9.8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客户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至6月 | 249,227,675.77 | 2,741,504.44 | 1.10 |
| 6月至1年 | 42,634,710.70 | 2,131,735.54 | 5.00 |
| 1年至2年 | 354,243.25 | 70,848.65 | 20.00 |
| 合计 | 292,216,629.72 | 4,944,088.63 | 1.6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账龄组合 | 2,624,211.4 | |||||
| 2 | 2,319,877.21 | 4,944,088.6 | ||||
| 3 |
177 / 254
| 合计 | 2,624,211.4
2 | 2,319,877.21 | | | | 4,944,088.6
3 |
| --- | --- | --- | --- | --- | ---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 243,560,433.6 | ||||
| 0 | 243,560,433.6 | ||||
| 0 | 83.35 | 4,276,730.39 | |||
| 合计 | 243,560,433.6 | ||||
| 0 | 243,560,433.6 | ||||
| 0 | 83.35 | 4,276,730.39 |
无
其他说明:
6、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178 / 254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收票据 | 39,023,458.38 | 28,860,109.65 |
| 合计 | 39,023,458.38 | 28,860,109.65 |
179 / 254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 银行承兑票据 | 15,076,337.70 | 21,376,151.07 |
| 合计 | 15,076,337.70 | 21,376,151.07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核销说明:
180 / 254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31,353,098.13 | 100.00 | 6,907,842.66 | 100.00 |
| 合计 | 31,353,098.13 | 100.00 | 6,907,842.66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 | 27,957,292.28 | 89.17 |
| 合计 | 27,957,292.28 | 89.17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2,924,372.56 | 3,159,302.39 |
| 合计 | 2,924,372.56 | 3,159,302.3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1 / 254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82 / 254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核销说明:
183 / 254
其他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1 年以内(含 1 年) | 1,402,012.25 | 1,740,412.62 |
| 1 至 2 年 | 1,676,435.19 | 216,559.99 |
| 2 至 3 年 | 184,693.00 | |
| 3 年以上 | ||
| 3 至 4 年 | ||
| 4 至 5 年 | 3,300.00 | |
| 5 年以上 | 3,300.00 | 1,195,193.73 |
| 合计 | 3,081,747.44 | 3,340,159.3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押金及保证金 | 2,946,747.44 | 3,169,567.17 |
| 备用金 | 135,000.00 | 170,592.17 |
| 合计 | 3,081,747.44 | 3,340,159.3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162,656.95 | 18,200.00 | 180,856.95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一转入第二阶段 | -1,050.00 | 1,050.00 | ||
| 一转入第三阶段 | ||||
| 一转回第二阶段 | ||||
| 一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
| 本期转回 | 8,010.04 | 15,250.00 | 23,260.04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222.03 | 222.03 |
184 / 254
2025年12月31日 余额 153,374.88 4,000.00 157,374.88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158,478.35 | 11,140.97 | 147,337.38 | |||
| 应收其他款项组合 | 22,378.60 | 12,119.07 | 222.03 | 10,037.50 | ||
| 合计 | 180,856.95 | 23,260.04 | 222.03 | 157,374.8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 东升新时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1,835,840.50 | 59.57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1-2年 | 91,792.02 |
185 / 254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10、存货
(1). 存货分类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38,057,164.04 | 5,716,403.99 | 32,340,760.05 | 27,526,011.49 | 1,726,531.29 | 25,799,480.20 |
| 半成品 | 13,945,448.19 | 1,992,719.47 | 11,952,728.72 | 8,269,434.44 | 560,994.42 | 7,708,440.02 |
| 委托加工物资 | 49,243,042.00 | 2,537,034.44 | 46,706,007.56 | 52,586,294.62 | 2,116,672.13 | 50,469,622.49 |
| 库存商品 | 37,635,561.93 | 4,856,444.53 | 32,779,117.40 | 46,486,134.52 | 4,673,400.63 | 41,812,733.89 |
| 发出商品 | 732,459.13 | 7,392.59 | 725,066.54 | 780,643.93 | 25,595.30 | 755,048.63 |
| 合计 | 139,613,675.29 | 15,109,995.02 | 124,503,680.27 | 135,648,519.00 | 9,103,193.77 | 126,545,325.23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186 / 254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1,726,531.29 | 4,042,504.42 | 52,631.72 | 5,716,403.99 | ||
| 半成品 | 560,994.42 | 1,497,637.18 | 65,912.13 | 1,992,719.47 | ||
| 委托加工物资 | 2,116,672.13 | 1,336,113.05 | 915,750.74 | 2,537,034.44 | ||
| 库存商品 | 4,673,400.63 | 2,445,685.36 | 2,262,641.46 | 4,856,444.53 | ||
| 发出商品 | 25,595.30 | 7,392.59 | 25,595.30 | 7,392.59 | ||
| 合计 | 9,103,193.77 | 9,329,332.60 | 3,322,531.35 | 15,109,995.02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材料、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生产领用,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对外销售。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187 / 254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485,450.30 | 971,532.66 |
| 合计 | 485,450.30 | 971,532.66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13、其他流动资产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进项税额等 | 3,575,751.00 | 20,743,976.22 |
| 其他 | 1,229,752.36 | 1,211,009.76 |
| 合计 | 4,805,503.36 | 21,954,985.98 |
14、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188 / 254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189 / 254
16、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融资租赁款 |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 员工借款 | 5,852,333.99 | 292,616.70 | 5,559,717.29 | 6,874,999.95 | 343,750.00 | 6,531,249.95 | |
| 减: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511,000.32 | 25,550.02 | 485,450.30 | 1,022,665.96 | 51,133.30 | 971,532.66 | |
| 合计 | 5,341,333.67 | 267,066.68 | 5,074,266.99 | 5,852,333.99 | 292,616.70 | 5,559,717.29 | /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341,333.67 | 100.00 | 267,066.68 | 5.00 | 5,074,266.99 | 5,852,333.99 | 100.00 | 292,616.70 | 5.00 | 5,559,717.29 |
| 其中: | ||||||||||
| 员工借款 | 5,341,333.67 | 100.00 | 267,066.68 | 5.00 | 5,074,266.99 | 5,852,333.99 | 100.00 | 292,616.70 | 5.00 | 5,559,717.29 |
| 合计 | 5,341,333.67 | / | 267,066.68 | / | 5,074,266.99 | 5,852,333.99 | / | 292,616.70 | / | 5,559,717.29 |
组合计提项目:员工借款
190 / 254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未逾期 | 5,341,333.67 | 267,066.68 | 5.00 |
| 合计 | 5,341,333.67 | 267,066.68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292,616.70 | 292,616.70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一转入第二阶段 | ||||
| 一转入第三阶段 | ||||
| 一转回第二阶段 | ||||
| 一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
| 本期转回 | 25,550.02 | 25,550.02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267,066.68 | 267,066.6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191 / 254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92 / 254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 权益性投资项目 | 7,020,000.00 | 645,400 | 7,665,400.00 | ||||||||
| 合计 | 7,020,000.00 | 645,400 | 7,665,400.00 | /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由于权益性投资项目是本公司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因此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债务工具投资 | 10,000,000.00 | |
| 权益工具投资 | 49,993,189.72 | |
| 合计 | 59,993,189.72 |
20、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93 / 254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固定资产 | 30,512,262.95 | 27,063,377.94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合计 | 30,512,262.95 | 27,063,377.94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 项目 | 机器设备 | 办公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计 |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33,777,326.44 | 3,841,589.31 | 37,618,915.75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482,692.70 | 623,442.41 | 9,106,135.11 | |
| (1) 购置 | 8,482,692.70 | 623,442.41 | 9,106,135.11 | |
| (2) 在建工程转入 | ||||
| (3) 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38,643.51 | 392,505.33 | 731,148.84 | |
| (1) 处置或报废 | 338,643.51 | 392,505.33 | 731,148.84 | |
| 4.期末余额 | 41,921,375.63 | 4,072,526.39 | 45,993,902.02 |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8,090,701.88 | 2,464,835.93 | 10,555,537.81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97,372.62 | 721,385.64 | 5,618,758.26 | |
| (1) 计提 | 4,897,372.62 | 721,385.64 | 5,618,758.26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20,293.54 | 372,363.46 | 692,657.00 | |
| (1) 处置或报废 | 320,293.54 | 372,363.46 | 692,657.00 | |
| 4.期末余额 | 12,667,780.96 | 2,813,858.11 | 15,481,639.07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 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 处置或报废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9,253,594.67 | 1,258,668.28 | 30,512,262.95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686,624.56 | 1,376,753.38 | 27,063,377.94 |
194 / 254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95 / 254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24、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25、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6,588,351.06 | 16,588,351.0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548,252.66 | 16,548,252.6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084,032.87 | 6,084,032.87 |
| 4.期末余额 | 27,052,570.85 | 27,052,570.85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6,922,030.23 | 6,922,030.2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693,286.23 | 8,693,286.23 |
| (1) 计提 | 8,693,286.23 | 8,693,286.2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133,274.88 | 5,133,274.88 |
| (1) 处置 | 5,133,274.88 | 5,133,274.88 |
196 / 254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专有技术 | 合计 |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7,968,766.24 | 6,432,021.54 | 14,400,787.78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48,573.10 | 1,007,427.22 | 2,056,000.32 | |
| (1) 购置 | 1,048,573.10 | 1,007,427.22 | 2,056,000.32 | |
| (2) 内部研发 | ||||
| (3) 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 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9,017,339.34 | 7,439,448.76 | 16,456,788.10 |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4,092,881.58 | 3,726,260.45 | 7,819,142.03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32,151.62 | 992,234.78 | 2,824,386.40 | |
| (1) 计提 | 1,832,151.62 | 992,234.78 | 2,824,386.40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 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5,925,033.20 | 4,718,495.23 | 10,643,528.43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197 / 2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1) 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 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92,306.14 | 2,720,953.53 | 5,813,259.67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875,884.66 | 2,705,761.09 | 6,581,645.7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27、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2). 商誉减值准备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198 / 254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28、长期待摊费用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装修费 | 2,416,001.01 | 5,462,389.89 | 2,427,970.56 | 5,450,420.34 | |
| 合计 | 2,416,001.01 | 5,462,389.89 | 2,427,970.56 | 5,450,420.34 |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坏账准备 | 5,394,080.21 | 804,353.26 | 3,148,818.37 | 467,642.22 |
| 存货跌价准备 | 15,109,995.02 | 2,266,499.25 | 9,103,193.77 | 1,365,479.07 |
| 股权激励 | 2,787,648.52 | 320,380.38 | 1,638,587.10 | 225,221.77 |
| 税前可弥补亏损 | 519,988,464.07 | 77,998,269.61 | 378,027,904.87 | 56,704,185.73 |
| 租赁负债 | 19,279,974.02 | 2,609,986.66 | 13,917,670.96 | 1,527,545.55 |
| 合计 | 562,560,161.84 | 83,999,489.16 | 405,836,175.07 | 60,290,074.3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公允价值变动 | 4,707,813.69 | 700,705.19 | 4,706,684.23 | 706,002.63 |
| 使用权资产 | 16,570,529.27 | 2,210,235.96 | 13,767,540.52 | 1,510,250.56 |
199 / 254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10,941.15 | 81,088,548.01 | 2,216,253.19 | 58,073,821.1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10,941.15 | 2,216,253.19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192,546.76 | 1,102,994.05 |
| 可抵扣亏损 | 22,330,430.74 | 12,530,487.71 |
| 合计 | 25,522,977.50 | 13,633,481.7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
| 2028年 | 2,892,674.58 | 10,305,965.36 | |
| 2029年 | 7,919,512.03 | ||
| 2030年 | 3,406,206.59 | ||
| 2039年 | 2,189,600.32 | 2,224,522.35 | |
| 2040年 | 5,922,437.22 | ||
| 合计 | 22,330,430.74 | 12,530,487.7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大额存单 | 30,525,789.15 | 30,525,789.15 | 10,260,583.69 | 10,260,583.69 | ||
| 合计 | 30,525,789.15 | 30,525,789.15 | 10,260,583.69 | 10,260,583.69 |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200 / 254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59,560,842.12 | 59,560,842.12 | 其他 | 定期存款、申购结构性存款 | 329,458.82 | 329,458.82 | 其他 | 定期存款 |
| 合计 | 59,560,842.12 | 59,560,842.12 | / | / | 329,458.82 | 329,458.82 | / | / |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34、衍生金融负债
35、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201 / 254
(2).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37、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38、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3). 按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2). 盈 发 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预收货款 | 301,850.22 | 301,363.82 |
| 销售折让 | 1,363,634.30 | 804,929.64 |
| 合计 | 1,665,484.52 | 1,106,293.46 |
(3). 按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4). 按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202 / 254
39、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一、短期薪酬 | 10,942,571.85 | 152,660,256.30 | 136,273,181.68 | 27,329,646.47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15,936.93 | 13,197,081.67 | 13,060,038.94 | 852,979.66 |
| 三、辞退福利 | 468,124.71 | 2,287,263.10 | 2,755,387.81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合计 | 12,126,633.49 | 168,144,601.07 | 152,088,608.43 | 28,182,626.13 |
(2). 短期薪酬列示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587,149.23 | 131,546,048.22 | 115,891,040.87 | 22,242,156.58 |
| 二、职工福利费 | 18,344.60 | 2,288,887.79 | 2,291,833.70 | 15,398.69 |
| 三、社会保险费 | 449,438.14 | 7,625,462.43 | 7,538,036.23 | 536,864.34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01,467.08 | 6,727,032.81 | 6,646,805.58 | 481,694.31 |
| 工伤保险费 | 12,491.04 | 355,165.32 | 353,181.82 | 14,474.54 |
| 生育保险费 | 35,480.02 | 543,264.30 | 538,048.83 | 40,695.49 |
| 四、住房公积金 | 86,956.12 | 9,392,149.92 | 9,357,081.61 | 122,024.43 |
| 五、职工教育经费 | 3,800,683.76 | 1,807,707.94 | 1,195,189.27 | 4,413,202.43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合计 | 10,942,571.85 | 152,660,256.30 | 136,273,181.68 | 27,329,646.47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1、基本养老保险 | 694,524.91 | 12,690,779.13 | 12,558,246.33 | 827,057.71 |
| 2、失业保险费 | 21,412.02 | 506,302.54 | 501,792.61 | 25,921.95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合计 | 715,936.93 | 13,197,081.67 | 13,060,038.94 | 852,979.66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203 / 254
40、应交税费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增值税 | ||
| 消费税 | ||
| 营业税 | ||
| 企业所得税 | 120,810.98 | 160,927.77 |
| 个人所得税 | 3,726,662.78 | 995,632.89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 合计 | 3,847,473.76 | 1,156,560.66 |
41、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344,453.28 | 257,967.22 |
| 合计 | 344,453.28 | 257,967.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204 / 254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其他代付款项 | 344,453.28 | 257,967.22 |
| 合计 | 344,453.28 | 257,967.22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686,219.38 | 6,887,793.75 |
| 合计 | 7,686,219.38 | 6,887,793.75 |
44、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短期应付债券 | ||
| 待转销项税额 | 11,793,016.89 | 13,710,625.70 |
|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票据 | 21,376,151.07 | 19,782,923.10 |
| 合计 | 33,169,167.96 | 33,493,548.80 |
205 / 254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206 / 254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46、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207 / 254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208 / 254
47、租赁负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租赁付款额 | 17,619,350.08 | 10,063,345.39 |
| 减: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 359,031.78 | 431,879.78 |
| 减: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686,219.38 | 6,887,793.75 |
| 合计 | 9,574,098.92 | 2,743,671.86 |
2025年计提的租赁负债利息费用金额为38.63万元,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金额为38.63万元。
48、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50、预计负债
5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209 / 254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53、股本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111,536,629.00 | 111,536,629.00 |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55、资本公积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864,035,052.21 | 1,864,035,052.21 | ||
| 其他资本公积 | 1,638,587.10 | 1,149,061.42 | 2,787,648.52 | |
| 合计 | 1,865,673,639.31 | 1,149,061.42 | 1,866,822,700.7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确认股权激励费用增加其他资本公积 1,149,061.42 元。
56、库存股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回购股份 | 119,852,843.17 | 49,967,737.05 | 169,820,580.22 | |
| 合计 | 119,852,843.17 | 49,967,737.05 | 169,820,580.22 |
210 / 254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49.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6年1月15日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份1,39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95%。
57、其他综合收益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645,400.00 | 96,810.00 | 548,590.00 | 548,590.00 |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211 / 254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297,975.50 | - 714,661.75 | - 714,661.75 | - 1,012,637.25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 297,975.50 | - 69,261.75 | 96,810.00 | - 166,071.75 | - 464,047.25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发生额为-166,071.75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发生额为-166,071.75 元。
58、专项储备
212 / 254
59、盈余公积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法定盈余公积 | 10,657,446.58 | 10,657,446.58 | ||
| 任意盈余公积 | ||||
| 储备基金 | ||||
| 企业发展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 10,657,446.58 | 10,657,446.5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1,380,863.17 | 95,829,647.91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一)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1,380,863.17 | 95,829,647.91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069,407.73 | -66,567,127.54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7,881,657.20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311,455.44 | 21,380,863.1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555,129,129.77 | 365,851,290.69 | 404,167,862.57 | 309,166,331.60 |
| 其他业务 | ||||
| 合计 | 555,129,129.77 | 365,851,290.69 | 404,167,862.57 | 309,166,331.60 |
213 / 254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 合同分类 | 合计 |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模拟电源芯片 | 177,076,802.46 | 151,935,849.03 |
| 无线充芯片 | 231,472,882.84 | 142,851,538.29 |
| 信号链芯片 | 146,579,444.47 | 71,063,903.37 |
| 按经营地分类 | ||
| 国内销售 | 490,555,205.47 | 315,420,321.14 |
| 国外销售 | 64,573,924.30 | 50,430,969.55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 经销模式 | 507,341,813.42 | 323,349,653.80 |
| 直销模式 | 47,787,316.35 | 42,501,636.89 |
| 合计 | 555,129,129.77 | 365,851,290.69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62、税金及附加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消费税 | ||
| 营业税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6,449.20 | |
| 教育费附加 | 91,642.01 | |
| 资源税 | ||
| 房产税 | ||
| 土地使用税 | ||
| 车船使用税 | ||
| 印花税 | 369,784.68 | 278,260.21 |
214 / 254
63、销售费用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职工薪酬 | 19,991,493.80 | 18,610,941.52 |
| 宣传招待费 | 4,066,359.77 | 2,900,917.43 |
| 折旧摊销及房租水电物业费 | 1,742,084.83 | 1,926,663.10 |
| 交通差旅费 | 1,341,973.89 | 1,375,047.95 |
| 股权激励 | 152,147.69 | 224,722.01 |
| 其他 | 1,783,301.20 | 1,668,102.06 |
| 合计 | 29,077,361.18 | 26,706,394.07 |
64、管理费用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职工薪酬 | 31,047,131.25 | 27,707,635.30 |
| 折旧摊销及房租水电物业费 | 4,761,927.81 | 2,779,195.98 |
| 中介机构费用 | 3,535,343.45 | 3,432,892.14 |
| 交通差旅费 | 1,692,270.25 | 1,317,896.19 |
| 宣传招待费 | 681,440.48 | 702,944.65 |
| 股权激励 | 73,794.02 | 290,631.29 |
| 其他 | 826,913.22 | 1,107,178.23 |
| 合计 | 42,618,820.48 | 37,338,373.78 |
65、研发费用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职工薪酬 | 117,449,591.19 | 107,822,619.96 |
| 材料及测试费 | 27,093,121.03 | 28,242,261.45 |
| 折旧摊销及房租水电物业费 | 14,089,165.62 | 12,018,726.68 |
| 办公费 | 5,940,522.03 | 4,211,066.80 |
| 技术服务费 | 1,286,220.74 | 7,464,303.58 |
| 股权激励 | 923,119.71 | 1,123,233.80 |
| 其他 | 3,572,009.13 | 3,223,582.84 |
215 / 254
| 合计 | 170,353,749.45 | 164,105,795.11 |
|---|---|---|
66、财务费用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利息支出 | 386,342.37 | 585,585.59 |
| 减:利息收入 | 4,851,116.40 | 5,763,288.04 |
| 汇兑损益 | 3,305,337.33 | -162,386.91 |
| 手续费及其他 | 128,383.93 | 160,539.71 |
| 合计 | -1,031,052.77 | -5,179,549.65 |
67、其他收益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政府补助 | 4,091,520.61 | 3,610,947.76 |
| 手续费返还 | 158,060.05 | 110,422.60 |
| 增值税加计抵减额 | 16,561.30 | |
| 合计 | 4,266,141.96 | 3,721,370.36 |
68、投资收益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银行理财产品 | 1,745,951.24 | 2,718,578.7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大额存单取得的投资收益 | 514,538.80 | 217,972.58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60,687.52 | |
| 合计 | 2,260,490.04 | 3,797,238.87 |
216 / 254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9,011,781.84 | 26,481,328.17 |
| 其中:银行理财 | 19,011,781.84 | 26,481,328.17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810.28 | |
| 合计 | 19,004,971.56 | 26,481,328.17 |
71、信用减值损失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319,877.21 | 2,977,527.03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3,260.04 | -66,373.31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51,133.30 | -343,750.00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 合计 | -2,245,483.87 | 2,567,403.72 |
72、资产减值损失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8,295,038.01 | -8,251,942.57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 十二、其他 |
217 / 254
| 合计 | -8,295,038.01 | -8,251,942.57 |
|---|---|---|
73、资产处置收益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35,237.50 | |
| 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 | 339,454.65 | 377,788.05 |
| 合计 | 304,217.15 | 377,788.05 |
74、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 接受捐赠 | |||
| 政府补助 | |||
| 其他 | 68.57 | 1,720.21 | 68.57 |
| 合计 | 68.57 | 1,720.21 | 68.57 |
75、营业外支出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5,483.81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5,483.81 |
218 / 254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 对外捐赠 | |||
| 违约金 | 23,562.00 | 122,997.88 | 23,562.00 |
| 滞纳金 | 266.99 | 1.13 | 266.99 |
| 其他 | |||
| 合计 | 23,828.99 | 128,482.82 | 23,828.99 |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 123,019.77 | 160,186.86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3,111,557.00 | -33,274,377.88 |
| 合计 | -22,988,537.23 | -33,114,191.0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 利润总额 | -37,057,944.96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558,691.74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03,048.94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75,867.83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69,894.82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95,254.04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 | 3,418,691.37 |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20,694,979.31 |
| 其他 | |
| 所得税费用 | -22,988,537.23 |
77、其他综合收益
219 / 254
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利息收入 | 4,618,749.96 | 7,282,418.57 |
| 政府补助 | 4,091,520.61 | 6,499,241.50 |
| 员工借款 | 902,666.00 | 19,500,000.00 |
| 其他往来款 | 426,786.97 | 256,597.22 |
| 押金及保证金等 | 11,320.00 | 176,825.31 |
| 合计 | 10,051,043.54 | 33,715,082.6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付现费用 | 35,445,788.55 | 36,435,396.91 |
| 其他往来款 | 463,949.57 | 528,672.34 |
| 员工借款 | 26,530,000.00 | |
| 合计 | 35,909,738.12 | 63,494,069.2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赎回银行理财产品 | 3,730,000,000.00 | 5,383,950,000.00 |
| 银行理财收益 | 21,395,193.34 | 28,147,592.14 |
| 合计 | 3,751,395,193.34 | 5,412,097,592.14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 3,716,500,000.00 | 5,566,950,000.00 |
| 合计 | 3,716,500,000.00 | 5,566,95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0 / 254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房屋押金 | 210,283.10 | 331,238.40 |
| 票据贴现 | 3,182,299.99 | |
| 合计 | 210,283.10 | 3,513,538.39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股权回购款 | 49,967,737.05 | 119,852,843.17 |
| 租赁费与房屋押金 | 9,289,346.49 | 9,200,498.21 |
| 发行费用 | 344,206.82 | |
| 合计 | 59,257,083.54 | 129,397,548.2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租赁负债 | 9,631,465.61 | 14,837,866.7 | 7,209,014.01 | 17,260,318.30 | ||
| 合计 | 9,631,465.61 | 14,837,866.7 | 7,209,014.01 | 17,260,318.30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221 / 254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14,069,407.73 | -66,567,127.54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8,295,038.01 | 8,251,942.57 |
| 信用减值损失 | 2,245,483.87 | -2,567,403.72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619,394.36 | 3,860,015.72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8,694,576.59 | 7,462,867.88 |
| 无形资产摊销 | 2,824,462.60 | 3,224,433.31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427,970.56 | 908,731.0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04,217.15 | -377,788.05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483.81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004,971.56 | -26,481,328.17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509,106.54 | -14,672.58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260,490.04 | -3,797,238.8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014,726.86 | -33,274,388.6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965,156.29 | -13,571,037.55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3,192,195.07 | 18,687,660.66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4,874,759.79 | 27,390,550.00 |
| 其他 | -1,245,814.14 | -221,801.4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566,186.52 | -77,081,101.61 |
| 2.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16,548,252.66 | 17,268,497.69 |
|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52,358,230.44 | 588,748,503.26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88,748,503.26 | 1,000,774,272.44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91,938,859.33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4,451,413.49 | -412,025,769.18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222 / 254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一、现金 | 252,358,230.44 | 588,748,503.26 |
| 其中:库存现金 |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52,358,006.28 | 588,747,269.94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24.16 | 1,233.32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二、现金等价物 | 91,938,859.33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 | 91,938,859.33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4,297,089.77 | 588,748,503.26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 项目 | 期末余额 | 理由 |
|---|---|---|
| 申购结构性存款资金 | 59,000,000.00 | 银行圈存冻结 |
| 计提定期存款利息 | 560,842.12 | 未实际收到 |
| 合计 | 59,560,842.12 | / |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223 / 254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 货币资金 | - | - | |
| 其中:美元 | 20,794,588.19 | 7.0288 | 146,161,001.47 |
| 韩元 | 85,141,493.00 | 0.004860267 | 413,810.42 |
| 港币 | 6,729.29 | 0.90322 | 6,078.01 |
| 应收账款 | - | - | |
| 其中:美元 | 1,161,568.54 | 7.0288 | 8,164,432.95 |
| 其他应收款 | |||
| 其中:韩元 | 40,000,000.00 | 0.004860267 | 194,410.7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中:韩元 | 37,908,329.41 | 0.004860267 | 184,244.61 |
| 应付账款 | - | - | |
| 其中:美元 | 163,609.00 | 7.0288 | 1,149,974.94 |
| 韩元 | 521,280.00 | 0.004860267 | 2,533.53 |
| 租赁负债 | |||
| 其中:韩元 | 39,061,347.52 | 0.004860267 | 189,848.59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82、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适用 ☑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 适用 ☐ 不适用
188,982.99(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 适用 ☑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9,464,029.89(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224 / 254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职工薪酬 | 117,449,591.19 | 107,822,619.96 |
| 材料及测试费 | 27,093,121.03 | 28,242,261.45 |
| 折旧摊销及房租水电物业费 | 14,089,165.62 | 12,018,726.68 |
| 办公费 | 5,940,522.03 | 4,211,066.80 |
| 技术服务费 | 1,286,220.74 | 7,464,303.58 |
| 股权激励 | 923,119.71 | 1,123,233.80 |
| 其他 | 3,572,009.13 | 3,223,582.84 |
| 合计 | 170,353,749.45 | 164,105,795.11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70,353,749.45 | 164,105,795.11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25 / 254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226 / 254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227 / 254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 直接 | 间接 | ||||||
| 美芯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1万港元 | 香港 | 集成电路的销售、投资 | 100 | 投资设立 | |
| 美芯晟集成电路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 厦门 | 5000万人民币 | 厦门 | 集成电路的技术开发、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 美芯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深圳 | 5000万人民币 | 深圳 | 集成电路的技术开发、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 美芯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 | 5000万人民币 | 上海 | 集成电路的技术开发、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 美芯晟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 西安 | 5000万人民币 | 西安 | 集成电路的技术开发、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228 / 254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4、重要的共同经营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229 / 254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与资产相关 | 108,549.76 | |
| 与收益相关 | 4,091,520.61 | 3,502,398.00 |
| 合计 | 4,091,520.61 | 3,610,947.76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230 / 254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公司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 83.35%(2024年:73.56%);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85.25%(2024年:76.00%)。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
(4)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租赁负债。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费用,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
231 / 254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港币和韩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
期末,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 项目 | 外币负债 | 外币资产 | ||
|---|---|---|---|---|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 美元 | 1,149,974.94 | 1,204,086.43 | 154,325,434.42 | 97,209,739.16 |
| 韩元 | 376,626.73 | 200,851.58 | 608,221.12 | 488,759.09 |
| 港币 | 6,078.01 | 7,514.83 | ||
| 合计 | 1,526,601.67 | 1,404,938.01 | 154,939,733.55 | 97,706,013.08 |
2、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期末,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7.09%(上年年末:5.40%)。
3、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232 / 254
4、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
| 票据背书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59,176,762.67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 票据背书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21,376,151.07 | 不终止确认 | 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 合计 | / | 80,552,913.74 | / | /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
| 应收款项融资 | 票据背书 | 59,176,762.67 | |
| 合计 | / | 59,176,762.67 |
本公司已向供应商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账面价值合计为80,552,913.74元,本公司认为,其中账面价值为59,176,762.67元(2024年12月31日:4,892,571.47元)的应收票据至资产负债表日已经转移了几乎所有的风险与报酬,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因此,终止确认相关应收票据。这些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继续涉入的风险最大敞口与回购该票据的未折现现金流量,与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相等。本公司认为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的公允价值并不重大。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 项目 | 资产转移方式 | 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金额 | 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金额 |
|---|---|---|---|
| 应收款项融资 | 票据背书 | 21,376,151.07 | 21,376,151.07 |
| 合计 | / | 21,376,151.07 | 21,376,151.07 |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233 / 25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
| --- | --- | --- | --- | ---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828,569,223.97 | 828,569,223.97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828,569,223.97 | 828,569,223.97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4)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 | | | 828,569,223.97 | 828,569,223.97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7,665,400.00 | 7,665,4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 |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 |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 | |
| (五)生物资产 | | | |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 | 39,023,458.38 | 39,023,458.38 |
| (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59,993,189.72 | 59,993,189.72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 935,251,272.07 | 935,251,272.07 |
| (八)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其他 | | | |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 | |
234 / 254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内容 | 期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不可观察输入值 | 范围(加权平均值) |
|---|---|---|---|---|
| 权益工具投资: | ||||
| 非上市股权投资 | 7,665,400.00 | 市场法 | 流动性折价 | 30.59% |
| 银行理财产品 | 901,706,684.23 | 收益法 | 预期未来现金流量 | |
| 债务工具投资: | ||||
| 其他债务工具 | 10,000,000.00 | 投资成本 | ||
| 应收款项融资 | 28,860,109.65 | 收益法 | 预期未来现金流量 |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235 / 254
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1)企业集团的构成”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4、其他关联方情况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 杭州耀友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发生前12个月内曾持股5%以上股东程才生儿子控制并担任董事及高管的企业 |
| 程宝洪、刘柳胜、吴海滔、杨莞平、陈玲玲、李艳和、郭越勇、钟明、刘雁、胡志磊 | 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 彭适辰、胡志宇、于龙珍、朱元军、邝宁华、郑洁 | 报告期内曾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236 / 254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
| 杭州耀友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00,336.2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237 / 254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38 / 254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8,007,044.00 | 8,364,624.97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39 / 254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1). 明细情况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 研发人员 | 332,440.00 | 5,954,000.40 | 499,197.10 | 4,747,790.69 | ||||
| 销售人员 | 14,202.00 | 254,357.82 | 58,033.85 | 497,577.35 | ||||
| 管理人员 | 72,000.00 | 1,289,520.00 | 168,159.57 | 1,274,081.43 | ||||
| 合计 | 418,642.00 | 7,497,878.22 | 725,390.52 | 6,519,449.47 |
(2).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 销售人员 | 20.72 元 | 2 年、3 年 | ||
| 管理人员 | 20.72 元 | 2 年、3 年 | ||
| 研发人员 | 20.72 元 | 2 年、3 年 |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象 | 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研发人员 |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lack-Scholes 模型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标的股价、历史波动率、无风险利率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授予数量扣除离职数量与业绩条件未达标数量的最佳估计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重大差异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787,648.52 |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240 / 254
|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研发人员 | 923,119.71 | |
| 销售人员 | 152,147.69 | |
| 管理人员 | 73,794.02 | |
| 合计 | 1,149,061.42 |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6、其他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3、其他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股权收购及增资方式取得上海鑫雁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2,500万元收购上海鑫雁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雁微”)现有全部1,000万元注册资本,并以3,500万元认购鑫雁微新增280万元注册资本,交易完成后合计取得标的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6,000万元。截至2026年3月20日,已完成股权过户登记、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2、利润分配情况
241 / 254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详见“重要事项”的“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2 / 254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1年以内(含1年) | ||
| 其中: 1年以内分项 | ||
| 1至6月 | 249,227,675.77 | 181,061,862.70 |
| 6月至1年 | 42,634,710.70 | 12,650,618.55 |
| 1年以内小计 | 291,862,386.47 | 193,712,481.25 |
| 1至2年 | 354,243.25 | |
| 2至3年 |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
| 合计 | 292,216,629.72 | 193,712,481.2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2,216,629.72 | 100.00 | 4,944,088.63 | 1.69 | 287,272,541.09 | 193,712,481.25 | 100.00 | 2,624,211.42 | 1.35 | 191,088,269.83 |
| 其中: | ||||||||||
| 应收客户组合 | 292,216,629.72 | 100.00 | 4,944,088.63 | 1.69 | 287,272,541.09 | 193,712,481.25 | 100.00 | 2,624,211.42 | 1.35 | 191,088,269.83 |
| 合计 | 292,216,629.72 | / | 4,944,088.63 | / | 287,272,541.09 | 193,712,481.25 | / | 2,624,211.42 | / | 191,088,269.83 |
243 / 254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客户组合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至6月 | 249,227,675.77 | 2,741,504.44 | 1.10 |
| 6月至1年 | 42,634,710.70 | 2,131,735.54 | 5.00 |
| 1年至2年 | 354,243.25 | 70,848.65 | 20.00 |
| 合计 | 292,216,629.72 | 4,944,088.63 | 1.6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44 / 254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 243,560,433.60 | 243,560,433.60 | 83.35 | 4,276,730.39 | |
| 合计 | 243,560,433.60 | 243,560,433.60 | 83.35 | 4,276,730.39 |
2、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11,961,172.98 | 2,977,128.72 |
| 合计 | 11,961,172.98 | 2,977,128.72 |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2). 重要逾期利息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5 / 254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46 / 254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1年以内(含1年) | 11,380,727.67 | 1,508,145.47 |
| 1至2年 | 683,772.83 | 216,559.99 |
| 2至3年 | 184,693.00 |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
| 4至5年 | 3,300.00 | |
| 5年以上 | 3,300.00 | 1,195,193.73 |
247 / 254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内部往来款 | 10,000,000.00 | 769,372.61 |
| 押金及保证金 | 1,855,160.48 | 2,063,893.61 |
| 备用金 | 106,012.50 | 143,862.50 |
| 合计 | 11,961,172.98 | 2,977,128.7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248 / 254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 押金及保证金 | 108,625.97 | 10,985.95 | 97,640.02 | |||
| 应收其他款项组合 | 22,137.50 | 13,150.00 | 8,987.50 | |||
| 合计 | 130,763.47 | 24,135.95 | 106,627.5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 美芯晟集成电路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 10,000.00 | ||||
| 0.00 | 82.87 | 内部往来款 | 1年以内 | ||
| 东升新时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1,835,840 | ||||
| .50 | 15.21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1-2年 | 91,792.02 | |
| 范慧雪 | 60,000.00 | 0.50 | 备用金 | 1年以内、1-2年 | 4,625.00 |
| 杭州萌宝科创发展有限公司 | 41,124.00 | 0.34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2,056.20 |
| 华花兰 | 31,740.00 | 0.26 | 押金及保证金 | 1-2年 | 1,587.00 |
| 合计 | 11,968.70 | ||||
| 4.50 | 99.18 | / | / | 100,060.22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249 / 254
3、长期股权投资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77,012,868.91 | 77,012,868.91 | 59,240,863.03 | 59,240,863.03 |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 合计 | 77,012,868.91 | 77,012,868.91 | 59,240,863.03 | 59,240,863.03 |
(1). 对子公司投资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美芯晟集成电路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 10,027,392.75 | 191,352.21 | 10,218,744.96 | |||||
| 美芯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5,033,914.84 | 17,000,000.00 | 190,691.58 | 22,224,606.42 | ||||
| 美芯晟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 5,054,785.50 | 138,054.57 | 5,192,840.07 | |||||
| 美芯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10,089,569.94 | 251,907.52 | 10,341,477.46 | |||||
| 美芯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29,035,200.00 | 29,035,200.00 | ||||||
| 合计 | 59,240,863.03 | 17,000,000.00 | 772,005.88 | 77,012,868.91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250 / 254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555,129,129.77 | 365,851,290.69 | 404,167,862.57 | 309,166,331.60 |
| 其他业务 | ||||
| 合计 | 555,129,129.77 | 365,851,290.69 | 404,167,862.57 | 309,166,331.60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 合同分类 | 合计 |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模拟电源芯片 | 177,076,802.46 | 151,935,849.03 |
| 无线充芯片 | 231,472,882.84 | 142,851,538.29 |
| 信号链芯片 | 146,579,444.47 | 71,063,903.37 |
| 按经营地分类 | ||
| 国内销售 | 490,555,205.47 | 315,420,321.14 |
| 国外销售 | 64,573,924.30 | 50,430,969.55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 经销模式 | 507,341,813.42 | 323,349,653.80 |
| 直销模式 | 47,787,316.35 | 42,501,636.89 |
| 合计 | 555,129,129.77 | 365,851,290.6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251 / 254
5、投资收益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718,276.92 | 2,718,578.7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265,205.46 | 217,972.58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60,687.52 |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合计 | 1,983,482.38 | 3,797,238.87 |
6、其他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04,217.15 | 第八节七、7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71,520.61 | 第八节七、6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0,750,922.80 | 第八节七、68/7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52 / 254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760.42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404,556.85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19,298,343.2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76 | -0.13 | -0.1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1 | -0.31 | -0.31 |
253 / 254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CHENG BAOHONG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年4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54 / 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