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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IC TECHNOLOGY,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Apr 2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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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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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美 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芯晟”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美芯晟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事项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美芯晟科技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1 号), 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1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075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12,426.7 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7,648.3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致同验 字(2023)第 110C000231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 保荐人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美芯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及《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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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承诺 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 投入金额 |
| 1 | LED 智能照明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 |
14,497.18 | 14,497.18 | 9,711.86 |
| 2 | 无线充电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30,389.28 | 30,389.28 | 15,748.24 |
| 3 | 有线快充芯片研发项目 | 15,063.70 | 15,063.70 | 1,592.82 |
| 4 | 信号链芯片研发项目 | 20,109.91 | 20,109.91 | 10,635.83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19,939.93 | 19,939.93 | 19,939.93 |
| 合计 | 100,000.00 | 100,000.00 | 57,628.68 |
注:上述计算结果若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及原因
(一) LED 智能照明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LED 智能照明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公司 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产品竞争力,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市场环 境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通过提高场地、软硬件资源使用效率等方式,适当调减该 项目工程建设费用,调增研发费用,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调增铺底流动资金。本次 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序号 | 项目 | 调整前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金额 |
|---|---|---|---|---|---|
| LED智能照明驱动芯 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 | 工程建设费用 | 2,985.35 | 1,230.00 | -1,755.35 |
| 2 | 研发费用 | 8,317.05 | 9,041.13 | 724.08 | |
| 3 | 基本预备费 | 226.05 | 226.05 | - | |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2,968.73 | 4,000.00 | 1,031.27 | |
| 合计 | 14,497.18 | 14,497.18 | - |
(二)无线充电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无线充电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公司持续加大 研发投入,增强产品竞争力,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募投 项目实施情况,通过提高场地、软硬件资源使用效率等方式,适当调减该项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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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费用,调增研发费用,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调减铺底流动 资金。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序号 | 项目 | 调整前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
调整金额 |
| 无线充电芯片研 发及产业化项目 |
1 | 工程建设费用 | 6,212.68 | 3,400.00 | -2,812.68 |
| 2 | 研发费用 | 18,271.75 | 22,999.59 | 4,727.84 | |
| 3 | 基本预备费 | 489.69 | 489.69 | - | |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5,415.16 | 3,500.00 | -1,915.16 | |
| 合计 | 30,389.28 | 30,389.28 | - |
(三)有线快充芯片研发项目
“有线快充芯片研发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增强产品竞争力,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募投项目实施情 况,通过提高场地、软硬件资源使用效率等方式,适当调减该项目工程建设费用, 调增研发费用,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调增铺底流动资金。本次 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序号 | 项目 | 调整前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
调整金额 |
| 有线快充芯片 研发项目 |
1 | 工程建设费用 | 4,311.34 | 650.00 | -3,661.34 |
| 2 | 研发费用 | 10,457.00 | 12,118.34 | 1,661.34 | |
| 3 | 基本预备费 | 295.36 | 295.36 | - | |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 | 2,000.00 | 2,000.00 | |
| 合计 | 15,063.70 | 15,063.70 | - |
(四)信号链芯片研发项目
“信号链芯片研发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通过提高场地、软硬件资源使用效率等方 式,适当调减该项目工程建设费用,调增研发费用,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并根据项 目实施情况调增铺底流动资金。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序号 | 项目 | 调整前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
调整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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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序号 | 项目 | 调整前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
调整金额 |
|---|---|---|---|---|---|
| 信号链芯片 研发项目 |
1 | 工程建设费用 | 5,145.90 | 3,100.00 | -2,045.90 |
| 2 | 研发费用 | 14,569.70 | 14,615.60 | 45.90 | |
| 3 | 基本预备费 | 394.31 | 394.31 | - | |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 | 2,000.00 | 2,000.00 | |
| 合计 | 20,109.91 | 20,109.91 | - |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 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LED 智能照明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无线充 电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有线快充芯片研发项目”、“信号链芯片研发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4月延长至2027年4月,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
| 1 | LED智能照明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025年4月 | 2027年4月 |
| 2 | 无线充电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025年4月 | 2027年4月 |
| 3 | 有线快充芯片研发项目 | 2025年4月 | 2027年4月 |
| 4 | 信号链芯片研发项目 | 2025年4月 | 2027年4月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情况,有序推进“LED 智 能照明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无线充电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有线快 充芯片研发项目”、“信号链芯片研发项目”的实施,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因 行业技术快速迭代,客户需求与市场竞争状况也不断演变,为应对市场环境的变化, 提高募投项目的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紧密结合市场的最新动态以 及客户的切实需求,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因此上述募投 项目的投资进度有所减缓,建设周期也相应延长。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公司对“有线快充芯片研发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项目继 续实施仍然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论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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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必要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有助于扩充公司业务线条,强化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随着终端产 品性能的不断提升和功能的日益复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需以更领先的性能、更全 面的产品种类、更完善的综合解决方案引导客户需求,从而构建和保持自身的核心 竞争优势。随着有线快充技术在各领域的加速运用,本项目以公司现有的产品技术 水平为依托,开展新一代有线快充芯片的创新开发。项目建设有助于完善公司在电 源类芯片领域的产品布局,提高公司在电源管理芯片市场的综合竞争优势,并为快 充及无线充电技术的融合创新提供关键基础,实现公司有线快充与无线充电业务的 闭环,是公司构建产品技术壁垒,强化产品竞争优势的重要举措,本项目建设具有 必要性。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公司良好的研发基础为本项目建设提供技术可行性。公司在集成电路芯片设计 领域深耕十几年,在模拟芯片及数模混合芯片方面已经拥有了多项自有知识产 权,公司在全电压支持、低系统成本、高响应速度等方面均具有丰富的技术储 备,为本项目有线快充芯片产品的顺利开发提供了良好基础。作为国内无线充 电技术产业化的重要推动者,公司凭借多年的技术深耕与持续创新,已发展成 为行业技术引领者,组建了一支专业资深的电源管理团队,对电源管理类产品 技术开发及实现流程具有深刻理解,能够快速切入有线快充产品的设计与研发。 公司良好的人员及技术积累为本项目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研发基础,项目实施具 有技术可行性。
公司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为本项目产品的顺利开发提供保障。公司已建立了具 有丰富开发经验的研发设计队伍和专业的产品线管理团队,并形成了完善的质 量管理体系,构成了从产品定义、方案评审、优化设计、测试验证到量产可靠 性及质量保证的全流程质量管控体系,有效保障了公司产品的研发效率及质量。 在此体系下,公司已自主研发了多个系列的电源管理类芯片产品,具备较强的 技术开发及实现能力,产品技术水平得到了业内的广泛认可。公司完善的质量 管理体系为本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综上,本项目建设具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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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及延期,主要是结合当前公司实际情 况和自身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是依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的实际运 行情况做出的必要调整,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金 额,也未实施新项目,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募投项目“LED 智能照明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无线充电芯片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有线快充芯片研发项目”、“信号链芯片研发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进行调整,并将募投项目“LED 智能照明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无线充 电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有线快充芯片研发项目”、“信号链芯片研发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7 年 4 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 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序推进,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事项是基 于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投 资方向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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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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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曾宏耀 董军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