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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IC TECHNOLOGY,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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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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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美芯晟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688458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线上通讯会议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元军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美芯晟科技(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了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经逐项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积极开展工作,在公司合规运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财务检查 等方面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及督促等职能,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美芯晟科技(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

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 系和规范运作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 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

整。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关于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为: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 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 监事不从本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 会同意确定 2025 年 4 月 29 日为预留授予日,并同意以 20.7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 25 名激励对象授予 41.8642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 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是根据募投项 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序推进,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 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报告》。

特此公告。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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