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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IC TECHNOLOGY,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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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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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美芯晟

公告编号:2025-016

证券代码:688458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线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全体董事均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人董事长程宝洪先生(Mr. CHENG BAOHONG)主 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致力于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执行董 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推动公司发展战略的切实落地和经营管理 目标有序达成。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监督、核查的职责。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 告》及《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对公司及相关主体的各项职 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 议案,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规范运作及经营发展 提出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玲玲)》、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艳和)》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莞平)》。

(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提交的自查情况表,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并出具了《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独立董事杨莞平、陈 玲玲、李艳和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 况的专项报告》。

  •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美芯晟科技(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5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8.0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为:独立董事薪酬为 12 万元整(含税),按半 年度平均发放。其余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 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不从本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为:遵照公司相关绩效考核方案,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完成公司 2025 年年度经营业绩目标的基础上,高级管 理人员将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 CHENG BAOHONG、LIU LIUSHENG 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委 员 CHENG BAOHONG 回避表决。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确定 2025 年 4 月 29 日为预留授予日,并同意以 20.72 元/股的授予价 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5 名激励对象授予 41.8642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首次授 予部分的15 名激励对象已不在公司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 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13.8828 万股;由于公司未达到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董事会决定作废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9.8263 万 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7091 万股。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LED 智能照明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无线 充电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有线快充芯片研发项目”、“信号链芯片研发 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7 年4 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

告》。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修订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季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体工作安排,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董事 会将另行发布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 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4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