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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IC TECHNOLOGY, INC.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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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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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芯晟”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美芯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美芯晟科技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1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7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426.69万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648.31万元,上 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23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51,411.98万元,募集 资金余额为100,198.7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 手续费1,535.7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28,500.00万元。
2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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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8.97万元,支付发行费用34.42万元,用于股票回购11,981.20万元。截至2024 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82,036.5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71,289.21万元, 明细如下所示:
| 明细如下所示: | |
|---|---|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150,075.00 |
|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2,036.57 |
| 其中:上期投入募集资金用于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 12,392.27 |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用于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 34.42 |
| 截止本报告期末累计募投项目支出 | 57,628.68 |
| 其中:上期募投项目支出 | 39,019.71 |
| 本期募投项目支出 | 18,608.97 |
| 超募资金经批准用于股票回购 | 11,981.20 |
| 其中:以前年度股票回购 | - |
| 本年度股票回购 | 11,981.20 |
| 加:利息收入 | 586.71 |
| 其中: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 350.91 |
| 本年度利息收入 | 235.81 |
| 加:理财收益 | 2,667.68 |
| 其中:以前年度理财收益 | 1,185.05 |
| 本年度理财收益 | 1,482.63 |
| 减:手续费支出 | 3.61 |
| 其中:以前年度手续费支出 | 0.20 |
| 本年度手续费支出 | 3.41 |
| 减:募集资金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募集资金余额 | 71,289.21 |
| 其中: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 52,200.00 |
| 其中:结构性存款 | 52,200.00 |
注:上表各项加总数与合计数若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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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23年5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 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 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公司已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均正常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 额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 淀科技金融支行 |
110905934510819 | 募集资金账户 | 3,108.21 |
| 110905934510958 | 募集资金账户 | 2,773.19 | |
| 北京银行马连道支行 | 20000013005900117435287 | 募集资金账户 | 917.52 |
| 中信银行三元桥支行 | 8110701013802558968 | 募集资金账户 | 2,277.85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 纪坛支行 |
321200100100334079 | 募集资金账户 | 10,012.43 |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 19,089.21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 淀科技金融支行 |
11090593457800566 | 结构性存款账户 | 2,000.00 |
| 11090593457800552 | 结构性存款账户 | 4,200.00 | |
| 11090593457800597 | 结构性存款账户 | 20,000.00 | |
| 中信银行三元桥支行 | 8110701113502850802 | 结构性存款账户 | 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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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 额 |
|---|---|---|---|
| 8110701111702909139 | 结构性存款账户 | 2,000.00 | |
| 8110701113302938110 | 结构性存款账户 | 1,000.00 | |
| 北京银行马连道支行 | 20000013005900050602403 | 结构性存款账户 | 13,000.00 |
| 结构性存款账户余额合计 | 52,200.00 | ||
| 总计 | 71,289.21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共计3,254.39万 元,已扣除手续费3.61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人民币86,988,350.4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 资金人民币25,847,740.57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 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鉴证意见, 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8月30日前置换完 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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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10.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 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 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 了核查意见。
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 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 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金额为52,200.00 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 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 收购资产)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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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普通股(A股)股份在未来适宜 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75.00元/股(含),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止至2024年7 月2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428,412股,使用资金总额5,998.22 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4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 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 不超过4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3个月内。截止至2024年10月7日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440,303股,使用资金总额5,982.98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 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62)。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投资总额的前提下,调整募投项目“LED 智能照明驱 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无线充电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有线快充 芯片研发项目”、“信号链芯片研发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并将上述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7年4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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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审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情况,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募 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 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 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 时进行披露,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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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 单位: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50,075.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624.59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2,036.57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 项目,含 部分变 更(如 有)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 |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 末投入 进度(%) (4)= (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 LED智能照明驱动芯 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14,497.18 | 14,497.18 | 14,497.18 | 3,911.50 | 9,711.86 | -4,785.32 | 66.99 | 2027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无线充电芯片研发及 产业化项目 |
否 | 30,389.28 | 30,389.28 | 30,389.28 | 6,822.09 | 15,748.24 | -14,641.04 | 51.82 | 2027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有线快充芯片研发项 目 |
否 | 15,063.70 | 15,063.70 | 15,063.70 | 544.14 | 1,592.82 | -13,470.88 | 10.57 | 2027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信号链芯片研发项目 | 否 | 20,109.91 | 20,109.91 | 20,109.91 | 7,331.24 | 10,635.83 | -9,474.08 | 52.89 | 2027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9,939.93 | 19,939.93 | 19,939.93 | - | 19,939.93 | - | 100.00 | 2025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 | 否 | 37,648.31 | 37,648.31 | 37,648.31 | 11,981.20 | 11,981.20 | -25,667.11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合计 | — | 137,648.31 | 137,648.31 | 137,648.31 | 30,590.17 | 69,609.88 | -68,038.43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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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情况,有序推进“LED智能照明驱动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无线充电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有线快充芯片研发项 目”、“信号链芯片研发项目”的实施,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因行业技术快速迭代, 客户需求与市场竞争状况也不断演变,为应对市场环境的变化,提高募投项目的整体质量 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紧密结合市场的最新动态以及客户的切实需求,谨慎使用募 集资金,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因此上述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有所减缓,建设周期也 相应延长。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投资总额的前提下,调整募投项目“LED智能照明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无线充电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有线快充芯片研发项目”、“信号链 芯片研发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并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7年4 月。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
注 4:上表各项加总数与合计数若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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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曾宏耀
董军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4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