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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IC TECHNOLOGY, INC.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2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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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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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521 号文”批准,同意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美芯晟”)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1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本次公司 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 75.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075.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37,648.31 万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 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和 2024 年 4 月 23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参加人员为保荐代表人曾宏耀、持续督导专员刘 荣泽。现将本次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和 2024 年 4 月 23 日对美芯晟进行了现场检 查。参加人员为保荐代表人曾宏耀、持续督导专员刘荣泽。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美芯晟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美芯晟 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了访谈,实施了包括审核、查证、 询问等必要程序,检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 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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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询了公司上市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 议文件,并取得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 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内部机构设置及变更、内部审计制度等文件,对三会运作 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核查意见:

美芯晟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效执行,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有 效执行,公司激励制度履行程序合规、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内 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 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其对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与事实相符,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能够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 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以及 相关资料,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核查意见:

2023 年度,美芯晟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 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

核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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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相关会议记录及公告, 查阅了公司与关联方往来的账务情况,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美芯晟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存在公司依赖控股股东 或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重大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取得了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资料、三方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及重 大资金来往的相关凭证、合同文件;查阅了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对外披露文件; 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核查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以及项目建设情况。

核查意见:

美芯晟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 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1 、关联交易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抽查了相关合同,取得公司关于关联交易情况的说明。

核查意见:

美芯晟关联交易是进行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的,所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定价基 础、方法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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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审批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2 、对外担保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查阅了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公司信用信息报告和银行函证,取得公司关于对外 担保情况的说明。

核查意见 :

2023 年度,美芯晟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3 、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查阅了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 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取得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情况的说明。

核查意见:

2023 年度,美芯晟不存在重大对外投资事项。

(六)经营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看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向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访谈了解了公司经营情况,查看了公司经营场所,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 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基于行业公开材料等内容,分析了公司所在行业发展 情况以及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情况。

核查意见:

2023 年度,美芯晟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经营场所正常运转;公司 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7.06%,主要系无线充电产品销售收入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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幅较大、信号链产品开始规模交付,并且模拟电源管理芯片出货量增幅较大所致。

2023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15.35 万元,较上年同期 的盈利 5,259.38 万元,减少 2,244.0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为 616.83 万元,较上年同期的盈利 4,238.86 万元,减少 3,622.02 万 元。2023 年度公司净利润降幅较大主要系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地缘政治冲突不 断以及供应链转移重塑等多重因素影响,整体宏观经济景气度和半导体行业回暖 不及预期,部分下游客户出现业务和需求下滑。公司积极优化供应链结构,提升 市场份额,芯片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多,但终端销售价格下降速度快于供 应链端成本下降速度,导致公司利润下降;同时,公司高度注重研发人才团队的 建设及扩张,在数模混合电源、信号链和汽车电子领域持续引入优秀的研发技术 人才,研发人员数量同比增长 47.37%,公司研发费用同比增长 56.31%,其中研 发薪酬、新产品开发材料、测试实验等费用均大幅增加。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业绩情况,并督导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2023 年度,美芯晟不存在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控制管理,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建议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 使用,关注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与实施计划的差异,结合实际情况有序推进募投项 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2023 年度,美芯晟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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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美芯晟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保荐 机构与美芯晟高级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的相关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的 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便利。会计师、律师等其他相关中介机构配合情况良好。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 年度,美芯晟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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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曾宏耀 董军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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