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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IC TECHNOLOGY, INC.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29, 2024
58426_rns_2024-04-29_c9677594-680f-40da-956b-bb3024738143.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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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Box$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录
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mathcal{L}$
þ
$1-5$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86 10 8566 5588 传真+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 (2024) 第 110A009758号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 对后附的美芯晟科技 (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美芯晟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 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 2023 年度专项报告, 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美芯晟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美芯晟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度 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一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2023 年度专 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 美芯晟 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 我们认为, 美芯晟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 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 了美芯晟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美芯晟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 途。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有关规定, 现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1号)核准,同意美芯晟科技(北 京)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10.000股,每股面值1元,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5.00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75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124,266,947.38元(不含增值税, 下同)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1,376,483,052.62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致 同验字 (2023) 第110C00023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本年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年度,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 390,197,063.05元, 支付发行费用123,922,740.57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514,119,803.62元, 募集资金余额为 1,001,987,745.21元 (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其 中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为285,000,000.00元, 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明细如下:
| 项目 | 金额 (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500,750,000.00 |
| 减: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4,119,803.62 |
| 其中:本期投入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承销费、保荐费(不含税金额) | 98,075,000.00 |
| 本投入募集资金用于支付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 25,847,740.57 |
| 截止本报告期末累计募投项目支出 | 390,197,063.05 |
| 其中: 置换上市前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出 | 86,988,350.40 |
| 加:利息收入 | 3,509,072.91 |
$\mathbf{1}$
| 其中: 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
|
|---|---|
| 本年度利息收入 | 3,509,072.91 |
| 理财收益 加: |
11,850,465.76 |
| 其中: 以前年度理财收益 |
|
| 本年度理财收益 | 11,850,465.76 |
| 减: 手续费支出 |
1,989.84 |
| 其中: 以前年度手续费支出 |
|
| 本年度手续费支出 | 1,989.84 |
| 减:募集资金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募集资金余额 | 1,001,987,745.21 |
| 其中: 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 285,000,000.00 |
| 结构性存款 | 285,000,000.00 |
| 协定存款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23,922,740.57元, 尚未 支付发行费用344,206.81元, 系印花税, 公司已于2024年1月申报缴纳。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保护投资者权益, 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 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3年5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管理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 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 月31日, 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 存放和使用 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 (单位: 人民币元) 如下: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海淀科技金融支行 |
110905934510819 | 募集资金账户 | 88,705,256.56 |
| 110905934510958 | 募集资金账户 | 382,984,593.81 | |
| 北京银行马连道支行 | 20000013005900117435287 | 募集资金账户 | 7,085,199.80 |
$\overline{2}$
| 中信银行三元桥支行 | 8110701013802558968 | 募集资金账户 | 67,610,855.06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世纪坛支行 |
321200100100334079 | 募集资金账户 | 170,601,839.98 |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716,987,745.21 | ||
| 北京银行马连道支行 | 20000013005900050602403 | 结构性存款账户 | 135,000,000.00 |
| 中信银行三元桥支行 | 8110701013802558968 | 结构性存款账户 | 150,000,000.00 |
| 结构性存款账户 | 285,000,000.00 | ||
| 计 合 |
1,001,987,745.21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5.359.538.67元,已扣除手续费 1,989.84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8月28日,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6,988,350.4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847,740.57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鉴证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8)。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8月30日前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6月9日,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 使用最高不超过10.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3
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美芯晟 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3-00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金额为285.000.000.00 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句括收 购资产)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2月31日, 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 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 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 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 违规情况。
附件:
$\overline{\phantom{a}}$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sim$ $\sigma$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begin{bmatrix} 1 \ 1 \end{bmatrix}$
$\overline{a}$
$\begin{bmatrix} 1 \ 1 \ 1 \end{bmatrix}$
$\begin{bmatrix} \phantom{-} \end{bmatrix}$
| 可是生变 | |||||||
|---|---|---|---|---|---|---|---|
| 39,019.70 | 51,411.98 | 目性发大 项行否重化 |
否 | 否 | 否 | 否 | |
| 达计 是到核 或数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2025年4月 | 2025年4月 | 2025年4月 | 2025年4月 | |||
|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 % ) (4) = (2)/(1) |
40.01 | 29.37 | 6.96 | 16.43 |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未被吸收 计投入检控管理 与承诺的指数 金额的差额 |
$-8,696.83$ | $-21,463.13$ | $-14,015.02$ | $-16,805.32$ | |
| 150,075.00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
5,800.35 | 8,926.15 | 1,048.68 | 3,304.59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5,800.35 | 8,926.15 | 1,048.68 | 3,304.59 | |
|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1) |
497.18 14, |
30,389.28 | 15,063.70 | 20,109.91 | |||
| 投 调整后 |
14,497.18 | 30,389.28 | 15,063.70 | 20,109.91 | |||
| 颧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14,497.18 | 30,389.28 | 15,063.70 | 20,109.91 | ||
| 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 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部更) 已变更] 目,含 (如有) |
否 | 否 | 否 | 否 | |
| 募集资金总额 变 |
变 | 承诺投资 项目 |
能动发化 LED 智1 照明眼光 照明星光 图 |
无线充电 芯片研发 项产业化 |
有线快充 芯片研发 项目 |
芯顶 号链: 研发: 信片目 |
附表:
| 否 | I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I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I |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 2025年4月 | I | 不适用 |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 100.00 | ı | I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37,648.31$ | $-98628.61$ | 详见本报告三、 | ||||||||||||
| 19,939.93 | ı | 39,019.70 | 详见本报告三、 | |||||||||||
| 19,939.93 | ı | 39,019.70 | ||||||||||||
| 19,939.93 | 37,648.31 | 7,648.31 13 |
||||||||||||
| 19,939.93 | 37,648.31 | 137,648.31 |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
| 19,939.93 | 37,648.31 | 137,648.3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 否 | 否 | I | 因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
| 补充流动 资金 |
超募资金 | 合计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 | 项目 | 用闲 | 对闲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begin{bmatrix} 1 \ 1 \end{bmatrix}$
I
$\begin{bmatrix}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 注3: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sim$
: 33 ÷.
| F II name |
|
|---|---|
| 岭 | 别 |
| Sex. | |
| Date of birth 1979-02-26 | |
| 工作单位 | |
| Working unit 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 身份证号码 | |
| Identity cuid No. 31082197902261549 | |

齡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this renewal. 王娟




$\frac{\pi}{4}$ $\frac{1}{N}$
$\frac{n}{d}$
$\frac{\partial a}{\partial \alpha}$ $\frac{k}{N}$ 3 $\frac{j}{m}$ 1 $\frac{n}{d}$

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
Registration of the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 CPA 月 意 请 由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from 事务所
CPAs $\begin{array}{ccc} & 4\xi & \mathrm{d}t & \mathrm{d}\phi & \mathrm{d}x & \mathrm{d}\phi \ \mathrm{Stump\,of\,the\,transfer\,out\,l}\mathrm{isit\,of\,of\,c}T\mathrm{As} \ & -\frac{\sqrt{3}}{2} & \frac{\sqrt{3}}{2} & \mathrm{d}\phi \ & \mathrm{i}\phi & \mathrm{i}\phi & \mathrm{i}\phi \end{array}$ 同 意 调 入
Agree the bolder to be transferred to 事务所
CPAs
$\begin{array}{l} 4\frac{1}{7} \, \wedge \, \psi \, \triangleq \, \mathbb{A} \, \mathcal{R} \ \text{Supp of the transfer is having } \alpha(\mathsf{Ch}_3) \end{array}$ 年 月
ケ 価 $\frac{11}{4}$ $\bar{H}$
| 名 姓 |
||
|---|---|---|
| Full name 性 别 |
何姗姗 | |
| Sex 出生日 期 |
||
| Date of birth 工作单位 |
1986-03-06 | |
| Working unit 身份证号码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通合伙) |
|
| Identity card No. | 610424198603065843 | |
| 年度检验登记 | ||
|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 ||
|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
||
| this renewal. | ||
| 证书编号: No. of Certificate |
110101561302 | 110101561302 |
| 批准注册协会: 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s |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 |
| 发证日期: Date of Issuance |
2022 牟 10 $26$ $\overline{1}$ Л /m /d Ïу |
Я 卒17 fm |
| 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 | 注意事项 | |
| Registration of the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 CPA | 一、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必要时须向委托方出 示木证书。 |
|
| 四意调出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from |
二、木证书只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涂改。 三、注意会计师停止执行法定业务时。应将本证 |
|
| 事务所 CPAs |
书缴还主管注册会计师协会。 四、本证书如遭失,应立即向主管注册会计师协会 |
|
| 转出协会盖章 | 报告, 登报声明作成后, 办理补发手续。 | |
| Stamp of the transfer-out lestitute of CPAs Л 4. 司 |
NOTES 1. When practising, the CPA shall show the client this |
|
| ly /m id 同意调入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to |
certificate when necessary. 2. This certificate shall be exclusively used by the holder. No transfer or alteration shall be allowed. |
|
| 事务所 | 3. The CPA shall return the certificate to the competent Institute of CPAs when the CPA stops conducting |
|
| CPAs | statutory business. 4. In case of loss, the CPA shall report to the competent Institute of CPAs immediately and go through the |
|
| 转入协会盖章 Stamp of the transfer-in Institute of CPAs 年 л П |
procedure of reissue after making an announcement of loss on the newspaper, |
$\Box$
$\begin{bmatrix} 1 \ 1 \end{bmatrix}$
$\begin{bmatrix} 1 \ 1 \ 1 \end{bmatrix}$
$\begin{bmatrix} 1 \ 1 \ 1 \end{bmatrix}$
$[] \centering \includegraphics[width=0.47\textwidth]{images/TrDiM1.png} \caption{The first two different values of $M=1000$ and $M=1000$ and $M=1000$ and $M=1000$ and $M=1000$ and $M=1000$ and $M=1000$ and $M=1000$ and $M=1000$ and $M=1000$ and $M=1000$ and $M=1000$ and $M=1000$ and $M=1000$ and $M=1000$ and $M=1000$ and $M=1000$ and $M=1000$ and $M=1000$ and $M=1000$ and $M=10$
$\begin{bmatrix}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begin{bmatrix} \phantom{-} \end{bmatrix}$
$\begin{bmatrix} \phantom{-} \end{bmatrix}$
$\begin{bmatrix} 1 \ 2 \end{bmatrix}$
$\begin{tabular}{|c|c|c|c|c|c|c|c|c|c|c|c|c|c|c|c|c|c|c$
$\begin{bmatrix} 1 \ 1 \ 1 \ 1 \end{bmatrix}$
$\begin{bmatrix} 1 \ 1 \ 1 \end{bmatrix}$
$\begin{picture}(20,20) \put(0,0){\line(1,0){155}} \put(15,0){\line(1,0){155}} \put(15,0){\line(1,0){155}} \put(15,0){\line(1,0){155}} \put(15,0){\line(1,0){155}} \put(15,0){\line(1,0){155}} \put(15,0){\line(1,0){155}} \put(15,0){\line(1,0){155}} \put(15,0){\line(1,0){155}} \put(15,0){\line(1,0){155}} \put(15,0){\line(1,0){155}} \$
$\begin{bmatrix} 1 \ 1 \end{bmatrix}$
$\begin{bmatrix} \phantom{-} \end{bmatrix}$
$\begin{bmatrix} \phantom{-} \end{bmatrix}$
$\begin{bmatrix} 1 \ 1 \end{bmatrix}$
$\begin{bmatrix} \phantom{-} \end{bmatrix}$
$\begin{bmatrix} 1 \ 1 \end{bmatrix}$
$\begin{bmatrix} 1 & 0 \ 0 & 1 \end{bmatrix}$
$\frac{1}{2}$
| 0014469 证书序号: 印无效 复 $\tilde{\phantom{a}}$ |
郥 退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 | 54条当他为了在了一个小孩的女子,我们的人们的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 凭证。 $\sim$ |
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 က် |
转让。 出信、 稂、 |
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 $\overline{4}$ |
$\circ$ 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北京市财政 发证机关: |
十 一 「 年 $\frac{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 2、活动的阳性活动的时间的阳性。 | |||
|---|---|---|---|---|---|---|---|---|---|---|---|---|---|---|---|---|
| 此件仅用于业务报告使用 | 气 | (特殊普通合伙) 顷 |
-175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 层 |
|||||||||||||
| 47 Inf 公计师 |
三、三、 | 燕。 | 有量 席合伙人: |
创闻会议 任会计师: |
乐。 玚 |
特殊普通合伙 $\ddot{\vec{k}}$ 移 |
11010156 执业证书编号: |
京财会许可[2011]0130号 批准执业文号: |
2011年12月13日 批准执业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