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MAXIC TECHNOLOGY, INC.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29, 2024

58426_rns_2024-04-29_44954f49-7d93-44c6-a14c-334aebe83e05.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作为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芯晟”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对美芯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美芯晟 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521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1.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7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07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12,426.69 万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7,648.31 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致同验字(2023)第 110C000231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 390,197,063.05 元,支付发行费用 123,922,740.57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514,119,803.62 元,募集 资金余额为 1,001,987,745.21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 银行手续费),其中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为 285,000,000.00 元,募集资金 账户具体明细如下:

账户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00,750,000.00

1

项目 金额(元)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4,119,803.62
其中:募集资金用于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23,922,740.57
截止本报告期末累计募投项目支出 390,197,063.05
其中:置换上市前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出 86,988,350.40
加:利息收入 3,509,072.91
其中: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本年度利息收入 3,509,072.91
加:理财收益 11,850,465.76
其中:以前年度理财收益
本年度理财收益 11,850,465.76
减:手续费支出 1,989.84
其中:以前年度手续费支出
本年度手续费支出 1,989.84
减:募集资金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余额 1,001,987,745.21
其中: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285,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285,000,000.00
协定存款

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123,922,740.57 元,尚未 支付发行费用 344,206.81 元,系印花税,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申报缴纳。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进行了规定。

2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 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均正常 履行。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海淀科技金融支行
110905934510819 募集资金
账户
88,705,256.56
110905934510958 募集资金
账户
382,984,593.81
北京银行马连道支行 20000013005900117435287 募集资金
账户
7,085,199.80
中信银行三元桥支行 8110701013802558968 募集资金
账户
67,610,855.0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世纪坛支行
321200100100334079 募集资金
账户
170,601,839.98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716,987,745.21
北京银行马连道支行 20000013005900050602403 结构性存
款账户
135,000,000.00
中信银行三元桥支行 8110701013802558968 结构性存
款账户
15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账户 285,000,000.00
合计 1,001,987,745.21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15,359,538.67 元,已扣除 手续费 1,989.84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人民币 86,988,350.4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 25,847,740.57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独 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鉴证 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 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 285,000,000.00 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4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 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 括收购资产)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情况,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 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美芯晟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 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 映了美芯晟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5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美芯晟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 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 文件,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等有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6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0,075.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019.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411.9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承诺投
资项目
已变更
项目,含
部分变
更(如
有)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调整后
投资总
截至期
末承诺
投入金
额(1)
本年度
投入金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
(4)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LED

能照明
驱动芯
片研发
及产业
化项目
14,497.1
8
14,497.1
8
14,497.1
8
5,800.35 5,800.35 -8,696.83 40.01 2025年4
不适用 不适用
无线充
电芯片
研发及
产业化
项目
30,389.2
8
30,389.2
8
30,389.2
8
8,926.15 8,926.15 -21,463.13 29.37 2025年4
不适用 不适用
有线快
充芯片
研发项
15,063.7
0
15,063.7
0
15,063.7
0
1,048.68 1,048.68 -14,015.02 6.96 2025年4
不适用 不适用

7

信号链
芯片研
发项目
20,109.9
1
20,109.9
1
20,109.9
1
3,304.59 3,304.59 -16,805.32 16.43 2025年4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流
动资金
19,939.9
3
19,939.9
3
19,939.9
3
19,939.9
3
19,939.9
3
- 100.00 2025年4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
37,648.3
1
37,648.3
1
37,648.3
1
- - -37,648.31 - / 不适用 不适用 /
合计 137,648.
31
137,648.
31
137,648.
31
39,019.7
0
39,019.7
0
-98,628.6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8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曾宏耀 董军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9